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等餐崩溃砸店

时间:2024-05-30 16:26:12编辑:优化君

外卖小哥与商家大打出手究竟是什么原因?

8月4日,北京朝阳,两名外卖小哥疑似与商家发生冲突。视频中,两人与女子在饭店门口大打出手,女子随后欲拖鞋攻击后被按倒。商家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已经报警处理商家回应称,女子是店员,因为催菜问题发生口角,已报警处理,双方正在协商解决中。 很多网友都表示说,有的商家看不起外卖员,所以从来不给他们好脸色看,有的外卖小哥没理会他们这种眼神,但是有的则是看不惯他们这种做法,我想说大家都是打工的你有什么好看不起人的,你比别人多长了一个手还是一条腿?凭什么看不起人,我觉得那种看不起人的还是最低贱的好吧。如果没有外卖小哥你的销售量会大大的下降吧,其实说白了 我们就是一条食物链,谁少了谁都会很累,每一份工作都是值得尊敬的。当我们在店里面吃饭的时候都会看见一种情况,一份餐外卖小哥催促了好几遍,商家还是说没做好什么的。只顾着先做在店里面吃的顾客,不是说了嘛先来后到,而且外卖小哥送外卖是计时的,你这样外卖小哥迟到了被投诉了,一天不就白干了 吗?如果你没有时间做那么就不要接那么订单。有些商家就是要检讨自己,不要脚踏两条船只想双赢。鱼和熊掌是不可兼得的。我也是女同志,我真的觉得现在很多女士都会觉得自己是个女的,就开始为所欲为,嘴碎的很,外卖小哥做的是服务,如果不是你把别人逼急了,别人会打你吗?总而言之,我们都是社会底层的人,没有谁比谁高尚,外卖小哥没偷没抢你凭什么看不起别人,你如果是一个成功人士,好我不说什么,你不过也是一个小小的服务员,我不知道你哪里来的勇气看不起别人。自己不尊重自己,别人也没有必要尊重你 。

外卖小哥与商家大打出手,两人有无受伤,目前是什么状况?

就目前中的情况来看,商家被外卖小哥打,应该伤势是比较严重的。但是具体是怎么个情况,还没有消息进一步的消息。据说商家和外卖小哥大打出手,很有可能就是为了一份外卖。明明是商家挨了打,但是目前的口碑却一面倒像外卖小哥,似乎都认为是外卖小哥是受害者。有人说这该是把外卖小哥逼成什么样了,才会动人打人啊!但不管怎么说动人打人肯定是不对的,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旦动手了,事情的严重性就上升了,明明是有理的一方也变得无理了。现在年轻人的工作压力很大,一言不合就动手,戾气都非常重。这都是高压之下会出现的一些情况,虽然赚钱很重要,但有的时候真的应该给自己缓口气。否则长期处于高压之下,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也不利。换个角度看现在外卖行业很火,但好像部分人却看不起外卖小哥这个职业,一直就觉得他们低人一等。这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情,对外卖小哥真的太不友好了。北京某个高级商场的保安不让送餐员进入商场取餐,虽然后来出来解释了是因为有专门的取餐通道,但是在言语之间多少还是有些看不起送餐员的意思。前些日子一位女士点了滴滴拼车,但是拼到了一位外卖小哥。女乘客拒绝了外卖小哥一起乘坐,多次要求外卖小哥下车。司机苦口婆心一直劝解,乘客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比谁高级。说明在部分人心里始终觉得送餐员的工作是低人一等的,似乎做这个工作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部分商家也是如此,对送餐员的口吻也很不友好。工作都是平等的,大家都是凭自己的努力赚钱,怎么就比别人低呢?

外卖小哥与商家大打出手,暴力解决问题对吗?

暴力解决问题是不正确的。相信大家都听过这句话,能动口尽量不动手。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应该通过商量的方式来处理,实在不行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暴力解决只会给自己和对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可能会有金钱上的赔偿,甚至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说,外卖小哥与商家大打出手,这种暴力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不当的。一、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根据在场的人士的发言和视频中的记录来看,是因为点菜时间太长而导致的一场争执。之后女子想要用拖鞋打这个外卖小哥反而被外卖小哥反打了。许多事情同这件事情是相同的,一些小小的摩擦可以通过商量的方式来解决的,大打出手是完全不可以的,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而只会给自己雪上加霜。二、暴力会影响自己的职业形象。从整体上来看,外卖小哥和商家是站在同一条线上的,他们都是来给客户服务的。这样的的事件对自己的职业形象会有很大影响。外卖小哥其实是一件非常考验耐心的工作,认为他们是非常善解人意的。人们非常热爱外卖小哥,但是通过这次事件人们可能会对外卖小哥的看法有所改变。三、暴力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会承担刑事责任。从视频的记录中可以看到双方的斗殴是非常严重的,可能会出现一些轻微的伤害,需要付一些医疗费。如果事情严重的话如果有一方选择报案的话有可能会承受刑事责任,所以暴力解决问题既伤钱也伤人。在我的认知里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可能出手的,现在是法律的社会,只要动手打人了就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负责,大家又是怎样认为的呢?

订了外卖又不要要负法律责任吗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根据法律规定,订了外卖相当于签订了合同,如果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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