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5个《今日说法》案例
今天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
今日说法的主要内容、事情经过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5个案例)
后果真的很严重
陈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赶。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结果猝死。小偷与他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运动医学专家分析说他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然死亡的。
专家分析说小偷的盗窃行为与陈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是只构成盗窃罪。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一个加重情节。小偷对陈兵的死有过错,但是陈兵的家人并没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赔偿要求。最后,小偷由于盗窃未遂被判4年,罚金3000。
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最后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不同意。双方各执一词。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法院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因此法院判决老丁限期内拆掉鸽棚。现在老丁家的鸽子暂时在朋友家寄养。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虽然老丁养鸽子并不违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关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专家认为一无法确认其开信机关是否具备鉴定资格,二即使具备鉴定资格关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视案情而定。
你在哪里
一个18岁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来到沈阳。一天,和小伙伴们去丁香湖边玩。却被淹死在湖中。据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说,他是为了救一个人才跳进湖里的。他们说,那个人被救上来以后就跑了,他们只顾的去救小伙伴也没看清那个人什么样子。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后,那个孩子被一个大浪打进湖中,再也没有上来。他家里条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的唯一依靠。他父亲咨询了民政机构,说可以申请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来做证。他们一家人寻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后来有几个湖边的工人愿意为孩子作证。
专家分析说,对于见义勇为者,首先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补偿,被救者承担的义务比较小。国家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纳税人的一部分税就被用来做这个。
今天的案例,很让人气愤。
一个3岁的小孩子跟爸爸妈妈去酒店吃饭。席间,孩子想喝饮料,妈妈出去买,想让孩子跟着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妈妈就把他领了下去。后来,孩子跑到了马路上,酒店的一个服务员将孩子救了下来,但是自己却出车祸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开始说把孩子托给了吧台,后来又说托付给了这个服务员,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他们认为服务员应该对孩子的被伤害负责。
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交通肇事司机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孩父母承担20%,共计死亡赔偿15万元,但赔偿者提出异议认为服务员是农村户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应按照农村的规格赔偿5万元。
老人去世之迷
一个79岁的老人,在与一个30岁的年轻人发生了争执。仅10个小时后,老人去世。老人的家人说老人是被那个人打死了,而那个年轻人说是老人心脏病突发自己死的。由于发生在院内屋后,双方都没有目击证人。老人死亡后公安局来了人,但是坚持不做尸检,直接说老人是心脏病死的,让双方民事调解,赔了8000块钱了事。记者问到有关如何认定是心脏病的证据,公安局一直没有,可能根本就是没法提供。
后来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诉,县市两级公安局对老人开棺验尸,鉴定结论是老人服用毒鼠强自杀。老人的家人对此很怀疑,并且自己偷弄了几份样本送到附近大学检验,结果是不含毒鼠强成分。
经过家人的不断努力,几年后,老人第二次被开棺,省厅的鉴定结论是没有毒鼠强。
记者想找到当初鉴定的两位法医,但是被拒绝了。后来,公安局道歉,并赔了5万多块钱。此事了结,老人怎么去世的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我不是小偷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观看三期法制节目,如《今日说法》一套《道德观察》12套《法律讲堂》《经济与法》2套等法律节目写篇观后感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0)聊行终字第5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姚化平,男1962年8月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冠县清水镇姚行村。
委托代理人:葛润民,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心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邢天华,职业同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岳其祥,该镇镇长。
委托代理人:殷汝奎,冠县清水镇司法所所长。
上诉人姚化平因诉农业行政强制一案,不服冠县人民法院(1999)冠行初字第161号行政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案经冠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1998年阴历后五月初一,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以原告姚化平拒交农业夏征款为由,强行将原告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本村杜学功家,其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姚化平所诉其工具箱内有现金一万元,查无实据,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4目之规定,冠县人民法院于1999年12月22日判决:一、撤销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扣押原告姚化平拖拉机行政强制行为;二、限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姚化平拖拉机;三、驳回原告姚化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负担。
上诉人姚化平不服一审判决,以冠县人民法院(1999)冠行初字第161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判决错误为由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被上诉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答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得当,请二审法院依法判决维持。
本院对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质证。被上诉人清水镇人民政府提交的主要证据是:1、李凤梅的调查笔录;2、李春玲的证言;3、调查杜继凤的笔录;4、调查李春泽的笔录,以上证据均证明上诉人姚化平拖拉机工具箱内没有现金。5、调查李书玲、陈任祥的笔录;6、调查范玉岭的笔录,均证明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被扣押在杜学功家中。
上诉人姚化平的委托代理人对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并提交以下证据:1、杜学功的谈话笔录;2、许以峰的询问笔录;3、杜玉娥等人的证言。以上证据均证明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于1998年5月1日强行将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杜学功家,不交钱不放拖拉机。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于1998年阴历5月1日,以上诉人姚化平拒交农业夏征款为由,强行将上诉人姚化平的拖拉机扣押至杜学功家之事实可以认定。该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行为,本院不予支持,被上诉人所扣押之拖拉机应予返还。上诉人姚化平所诉其拖拉机工具箱内有现金一万元,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其要求清水镇政府返还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依法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0元,分别由被上诉人冠县人民政府和上诉人姚化平各负担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张玉录
审 判 员:薛振先
审 判 员:张法岭
二000年六月三日
代书记员: 周公法
今日说法的案例
http://www.cctv.com/program/lawtoda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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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本期话题:QQ大盗(上)(2007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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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2月06日 15:49 来源:
大量的QQ号码被盗
被盗情况非常蹊跷
虚幻的网络世界中
警方触摸到伸出的黑手
千里之外的抓捕即将展开
深圳市警方破获了一个盗窃QQ号码的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贩卖盗窃来的QQ号码,非法获利六七十万元。
深圳的小王最近很郁闷,因为他使用了6年之久的QQ号码被人盗走了。那天小王像往常一样使用QQ号和朋友聊天,这时候一个陌生的号码把他加为好友,开始跟他说话。对方说小王的QQ号码不错,想要走,但小王没有同意。小王说,他的号码是个让他很得意的号码,6个数字,是个吉祥号,比较难得。他觉得对方的要求非常无礼,莫名其妙。而更加莫名其妙的是,在他拒绝对方之后,小王发现自己的号码再也上不了网了,怎么努力也没有用,他知道是对方做了手脚。
从那时开始小王就丢失了这个号码,网上联系的100多位好友大部分就失掉了联系,无形损失非常之大。而在武汉,跟小王一样经历的还有一个小李。小李的QQ号码被盗情况和小王还不一样,因为5年来小李主要用自己的号码打游戏,他在这个号码中积攒了大量价值不菲的装备,少说也值几千块人民币,丢失了号码对小李来说损失惨重。小李为他那些被盗的无价之宝痛不欲生,这一点不玩网络游戏的人可能很难体会。
如果说小王小李丢的仅仅是一个QQ号码丢的仅仅是一些和朋友联络的手段,丢的仅仅是一些游戏当中的虚拟装备和他们的娱乐体验的话,那么广西的一位许先生在他的QQ号码丢掉之后,损失的可就是真金白银了。
2006年4月,广西的许先生发现自己的号码自己不能使用了,他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成了一个莫名其妙欠人几万元人民币的冤大头。原来盗走号码的人用许先生的号码上网和许先生的朋友们联系,以有紧急情况为由向大伙借钱,一人五六百。许先生的大多数朋友和许先生关系很好,看到许先生的号码没有任何怀疑就慷慨解囊。几个月后,许先生面对几十个向他要账的朋友百口莫辩。
许先生把自己的遭遇投诉到了设在深圳市的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因为QQ号码是这家公司推出的产品,他们负责全国这种号码的管理。据腾讯公司统计,从2006年年初投诉号码丢失造成损失的事情开始大规模出现,这是腾讯公司1999年推出QQ这种产品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因为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在仔细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为了保护用户的利益,腾讯公司调动科技力量下大力气连续推出了多种应对措施。
但是情况并没有好转。从2006年2月份开始,每天有两万人向他们投诉自己的号码被盗。这种情况到了4月份,达到了每天5万人的投诉量,而最极端的时候公司的70部客服电话都被打爆了也无法应付纷至沓来的投诉。腾讯公司这个时候也很纳闷,究竟是谁在幕后动了手脚?而且有这么大的本事,短短时间内能够偷盗这么多网上QQ产品?想来想去觉得不对劲,腾讯公司选择了报案。
但是接到报案的深圳警方却开始犯难了,丢了东西是不假,但是这是在网络上丢的啊。因为丢失的是网络上的号码而不是真实的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警方是无法立案侦查的,但是大量的QQ号码被盗已经给腾讯公司和它的用户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案又不能不立。经过几次专家论证会后,深圳警方做出了决定,将此案立为了盗窃案。
立案之后警方第一步就要锁定谁是幕后黑手。按照正常的侦破逻辑,应该从被盗的用户查起。由于盗窃发生在网上,被盗者几乎无法给警方提供有用的情况,警方曾经打算从数十万报失的号码上查找线索,但是他们很快也放弃了,因为此时QQ号码被盗的状况已经不允许警方按部就班的开展侦破工作了。盗窃分子每天最多可以盗窃20万QQ号码,而腾讯公司的活跃号码有两个亿,这样一来,活跃号码可能三年之内就会被偷一遍。
在这个特殊的案件中,警方发现常规手段行不通。破这样的案子对于警方来讲确实是一个挑战,想来想去警方想到了一条线索,这些人偷QQ号码一定会拿去卖,所以从销售环节入手调查也许能够有所突破。于是警方开始集中全力侦查销赃环节,很快他们就有了发现。警方发现在吉林长春有几个人,在网络上贩卖大量QQ号码及其附属产品,警方马上奔赴长春进行秘密调查。
警方调查得知贩卖QQ号码的地点是一个大网吧,总共有数百台电脑,骨干成员大概有三四十人左右。至2006年7月,深圳警方已经掌握详实证据并圈定了辽宁鞍山、吉林、长春两省三地相关联的一个盗窃QQ号码的犯罪团伙。抓捕工作准备就绪后,深圳警方联合两个省市的警力一举摧毁了分设三地的网络盗窃据点,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缴获各类用于盗窃的电脑70多部。
由于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网络盗窃案件,2006年11月深圳警方召开了此案的新闻发布会。本案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数是未成年人,在抓捕当晚,警方将其中情节较轻的交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理,11个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带回了深圳。21岁的金某是该团伙专司盗窃的头号犯罪嫌疑人。20岁的于某是该团伙内主要负责销赃的骨干。
经过警方调查,这起最大规模的盗窃QQ号码的案件金某和于某是团伙的两大负责人,他们分工明确,合作了一年多,非法获利六七十万元。目前这起涉及几个省市,抓捕人数多达70余名的案件已经经入司法程序。
主持人:刚才看了这个案子我觉得挺新鲜的,在网上偷别人的QQ号,可能很多观众没上过网不知道QQ是什么,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到底有什么样的意义?
刘德良:QQ号码首先是作为一种网络上的通讯工具,这种代码申请的时候是与特定的主体联系在一起,在特定的群体范围内交往的时候,久而久之这个代码就和特定的主体的身份联系在一起,类似你在网上一个身份证。这样一来,它实际上就成为一种个人信息。在某种意义上讲,随着现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提高,个人信息也越来越具有商业价值,所以QQ号码有两种功能,一个是通讯工具的代码,二它是具有商业价值的个人信息。
主持人:在本案当中,刚才小李主要是用他的QQ(号码)在网上打游戏,而且在游戏的过程中他积累了大量的(虚拟)装备,这些(虚拟)装备在现实生社会当中确实是可以拿来卖钱,也就是说这些QQ号衍生出来很多网上的权利是有财产价值的。那么关于QQ号码这里边的游戏币和这个虚拟装备是不是财产呢?
刘德良:大家存在有认识上的分歧,对于这个QQ(游戏)币的认识有人说它是虚拟的,虚拟的东西就没有价值。大家玩游戏的时候QQ(游戏)币一般来讲是可以用人民币进行兑换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它可以直接现行的货币兑换,因此应该具有财产价值。对于虚拟装备来看,这个市场上有大量的买卖行为,你可以通过买卖虚拟装备获得利益,因此它也应当是财产。
主持人:以前曾经发生的案件当中,有的人说盗窃QQ号码不属于盗窃,因为《刑法》上来讲盗窃的对象是财产,这种观点就认为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虚拟装备 QQ号码和游戏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财产。
刘德良:这种观点认为QQ号码是一种通讯工具,你盗窃了别人的QQ号码就妨碍了别人的通信自由,所以就认定为这个案件应该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我个人认为《刑法》第92条虽然没有明确规定QQ号码游戏币和虚拟装备是财产,但是因为从司法实践上来看,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里有关的解释和最高法院的这个司法解释来看,像电信号码这一类的资源也应当算作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因此我认为可以构成《刑法》当中的盗窃罪。
主持人:其实刚才我们在探讨的问题也是这些年来我们国家法律不断努力在解决的问题,那就是随着网络的发展,很多虚拟概念如何与我们的法律概念相对应,但是最终案件如何定性还得依靠法院。不过我们感兴趣的是,这样一个大的团伙当中还有这么多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怎么想到用这样的办法来谋取非法利益,又是如何纠结起来的?在明天的节目当中,我们将为您讲述这背后的故事。
[今日说法]本期话题:QQ大盗(下)(2007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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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2月06日 15:52 来源:
一群青年 每天盗得几十万QQ号码
全国销售
这是怎样的生意
其中又有怎样的利润
深圳警方联合辽宁吉林两省警力成功破获迄今为止最大的网络盗窃QQ号码案件,团伙的主要成员都是未成年人。他们是如何将大量QQ号码偷走并顺利卖掉的呢?
2006年7月至11月,深圳警方联合辽宁吉林两省警力成功破获迄今为止最大的网络盗窃QQ号码案件,目前检查机关已经批捕11名犯罪嫌疑人,也体现了我们要保护这种网络上网民的合法权益的信心。像这样一个大部分是由未成年人组成的团伙,是怎么把一个专业公司生产出来的高科技产品,每天数以万计地从网上给偷走,然后拿去卖掉?这样一个团伙的成员他们到底又在想些什么呢?
被批捕的这十几名疑犯平均年龄只有21岁,其中金某是该团伙中专司盗窃的头号犯罪嫌疑人。金某交代,2005年初,他看到在网上有很多人在购买腾讯公司推出的QQ号码,于是以开网吧作为掩护,雇用了十几名青年每天专门盗窃QQ号码。金某说,他们把木马病毒配置好了之后放在网站上,如果有人浏览这个网站,他的QQ账号的信息就会被自动发送到一个指定的服务器上。
其实金某等人的偷盗手法只有两个步骤,首先他们查找各种网站上的漏洞,然后将木马病毒通过这些漏洞挂在这个网站上,只要使用QQ号码的人登陆了已经被挂上病毒的网站,登陆者的QQ号码和密码就会自动发送到金某的邮箱里,这样盗窃也就完成了。为了大规模的实施盗窃,金某一开始就投入了70多部电脑,刚过了半年就赚回了本钱。
李某是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中年纪最小的一个,高中没毕业就到金某这来打工,他是团伙内公认盗窃技术最好的人。最多的时候,他一个人一天就盗窃一万个QQ号码。采访中李某告诉我们,其实他和身边的人都知道盗窃QQ号码肯定不是好事,但是他们还是禁不住既能上网玩又能赚到钱这样的双重诱惑。
凭借王某李某等得力干将,金某盗窃团伙每天能够到手十几万个QQ号码,他们将这些号码以低廉的价格卖给吉林长春的于某,于某负责在全国范围内销赃。于某和金某一个卖一个偷,分工明确,身份上稍有不同的是金某等人是专司盗窃,而于某本身有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于某是一个公司的部门经理,年薪10万,因为工作和网络有关他天天上网。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金某,从此卖QQ号码挣钱成了于某上网捎带做的一件事。
因为工作方便加上占用时间比较少,负责销售的于某每天都能将金某盗窃的QQ号码变成现金,一年时间里两人因此获利近百万元。而在于某之下是分布国内数地的非法销售代理,他们的赚头也很可观。小黄是于某的直接下线,杭州某大学的博士,他是华东地区QQ号码销售的总代理,小黄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就赚了3万多元钱。
在大学小黄的专业是计算机,为了贴补生活费用,在上大学四年级的时候小黄在网络上开起了商店,专门买卖QQ号码中的游戏币。QQ游戏币就是在网上玩QQ游戏时可以花的虚拟的钱,它是深圳腾讯公司推出QQ号码时制作的,使用它可以让游戏玩的更加刺激。正常途径取得游戏币是通过腾讯公司来购买,一块钱人民币兑换一万元QQ游戏币。
开始小黄是从出让游戏币的人手中低价收购,多少加点利润再把它倒卖出去,靠这样小打小闹地运作小黄赚出了学费,还在网上有了固定的客户群。他的买卖是在2005年的2月份开始发生变化的。小黄说,那时他在网络上遇到了几个QQ游戏币交易量很大的用户,而这几个大户就是于某等人。那个时候于某手中每天都有大量金某盗取的号码和游戏币急于出手,他在网络上选择了小黄作为自己销赃的下家。
面对突如其来的大买卖,小黄喜出望外。从那个时候开始,小黄的买卖真的做大了。顶峰时期他一天可以卖出1亿多游戏币,最少一天也能卖出一千万左右。小黄说,如果在腾讯公司买1000万的游戏币需要1000块钱,而自己只卖到350元。如果一天卖出一亿游戏币,意味着小黄和他的买家在网络之下人民币的交易额要一天达到万元以上,而这其中小黄可以赚到几百元现金。一段时间里,小黄甚至认为自己这是在劳动致富,但是后来他慢慢觉得事情不对了。
有一次小黄问于某这么大量的游戏币从哪里来的,但于某始终讳莫如深。尽管小黄开始心存疑虑,但这时的他已经无法收手。他只是因为内心的不安曾经劝过那些未成年人应该用心学习,不要再花父母的钱买游戏币玩了,但是没人听他的。2006年8月,当深圳的警察找上门来,小黄知道自己已经走的太远了,而当所有参与这个盗窃QQ号码案件的人被千里迢迢带回深圳之后,他们也才意识到原来网络并非虚幻,它只是另一个现实。
案子破了,但是办案民警的心依然无法轻松,因为那些参与到犯罪当中的嫌疑人许多都是未成年人,他们觉得网上盗窃无所谓。一方面司法机关对这些未成年人淡漠的法制观念表示担忧,另一方面他们也注意到利用网络平台作为销赃工具的情况目前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犯罪形态,而对这种网络平台的有效监管现在是缺乏的。目前,包括金某、于某等十几名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而小黄等分销商还在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之中。
主持人:他们偷盗的方式是在网上下病毒,把“木马病毒”挂在网页上,谁浏览了(网页)之后自动地就把你的QQ号包括你的密码给他(偷盗者)传了过去。像这种用病毒方式
来盗取他人这种网络信息的手段,是不是有可能会对网络系统造成破坏?会不会又构成其它的法律问题?
刘德良:这种行为是一种实施盗窃的工具或者一种方法手段,如果说他要一旦对网络系统,对通讯系统造成严重破坏,这种情况下,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的有关规定,他可能会构成利用网络实施计算机传播病毒。
主持人:在本案当中我们发现还有一些青少年他们在这个团伙当中实际上干的并不是去偷网络号码,他们是卖。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刘德良: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个方面就是说在他不知道对方卖给他的QQ号码是盗窃来的,那么他不具备(盗窃)犯罪构成要件,因此不应当作为犯罪来看。第二个方面就是如果说他一旦知道对方是盗窃来的,他再进行转卖的话,我认为可以构成《刑法》上的销赃罪。
主持人:我们还看到在这个案子里面有一些网站在做游戏币的交易,QQ号码的交易在自己的网站是公开进行的,作为这些网络管理者他们要不要承担一些监管的责任?难道就能允许这样的交易在自己的网站上随便进行?
刘德良:像本案当中涉及的这种网站,在法律上来讲它是属于为他人利用互联网络进行信息交流和电子商务提供平台服务的中介服务者,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来看,对于别人利用网络实施的信息交流以及电子商务的行为,负有适当的监管义务。如果本案中的受害人已经告诉这个网站了,说有人在你的网站上买卖QQ号码,你应当进行制止,这种情况下它还不进行监管,我们就认为它没有履行适当的监管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有一个调查显示,目前在我们国家网络上面像这种虚拟装备包括游戏币丢失的现实很普遍,而且刚才这些年轻人说我们觉得好像这种行为跟法律挺远的,我们是在用自己的智慧,是在用自己的劳动在挣钱,他们觉得好像跟违法之间有很大的差距,您怎么看待他们这种心态和认识?
刘德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以及这些虚拟财产的作为一种新鲜的事物,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文的对此作出有效的规定,才导致那么很多年轻人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行为存在认识上的这种误差,认为自己的这些行为不会触犯法律的规定,所以才会听任或者放纵自己的行为。事实上正如我前面所说的,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作为一种平台,人们在网络上的行为同样应该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
主持人:我们用了两天的时间来关注这起网上偷盗QQ号码的案件,在这个案件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我国法律一些空白的地方,因此我们也希望有关的立法部门能够加强对这一块的研究,尽快地出台相关的法律,同时完善我们的网络监管手段,维护我们的网络安全,也制止这类案件的发生。
今日说法十大精彩案件是哪些?
今日说法十大精彩案件是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作案者几人、殡仪馆不可能事件、金蝉脱壳案例5:致命的4.3公里、19年前的罪恶、 供暖道里的干尸、绝不放过你-31年前的凶手!、8年前的女朋友、26个女包案例1 :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 期号:20140824一个名叫李红的年轻女子在走出厦门火车站附近一间商厦后神秘失踪,2台手机都联络不上。她的家人随即报警。案例2:作案者几人?期号:20150212各类凶杀案中,犯人遗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是警察蜀黍锁定凶手的重要线索。然而在接下来这起案件中,线索在一定程度上却影响了警方的侦查。案例3 :殡仪馆不可能事件期号:20131006这个案子在今日说法里重播多次。"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的的确确是真理,因为如果哪个编剧能编出这样的剧情应该可以拿奖拿到手软了。案例4:金蝉脱壳期号:201501192014年5月8日,江苏徐州赵家集村的村民清早6点起床,发现村里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一辆小型面包车侧翻在村道边的旱水沟内,已经烧得只剩下车架了。随后,他们报了警。案例5:致命的4.3公里期数:20130406有时候真的不得不相信“命里犯劫数”的说法。而此案案发现场之诡异,而最终事实真相之简单,绝对突破大家的想象。案例6:19年前的罪恶期号:201305117岁,本该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烂漫的年纪。而在1994年的7月12日,一个7岁男孩却经历了他生命中最残酷的一天,由此他的人生轨迹也被彻底改变。案例7供暖道里的干尸期号:201404062012年12月10日,吉林辽源正处在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时节,室外温度只有零下30度。这一天,一个供暖管道工人来到一处居民区的地下管道进行维护工作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奇怪的腐臭味。于是他用头顶的照灯在漆黑狭窄的管道内查看,结果却看到了让他毛骨悚然的景象。案例8:绝不放过你-31年前的凶手!期号:20130901第八个案子其实案情也不复杂,但是这个案子中刑警的那种精神真的让人敬佩。以及最精彩的是刑警和凶手之间的斗智斗勇。案例9:8年前的女朋友期号:201306242013年3月15日晚,无锡的警察蜀黍正在对辖区内的各类涉毒场所进行清查。当晚,根据群众举报,在某出租屋内将一位吸毒人员小陆抓获,缴获冰毒27克。案例10 :26个女包期号:20140614这个案子中没有已知的死者,但是希望看帖的姑娘们能够平常严格注意自我保护,不要在周围荒无人烟的地方亲信任何路上给予所谓“帮助”的陌生男子。自珍自重,远离性侵。扩展资料今日说法的主持人主持人:撒贝宁湖北省武汉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1月,撒贝宁和开创了中国法制节目新形态的《今日说法》一同走入了观众的视野。撒贝宁的辉煌源于主持《今日说法》。[主持人:路一鸣西安交通大学毕业,从事主持人工作12年,2009年起开始主持《今日说法》栏目,2007、2012年中央电视台“优秀节目主持人”,2008年全国“十佳法制节目主持人”。主持人:元元曾因主持北京电视台《第7日》、《元元说话》节目而被观众所熟悉,她的语言风格独树一帜,开创“说新闻”的先河。曾获得全国主持人金话筒奖、金鹰奖、播音与主持作品一等奖。
综艺《今日说法》开播至今,哪一个案件最令人深刻?怎么评价?
《今日说法》这档节目自1999年开播至今已经有长达近二十年的时间,它无疑是电视史上存在时间最久的电视节目之一了。从第一期至今,它所讲述的各种类型的案件已经高达几千个,各种让观众匪夷所思的案件,《今日说法》都为大家一一讲述过。在小编的印象中,对于《今日说法》中的案件记忆最深刻的是2014年播出的一档节目,名字叫做《母亲的呼唤》。案件中所讲述的是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在一月份寒冷的冬天,死在了自己儿子的家门口。老人不是死于意外和疾病,而是因为儿子明知自己的母亲在门口,却不闻不问,直到老人摔倒造成内出血死亡。更可气的是老人的四个儿子在知道老人去世以后,不仅没有表现的多么伤心难过,而且都不愿管老人的后事。对于老人的去世,四个兄弟之间也是互相推诿责任,撇清关系。比起那些让人毛骨悚然的悬疑惊悚案件,这期节目一直在小编脑海中挥之不去。85岁的老人在儿子家门口去世的画面也历历在目,很难想象老人家在去世之间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而当看到事后四个儿子毫无悔意,依然各持己见的为自己辩解的时候才更为令人感到寒心。原本是四个儿子轮流照顾母亲,可四兄弟中不仅没有一个人对母亲关心,就连儿媳也都冷漠相待。三字经里最先说到的就是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在这一家人这里却丝毫没有体现。甚至在深夜里母亲呼喊儿子救救自己的时候,儿子听到了也依然置之不理,从而导致了老人的死亡。小编好奇的是身为儿子的当事人,是如何做到在听到妈妈的呼救后安心睡去的?相信大家在看过这期节目之后一定都会很难过,也非常心疼那位没有得到儿子关爱的老人。我们每个人一生中最应该感激的就是给予我们生命的母亲,因为是她怀胎十月含辛茹苦的照顾我们长大。俗话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可是这四兄弟明明早已经为人父母,甚至都已经当了爷爷奶奶,不仅没有回报母亲的恩情,也没有给自己的孩子起到一个好的榜样。这个案件是让人感到无比气愤的,虽然四个儿子都因此得到了相应的审判。但是良心上的亏欠却是永远也无法弥补的。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几年的时间,但小编还是想说唯愿老人安息...
怎么使油画在空气中不被风化?
使油画在空气中不被风化的方法如下
1、可在画布背面薄薄地涂上两层预先溶解在松节油中的天然蜂蜡,能完全防止潮湿空气的浸入而造成损害。
2、油画要避免阳光的长期直射,因为紫外线对色彩的破坏性很大,会造成褪色和变色。
3、油画切忌将两张画面对贴。避免气温升高使画面粘连,导致油彩脱落、画面受损。
4、卷油画时要使画布朝里,画面朝外,外面卷一层纸筒,然后再用塑料布裹上,防止画裂。
5、储存油画的屋子要注意通风和防潮,尽可能离潮湿的空间远些,注意防止灰尘、油烟对画布造成的损坏,房间内应保持一定的温度与湿度。受潮的画一定要慢慢阴干,切忌暴晒,否则画面容易脱落。
6、用专业的上光油为油画保养,在喷上光油之前,要用干净的布把画面擦干净。
7、可以把油画用塑料布包起来,放在木箱里,防止硬伤。
撒贝宁是适合主持《今日说法》还是更适合参与《明星大侦探》这类综艺节目?
撒贝宁是著名的央视主持人。他有着非常高的专业素养,是一个优秀的专业主持人。大家都是从中央电视台的一档法制节目《今日说法》中认识他的。每天中午都会在12:38准时等待他来主持《今日说法》。而他在观众心中也就留下了严肃的形象,而且还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但是近几年来撒贝宁不再出现在《今日说法》的栏目里,反而出现在许许多多的综艺节目上。在综艺节目上他也展示出了他另外活泼开朗的一面,与他主持法制节目《今日说法》的形象宛如两个人。那么撒贝宁是适合主持今日说法还是适合参加明星大侦探这样的综艺节目呢?其实对于残贝宁这样有着极高的专业素养的主持人来说,主持什么样的节目都是非常适合的。因为他会根据他主持的节目类型来用不同的风格来主持节目。这也是作为一个专业的主持人应该具备的素养。所以对于撒贝宁来说,主持节目的类型并不固定,而且也没有什么大的局限。对于他主持《今日说法》来说,因为他本身大学就是主攻法学的,对于法律是非常的了解,主持今日说法可以说得上是专业内的事情。也算是一个内行了,自然也就主持的非常的好,而且能够将每一件案件诉说得非常清楚明了,还能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离开法制类节目的他走向了综艺节目,他解放了自己的天性。由于撒贝宁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个非常幽默开朗的人。而这样的性格也非常适合主持综艺节目。在综艺节目上他也非常的专业,能够很好的把控全场。临场反应能力也非常的好。时不时还会爆出几句令人捧腹大笑的金句。这样的他主持起综艺节目来,更是吸引了许许多多的观众,制造了许许多多的笑点。所以说撒贝宁无论是主持《今日说法》,还是像明星大侦探这样的综艺节目,都能够很好地抓住这个节目的定位,来配合这个节目做出自己的主持风格。这也许就是专业主持人的素养吧。
撒贝宁是适合主持《今日说法》还是更适合参与《明星大侦探》这类综艺节目?
撒贝宁这个名字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很多观众应该都看过他主持的《今日说法》。在很多人心中撒贝宁都是一副很严肃的形象,给人的感觉就是那种成熟稳重、不苟言笑的主持人形象。不过近些年来撒贝宁一直都出现在很多综艺节目上,并没有呆在央视,在我看来,跟他自身有很大的关系。在综艺节目上的撒贝宁跟《今日说法》中的他完全不一样,简直就是两个人。综艺节目中的撒贝宁幽默搞笑,是一个十分有梗的人。而且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综艺老手,根本不像那些初次参加综艺节目的人,显得手足无措。撒贝宁最先参加的综艺节目就是在央视播出的《了不起的挑战》,撒贝宁在其中就是一个话唠,时不时爆出令人捧腹大笑的金句。此后撒贝宁就一直活跃在综艺舞台上,常驻节目就是湖南卫视播出的《明星大侦探》、撒贝宁在节目中的表现丝毫不逊色何炅,时常能稳住局面和制造笑点。撒贝宁在参加综艺后人气也变得越来越高,观众们也会更喜欢这个经常能带给人们欢笑的主持人。撒贝宁在参加过许多综艺后,估计也清楚了自己的定位,参加综艺时能够展现出他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带给观众快乐的同时也能让自己待在一个最舒适的环境里。每个人只有在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才能感受到快乐。撒贝宁在参加综艺节目时能感受到最大的快乐,所以才改做综艺了,这也是最适合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