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历任公安厅厅长都是谁?
按任职顺序,历任厅长分别为:程谷梁、郭庆年、刘九祥、李玉璋、杨安和、杜玉林、杨司、刘杰、刘新云。刘新云是现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属于厅局级正职或者省部级副职,由其党内职务与其他职务的兼任等情形确定。由省委常委兼任的公安厅长级别:省部级副职。由其他副省级职务兼任的公安厅长级别:省部级副职。不进入省委常委的公安厅长级别:厅局级正职。不兼任其他副省级职务级别:厅局级正职。扩展资料:省公安厅长一般授一级警监警衔,个别的有副总警监警衔,对应的省国安厅长授一级警监警衔。山西公安厅发展历史:1949年9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宣布成立,9月17日正式对外办公,第一任厅长程谷梁。“文革”期间,公安厅被“造反派夺权”,1967年2月25日,成立 “无产阶级专政委员会”。1968年11月5日,实行军管制,设“山西省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1969年9月2日,改为“山西省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与此同时,省革委还先后 成立了保卫组、保卫部,实际上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73年6月16日,成立了省革委会公安局。1979年12月28日,中共山西省委决定恢复省公安厅名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刘新云出席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第十六次调度会百度百科-刘新云
山西省历任公安厅厅长的名字
按任职顺序,历任厅长分别为:程谷梁、郭庆年、刘九祥、李玉璋、杨安和、杜玉林、杨司、刘杰、刘新云。程谷梁,1949年9月至1952年9月兼任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曾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省财经委员会副主任、省工业厅厅长,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山西省政府财经分党组副组长等职。因积劳成疾,病逝于太原。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杨安和,2003年2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12年1月13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接受杨安和辞去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刘新云,山东淄博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2018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主管省公安厅。分管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工作。扩展资料公安厅长的行政等级公安厅是我国省级行政单位中负责社会治安的行政机构,在省和自治区中称公安厅,在直辖市中称“公安局”。本身的行政级别为司局、地市级,既平级于中央部委中的司,以及省级行政区的地级市。随着中央对社会综合管理的重视,维持社会稳定的需要,多数公安厅(局)长都由上级党委常委兼任,比如由省委常委兼任公安厅长,市委常委兼任公安局长等。所以,由省委常委兼任的公安厅长是副省级,不进入省委常委会的公安厅长是正厅(地市)级。权力而言,公安的治安、刑侦、经侦、网安部门,基本上包罗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大部分领域,没什么是公安管不到的,可以说,在省市一级政府,除去发改委主任,管理层次最广的职位就是公安厅局长。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刘新云调任山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杨景海不再担任
李亚力之子李正源个人简历
李正源,2008年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之子。2012年10月13日,李正源涉嫌酒驾并殴打交警,随后太原市交警支队集体为其作伪证,删除执法记录仪里内容,降低酒精测试含量,变醉驾为酒驾。该事件一经曝光,并引起网友热议,2012年12月6日,李亚力被停职调查。参考资料:2012年10月13日午8时许,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迎泽二大队民警夏坤收到协助请求,在迎泽大街大南门十字路口拦下了一辆车牌号为“晋KK8215”的黑色现代越野车,原因是该车在前某十字路口不听交警劝导,强行违章左转。 司机名叫李正源,自称是太原市公安局9处的民警,表示自己急着去火车站送人。于是夏坤扣押了李正源的门禁卡和行车证,让他先去车站送人,再来接受处理。 在夏坤准备离开时,李正源突然打开车门冲夏坤跑过来,一把掐住他的脖子,连打带骂,试图夺回门禁卡和行车证,并口出狂言:“让你知道老子是谁,以后老子见一次打一次!”面对周围路人的指责,他更是嚣张:“都给老子滚远点,这里没你们的事,老子这是执行家法!”随后,增援交警发现李正源满嘴酒气,就强制要求他吹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89mg/100ml,属于醉驾。同时夏坤又发现,李正源驾驶的那辆车是套牌车。按照规定,现场交警应随即将李正源带离进行抽血化验,并当场扣押车辆和司机的驾驶证。然而结果却是:夏坤所在中队的副中队长杨波开着私家车赶到现场,令夏坤开着李正源的套牌车,自己则用私家车带着李正源一起离开;随后,迎泽派出所的一名负责人着便装、开着私家车将李正源接走。夏坤提出的抽血要求也被杨波制止。“老子这是执行家法!”这句话,震惊了众网友。李正源也摇身一变,成了现代版“高衙内”。资料参考来源:百度百科-李正源
如何发挥网络的反腐作用
建设当今时代,网络全面浸入了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面目和模式,同样,网络监督,也推动着传统的反腐格局变得更加开明开放。如何更好地运用网络反腐,完善网络反腐机制,建立网络反腐机构,拓展网络反腐渠道,健全网络反腐体制,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网络反腐的特点
网络反腐的兴起意义重大,它标志着反腐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必将在相当程度上推动反腐败的进程。从积极的方面来讲,网络反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方法的参与性
网络反腐,信息来源广,监督成本低,方便快捷。传统举报,大多是相关受害人或知情人通过邮寄举报信件、拨打举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纪委等职能部门检举揭发腐败分子的违法违纪事实,举报信息来源有限,且成本较高。随着科技的发展,举报渠道日渐丰富。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网站,各种互联网社区、论坛等都成为网民参与监督、反对腐败的平台。我国网民数量近3亿,3亿网民使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俨然是一张群众监督的天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网络反腐的快速便捷,群众的主体意识日益崛起,为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快速的传递性
举报材料公开透明,能保证舆论监督在阳光下进行。以网络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可以说是一种公开举报,它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以巨大的压力。按传统的举报方式,反腐部门是否进行了查处、结果怎样,举报人都不清楚。通过网络反腐,有关部门在舆论压力下,要时时作出反应,民众能及时了解到案情进展情况。****房产局长周久耕会议上抽天价烟、戴名表能被网民盯上,事件一经网络曝光,两三天就有7万多条跟帖,**市房管局等多个政府部门由此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有关部门9天内介入调查,18天内免去周久耕房产局局长职务。可见,网络的快速传播特性及所形成的巨大舆论压力,就像一付催化剂,提高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 3.未知的匿名性
互联网具有巨大的虚拟性和隐形化、无障碍性和大众化、随时性和低风险性的特点,网络民喜欢利用网络反腐,也正是因为网络有传播广泛、交流便捷、身份虚拟以及风险小等不少优点。网民之所以选择网络反腐,不少人是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报复打击,而网络隐蔽性强,正好可以保护自己。可以这样说,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网络信息快捷,既方便群众举报,又能为有关部门提供办案线索,有利于形成全民反腐、全民参与的大格局。 4.广泛的影响性
网络遍及千家万户,而且传播速度极快,各种观点事件,一旦发布在网络上,常常可以迅速产生广泛的社会反响。事实证明,利用网络反腐不但有利于保护自己,而且容易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使所揭露的腐败事件,能尽快进入司法程序。因此,网络反腐有时范围更广效果更好。天价烟事件后,不少干部开始注意自己的外表穿戴和行为举止了。有些干部不禁要抽空儿自省:监督无处不再,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可见,互联网公开、透明和广泛传播的特性不仅促成了网络反腐的成功,也在无形中扩大了教育范围,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网络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络反腐尚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目前,对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没有一个系统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因此,也就没有统一的运作程序、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没有统一的接纳和反馈机制。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网络举报人的法律,
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如何处置?同样,如果属于诬告,如何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还其清白?虽有些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规当中,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所以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而被举报人被诬告的现象同样也时有发生。
二是网络反腐也有非理性思维成分。正因为网络有其虚拟性、隐秘性,一些非理性的成分也借网络反腐之名迅速滋生和蔓延。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但有些网民却利用网络匿名、隐蔽的特点,在网上故意夸大、歪曲事实,有的打着监督和反腐的旗号,进行诽谤谩骂、妖言惑众和人身攻击,有的带有强烈的情绪化和煽动性言论,干扰着普通民众的判断,有的滥用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等等。
三是网络信息容易泄露反腐机密。由于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很大一部分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信息,这样容易打草惊蛇,让被举报对象及早准备,事先串供或销毁证据,导致很多事情查不实也无法查实。这样不但加大查处难度,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反而使举报人陷于被追究诽谤责任的被动地位。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一旦发生纠纷也难以处理。 四是网络信息有时容易误导网民。因为网络的真实性无法核实,许多网民自身素质不高,容易对网络信息造成误判,形成错误的判断。 二、加快完善网络反腐建设的几点思考
网络反腐是一项系统工程,网络反腐不仅涉及到现实空间的反腐工作,还涉及到虚拟空间的管理和运作,网络反腐也只有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象重视实际空间反腐工作一样重视虚拟空间反腐工作,扬长避短,使网络反腐与其他反腐手段相互配合,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武器。 1.加快建立和完善网络反腐制度
目前,网络反腐尽管轰轰烈烈,但在制度构建和运用方面显得滞后。一方面,缺少对网络反腐本身的运行保护,另一方面,缺少对举报人员的保护。因此,要尽快出台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网络举报、网络反腐、网络保密的一整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使网络反腐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一是要建立保护证人制度。要根据有关案例,不断修改完善有关制度,特别是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证人的法律。二是尽快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公众人物的职务行为和个人的信息要明确区分开来,政府官员等公众人物的职务行为以及担负社会公众责任的行为,不存在信息保护,这种行为本身就要接受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但不涉及其职务行为及公众社会身份的个人隐私应当受到保护。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有关网络反腐的运行机制。网络反腐要借鉴成功的例子,结合各地实际探索新形势下的运行模式,以便更好地提高网络反腐效率。
2.加快建立网络反腐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反腐工作的研究,加强力量,充实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的人员可以由尖端网络技术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和研究反腐倡廉理论的专家学者等构成,以形成网络反腐的组合优势。这个专门机构可有五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分类梳理,综合协调。对网络相关线索进行专业的收集、分析,按真实性、可查性、影响性分级管理,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对网友进行答复,保证渠道通畅。二是甄别信息,加强沟通。要学会面对网民,注重从网络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甄别真伪,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回复问题,引导网民良性互动,在分析事实、辨别是非中体现正确导向,搭建起网民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互动平台。三是发布信息,及时引导。对由于网络披露的信息引起的混乱,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有关是非或说明有关情况,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发布的信息务必实事求是权威准确。四是保护举报,维护权益。不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
只要是线索清晰、事实确凿,就应把举报者列入保护范围,切实维护举报者的权益。五是研究案例,把握规律。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实用实效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分析网络举报的特点,探索网络反腐的规律,逐步向网络反腐的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3.加快拓展网络反腐渠道
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举报网站的建设,使官方网站成为举报的主流网站,成为网络反腐的主导。特别是要增强官方反腐网站的吸引力、影响度,更加关注民意,代表民众的利益,契合民众的心理和趣向。只有这样,官方反腐网站才能在反腐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与此同时,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网络探索,拓宽网络反腐渠道,比如,除了建立网站外,还可开通举报邮箱、开通实时QQ、开通MSN、开通反腐败博客、论坛、BBS等,丰富反腐途径,畅通反腐渠道,让网民的举报得以及时交流,及时沟通,与官方反腐力量形成互动。
4.加快整合反腐败力量和资源
要实现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进行有效对接,关键是要既能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制度化出口,又要让官方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要整合资源,现有的纪委、监察部门、反贪局、检察院和法院,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督和司法体系。要加快整合各种反腐资源,形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查办案件力量,要促进以网络反腐为主体的民间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加快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反腐倡廉格局。从长远来说,网络反腐要与其它手段一起形成合力,使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得到全面发挥,网络反腐也才能走上正确的轨道。
网络反腐的作用有那些?
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新方式。
网络反腐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内涵明确的概念,就在于它在本质意义上整合了三方面的内容,即网络、民意、执政能力。网络以其独有的特征,一方面吸纳了民意表达,有效整合了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从而对执政、施政行为产生了无所不在的监督和约束。
另一方面,网络也为执政者和施政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和崭新的对话方式,可以更为清晰、理性、全景式的把握民众心理和社会舆论氛围,从而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与时俱进的提高执政、施政能力,从而在内部减少并消除腐败发生的可能性。网络为反腐败提供了两大支柱,一个是阳光下的“扁平社会”,一个是逐步精英化的执政群体。本人认为,前者尤为重要,也凸显了网络反腐作为全新反腐利器的优势。
李亚力的个人履历
参加工作后任省公安厅治安处秘书科、基础科干事;1987年任省公安厅治安处副主任科员;1989年任省公安厅治安处户籍科副科长;1990年任省公安厅治安处基础科科长;1992年任省公安厅预审监管处副处长;2000年任省公安厅经济侦察总队副总队长;2001年任省公安厅经济侦察总队调研员;2002年任省公安厅经济侦察总队政委;2003年任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4年任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2006年任晋中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2008年任晋城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2011年11月,李亚力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 2013年12月被停职。
太原市铁路公安局国家公务员工资大概有多少?
你问这说明你是新人,我可以准确的告诉你,正常情况新人刚进入铁路公安系统账面法定月工资在两千零几十元,扣去公积金就是1900多,我这说的是你转正授衔之后,你是本科毕业的情况,你要是研究生会高点,但是一样是科员,只是工资是13级,你要是中专生就是办事员(你基本不可能),要低些,成为科员后一样,有时不同的季节与各项补助,但都是一次性的补助,不按月发放只计入当月收入。而且你的工资是现在是由太原铁路局代开的,因为铁路公检法刚转入公务员,铁道部负责3年内的经费,今年的工资铁道部已经做了预算了,可能会比地方公安低些。一楼的说是2000-4000元太夸张了,公安处的处长月收入也就是3000多,而且现在和你谈工龄没有用,除非你已经工作了十几年了,否则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差距基本上可以忽略,也就是多了二三十元。我在政治部负责劳资,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什么是反腐败?
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法制监督不力是导致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试对腐败的界定、成因及反腐败与法制监督的关系作出分析,并提出依靠法制监督反腐败的对策和措施。
如何认识网络反腐的利弊,如何提高网络参与者的媒介素养.谈谈自己的认识
新闻与生俱来的功能便是对社会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权利,也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是一种民主的实现形式。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社会转型时期的反腐工作需要舆论监督,党的十三大至十七大政治报告中也都明确提出重视和发挥传媒的舆论监督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名扬中外的“四大民主”:即“保证人民依法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再次使用了“舆论监督”的概念,要求:“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失效。”而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就是舆论监督,那么,在当前形势下,作为县级广播电视机构更应该深刻地认识到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必要性以及重要作用。可见,如何提高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现实性很强的实践课题。
一、舆论监督的概念
一般而言,舆论监督是指公众通过新闻媒介对党务、政务和一切公共事务的公开,对国家机关各级公务人员的施政活动,以及社会公众人物(包括政治家、演艺明星、上市公司等)的监督,这种监督既包括揭露和批评,又包括评价和建议。从广义上看,舆论监督是指公民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民主的必要环节,实行舆论监督是一个制度化进程。舆论监督制度应保证社会舆论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转化为行动措施。
从狭义上看,它是指新闻舆论监督。公民享有依法运用新闻传媒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和自由;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新闻舆论监督源于舆论学和大众传播学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的监督,是党和人民群众通过新闻舆论对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对社会事务实行监督。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国家健全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为什么要舆论监督
1、这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必然结果。解放思想就是要敢想、敢干、敢冒险,勇于创新,就是要打破禁区,就是要不断地发现问题,揭露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富民强市提供保障。随着解放思想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也会变得越来越解放,越来越开放,人们思维的触角会越来越延伸,必然会无处不到,全面监督政府及社会的各个角落。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是大势所趋,是历史向前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随着网络的发展,电脑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会变得越来越便利,政府也会逐步提高透明度,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政府将逐渐成为阳光政府,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这是党中央的要求。舆论监督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及时纠正工作失误的一面镜子,热情支持各级媒体舆论监督是党中央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中共中央2008年5月13日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2007年1月8日至1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要求,加强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等监督。
3、这是广大群众的需求。广大群众请求政府解决问题,或者揭露腐败现象,经常采用越级上访的方式,但由于群众的诉求越来越多,越级信访这一渠道显得越来越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况且,对于越级信访问题,上级政府的信访部门一般退回原单位处理。这样,群众常常不满意,转为向新闻媒体投诉,请求新闻媒体呼吁的越来越多了。一旦新闻媒体为之呼吁,就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就会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会引起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样,问题往往会得到很快解决。
4、这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而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一种十分有效的形式,也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十分有效的措施,所以,支持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5、这是构筑和谐社会富民强市的有效措施。人民群众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渠道很多,但通过新闻媒介进行是最便捷的、最有效的方式。因此,新闻媒介通过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和政府的决策进行监督,就能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吸引广大群众参政议政,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促使很多社会问题的及时解决,排除影响构筑和谐社会、富民强市的不利因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富民强市提供一个好的环境。
三、新闻媒体如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新闻媒体是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因此,近年来我局为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相继开办了一批舆论监督性栏目。如电台开办的《行风热线》栏目,电视台先后开办的《社会纵横》、《民生直通车》等栏目,以“三贴近”为宗旨,上为政府解忧,下为百姓解难,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然而,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现实生活的深刻变化,人们对舆论监督越来越高度关注,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这就需要我们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舆论监督的重要性,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把体现党的意志与反映人民心声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
(一)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摆正舆论监督与舆论导向的关系。
新闻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性原则,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这是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的根本保证,更是正确实施舆论监督的关键所在。正面报道为主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以正面报道为主,并不是强加给新闻媒体的一种限制,而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是我们所处的伟大时代的客观要求。我们所面临的是一个深刻变革、日新月异的时代,有理由去理直气壮地报道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气象、新变化、新典型。但是,既然我们的生活中还有消极腐败现象,就没有理由放弃舆论监督的武器。事实上,开展正确的舆论监督,对于改进党和政府工作,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以及反腐倡廉、扶正祛邪、净化党风和社会风气,都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的人认为,舆论监督受舆论导向的约束,会妨碍舆论监督的开展,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新闻舆论监督是建立在正确舆论导向基础之上的舆论监督,是为舆论导向服务的。因此,舆论监督与舆论导向两者不能分开,不能独立,而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舆论导向为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环境,促进舆论监督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开展,所以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并不排斥正当的新闻舆论监督。
(二)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坚持真实性原则。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之道在于求真,舆论监督必须完全真实,这是舆论监督的基础。只有首先被受众认为是真实的,才谈得上舆论监督。若受众认为是假的,他不看、不听、不谈,舆论监督就起不到作用。因此,必须坚持真实性原则。
一是要微观真实。即具体事实必须完全真实、准确,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等要准确无误,事实中人们的所行、所言、所思、所感要真实可信,不能合理想象。要提倡现场采访,作为记者,当一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奔赴事件发生现场,用自己的亲身感受,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从而避免事后采访时,被监督者从自己的好恶、利害出发,或混淆真假、或杜撰事实、或合理想象,使事实真相难以辨别的困难。
二是要本质真实,即要揭示事实的本质。一般来说,把握微观真实较容易,而把握本质真实困难得多。这就要求记者必须具有深厚的生活阅历、广博的知识、深邃的洞察能力。监督的事实,从本质上要搞清楚,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片面,有根有据,真实确凿,无论是人名、职务、单位名称,还是数字、情节,都要一一核实,防止“偏听则暗”。
三是要客观公正。判断是非、评价事物要以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为标准,防止主观臆断,感情用事。对有争议的问题要全面、辩证地观察和分析,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坚持以理服人。对舆论监督涉及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信息来源真实可靠,确保报道内容准确无误。
(三)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注意方式与方法。
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实施舆论监督,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舆论监督的形式多种多样,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要尽量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动机和效果的统一。
——把握好时机。要紧紧围绕每个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
——帮忙不要添乱。新闻舆论监督,不仅要按新闻规律办事,而且更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哪些可以报,哪些不可以报,在什么时候报适宜,报几次可达到目的,报了之后会引起什么样反响等,都要在选题立项实施前考虑周全。一要出以公心,二要服务大局,三要以理服人,四要把握好度,五要遵守新闻宣传纪律。
——要做到“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二是有利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四是有利于弘扬正气、针砭时弊,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 四)开展新闻舆论监督,队伍素质是最基础的条件。
舆论监督直面社会现象的是与非,因此,搞好舆论监督,对采编队伍素质提出了高的要求:
其一,必须加强对新闻采编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组织新闻采编人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采编人员正确理解和运用舆论监督的权力,摆正位置,端正舆论监督的目的,提高舆论监督工作的水平。
其二,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客观的原则,不把个人恩怨、好恶色彩带入报道,不充当个别利益冲突的工具,努力树立关怀弱势的人文精神和不阿权贵的独立品格;
其三,新闻采编人员要树立法制观念,充分重视发挥法律在舆论监督中的作用,在舆论监督中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好法律。
其四,新闻采编人员必须树立角色观念。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作为推动舆论监督工作的内因,在思想上要提高认识、加强修养,努力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争得社会各方面、各部门的理解和配合,使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展现其原动力,确保舆论监督健康、顺利、有效、正确地进行。
其五,新闻采编人员必须树立质量意识,提高对新闻线索的高度敏锐性,以高效到位的舆论监督引起公众的关注,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重视,有效地引领舆论导向,促进矛盾的缓和和解决,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发挥应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