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吗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三条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扩展资料:《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二条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共产党章程
请问中央书记处是什么样的机构,里面分为几个部门?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关于成立中央书记处的决议
(一九八○年二月二十八日通过)
鉴于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之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异常艰巨和复杂,为了便于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能够集中精力,考虑和决定国内外事务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使党的各方面大量日常工作能够及时地有效率地得到处理,中央需要建立有系统地进行经常工作的机构,全会决定成立中央书记处。
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中央书记处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制度。
中央书记处设总书记一人,书记若干人,候补书记若干人。总书记、书记和候补书记由中央委员会直接选举产生。
党章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