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七个步骤为选人与动议、沟通与核实情况、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会议表决、公示监督、试用任职。 对确定的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拨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各级党委(党组)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选拨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12个步骤
书记办公会动议(提出拟选岗位)。2、提交党委会研究(是否同意拟选岗位)。3、制定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4、会议推荐(召开干部大会,吸收各方面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5、个别推荐(单独听取部分干部、职工代表推荐人选)。6、统计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7、向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推荐情况,商讨后确定考察对象等。干部选拔任用七个步骤为选人与动议、沟通与核实情况、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会议表决、公示监督、试用任职。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干部提拔程序包括什么1、动议。组织部长先提出干部人事调整(包括提拔)的初步方案向市委书记汇报。通过之后,书记召开书记议事会(五人小组会),由书记、市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五人参会,讨论研究人事调整方案,方案通过后,涉及提拔重用的人选,启动考察程序;2、干部考察。由组织部、纪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考察一般分三个程序,推荐、测评及谈话。推荐:在所在单位,召开干部大会,表明来意,组织参会人员投票推荐提拔人选,如果民主推荐,推出的人选与组织意图不符,立即中止考察。如果民主推荐推出的人员与组织意图一致,启动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的程序。3、征求意见。在单位考察结束后,向纪委、卫健委、综治委等单位征求考察对象在相关方面的表现,部分考察对象还要征求环保、信访、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同时,部分地方还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以及社区了解情况,如果以上都无影响提拔的情况发生,以及家庭、邻里之间也都反应良好的话,则提交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4、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人事议题。各个考察组就考察情况,向组织部部务会汇报,通过之后,再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四、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人事议题。就干部人事调整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票决。参会人员一般为所有市委常委,10人15人左右。票决通过之后,涉及提拔的人员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5、干部任前公示。一般七天左右,公示期间,如果接到举报,则要开展调查,查实有问题者,立马中止公示,如未接到任何举报,则开始行为。6、任前谈话和正式行文。7、送干部到任。8、试用期一年。9、正式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五条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干部提拔程序
【法律分析】以地方党委研究干部人事为例。一、动议。组织部长先提出干部人事调整(包括提拔)的初步方案向市委书记汇报。通过之后,书记召开书记议事会(五人小组会),由书记、市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五人参会,讨论研究人事调整方案,方案通过后,涉及提拔重用的人选,启动考察程序;二、干部考察。由组织部、纪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考察一般分三个程序,推荐、测评及谈话。推荐:在所在单位,召开干部大会,表明来意,组织参会人员投票推荐提拔人选,如果民主推荐,推出的人选与组织意图不符,立即中止考察。如果民主推荐推出的人员与组织意图一致,启动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的程序。三、征求意见。在单位考察结束后,向纪委、卫健委、综治委等单位征求考察对象在相关方面的表现,部分考察对象还要征求环保、信访、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同时,部分地方还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以及社区了解情况,如果以上都无影响提拔的情况发生,以及家庭、邻里之间也都反应良好的话,则提交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三、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人事议题。各个考察组就考察情况,向组织部部务会汇报,通过之后,再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四、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人事议题。就干部人事调整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票决。参会人员一般为所有市委常委,10人-15人左右。票决通过之后,涉及提拔的人员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五、干部任前公示。一般七天左右,公示期间,如果接到举报,则要开展调查,查实有问题者,立马中止公示,如未接到任何举报,则开始行为。六、任前谈话和正式行文。七、送干部到任。七、试用期一年,八、正式任命。(部分涉及到需要征求上级部门意见的,一般在考察结束后,上常委会研究之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
干部提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六)办理任职手续。干部提拔前当然需要做审核和观察干部提拔需要走的程序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遵循的程序是:(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持。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2)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对象人选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考察觉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在上级党委考察之前或者本级党委决定呈报之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征求有关领导的意见。拓展资料:选拔干部坚持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12个步骤
书记办公会动议(提出拟选岗位)。2、提交党委会研究(是否同意拟选岗位)。3、制定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4、会议推荐(召开干部大会,吸收各方面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5、个别推荐(单独听取部分干部、职工代表推荐人选)。6、统计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7、向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推荐情况,商讨后确定考察对象等。干部选拔任用七个步骤为选人与动议、沟通与核实情况、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会议表决、公示监督、试用任职。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干部提拔程序包括什么1、动议。组织部长先提出干部人事调整(包括提拔)的初步方案向市委书记汇报。通过之后,书记召开书记议事会(五人小组会),由书记、市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五人参会,讨论研究人事调整方案,方案通过后,涉及提拔重用的人选,启动考察程序;2、干部考察。由组织部、纪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考察一般分三个程序,推荐、测评及谈话。推荐:在所在单位,召开干部大会,表明来意,组织参会人员投票推荐提拔人选,如果民主推荐,推出的人选与组织意图不符,立即中止考察。如果民主推荐推出的人员与组织意图一致,启动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的程序。3、征求意见。在单位考察结束后,向纪委、卫健委、综治委等单位征求考察对象在相关方面的表现,部分考察对象还要征求环保、信访、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同时,部分地方还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以及社区了解情况,如果以上都无影响提拔的情况发生,以及家庭、邻里之间也都反应良好的话,则提交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4、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人事议题。各个考察组就考察情况,向组织部部务会汇报,通过之后,再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四、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人事议题。就干部人事调整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票决。参会人员一般为所有市委常委,10人15人左右。票决通过之后,涉及提拔的人员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5、干部任前公示。一般七天左右,公示期间,如果接到举报,则要开展调查,查实有问题者,立马中止公示,如未接到任何举报,则开始行为。6、任前谈话和正式行文。7、送干部到任。8、试用期一年。9、正式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五条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12个步骤
1、书记办公会动议(提出拟选岗位)。2、提交党委会研究(是否同意拟选岗位)。3、制定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4、会议推荐(召开干部大会,吸收各方面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5、个别推荐(单独听取部分干部、职工代表推荐人选)。6、统计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7、向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推荐情况,商讨后确定考察对象。7、调取考察对象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核实任职条件;通过纪委核实有无违纪违法方面的举报(核查情况要由核查人签字认可).8、公布考察预告.9、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谈话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学习、工作、生活、纪律及遵守党风濂政建设方面的情况。要求如实记录谈话内容)。同时开展跑官要官、卖官买官问卷调查。10、形成考察意见。11、召开党委会议研究。12、公示。一、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二、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五条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干部选拔动议环节有哪些程序
干部动议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即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并形成工作方案的过程。动议包括:一、经主席同意,会议成员取得发言权后提出动议。未取得发言权者不得提出动议。提议者通常以:“我提议……”的方式发言。二、为避免浪费会议时间,需要除提议者外其他会议成员附议(注意:附议不必然是赞成)。如无其他成员附议,视同未提出该动议。附议通常以“我附议”的方式表达。扩展资料:全程记实、环环把关:通过管理端对用户端提交信息的即时审查、汇总和统计分析,前移监督关口,提高监督效能。为选人用人出现问题时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了原始的证据保全,做到环环有把关、事事有负责、层层有监控,真正实现对干部选拔任用全周期的监督。强化选人用人责任意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效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责任意识,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纠偏,事后究责,防止了应报不报、漏报伪报情况发生。从制度上杜绝了“不按条例按惯例,不按规定按惯性”、“个人说了算”或“暗箱操作”现象,从程序上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
干部动议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是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即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并形成工作方案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