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的香港,有不少帮人家打工的「妈姐」。[1]
「妈姐」是不嫁人的「自梳女」。
清末民初,大批「梳起唔嫁」的顺德妇女流向广州、港澳及南洋打住家工(即保姆)。顺德人以刻苦耐劳著称,加上厨艺了得,在劳工市场上极受欢迎,比其他地区输出的佣人都价高,人称「顺德马姐」,当时只有大户人家才请得起。[5]这些顺德马姐将顺德菜带进了广东及南洋各大城市的富人家庭,于是顺德菜在华人地区的上流地位更加牢不可破了。[3]
自梳女合资建立“姑婆屋”,聚居在内,终身不嫁,土鲮鱼一条身(独身)。[2]
马姐是古代中国女性文化的一种。过去时代,建礼法苛严,不少女性不甘受虐待,矢志不嫁,或与女伴相互扶持以终老,约自明代中后期起,相继产生了自梳女和不落家的特殊习俗。[4]由于蚕丝业的兴起为女性提供了独立谋生的机会,这些习俗在封建礼法压迫下,得以相沿300余年,在晚清至民国前期达于高潮,直至20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女性社会地位提高和战乱的影响而渐趋消歇。2012年12月25日,顺德均安冰玉堂“自梳女”博物馆成立。
妈姐一般依职级顺序:
近身:即贴身的,贴身侍女是最高级的一类,薪金亦最高;
凑仔:即照顾小孩子,负责照顾小主人的;
打杂:即收拾杂务的;
一脚踢:最低级的一种,即什么工作都要做,工作量最大,薪水最低,多是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