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

时间:2024-05-25 14:51:47编辑:优化君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08)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常务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二、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常务委员会主任缺位时,由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常务副主任也可以委托其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三、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中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列席会议。”
  第八条第三款修改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列席会议,并邀请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增加一款,作为第八条第四款:“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列席会议。正职负责人因故不能列席会议的,也可以由副职负责人列席会议。”
  增加一款,作为第八条第五款:“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安排公民旁听。公民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四、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和报告时,省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删去第十一条第二款。五、第十四条修改为:“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案,提议案机关、提议案人、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
  “罢免个别全国人大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办理。
  “撤职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办理。
  “人事任免案依照《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办理。”六、第十六条修改为:“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一般应当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印发有关专门委员会的书面审议报告,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八、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删去第二十条第四款。九、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二十日前,由其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对报告修改后,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十日前送交常务委员会。”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常务委员会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上一年度省级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常务委员会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在三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省人民政府应当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省人民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地区人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工作条例。第二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驻各地区的办事机构,全称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第三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第二章 工作任务第四条 联系驻本地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为代表履行职权做好服务工作。第五条 组织驻本地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行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地区分院(以下简称检察分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视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六条 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准备审议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驻本地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供情况。第七条 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征求对法律、法规(草案)意见的要求,征求驻本地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第八条 会同地区领导机关做好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映。第九条 了解本地区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映。第十条 联系本地区内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了解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第十一条 会同地区领导机关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需由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第十二条 检查督促行署、法院、检察分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有关本地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接待办理驻本地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来访来信。第十三条 承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工作方法第十四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工作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第十五条 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准备审议的议题,采取组织代表视察、座谈、进行专题调查、与有关部门协商对话等形式协助代表参政议政,履行职权。第十六条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探讨问题,总结推广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先进经验,为开展工作提供依据。第十七条 运用召开工作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推动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开展。会同所在地区领导机关解决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其依法行使职权。第十八条 加强同行署、法院、检察分院的联系,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一)地区工作委员会与行署、法院、检察分院互相派员参加有关重要工作活动和会议。
  (二)地区工作委员会与行署及其所属有关部门、法院、检察分院互相抄送上报下达的重要文件(如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政策性规定和有关资料等)。
  (三)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代表视察或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时,行署及其所属有关部门和法院、检察分院给予支持、配合。
  (四)地区工作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行署、法院、检察分院负责人列席。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第二十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程序,由工作委员会任免,报省人大常委会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 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车辆、办公住宿用房等由所在地区解决。


山东省人大、政协会议在哪开

现在山东省两会主会场一般在山东会堂,代表团一般下榻山东大厦或南郊宾馆。
山东大厦坐落于济南南郊,东依千佛山,与南郊宾馆、济南市植物园毗邻,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1.6万平方米,分为客房楼、山东会堂、会议服务中心三部分。其中山东会堂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可容纳2500人;会议服务中心拥有29个会议厅室,包括17个市厅和5大企业厅以及设有同声传译系统的国际会议厅等。


山东省高考政策每年什么时候开始


山东高考将改革 2019夏季高考统考仅三科




 齐鲁网济南9月22日讯(记者 张晓博 张帅 满倩 张伟)今天下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左敏在就山东省教育综合改革相关情况应询时表示,目前山东综合教育改革方案已经经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目前已经报教育部审批,将从2016年高中的秋季入学后实施。
  
  左敏表示,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方面,山东省委、省政府结合我们实际,确定了“3+1”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思路。“3”就是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重点改革。“1”就是深化高等学校的招生制度改革。
  
  左敏介绍说,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面,山东省主要进行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改革稿子录取方式、推进中小学去行政化等五方面的改革措施。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方面,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建立“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春季招生考试制度,同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把人才的培养从中职到本科,从高职到本科,从中职到高职贯通起来,这个打破了职业教育只在中职的天花板。建立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灵活多元的教师供给机制,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允许学校按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兼职教师,让更多的能工巧匠走进学校。
  
  据了解,在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方面,山东省在起草相关的改革意见。改革的基本思路、重点,一是在发展模式上,要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突出高校的特色发展和差异化发展。二是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要强化创新教育,强化实践教学,实行弹性学制,提升学习的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三是在学科专业上,要强化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强化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对接,突出各学校的专业学科特色。要逐渐解决学校专业设置的同质化的问题,同时我们围绕这些需求,还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第四深化高校的科研改革,完善高校科技协同创新、成果转化、评估评价机制,提高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第五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理顺学校与社会、学校与政府的关系,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依法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的治理结构,特别是要落实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逐步实施管办评分离。
  
  在谈到深化高考制度改革时,左敏表示,山东省将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依据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来招生录取;将夏季高考的统考科目减少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春季高考突出技能测试,科目减少了,减轻学生的负担。她还介绍说,山东省将试点高考成绩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学校考核的招生方式,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提高选才的科学性。
  另外,记者了解到,山东2015年外语科目使用全国卷,拟于2016年起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科目、2018年起所有科目使用全国卷。
  
  据介绍,目前山东省的改革方案已经经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目前已经报教育部审批,将从2016年高中的秋季入学后实施。


上一篇:阎凤桥

下一篇:上海女大学生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