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当上美国总统?
竞选美国总统必须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有:第一、必须出生在美国;第二、必须是美国公民;第三、最低年龄必须达到35岁;第四、在美国居住的年限必须达到14年;第五、必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除非获得法定的选票,否则保证金不再退回。(注:各州对于总统候选人的参选条件不尽相同,许多州都要求候选人事先必须获得数量为几万的支持者的签名。美国选举法指明,独立总统候选人必须获得70万选民的联合签名支持,才能参加投票选举。)可见,竞选美国总统受到诸多条件限制。
这些很难满足/....
美国总统参选人的年龄限制
总统须年满35岁,居住美国14年以上。美国总统只要年满35岁,居住在美国14年以上是没有上限的,但是美国民意调查机构拉斯穆森报告进行的一项民调显示,53%的美国民众表示必须对本国总统候选人的年龄设限。调查结果显示,多数赞成设限的受访者认为,候选人的年龄上限应为70岁。另有40%的受访者反对为候选人设定年龄限制。其余受访者表示难以回答。该项民调于2019年3月21-24日在1000名美国成年公民中进行。新一届美国总统大选将于2020年11月举行。如果为候选人设定70岁的年龄上限,那么关键候选人将无缘竞选,届时现任总统特朗普将满74岁、伯尼・桑德斯79岁、乔・拜登77岁、伊丽莎白·沃伦71岁。扩展资料: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须年满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参见: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美国公职只有总统、副总统必须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总统大选在偶数年11月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对竞选担任美国总统的候选人的要求是:在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至少年满35岁,在美国至少已居住14年以上(《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总统(美利坚合众国国家元首)
美国总统候选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你好
有美国国籍,符合法律规定的年龄,加入共和党或民主党,能说服党众推举你为竞选人,能拉来竞选经费,会演讲。
这些你都能做到,估计当选取个美国总统差不多。
在宪法上,美国总统的任职资格,主要有三大限制:一是必须是生来就是美国公民,也就是必须具有美国的原始国籍,任何归化的美国公民不能担任美国总统;二是必须年满35岁;三是至少在美国国境内居住满十四年。
美国总统候选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你好
有美国国籍,符合法律规定的年龄,加入共和党或民主党,能说服党众推举你为竞选人,能拉来竞选经费,会演讲。
这些你都能做到,估计当选取个美国总统差不多。
在宪法上,美国总统的任职资格,主要有三大限制:一是必须是生来就是美国公民,也就是必须具有美国的原始国籍,任何归化的美国公民不能担任美国总统;二是必须年满35岁;三是至少在美国国境内居住满十四年。
美国竞选总统需要哪些条件
美国竞选总统的条件:总统须年满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出生在美国或父母是美国人。总统大选在偶数年11月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每届任期4年。拓展资料:美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缩写POTUS)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三军统帅,有时被称为Mr. President、The Honorable以及Excellency。根据美国选举团制度,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美国总统官邸是位于华盛顿特区的白宫。白宫北接拉斐特广场,南邻爱丽普斯公园,与高耸的华盛顿纪念碑相望,是一座白色的二层楼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总统
什么人可以参选美国总统?
1787年的夏天美国的制宪者在美国宪法中写下了如下的条款:“无论何人,除生为合众国公民或在本宪法采用时已是合众国公民者外,不得当选为总统;凡年龄不满三十五岁、在合众国境内居住不满十四年者,也不得当选为总统。”总体说来,既为两条规定:1) 出生时既取得美国国籍。除了美国建国时候那一批元老,例如早期的几任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佛逊等等,历任美国总统都是出生在美国。想来是为了避免生而为外国人成为美国总统以后不为美国人民谋幸福吧。这条规则限制了很多我们大家熟知的面孔成为美国总统:肌肉男阿诺德施瓦辛格(现任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共和党人,今年为共和党人麦凯恩背书),外交大师亨利基辛格(曾任理查德尼克松总统和吉米卡特总统的国务卿,主导了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等等。因为他们都不是出生在美国,虽然为美国做出了很大贡献,也广受美国民众欢迎,但是因为并不出生在美国,所以不能参加美国大选。2) 年龄大于三十五岁。在我看来大概年龄是人成熟与否的比较靠谱的标志之一,作为美国国家元首与行政长官的美国总统自然要足够成熟到能够带领美国人民。历史上的美国总统当选时全部在四十岁以上。最小的是于1901年上任的西奥多罗斯福(人称老罗斯福,为了区别1933年上任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时只有四十二岁,有人评说其在任上奠定了现代美国的基础,也是美国现实主义外交的鼻祖。大家熟悉的约翰肯尼迪和比尔克林顿也是不到五十岁就成为了美国总统,算是大器早成。极有可能成为2008年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现已年过七十,如果成功当选,也是美国历史上当选时年龄最大的总统。
美国总统竞选需要哪些条件 简短的
■ 美国总统大选是一段漫长的历程,必须历经
政党初选、提名、竞选活动、全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等阶段,才能顺利入主白宫。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国采【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
总统大选每四年进行一次,并可连任一次。 【总统兼任三军统帅,同时不需向国会负责。】
■ 总统候选人资格
依据美国宪法,竞选总统的候选人必须符合:
【在美国本土出生、至少年满三十五岁、在美国至少已居住十四年以上的条件。】
●选举制度
一、政党初选
大选年的二月至六月间,各政党在各州进行政党初选,产生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政党代表。
★选举方式有二::
第一种为「直接初选」,透过选民投票方式直接产生党代表。
第二种为「党团会议」,由基层(如郡)而上的各级会议推选各级代表,
最后在州代表会议中推选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政党代表。
★目前多数州采取直接初选方式,其中新罕布什尔州为最早进行直接初选的一州。【爱阿华州】则是全美第一个进行党团会议的州。此两州的初选结果,将会影响其后各州的选举结果,被视为大选风向球。
二、政党全国代表大会/政党提名
两党通常在七、八月份各自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由各州选出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党代表,将在此推选本党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听取各委员会报告,同时制定党纲。
在五、六月间,全国代表大会的大部份成员已经产生,各总统候选人拥有多少代表支持也已明朗化,谁将赢得政党最后提名大致上已经底定。因此,
★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认可总统、副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最后一道程序而已。
总统候选人的提名,通常在大会的第三天或第四天进行。
三、竞选造势
九月至十一月间,各政党推出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随即展开全美的竞选造势活动,上山下海和选民会面,同时也有在电视上发表演说,进行电视辩论等等,竞选造势期间长达八至九周,耗费相当可观。
四、投票
总统大选的投票分为两个进程,一为全民投票,二为选举人团投票。
【全民投票】:大选年十一月份第一周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明定为投票日。这一天的全民投票,实际上并非选举总统,而是选举出代表选民的「选举人团」。选举人团将在稍后的投票中选出总统,因此可以说,【美国总统选举并非直接选举,而是间接选举】。
【选举人团投票】:大选年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选举人团成员将在各州首府分别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正式的选举结果,其实在全民投票当天即已确定,
【因此选举人团的投票只是一种形式,并不具实质意义。】
五、当选/宣誓就职
各州总统选举的投票结果,将在选举后隔年的一月六日美东时间下午一时,由【参议院主席】
在参众两院联席会议上公布。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将于同年一月二十日中午宣誓就职。
●选举人团制度
全美各州选举人(Electors)的组合,被称为「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
★依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并非由国会或选民选举,而是由选民推派的选举人选举。
各州的选举人名额,和该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相同。联邦政府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没有国会代表,一九六一年的宪法修正案中给予该区三个选举人名额。所以,相当于一百名参议员(每州两名)的选举人,加上等同四百三十五名众议员的人数,连同三名哥伦比亚特区选举人,就可得出五百三十八张的选举人票总数。
★总统候选人获得的选举人票数如达到两百七十票,即超过全国选举人的一半,即可宣布当选。
●选举人计票制度
目前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其余四十八州均采取「胜者全拿」(winner-take-all)的选举制度。
如果某一政党候选人在该州获得的票数高于对手,即可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
此制度的正式名称为「General ticket system」。
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采取「区域计票制」(District system),在各选区获得单纯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即获得该选区的一张选举人票,在全州获得多数选票者,可再拿下两张(代表两名参议员)的选举人票。
胜者全拿制度,通常在大州投票结果公布之后,将扩大领先者差距或急速缩小落后差距。
区域计票制为十九世纪多数州采取的计票制,强调兼具「地域」与「全州」的公平性。
附上链接: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7855.html?fr=qrl3
美国规定几岁才能喝酒
《最小饮酒年龄法案》规定,禁止21岁以下的个人购买或者公开持有酒精饮料。扩展资料:美国最小饮酒法律的作用美国由于立法完善与执法严格,禁止未成年人饮酒效果显著。根据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1998年的数据,发生在21岁以下年轻人身上的与酒精相关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1982年的22/100000人,降低到1997年的10/100000人。同时期在高中生中,酒精使用者人数从69.7%降低到了52.7%,狂醉人数从40.5%下降到31.3%。从1982年到1997年,共有17359人因《最小饮酒年龄法案》而免于死亡。据美国国立酒精滥用和酒精中毒研究院(NIAAA)称,1988年至1998年,青少年的饮酒量下降了约1 3%,15-20岁的青少年因饮酒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减少了近一半。而《酒精与药物研究杂志》(Journal of Studies on Alcohol a.n.d Drugs)一项2006年开始的研究显示,2011年,36%的大学生承认在2个星期内他们参加过狂饮,在1988年《最小饮酒年龄法案》刚实施时这一数据是43%,而高中生这一人数比例更是从1988年的35%降低到2011年的22%。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治——最小年龄饮酒法可有效控制青少年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