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常谈书法影响绘画
诗、书、画结合,今天还有没有魅力?很难设想与过去年代相提并论,文化环境、欣赏趣味有了很大差异。但是文化有传承性,研究传统会给我们带来新的启示。“三绝诗书画”一向是中国传统文人追求的目标。这种追求可说与生俱来,同生命的追求相一致。
“书画同源”的说法很早。据《历代名画记》,最先创造文字与绘画时,二者“同体而未分”。照此,书画同源的“源”,就要追溯到象形文字了。不过“象形” 在“六书”中只占其一,汉字中真正属于“象形”的不多。再把“书画同源”的概念扩大,便指向书画的工具、表现手段、艺术理念。
绘画“六法”中的“骨法用笔 ”、“经营位置”,相对于书法的笔法、构建。《历代名画记》的作者张彦远又说王献之作一笔书,陆探微作一笔画,“故知书画用笔同法”,这又把书画的“源” 拉近了一步。书法之于绘画,还可以说前者为后者提供了抽象的美学原则,而绘画也丰富了书法的美学思想。
有位画家曾对我说:为什么常谈书法影响绘画而不大说绘画对书法的影响?我想可以从书法更具抽象性这一特点作解释。但既然是“一笔书”、“一笔画”,必定会互相影响。八大山人书法的中锋用笔,构图的空灵虚应,感情的冷峻超逸,很难说绘画与书法的相互影响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
我们甚至可以把八大的书法当绘画欣赏,或者把绘画当书法欣赏。还有的画家,在书法中吸收树石的皴擦,兰竹的撇跳,比如石涛、徐渭等。石涛诗句“画法关通书法津,苍苍茫茫率天真”,说得很好,石涛绘画的“一画”论涵盖了书法,所谓“自一以及万,自万以治一,化一而成氤氲,天下之能事毕矣”。
诗书画结合,诗在第一位。按作品的视觉形象,画占据最重要的位置。诗,既实指画上题句,而更重要的是诗意。传统的中国文人画,倘没有题诗,会觉得缺了点什么,但有了诗句是否一定有诗意,很难说。而如果有了诗(通过书法载体)却并无诗意,便难以想象那画也果真内涵诗意。从诗、书、画的某一侧面可以看出作者的全面修养。
“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是一种境界。“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读者在吟诵诗的同时体味着画的境界。“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也有鲜明的画面。单看这两句,似乎仅有“画”而缺少“诗”,而全诗的后两句“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大大拓宽了时空。“窗”、“岭”、“雪”、“门”、“船”都诉诸视觉,却不局限于视觉感官所及,由视觉拓展了想象。诗中有画面而不止于画面,应当说画“意”,进一步说,有“诗意”。诗意从“画面”生发,画意由诗意得到升华。
绘画如果停留在视觉表象,便失去了画意,更谈不上诗意。我们赞赏某幅画,说画有尽而意无穷,这里的“意”,在很大程度上是诗意。西方美学家说过一切艺术都趋向诗,黄庭坚说过“凡书画当观韵”,“韵”虽是各门艺术共有,但首先是诗的特征。所以我们可以把绘画要有诗意看作普遍性的要求。
至于诗中的画意,依赖视觉暗示,又非仅止于视觉。并非诗里所有的视觉形象都能在绘画中以诗意表现出来。画家如果不是发挥想象,发扬个性,单画“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这样的诗句,难以体现诗的意境,为此,不但要体味诗人杜甫的原作,更要有画家独特的创造,画家要发挥特有的想象力。我见过一幅画,蜡烛垂泪,春蚕吐丝,题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画者不知,像李商隐这样的名句,几乎不可能以绘画再现。诗中春蚕、蜡炬等形象化的词语,全属象征隐喻,简单化的视觉再现,失去了诗的意境,绘画只成图解,而图解则失去了绘画的本质。
我们对诗意的理解,不必只限于古人常举的例证。诗书画结合,完全可以也应当在新的基点上实现新的创造。
画诉诸视觉,诗以语言驰骋想象。两者结合,互相生发又互为补益。画与诗的载体如此相异,而绘画与书法,则同是诉诸视觉,所以一当说起“书画同源”便很容易被接受,书法与绘画的融通,已被长期历史积淀存在于深厚的美学传统之中。
我们可能较少涉及书法与绘画的相异。这里想先说一说书法有没有“内容”,如果有又是什么。书法艺术以墨线为主导,按照特定的文字形成结构,由一画、二画、三画……直至万画。书法的形式可说即书法的全部。但按照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书法的“形式” 也是有内容的。
把书写的“素材”当作书法作品的内容,几乎是最常见的误解。比如书法家写一首诗,一篇散文,那诗、散文便当作书法作品的“内容 ”了。但是那诗、散文并非直接对应于书法的“形式”,只是书写时采用的“素材”。书法既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就应当以自身的形式与内容为对偶范畴。
倘若只要以书写的文词为内容,书法岂不徒具外形?岂不成了纯粹的某种工具?书法家只要凭借自己的“技术”就可以表现“内容”,书法艺术的独立性到哪里去了?书法的本体到哪里去了?
我们感慨书法本体的缺失。无论什么经济文化需求,社会政治活动,到书法家那里大笔一挥便算完成任务,便算有了“书法”。书法家似乎不需要独立思考,不需要坚守艺术本体的立场。我当然不主张书法家置身社会之外,就像任何人不能脱离社会一样;艺术家对社会的动向理应格外敏感。但是只要承认书法是独立的艺术,书法家的那枝笔是个体的存在,那么,书法家就不应当简单地被视为“笔杆子”,书法家按照艺术自身的规律发挥所长。梁启超说过“个性的表现,各种美术都可以,……但是表现得最亲切、最真实,莫如写字。”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苏轼的《黄州寒食诗》,各自出于真情宣泄,不为了“配合” 什么,却真正具有很强的社会政治意义,就书法本体而论,都达到了历史的高度。《唐摹万岁通天帖》里那些信札,倘仅就文词来说,打个不恰当的比方相似于今天手机上的短讯,书写者不曾想到传世,更没有想到会成为经典。书法的“素材”和书法艺术本身,全出自真情流露。或许正因为如此,具备了传世经典的可能性。
把书法“素材”当作书法艺术的“内容”,在理论上是悖谬的,在实践上无益。我们睿智的古人,从来没有把问题混淆,尽管那时还没有“内容”与“形式”作为一对哲学范畴提出,古人的基本观念却很清晰。有关书法艺术的“内容”,我们且从古人大量文字中寻找启示。历代书论,谈到书法的特征,谈到某家某派的风格,有数不尽的比喻,天地万物无所不包。蔡邕《笔论》:“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对中国古代书法和绘画的认识和了解?|
中国五千年璀璨的文明及无与伦比的丰富文字记载都已为世人所认可,在这一博大精深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书画艺术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艺术语言再现了这一历时性的嬗变过程。而具有姊妹性质的书画艺术在历史的嬗变中又以其互补性和独立性释读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内涵。由于书、画创作所采用的工具与材料具有一致性。《历代名画记》中谈论古文字、图画的起源时说:“是时也,书、画同体而未分,象制肇创而犹略,无以传其意,故有书;无以见其形,故有画”。书画虽然具有同源的可比性,但以后的发展状况是以互补的独立性发展变化的。中国书法艺术的形成、发展与汉文字的产生与演进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连带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是“书法”呢?我们可以从它的性质、美学特征、源泉、独特的表现手法方面去理解。书法是以汉字为基础、用毛笔书写的、具有四维特征的抽象符号艺术,它体现了万事万物的“对立统一”这个基本规律又反映了人作为主体的精神、气质、学识和修养。
中国文字起源甚早,把文字的书写性发展到一种审美阶段——融入了创作者的观念、思维、精神,并能激发审美对象的审美情感(也就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书法的形成)。有记载可考者,当在汉末魏晋之间(大约公元2世纪后半期至4世纪),然而,这并不是忽视、淡化甚至否定先前书法艺术形式存在的艺术价值和历史地位。中国文字的滥觞、初具艺术性早期作品的产生,无不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时代性。就书法看,尽管早期文字——甲骨文,还有象形字,同一字的繁简不同,笔画多少不一的情况。但已具有了对称、均衡的规律,以及用笔(刀)、结字、章法的一些规律性因素。而且,在线条的组织,笔画的起止变化方面已带有墨书的意味、笔致的意义。因此可以说,先前书法艺术的产生、存在,不仅属于书法史的范畴,而且也是后代的艺术形式发展、嬗变中可以借鉴与思考的重要范例。
中国的历史文明是一个历时性、线性的过程,中国的书法艺术在这样大的时代背景下展示着自身的发展面貌。在书法的萌芽时期(殷商至汉末三国),文字经历由甲骨文、古文(金文)、大篆(籀文)、小篆、隶(八分)、草书、行书、真书等阶段,依次演进。在书法的明朗时期(晋南北朝至隋唐),书法艺术进入了新的境界。由篆隶趋从于简易的草行和真书,它们成为该时期的主流风格。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出现使书法艺术大放异彩,他的艺术成就传至唐朝倍受推崇。同时,唐代一群书法家蜂拥而起,如:虞世南、欧阳询、楮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等大名家。在书法造诣上各有千秋、风格多样。
还有,
http://www.wenyi.com/art/shufa/sfjs.htm
http://www.fly008.com/bbs/PrintPost.asp?ThreadID=112
http://www.shw.cn/Article/Print.asp?ArticleID=4120
关于书法和绘画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人们常说的“书画同源”,可能是指汉字的产生是从“象形”发物的。“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洁拙,日月是也”《说文解字》。其实,这“源”,是指艺术创作中最本质的源。远在还没有文字的时候,人类早就用绘画来表现与他们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事物。中国书法艺术形成晚于绘画。然书与画二者是“异形而同品”。也就是说:“字与画同出于笔,故皆曰写,写虽同而功实异也”(汤贻芬《画荃析览》)。中国书画的创作方法、手段有着惊人的一致。都以纸、笔、墨为工具材料,把运笔分为落笔、行笔、收笔三个阶段,都用中锋、偏锋、顺笔、逆笔、回笔等,以提、按、顿、挫、轻、重、缓、急来表现高、低、强、弱、俯、仰、争、让,追求干、湿、浓、淡、疏、密、虚、实等的变化,创作出具有神彩飞扬、气韵生动的作品为最终目标。但中国书法赖以存在的文字,创造汉字的艺术造型为主,绘画以现实生活为源泉,创造物象为主。前者是“书以言情,书为心画”,后者是“画以状物,画状物形”。书画在基本作用上,有两种美感。一是发于意志,曰气,代表气势的阳刚之美,一种是发于情感,曰韵,代表风韵的阴柔之美。书画所表现的风格,是气和韵的流露。绘画既有线条,又有形像和色彩(亦有不着色的)。而书法只有抽象的线条。所以,书法线条的气、韵表现比绘画更为强烈。同时,书法与绘画又互相影响,互为补偿。南齐的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的绘画六法: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除应物象形、尤其随类赋彩离书法较远外,余者也是书法创作的法则,清刘熙载说:“画山者必有主峰,为诸峰所拱向,作字者必有主笔,为余笔所拱向。主笔有差,则余笔皆败,故善书者必争此笔”。这是以画理来喻书理。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有这样的记载:有了王献之的一笔书,便有了陆探微(南朝时宋人)的一笔画。南朝梁的张僧繇作画按东晋书法家卫夫人的《笔阵图》。唐代画圣吴道子的用笔来自张旭的草书。唐寅说:“工笔画如楷书,写意画如草隶”。元代画家昊镇以书法作竹,苏东坡以竹法作书。而明代王线说得更具体:“画竹之法,干如篆,枝如草,叶如真,节如隶”。赵孟頫在其《枯木竹石》图上自题曰:“石如飞白树如摘,写竹还于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郑板桥“以画之关纽,透入于书”,“以书之关纽,透入于画廿,他得出结论:“要知画法通书法,兰竹如同草隶然。”有不少老画家主张“未曾学画先攻书”。可见书与画相互促进的关系。“工画者多善书,善书者易工画。”所以,我国历史上出现一大批能书善画,能画善书的艺术家,如苏轼、米芾、赵孟頫。董其昌、郑板桥、赵之谦、吴昌硕、齐白石、潘天寿等不胜枚举。
如何理解书法与绘画的关系
书异乎画,遂使书得以确立。首先,书法是较之绘画更加纯化的艺术,绘画(尤其具象绘画)的「形」测较为复杂和难于规范,书法之「形」却久已符号化,故有书高于画之说。这种纯化,是主观表现意识更加强烈的纯化,也是形的纯化,形式感的纯化。造字之初,虽有象形之意,但最终却以脱离客体之形似而独立,较之绘画(抽象绘画除外)具有更强的节律感和抽象性,为此不晓文意亦可获得美感。但也并不因之可以称书为纯抽象艺术。如果把书法纳入「图形莫善于画」的画学范围之内,它当然是抽象艺术,但这种假设的荒诞在于书法就是书法,书法是外于画的独立艺术。从书法自身而言,其「象」已不再是具象绘画所依赖的客观物象,而是经过规范化的汉字本身。尽管文字已经符号化,但书法符号的规定性远不及抽象绘画有新造符号的自由。与绘画比较,书法是抽象的,但它那规范化的符号又是有象可具的。如果它脱离了汉字字形垢约束,不再以字作为传情达意的媒介,书法艺术当然会演变为抽象艺术。而越出了书法的界域,也同时意味着书法自身的消亡。从事现代派书法实验的艺术家们,曾经抛却文意的完整性,以字作为符号拼合为有一定意味的作品,类似于现代派绘画,但仍可勉为归之于书法。还有一批书家,只取「象形」一义,把字还归为画,其结果只是书意的弱化和品格的退化。历史也将会留下一批书法家所作的抽象绘画,它可能在笔意上强于某些画家,但在整体上是否能与画家比肩也就很难说了。总之,我的意思是说,书法本已在抽象意识上纯于绘画,书法艺术主要将在其本体的意义上发挥自己的艺术优势,还归象形和抛弃字形的实验,或者是造字阶段的返祖,或者是超越书法而导致的书法消亡,都有可能造成一种书家绘画似的边缘艺术,但却分别从具象和抽象两个极端损害了书法自身的品格。其二,书与画虽然都是笔墨的艺术,但书法更注重用笔,基本上是笔踪的艺术;而绘画则是笔墨兼具。正是在这种差异中显示出各自的优势,笔踪的运动使书法的律动感更加单纯和强烈,笔墨的变化又使书法难于达到绘画的丰富。故此,在书画的交往中,笔踪的意味给予绘画用笔以美学品格,使绘画在造型的过程中啬了书意的内涵;反之,画之墨色的丰富性也启发了书法家们灵活施墨的自由,甚至于对于清墨、宿墨、涨墨的参用。如前所述,中国书画基本上是黑的造型,但书法表现得较为纯粹,而绘画则以黑色的笔墨为骨干,可以大量施之于丹青,甚而没骨设色,甚而金碧青绿。书法只有坚持认为自己在色彩上的单纯性(无论是施墨,还是施金)是高品位的表现,运用色纸时也应保持这种类如黑白的纯化,既可造成一种新的文化氛围,又不致流于花乱,才不会有舍本逐末、舍长就短之弊。书与画都是二维的平面的视觉艺术,但绘画对于深度的表现远较书法明显,自西洋画影响中国画之后,对于形象的立体感即三维空间的表现更成为自觉的追求,不得不把平面构成的学问隐含于具象的形体背后。但书法符号的平面造型决定了它追求三度空间的局限,而为其在平面构成上施展自己的优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所以,古代书家和刻工们在雕镌碑铭、匾牌时对于三度空间的凹凸处理是极其慎重的。至于所谓「立体书法」纯系玩闹,「当立体书法」的实验者将点、划在平面上的笔顺和虚实关系强行立体化、雕塑化时,即丧失了书法自身的规律,也不合于雕塑美的规律,是不懂艺术规律的聪明人干了件笨事。书画都是艺术创作都存在一个创作动机或创作冲动、创作契机的问题,即怎样进行艺术思维,怎样作到「意在笔先」的问题。作为画家,一个真诚地从事艺术创作而并非出于迎合的艺术家,其创作冲动来源于对客观生活的深刻体验、独特感受和内心由衷的表现欲望。应命之作不是没有,以诗意作命题画,甚至为诗文作插图亦未尝不可,但应命之作是否成功仍取决于画家的主观意识最终能否与客观要求相共鸣、相契合,甚至于为了达到这种契合补行生活的体验,因此,优秀的绘画创作都源自画家真诚的内心,都是「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之作,故能达于心手相忘之境。伟大的书法家在这一点上与伟大的画家是一致的。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怀素的《自叙帖》之所以作到书意与文情俱佳,就因为它们都是「心画」,书意伴文情而来,都是真诚的流露,自然的流露。但书意缘文意而生,书意对文意的特殊依附却造成了书法思维程序与绘画思维程序上的区别,以致造成当今的书家大多以前人的文词作为创作题材的现象。不否认今人与古人会有精神的同构或共振,但也毋庸回避众多书家少文寡情不得不爷赖他人文词句话的尴尬。不否认书写前人文词可以有极好的书法作品产生,但也不否认这种创作状态的被动性,今日的书家和往日的文词之间的隔膜对于艺术表现带来的心理障碍,对「心画」意识的弱化。正因为书意与文意的特殊联系形成了书与画在创作契机上的不同,而寄希望于今日书坛的才子们,不仅在书写的技巧、书意的发挥上有所突破,不仅能够以古人文意为载体并赋予现代的表现,而且在文思上多一些自己的辞章,时代的辞章,在参与现代生活的实践中,在自然的陶赏中激活自己的情感,时代的新声,激活自家的文思,方能进一步使书法艺术在文意与书意的统一中强化现代感的表现。
什么是书画?书法和绘画有什么区别?
书画是:绘画和书法的统称,也称字画。也可以理解为具有文化内涵的绘画。书法和绘画的区别:1、概念不同书法是指毛笔字书写;而绘画是一个以表面作为支撑面,再在其之上加上颜色的做法,用具象来表现美。2、寓意不同书法只有抽象的线条;而绘画既有线条,又有形像和色彩,书法线条的气、韵表现比绘画更为强烈。3、艺术层面不同书法即以最直观、简单的线画构描自然物体的轮廓而形成的结字,是一种线画的抽象结构字空间;而绘画的意义亦包含利用此艺术行为再加上图形、构图及其他美学方法去达到画家希望表达的概念及意思。4、书写规定方面不同书法的时间性表现为用笔不可重复的规定上,毛笔书法是不可以描画的,一笔下去就是一笔,不能随便擦掉;而绘画则不同,不好了可以擦掉,重新上色,一次、两次、许多次,直至满意。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书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绘画
书法和绘画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书法艺术是中国特有的艺术,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越是个性的就越是共性的。沈尹默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无色而具图画之灿烂,无声而有音乐之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书法是有图画之美,但和图画又是有区别的,区别在哪儿呢?书法是线条的艺术,用抽象的线条来表现美,而图画是用色块,用色彩、用具象来表现美,虽然图画也有抽象的,但它毕竟给人视觉上的感观是具象,虽然图画也用线条,但它是用线条来表现物象,而书法是拿线条来表现文字,尤如音乐一样,我们无法指出哪一句是再现了什么,它只能给人以总的意象,书法也一样,它的线条不能给你指出具体表达了什么,从整体上使人产生一种情感,而具象的东西是低级阶段,上升为抽象的就是向更高级方向发展,是一种进步,所以把高级阶段的线条的书法,却去用具象的表现实际上是对书法的一种倒退,是认识论上的一种倒退。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与画家刘华明先生商榷过。我以为,最初我们的祖先是先以具象开始认识世界,创造文字的,例如,最初用一块石头放在地上,就表示是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这就是“旦”字的来历,最是具象的了;半坡遗址陶罐上先民们刻画的鱼完全是一条鱼的形状,后来才用线条造成了“鱼”这个字,这就是抽象线条的,比画一条鱼的认识更高级阶段了。所以我认为,认识世界是先从具象后有抽象,刘先生却与我完全相反,他说那用一块石头放在地上,表示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不就是一种抽象的思维吗?那陶罐上的鱼,用几根线条画出的鱼不也是抽象思维吗?我想想也有道理,这种先有鸡蛋还是先有小鸡的争论,我看也是一桩公案,不必过多地去执拗。但从认识论原理讲,人类认识世界的发展,总是从具象思维向抽象思维发展的,而且是向更高阶段的发展。中国的象形文字有的取于自然,有的取于器物,有的取鸟迹,使人一望便知那是何物。但文字是抽象的,这是基本事实,抽象的境界要比具象的高,这也是事实,所以书法称为比绘画更高的艺术,甚至称为是最高艺术,是有它本质原因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