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车连环追尾是谁的责任
多车追尾责任认定标准:第一辆(前)车没有责任,最后面的车一定要负责本车损失和中间车的车尾损失,但最前面的车的尾部和中间车的车头损失得看中间那辆车先与前后哪辆车先撞,前面先撞的,则应该是两起事故,中间车负责自己车头和前车车尾损失,若后面先撞的,则该次三车追尾为一次事故,后面的车对此次事故负全责。遇见多车追尾的时候,由于定责判断有困难,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看损失情况来定,若后面事故比前面严重,则前面这起事故责任归为后面那辆车,严重程度是看碰撞力度而不是损失金额。二是直接让后面的车负责自己车头和前面相邻车车尾损失,依次推演下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六车连环追尾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1、汽车发生连环追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连环追尾。2、一般情况下,五车以上连环追尾,第一辆车通常情况下没有责任,最后一辆车基本会被判定负主要责任。3、当然,这并不是“铁律”,如果追尾事故由第一辆车违章驾驶,比如:高速违规倒车、强行变道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辆车也会被被判定有责。连环追尾事故在5辆以上的事故,事故可以分割成单一事故就按双车事故进行判定;如果多方陈述有出入,则通常按照“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认定。如果出现复杂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团雾包茂高速40余辆车连环撞,火光冲天,团雾是啥,遇到了咋办?
团雾它的本质上也是一种雾,只是它相对于平常我们所遇到的大雾来说,直接感受应该是团雾更浓。能见度更低。团雾外的视线很好。但是团雾内部一片朦胧。团雾的区域性很强。是极难预测的。团雾被称为高速公路杀手,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团雾会导致能见度突然变化,容易造成极大的交通事故。陕西包茂高速路段,因团雾40余辆车发生碰撞,直接导致10余辆车着火。截止目前为止,已经事故已经造成三人死亡六人受伤。遇到团雾应该怎么办?因为团雾极难预测,特别是当高速公路上遇到团雾情况。导致能见度急剧降低,团雾外的能见度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是一旦进入团雾中视野就会瞬间丢失,能见度极度降低。遇到团无奈防不胜防,当遇到团雾的时候,一定不要惊慌,保持大脑清醒。有些车主遇到团雾之后会惊慌失措,导致下意识踩急刹将车子停下来。其实这个操作是非常危险的,在高速公路上车速都十分的快,当突然踩急刹后车很容易发生追尾。遇到团雾的正确做法是,用点刹的方法将减速并打开双闪和雾灯,提示后方车辆。这个时候也可以将车上所有的灯都打开,提示其他车辆。切记不要急刹车,变道和超车。因为团雾的能见度极低,导致前后方视野消失,根本无法查清楚周围车道是否有车,所以不要轻易的便道和超车。这一点也提醒我们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好车距,在遇到突发状况的时候才有距离缓冲。包茂高速四十余辆车因团雾连环撞根据媒体曝光的片段来看,现场共43辆车发生撞击,甚至其中有十余辆车着火。曝光的视频中,火势较大,烟雾弥漫。甚至有的车子被烧的,只剩下车架子。一些车辆甚至因为猛烈的撞击发生严重的变形。高速公路事发当天还在下雪,接到报警之后,多个部门紧急奔赴现场,最终将现场的明火扑灭。截止目前为止,已经造成三人死亡六人受伤,为现场的人员祈福。
高速突发团雾致多起交通事故,司机遇到团雾该怎么办
本人驾龄12年,安全行车超过150万公里,一下是我的行车经验~!
首先不要慌,应立即减速,减到安全的速度,所谓安全的速度是刹车距离是能见度距离的一半;
其次要打开雾灯、紧急灯、近光灯等,总之就是想尽一办法让别人看到你。
此时一定不能开远光灯,不然你将什么也看不见~!切记~!
尽量不要在路上停车,一定要在服务区停车或者下高速之后再停车~!不然会有被追尾的危险~!
假如前方已经发生了事故,切记~!切记~!一定要马上下车到高速公路护栏外侧安全的地方等待~!这是重中之重~!多少血的教训啊~!
最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好是拿着手电到事故后方能见度好的地方提醒后车前方事故~!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无锡36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原因是什么?
交通事故啊,年年都有啊!每年不知道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员不知多少。开车很危险,平时注意点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粗心大意?之前看到相关的宣传图片,那简直是惨不忍睹啊!我都亲眼看到过好多起交通事故了。特别是年少的时候,到现在都还记得那个画面。前段时间,在一个高速路上江苏无锡地段,发生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这让人不得不唏嘘感叹,让死者的亲人悲痛的无以复加。这起事故是一辆大客车和重型半挂汽车相撞,造成了36人死亡、36人受伤,直接损失达到了7100多万元。这起事故直接惊动了上级领导,经过调查发现,其中有14人涉嫌犯罪,已经被强制刑事拘留。对于死亡家属,也要做好相关的安抚工作。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要依法追究责任。事故原因,经过调查发现,是客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左前轮轮胎突然发生了爆炸,导致车身左右冲撞,最后与正常行驶的重型货车相撞。然后车上很多乘客没有系安全带,所以被甩到车外,加重了事故伤亡。所以我们在坐车时,一定要记得系上安全带啊,千万不要觉得是小题大做。小题大做,你看这些人,到底是不是小题大做了。再经过一番调查,发现这个汽车客运公司并没有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多地交警部门也没有对事故大客车进行有效的查处。所以相关的14名设施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对其他公职人员进行了调查。等到查明情况之后,官方会以通报公布。针对这起事件,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坐车一定要戴安全带啊!出远门能不汽车就别汽车啊!千万别掉以轻心啊!
2死16伤!吉林一公交车遭重型货车猛撞,车辆报废,到底怎么回事?
十次事故,九次快!公交车与重型货车相撞,导致悲剧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真的是太让人能感到痛心了!各行其道,安全驾驶真的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城乡道路上,如果与大型车辆会车时,更是需要小心谨慎!事件梳理9月11日11点44分,吉林白山靖宇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东新村附近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城乡公交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事故导致2死16伤,公交车经过撞击之后,基本已经达到报废状态,车的玻璃全部震碎,事故现场较为惨烈!经过警方后续调查可知:城乡公交车驾驶员张某,当时是自西向东行驶至驼靖县79公里加200米处,与纪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事故发生之后,当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且增派救援力量前往现场进行处置,伤者都已经被转移到医院进行治疗。关于这起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仍然还在调查当中,需要等待进一步的通告。事件本质从视频当中可以看到公交车的刹车痕迹还是比较短的,大货车的刹车痕迹较长,当时两车正在会车,事故现场有人说大货车开的太快了。可以看的出来,公交车完全是在自己的道上行驶,在碰撞之后直接冲到路边的沟里面去了,而大货车也失控冲到旁边的杂草树木当中去了。大货车在遇到险情时,如果速度过快,这短时间内根本是刹不下住的,众所周知,因为大货车本身载重量较大,这惯性的作用,叫车子仍然要保持之前的运动状态,如果猛打方向盘,车辆更容易发生侧翻的可能。如果说要想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要从自身做起,减慢开车速度,千万不能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因为这些事故都是一幕幕血的教训,等到事故发生再去后悔,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造成人员伤亡更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件反思超速的危险不可小视,不要以为超速只是小车的“专利”,随着货车大马力、小速比的普及,以及大车制造技术的不断提高,如今大货车的速度早已和以前大不相同了,在高速路上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安全驾驶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负责,更多的是对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因为这类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都是对公共安全莫大的威胁,做人不能太自私!更不能够违背相应的法律法规,上路行车就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如果说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导致别人家庭支离破碎,你又是于心何忍呢?难道不会后悔愧疚吗?更不能仗着自己有保险,出了事故能够全额理赔,而肆无忌惮的疯狂驾驶,这真的是要不得!驾驶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尽量保持在原车道上行驶,减少超车次数,如果超车操作有误,不仅增加油耗,更可能会带来交通隐患,如确实需要超车,应该提前观察,闪灯提醒前车,打转向灯提醒后车,然后再加速、变道、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