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和绘画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书法艺术是中国特有的艺术,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越是个性的就越是共性的。沈尹默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无色而具图画之灿烂,无声而有音乐之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书法是有图画之美,但和图画又是有区别的,区别在哪儿呢?书法是线条的艺术,用抽象的线条来表现美,而图画是用色块,用色彩、用具象来表现美,虽然图画也有抽象的,但它毕竟给人视觉上的感观是具象,虽然图画也用线条,但它是用线条来表现物象,而书法是拿线条来表现文字,尤如音乐一样,我们无法指出哪一句是再现了什么,它只能给人以总的意象,书法也一样,它的线条不能给你指出具体表达了什么,从整体上使人产生一种情感,而具象的东西是低级阶段,上升为抽象的就是向更高级方向发展,是一种进步,所以把高级阶段的线条的书法,却去用具象的表现实际上是对书法的一种倒退,是认识论上的一种倒退。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与画家刘华明先生商榷过。我以为,最初我们的祖先是先以具象开始认识世界,创造文字的,例如,最初用一块石头放在地上,就表示是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这就是“旦”字的来历,最是具象的了;半坡遗址陶罐上先民们刻画的鱼完全是一条鱼的形状,后来才用线条造成了“鱼”这个字,这就是抽象线条的,比画一条鱼的认识更高级阶段了。所以我认为,认识世界是先从具象后有抽象,刘先生却与我完全相反,他说那用一块石头放在地上,表示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不就是一种抽象的思维吗?那陶罐上的鱼,用几根线条画出的鱼不也是抽象思维吗?我想想也有道理,这种先有鸡蛋还是先有小鸡的争论,我看也是一桩公案,不必过多地去执拗。但从认识论原理讲,人类认识世界的发展,总是从具象思维向抽象思维发展的,而且是向更高阶段的发展。中国的象形文字有的取于自然,有的取于器物,有的取鸟迹,使人一望便知那是何物。但文字是抽象的,这是基本事实,抽象的境界要比具象的高,这也是事实,所以书法称为比绘画更高的艺术,甚至称为是最高艺术,是有它本质原因决定的。
美术字和书法是什么关系?
美术字 :
有图案意味或装饰意味的字体。
从狭义讲,书法是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和规律。包括执笔、运笔、点画、结构、布局(分布、行次、章法)等内容。例如,执笔指实掌虚,五指齐力;运笔中锋铺毫;点画意到笔随,润峭相同;结构以字立形,相安呼应;分布错综复杂,疏密得宜,虚实相生,全章贯气;款识字古款今,字大款小,宁高勿低等。
从广义讲,书法是指语言符号的书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涵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写字,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随着文化事业的发展,书法己不仅仅限于使用毛笔和书写汉字,其内涵己大大增加。例如,从使用工具上讲,仅笔这一项就五花八门,毛笔、硬笔、电脑仪器、喷枪烙具等种类繁多。颜料也不单是使用黑墨块,墨汁、粘合剂、化学剂、喷漆釉彩等五彩缤纷,无奇不有。过去的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其涵义也大有扩展,品种之多,不胜枚举;从执笔方式上看,有的用手执笔,有的用脚执笔,就是用其他器官执笔的也不乏其人,甚至有的人写字根本就不用笔,如“指书”“挤漏书”等;从书写文种上说,并非汉字一种,有的少数民族文字也登上了书法艺坛,蒙文就是一例;从书体和章法上看,除了正宗的传统书派以外,在我国又出现了"曲直(线)相同、动静结合的“意向”派,即所谓现代书法。它是在传统书法基础上,加以创新,突出"变"字,融诗书画为一体,力求形式和内容统一,使作品成为“意美、音美、形美”的三美佳作。在日本不少书家摒弃文字的语言性,树立文字的“形象性”,出现了“墨象”派,以用笔的轻重和徐疾、笔锋的开合及落笔位置的变化等,写出各种形象的文字。这一书派,虽突出“意象”,其字赏之也新颖,但汉字并非都是“形象”字,因此步履艰难,发展受到限制。所有这些(当然不仅是这些),可以看出书法和其他事物一样,也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着。这一点必须引起书法界人士的高度重视。
关于书法和绘画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人们常说的“书画同源”,可能是指汉字的产生是从“象形”发物的。“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洁拙,日月是也”《说文解字》。其实,这“源”,是指艺术创作中最本质的源。远在还没有文字的时候,人类早就用绘画来表现与他们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事物。中国书法艺术形成晚于绘画。然书与画二者是“异形而同品”。也就是说:“字与画同出于笔,故皆曰写,写虽同而功实异也”(汤贻芬《画荃析览》)。中国书画的创作方法、手段有着惊人的一致。都以纸、笔、墨为工具材料,把运笔分为落笔、行笔、收笔三个阶段,都用中锋、偏锋、顺笔、逆笔、回笔等,以提、按、顿、挫、轻、重、缓、急来表现高、低、强、弱、俯、仰、争、让,追求干、湿、浓、淡、疏、密、虚、实等的变化,创作出具有神彩飞扬、气韵生动的作品为最终目标。但中国书法赖以存在的文字,创造汉字的艺术造型为主,绘画以现实生活为源泉,创造物象为主。前者是“书以言情,书为心画”,后者是“画以状物,画状物形”。书画在基本作用上,有两种美感。一是发于意志,曰气,代表气势的阳刚之美,一种是发于情感,曰韵,代表风韵的阴柔之美。书画所表现的风格,是气和韵的流露。绘画既有线条,又有形像和色彩(亦有不着色的)。而书法只有抽象的线条。所以,书法线条的气、韵表现比绘画更为强烈。同时,书法与绘画又互相影响,互为补偿。南齐的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的绘画六法: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除应物象形、尤其随类赋彩离书法较远外,余者也是书法创作的法则,清刘熙载说:“画山者必有主峰,为诸峰所拱向,作字者必有主笔,为余笔所拱向。主笔有差,则余笔皆败,故善书者必争此笔”。这是以画理来喻书理。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有这样的记载:有了王献之的一笔书,便有了陆探微(南朝时宋人)的一笔画。南朝梁的张僧繇作画按东晋书法家卫夫人的《笔阵图》。唐代画圣吴道子的用笔来自张旭的草书。唐寅说:“工笔画如楷书,写意画如草隶”。元代画家昊镇以书法作竹,苏东坡以竹法作书。而明代王线说得更具体:“画竹之法,干如篆,枝如草,叶如真,节如隶”。赵孟頫在其《枯木竹石》图上自题曰:“石如飞白树如摘,写竹还于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郑板桥“以画之关纽,透入于书”,“以书之关纽,透入于画廿,他得出结论:“要知画法通书法,兰竹如同草隶然。”有不少老画家主张“未曾学画先攻书”。可见书与画相互促进的关系。“工画者多善书,善书者易工画。”所以,我国历史上出现一大批能书善画,能画善书的艺术家,如苏轼、米芾、赵孟頫。董其昌、郑板桥、赵之谦、吴昌硕、齐白石、潘天寿等不胜枚举。
什么是书画?书法和绘画有什么区别?
书画是:绘画和书法的统称,也称字画。也可以理解为具有文化内涵的绘画。书法和绘画的区别:1、概念不同书法是指毛笔字书写;而绘画是一个以表面作为支撑面,再在其之上加上颜色的做法,用具象来表现美。2、寓意不同书法只有抽象的线条;而绘画既有线条,又有形像和色彩,书法线条的气、韵表现比绘画更为强烈。3、艺术层面不同书法即以最直观、简单的线画构描自然物体的轮廓而形成的结字,是一种线画的抽象结构字空间;而绘画的意义亦包含利用此艺术行为再加上图形、构图及其他美学方法去达到画家希望表达的概念及意思。4、书写规定方面不同书法的时间性表现为用笔不可重复的规定上,毛笔书法是不可以描画的,一笔下去就是一笔,不能随便擦掉;而绘画则不同,不好了可以擦掉,重新上色,一次、两次、许多次,直至满意。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书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绘画
书法艺术与绘画(国画)艺术的类同与区别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书画同源”
很多人学国画的时候都会听到这样的话。书画是否同源,从书法的发展历史上可以看出来,从早期的象形文字发展到现在的方块字体,汉字的形成是比较多元化的,但是仍旧可以从字的结构上看出字的本意。
例如“采” 上面一部分在象形文字上就是爪型,就是手,下面一部分在相信文字上就是木型,就是树木的意思,手放在树木上面就是采,也就是采的本意——为摘取树木上的东西。
而最初由于没有规范的部首,因此很多地方的象形也就是字,画出来的不一样,因此为了沟通方便,秦统一汉字的事情就发生了。呵呵。
那么最早的象形字分出来两部分,一个是往我们现在所说的字发展,另外一个是往我们现在所说的画发展,由于书写工具的进步,画和字所表现出来的形式就不一样了。
字更多的是往符号性质的方向发展。
画是更多的往写实性质的方向发展。
因此也就有了“书画同源”一说。
如果说类同的话,那么早期的汉字和画是属于一体的。
如果说区别的话,那么一个更多的是方便他人或者自己的理解,(可能表述不准确),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汉字的部首将原来所要表述的东西更加简单化,符号化,从而组成具有新含义的文字。
而绘画是将所要表述的东西具象化。
二者一致,仅仅是表达的方式不一样。
另外一楼具体说到书法和国画都用毛笔、墨。这是一个类同。表现载体的同。
书法同国画一样,也讲究墨分五彩,书法有“飞白”国画有“留白”两者是一样的;书法有浓墨重彩,国画也,有而国画的重彩是表现在颜色,书法的重彩是表现在书写线条墨色的浓淡。
打字有点累、大抵如此。也就是上面这些了
美术学的书法类和书法学的区别
1.就这类概念在国内以往的实际使用情况而言,【美术学】是个集合概念,用以囊括有关的学科与研究方向。书法/书法学往往被包括其中。这种情况下,书法一般是美术学下面的子学科、次一级的专业,或者是其中一个学科方向、专业方向,称之为书法学、书法专业或书法方向。
2.同理,【书法学】也是一个集合概念,一个筐,用以装载与书法、篆刻直接有关的课程或研究方向。不过目前,它下面还没有细分为更小的专业。在国内,书法学是1990前後新兴的概念。
3.【书法学】或【书法】目前还不是一级学科,所以它一般挂靠在更高一级的学科、专业下面。这种更高一级的学科,除了美术学,还可能是别的有关学科,比如有的高校把【书法】或【书法学】挂靠在【文学】之类的学科下面。可以想象,书法也可以挂在诸如【哲学-美学】下面,当然,这种情况下,它可能更偏向学术/理论而不是创作/实践。
4.您所谓【美术学的书法类】,前面有个定语;您所谓【书法学】,前面没有定语,不清楚挂靠在什么下面。不管怎样,这两个概念,从字面上说,一般是理论与实践兼顾;从实际情况看,往往有所偏向,或倾向于实践,或偏重于理论。究竟怎么回事,要看具体学校、具体学科的实际运作。
费劲半天,我觉得已经说得比较清楚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