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内容是什么?
该书堪称《长编》的继续,把李心传同李焘并称,也是当之无愧的。《要录》一书,包括宋高宗一代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叙述,也记录了金太宗完颜晟、金熙宗完颜亶、金海陵王完颜亮三代的史事,为研究宋、金等史的基本史籍之一。该书可与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互为补充,前者有较为全面的叙述,后者则保存了较多的原始记述。有此两书,对高宗一代史实可以得到较清晰的了解。《要录》有清《四库全书》本、光绪仁寿萧氏刻本和广雅书局刻本传世。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由来是什么?
高宗一代曾有大量的时事记载,由于这些记载的见闻、详略、政见不同,对人物的评论也有所不同,故事多歧互,众说纷纭。李心传以《高宗日历》、《中兴会要》等官书为基础,参考其他官书,以及一百多种私家记载、文集、传记、行状、碑铭等,进行了细致的考订,采用了他认为是可信的,辨别了他认为不可信的,并一一注明。对重要事件,本文不能全载的,也另加注明,但因作者撰写该书适在秦桧、秦熺父子恣意篡改官史之后,《要录》便不免因袭旧章,承其谬误。《要录》编纂多仿照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体例,书名《要录》,又是摘要而记,这与《长编》所定宁繁毋略的原则多少有所不同。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是什么?
宋代记述宋高宗赵构一朝时事的编年史书。二百卷。作者李心传(1167~1240),字微之,四川井研人。十四五岁时,随其父李舜臣居于临安(今浙江杭州)。时舜臣任宗正寺主簿,故心传得有机会阅读官藏的当代史书,引起研究当代史的兴趣。三十岁考进士不第,从此绝意于科举,专心从事史学研究。经多年努力,编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书,记述了建炎元年(1127)至绍兴三十二年(1162)共三十六年的史事。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录了哪些内容?
宋代记述宋高宗赵构一朝时事的编年史书。二百卷。作者李心传(1167~1240),字微之,四川井研人。十四五岁时,随其父李舜臣居于临安(今浙江杭州)。时舜臣任宗正寺主簿,故心传得有机会阅读官藏的当代史书,引起研究当代史的兴趣。三十岁考进士不第,从此绝意于科举,专心从事史学研究。经多年努力,编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书,记述了建炎元年(1127)至绍兴三十二年(1162)共三十六年的史事。高宗一代曾有大量的时事记载,由于这些记载的见闻、详略、政见不同,对人物的评论也有所不同,故事多歧互,众说纷纭。
司马光的《涑水记闻》的译文!急急急!!!
宋太祖有一次在后院里打鸟雀,有大臣说有急事求见。太祖急忙召见,但奏报的不过是些寻常的事罢了。太祖大怒,责问(说有急事的)原因,(大臣)回答:“我以为(这些事)要比打鸟雀重要。”皇上更加恼怒,用柱子上的斧子柄打他的嘴,打下两颗牙齿。他慢慢的拾起牙齿放在怀里。太祖骂道:“你把牙齿放在怀里是想(以此为证据)上诉我吗?”大臣回答道:“我不能控告陛下,(不过)自然有史官如实写下(这件事)。”太祖听了既恐惧又从心里佩服,赐给他金银绵帛慰劳他。原文:宋太祖尝弹雀于后园,有群臣称有急事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柄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邪?”对曰:“臣不能讼陛下,自当有史官书之。”上既惧又说,赐金帛慰劳之。此文出自北宋司马光所著的《资治通鉴》扩展资料写作背景: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19年完成。主要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16朝1362年的历史。在这部书里,编者总结出许多经验教训,供统治者借鉴,宋神宗认为此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所以定名为《资治通鉴》。《资治通鉴》全书294卷,约300多万字,另有《考异》、《目录》各三十卷。司马光曾患历代史籍浩繁,学者难以遍览,因欲撮取其要,撰纪传体史。初成《通志》8卷,起战国至秦二世,表进于朝,引起宋英宗的重视。治平三年(1066),诏置书局于崇文院,继续编纂。宋神宗即位,赐书名为《资治通鉴》,并序以奖之。元丰七年(1084)书成。《通鉴》由司马光总其大成,协修者有刘恕、刘攽、范祖禹3人。刘恕博闻强记,自《史记》以下诸史,旁及私记杂说,无所不览,对《通鉴》的讨论编次,用力最多。刘攽于汉史、范祖禹于唐史,都有专深的研究。他们分工合作,各自作出了重要贡献。最后,由司马光修改润色,写成定稿。其中是非予夺,一出于光。《通鉴》征引史料极为丰富,除十七史外,所引杂史诸书达数百种。书中叙事,往往一事用数种材料写成。遇年月、事迹有歧异处,均加考订,并注明斟酌取舍的原因,以为《考异》。《通鉴》具有相当高的史料价值,尤以《隋纪》、《唐纪》、《五代纪》史料价值最高。
秦会杀岳飞的罪名――莫须有解释为什么
莫须有。也许有。形容无中生有 ,罗织罪名。语出《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后用以表示凭空诬陷。清孔尚任《桃花扇·辞院》:“这也是莫须有之事,况阮老先生罢闲之人,国家大事也不可乱讲。”
起源
绍兴和议之后,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岳飞抗金时拥兵不救、放弃阵地等许多“罪名”的奏折。此后秦桧再收买张俊、王贵、王俊去诬告岳飞儿子岳云曾写信给张宪,欲与之共同发动兵变。
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已经辞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去问秦桧岳飞何罪,秦桧蛮横地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赐死了岳飞。
概述
在《宋史·岳飞传》里面有如下文字: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相关文献
关于莫须有一事,宋史记载并不明确,宋之著作,关于莫须有的记述有十余篇,但据笔者考究,这十余篇都是互相转述的
1.宋人杜大《名臣琬琰集》卷一三《韩忠武王世忠中兴佐命定国元勋之碑》(沂公赵雄)云:“岳飞之狱,王(韩蕲王世忠)不平,以问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王艴然变色曰:‘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时举朝惮桧权力,皆附离为自全计,独王于班列一揖之外,不复与亲。”《江苏金石志》卷一二《韩蕲王碑》记有赵雄所撰文字,但文字有残缺。
2.宋人熊克《中兴小记》卷二九《高宗绍兴十二年十二月癸巳》条下云:“先是,狱之成也,太傅韩世忠尝以问秦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相公言莫须有,此三字何以使人甘心!’固争之,桧不听。……此据《野史》。”显然,熊克这段记述是据佚名《野史》。
3.元脱脱《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云:“狱之将上,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时洪皓在金国中,蜡书驰奏,以为金人所畏服者惟飞。”
4.《皇朝中兴纪事本末》卷五八云:“先是,狱之成也,太傅韩世忠尝以问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不明------。此处将“莫须有”变成“必须有”。
5.宋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六《高宗绍兴十一年八月》条云:“有辅者投书于秦桧,言飞反状已明,桧以书付狱,即致飞于死。既而,弹若朴、彦猷,并罢(自注云:《遗史》)……先是,狱之成也,太傅韩世忠尝以问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不明,其事体必须有。’世忠曰:‘相公言必须有,此三字何以使人甘心!’固争之,桧不听。”徐自明,大约生活在宋宁宗时期,字诚甫,永嘉人,官低位卑。此处作“必须有”,与前引诸书“莫须有”之说稍异。
6.宋人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三《绍兴十二年十二月癸巳》条云:“初,狱之成也,太傅、醴泉观使韩世忠不能平,以问秦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怫然曰:‘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
7.李心传在上引条下,又注引吕中《大事记》云:“飞之死,尤不能厌众心。……而‘莫须有’三字,世忠终以为无以服天下。飞死,世忠罢,中外大权,尽归于桧。于是尽逐君子用小人矣。”吕中《大事记》即《皇朝大事记》。
8.岳珂《鄂国金佗粹编》卷五《行实编年高宗绍兴十一年》条云:“……唯枢密使韩世忠不平,狱成,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相公言莫须有,何以服天下!’因力争,桧竟不纳。”本文通过对大量史料的考证分析,认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的说法,最初是无名氏作者在《野史》一书中编造出来的,并非历史事实。后人失于考证,辗转抄录,一味承袭不实的传闻,遂使“莫须有”成为秦桧加害岳飞的无理之理。事实上,秦桧打击和加害岳飞的“罪名”是十分清楚和足够的,根本没有必要搬出“莫须有”之词。
9.《鄂国金佗粹编》卷二○《钥天辨诬通叙》云:“韩世忠以‘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为问,而夺之柄,最后……一时附会之徒,如万俟则以愿备锻炼,自谏议而得中丞,王俊则以希旨诬告,自遥防而得廉车,姚政、庞荣、付选之流,亦可阿附而并沐累迁之宠矣。”
10.《鄂国金佗粹编》卷二一《百氏昭忠录》五云:“枢密使韩世忠心不平,狱成,诣桧问其实,桧谓‘飞子云与张宪书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相公言莫须有,何以服天下!’因力争之,桧不纳。”
11.《鄂国金佗粹编》卷二四《张宪传》云:“其在当时,桧,力成此狱者也。而韩世忠不平之问,桧仅答以‘莫须有’,世忠艴然曰:‘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则桧亦自知其无矣。”
宋朝史书
备受推崇的有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三《绍兴十二年十二月癸巳》条的记载,也是李氏抄录他书而成。李心传(1167年-1244年),距岳飞、韩世忠死的时间有八九十年。他写定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也是抄撮朝野诸书而成。据李心传上引史料,他是参阅了吕中的《大事记》即《皇朝大事记》等。李心传在有关“莫须有”记载的正文下,自注查阅过以下几种资料:
几种资料
①《王俊首状大理寺案款》,不获“莫须有”一事。②《刑部大理寺状》,也不载其事。③王明清《挥麈录余话》,记载“明清壬子岁仕宁国,得王俊所首岳侯状于其家。次年,明清入朝,始得诏狱全案观之。”也不见有关“莫须有”的事情。④赵之《遗史》,也不获此事。⑤何《龟鉴》,也未见此事。⑥只有吕中《大事记》记载了“莫须有”史料。但吕中的史料也是抄录他人的。
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七《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癸巳》记载岳飞死于大理寺狱中,诛岳飞、张宪事下,也不见有关秦桧口出“莫须有”之说。且徐梦莘还全文注引了《岳侯传》,也不载“莫须有”之事。后人在编校《三朝北盟会编》注引《岳侯传》时,采用了刘一清《钱塘遗事》,也不见记载“莫须有”事。徐氏生于北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进士,历任广西、湖南北州县官。“仕宦几五十年,居闲之日为多。”宁宗开禧三年(1207年)病逝。徐氏撰《三朝北盟会编》的目的十分明显。他在《自序》中说:“呜呼!靖康之祸,古未有也。夷狄为中国患久矣!……是皆乘草昧,凌迟之时,未闻以全治盛际遭此其易且酷也。”他为此而痛心疾首,欲求究竟,认为“误国首恶罪有在矣”。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徐氏竟未书秦桧“莫须有”三字,看来这决非是他的疏漏,而是对“莫须有”一说的否定。
南宋最有名声的史学家李焘,在他所著述的一系列史书中,均不见一条有关秦桧制造“莫须有”的史料。李焘(1115年-1184年),字仁甫。年二十一时,追念靖康变故,著《反正议》十四篇。历任史职及州郡官,以敷文阁学士致仕。以名节学术,见称海内。一生著述弘富,纂修《续资治通鉴长编》,用力近四十年,取材广博,考订精核,为治宋史之要籍。李焘与岳飞、韩世忠、秦桧、赵构是同时代人,均经历靖康之难、绍兴和议等重大事件,他痛恨政府腐败,热爱祖国。在这种名节学术、爱国忧民思想支配下,在他的大量史著中,竟一字不载有关秦桧“莫须有”的情况,这是反映了李焘对“莫须有”说的怀疑或者否定。李焘之子李(1161年-1238年),有文史名,在他的一些史著中,同样不取“莫须有”之说。
第十,王明清《挥麈录·余话》卷二也不记有关秦桧所说的“莫须有”一事。王明清记云:“明清壬子岁仕宁国,得王俊所首岳侯状于其家。……次岁,明清入朝,始得诏狱全案观之,岳侯之坐死,乃以尝自言与太祖俱以三十岁为节度使,以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握兵之日,受庚牌不即出师者凡十三次,以为抗拒诏命。……首状虽甚为鄙俚之言,然不可更一字也。”王俊告发岳飞状,为王明清所得,且于次年入朝,“始得诏狱全案观之”。在王明清的笔下,根本无一字涉及秦桧的“莫须有”。相反,明清记载的王俊告发岳飞状,却为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采录。王明清撰《挥麈录》历时三十余年,且在岳飞案平反后,是书虽为笔记性质,但也力求持正论,详故实,不失史法。为南宋最负时望的史学家李焘所称道。今寻检明清25万字的《挥麈录》,记载秦桧之事的不下二三十条,竟没有一处涉及秦桧的“莫须有”之事。这很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即“莫须有”之说不可靠,否则,一个以正直、爱国史家自居的王明清,决不会放过“莫须有”这个重大题材的。熊克的《中兴小纪》则最早采用了无名氏《野史》中的这段材料。此后,相继为赵雄、徐自明、杜大、吕中、李心传、岳珂等人所辗转抄录,这是南宋人对此失于考证,一味承袭不实的传闻所致。
中兴小记
最早确切提出莫须有之事的,是熊克的《中兴小记》,但熊克在其文后特意注明,此引野史,显然,熊克仅仅是转述,而不对此言论负责。
还有一个是不知何年何月生人的吕中,此人或许更早,但作为一个无名氏,他的著作本是无权威性的,他的文章被李心传所引用后,李心传却自我否定地提出了不同观点,拿出了更多时文,而那些时文,处处指向岳飞之案,并无“莫须有”之事。
岳飞之死
岳飞——为因探报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后一十五次受亲札指挥,令策应措置战事,而坐观胜负,逗留不进。及因董先、张宪问张俊兵马怎生的?言道:“都败了回去也。”便指斥乘舆,及向张宪、董先道:“张家、韩家人马,你只将一万人蹉踏了!”及因罢兵权后,又令孙革写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擘画”,又令“看讫焚之”,及令张宪虚申“探得四太子大兵前来侵犯上流”。自是之后,张宪商议,待反背而据守襄阳,及把截江岸两头,尽掳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孙革奏报不实,及制勘虚妄等罪。除罪轻外,法寺称:“《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及‘指斥乘舆,情理相切要害者,斩’系重罪。其岳飞,合依斩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
《涑水记闻》的原文翻译是什么?
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为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柄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邪?”对曰:“臣不能讼陛下,自当有史官书之。”上悦,赐金帛慰劳之翻译:太祖有一次在后园里打鸟雀,有(群不知怎么解释)大臣求见,说有急事。太祖立刻召见他,他所奏报的都是寻常的事而已。皇上大怒,责问其(说有急事的)原因,(大臣)回答:我以为(这些事)要比打鸟雀紧急、重要。皇上更加恼怒用柱子上的斧子的柄打他的嘴,打下两颗牙齿。他慢慢的拾起牙齿放在怀里。太祖骂道:你把牙齿放在怀里是想控告我吗?大臣回答道:我不能控告陛下,(不过)自然有史官写下(这件事)。太祖高兴了,赐给他金银绵帛作为慰劳。《涑水记闻》又名《司马温公记闻》,是一部笔记体史书,作者是北宋时期著名的历史学家司马光。司马光是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字君实,生于宋真宗天熹三年(1019)。父亲司马池官至天章阁待制。司马光少年时即喜读史书,嗜《春秋左氏传》,甚至“手不释书”,“不知饥渴寒暑”,虽有些夸张,但也可以看出少年时读书用功的程度。宋仁宗宝元初年,司马光考中进士,不久就做了奉礼郎、大理评事、国子直讲等中央的闲散官职。后来又任并州通判,不久又任直秘阁、开封府推官、同知谏院、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等官职。仁宗死,宋英宗即位,司马光又任龙图阁直学士。英宗死,神宗继位,司马光升任翰林学士,曾上疏神宗论修养之书,即用仁、明、武三种品德修练自己。在治国方略上,司马光主张取贤任能,有功必赏,有罪必罚。据史书记载,司马光的性格十分固执,但是品德高尚,声誉很好,流传着很多他的故事。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官员还是百姓,都十分尊敬他。在他居住洛阳的日子里,朝野上下都把他当作真宰相来看待,称他为司马相公。大约在绍兴十五年(公元1145年),建州的私人书坊中私自刊刻了《涑水记闻》,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亻及听说这部书被刊刻后,马上上疏皇帝,说这部书乃是假冒司马光名义撰写的一部伪书。因此,南宋政府又下诏命令建州的地方官把此书的书版毁弃,关于此书的禁行经过,李心传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有以下记载:绍兴十五年七月丙午,右承务郎新添差两浙东路安托司干办公事司马亻及言:“建安近日刊行一书,曰《司马温公记闻》,其间颇关前朝故事。窃缘曾视光平日论著,既无上件文字,显是妄借名字,售其私说。伏望降旨禁绝,庶几不惑群听。”诏委建州守臣将不合开板文字尽行毁弃。亻及特迁一官。按照上述记载,司马亻及请求禁毁《涑水记闻》的主要原因是“妄借名字,售其私说”。但是在南宋人的所有记载中,没有一条记载和司马亻及所说的“妄借名字,售其私说”相印证,相反,很多南宋人的论著如朱熹的《朱子语类》等书中明白无误地说《涑水记闻》是司马光所著。南宋晚年的陈孙振为在其所著《直斋书录解题》卷五中有如下记载:《涑水记闻》十卷,司马光撰。此书行于世久矣。其间记吕文靖数事,吕氏子孙颇认为讳,盖尝辨之,以为非温公全书,而公之曾孙侍郎亻及季思逆从而实之,上章乞毁板,识者以为讥。这样看来,《涑水记闻》的被禁毁的原因是被人认为此书非司马光所作,而由别人冒名顶替,私售其说。但既然被禁毁,肯定有原因。这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禁毁前后的政治背景,二是此书的内容。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四月间,高宗跟丞相秦桧提及将作监丞苏籀提出的把当代儒学名臣撰写的注释经典的文字汇编起来,认为这样一来可以使学子知道什么是自己应该遵奉的东西,避免受到异端说教的影响。秦桧对此并没有积极的反应,但却提出了请高宗下令禁止野史的建议,高宗同意了秦桧的建议,很快颁发了禁止野史流布的诏令。诏令虽然颁布了,但似乎收效不大,私人撰写的野史仍然在刊刻流布,有关的书籍仍在书肆中销售。于是秦桧又于绍兴十五年秋天再次建议高宗下诏禁止野史流布,于是高宗再次下诏禁止私撰野史流布。在第二次下诏禁书的时候,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亻及沉不住气了,就给皇帝上了一个奏章,认为《涑水记闻》不是司马光撰写的,而是别人冒名顶替,私售己说。于是,包括《涑水记闻》在内的大量的不应该开板雕印的文章书稿统统毁弃,南宋的第二次禁毁野史的高潮开始了。那么为什么司马亻及如此胆小如鼠地上章申明,这就不能不从《涑水记闻》的内容说起了。《涑水记闻》因为是为编撰《资治通鉴后记》准备的资料汇编,所说司马光的意图十分清楚,就是宁失之于繁,勿失之于简。因此该书依据传闻,集录上自太祖,下迄神宗,十分详细的记载了北宋六朝的国家大事、朝廷要闻、宫闱秘事,而且是显隐必闻,洪纤靡失。这样一来,北宋朝廷的一些见不得人的丑事、趣事、轶事便被司马光不小心地记录下来,使后人得以窥见北宋朝廷的一些隐秘。如卷一第十七条有这样的记载:太祖尝弹雀于后园,有群臣称有急事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为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耶?”对曰:“臣不能讼陛下,自当有史官书之。”上悦,赐金帛慰劳之。在后人的心目中,宋太祖赵匡胤是一位贤明的皇帝,但这一段记载里的赵匡胤是多么昏庸、霸道、无理,仅仅因为大臣上奏坏了自己弹雀的雅兴,就把大臣的牙齿打掉,而且还不准大臣捡拾打掉的牙齿。这样的记载是赵匡胤的子孙无论如何不愿让臣民知道的。类似这样的记载还有卷五第一百三十七“废郭后”条,《涑水记闻》的记载如下:初,庄献太后称制,郭后恃太后势,颇骄横,后宫多为太后所禁遏,不得进。太后崩,上始得自纵。适美人尚氏、杨氏尤得幸。尚氏文自所由除殿直,赏赐无算,恩宠倾京师。郭后妒,屡与之忿争。尚氏尝于上前有侵后不逊语,后不胜忿,起批其颊,上自起救之,后误查上颈,上大怒。阎文应劝上以爪痕示执政大臣而谋之。上以示吕夷简,且告之故,夷简因密劝上废后。上疑之,夷简曰:“光武,汉之明主也,郭后止以怨怼坐废,况伤乘舆乎?废之未损圣德。”上未许,外人籍籍,颇有闻之者。左司谏、秘阁校理范仲淹因登对析陈其不可,且曰:“宜早自此议,不可使有闻于外也。”夷简将废后,奏请敕有司无得受台谏章奏。在这一条里,郭后的专横,仁宗皇帝面对骄后的无奈,吕夷简的霸道,无不跃然纸上,而更令人可笑的是,看起来威严肃穆的宫庭生活也和平常百姓一样,也有夫妻间的不和,且皇后的被废居然是因为给了皇上一个耳光。这样的记载如果让臣民知道该是如何损伤百姓对皇室的崇敬!《涑水记闻》有很多篇幅记载王安石变法的史事,因为司马光坚决反对新法,故对推行新法的王安石及其支持者多所贬抑;相反,对自己的支持者却是多所褒扬,这样的记载很多,褒贬也十分明显。如卷十五第一百二十四“苏颂草罢吕诲制”条云:介甫初参大政,章辟光上言:“岐王、嘉王不宜居禁中,请使出居于外。”太后怒与上言:“辟光离间兄弟,宜加诛窜。”辟光扬言:“王参政(王安石)、吕惠卿来教我上此书,今朝廷若深罪我,我终不能置此二人者。”惠卿惧,以告介甫(王安石)。上欲窜辟光岭南,介甫力营救,上降监当而已。是献可攻介甫,引辟光之言以闻于上,献可坐罢中丞、知邓州。在这一条记载中可以看出王安石的专权跋扈,也可以看出宋神宗对王安石的迁就、依赖,当然,司马光记载这件事的态度也是十分明显的。《涑水记闻》虽然被南宗政府下诏禁毁,但禁毁诏书也是一纸空文,并不能阻止它在民间的流行,而流行的主要原因是此书保存了北宋自太祖至神宗时期的大量原始资料。除此之外,《涑水记闻》的价值还在于它在历史编纂学上的意义,因为司马光在编撰《涑水记闻》时所采用的方法就是他在编撰《资治通鉴》时采用的长编法和考异法,这种历史编纂方法对后代影响很大。南宋时期李焘编撰的长近千卷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就是严格按照司马光的编辑体例和指导思想所做。而且《涑水记闻》所记录的四百九十余条目中,有近五分之二被李焘编入《续资治通鉴长编》的正文及附注中,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涑水记闻》,《续资治通鉴长编》将会是另一种面目的。再者《涑水记闻》这部书表现了作为历史学家的司马光的严谨作风,它大致依朝代先后的秩序编排条文,每条皆注述说之人、如卷六第一百六十五“真宗决狱”条自注是“张锡”述说,如果忘记材料来源,则注“不记所传”。当然,在《涑水记闻》里也反映出作者的保守思想,特别是关于王安石变法期间的一些记载,对王安石及其支持者的丑化和对反对派的美化都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也都影响到《涑水记闻》的可信性。司马光一生著述丰富,除了《资治通鉴》外,还有《资治通鉴考异》、《资治通鉴目录》、《通鉴举要历》、《通鉴节文》、《稽古录》、《涑水记闻》等。《涑水记录》是司马光的重要著作之一。《宋史·艺文志》作三十卷,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作十卷。清乾隆时修《四库全书》,认为此书是司马光未成之稿,自宋朝以来就没有一定的卷数,将当时流行的三个不同的本子删重合并,订为十六卷。这个十六卷就是我们今天见到的通行本。
罪人处死圣旨怎么写
奉天承运 皇帝诏曰
礼部尚书XXX身为礼部官员,执掌朝廷礼仪,本应标榜士子,表率群臣,以身作则,垂范后世。孰料其于秋闱之际,狎妓宿娼,更因嫖资起纷,殴打他人,实为礼法败类,名教罪人。朕深恶其罪,依律当严惩不贷。然念其祖,其父,均乃三朝老臣,德高年劭,功勋卓著,朕不忍老臣悲痛,特从轻发落,着令罢职去爵,贬为官奴。交由xx君主领受。
钦赐
帝国六十一年七月十六日
司马光的《涑水记闻》翻译
太祖有一次在后园里打鸟雀,有大臣求见,说有急事.太祖立刻召见他,他所奏报的都是寻常的事而已.皇上大怒,责问其(说有急事的)原因,(大臣)回答:我以为(这些事)要比打鸟雀紧急、重要.皇上更加恼怒用柱子上的斧子的柄打他的嘴,打下两颗牙齿.他慢慢的拾起牙齿放在怀里.太祖骂道:你把牙齿放在怀里是想控告我吗?大臣回答道:我不能控告陛下,(不过)自然有史官写下(这件事).太祖高兴了,赐给他金银绵帛作为慰劳.
哪儿能找到涑水记闻卷一的全文翻译,司马光写的
涑水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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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建隆元年正月辛丑朔,镇、定奏契丹与北汉合势入寇,太祖时为归德军节度使、殿前都点检,受周恭帝诏,将宿卫诸军御之。癸卯,发师,宿陈桥,将士阴相与谋曰:“主上幼弱,未能亲政。今我辈出死力为国家破贼,谁则知之?不若先立点检为天子,然后北征,未晚也。”甲辰将旦,将士皆擐甲执兵仗,集于驿门,欢噪突入驿中。太祖尚未起,太宗时为内殿祗候供奉官都知,入白太祖,太祖惊起,出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