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民政厅设1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厅内政务工作;承担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办理工作;负责重要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厅内外的协调工作。(二)人事处(社会工作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承担厅内人员劳动工资、职级晋升、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出国政审等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全省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三)规划财务处。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和省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四)政策法规处。负责省民政厅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民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重要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省民政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民政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五)民间组织管理局(省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拟订全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管辖权限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受民政部委托,承担在陕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六)救灾处(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救灾捐赠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负责灾情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减灾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省内外减灾合作与交流;承办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代储工作。(七)社会救助处。负责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中、省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农村敬老院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八)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村务公开和换届选举工作;拟订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基层群众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九)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拟订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扶持保护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拟订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省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十)社会事务处。拟订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指导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承担涉外和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及涉外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承担全省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十一)区划地名处。拟订全省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负责县级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及全省革命老区的审核工作;负责省际和省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十二)优抚处(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陵园的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的伤残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审及相关推荐工作;负责与驻军单位的联系;承担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三)省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负责城镇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安置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指导军供(转)站工作;承担省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厅管单位的党群工作。(十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厅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十六)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陕西省民政厅的主要领导
1、郭社荣:党组书记、厅长郭社荣,男,汉族,1961年8月出生,陕西勉县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农学学士。现任陕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主持省民政厅全面工作。2、曾明: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曾明,男,汉族,1965年3月生,四川资阳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3、戈养年: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陕西户县人,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思想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陕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4、毛小萌: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毛小萌,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陕西西安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计算机软件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现任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5、郭惠敏:党组成员、副厅长郭惠敏,女,汉族,1966年5月生,河南永城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参考资料:陕西省民政厅--领导信息
陕西省民政厅厅长是什么级别
法律分析:厅长是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一个职务,级别为厅级。是省人民政府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正厅级干部(地市级正职干部)是高级干部,级别比党中央国务院副部长级低半个级别,和司长平级。厅局级也就是司局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地市级为一个级别,平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
西安正部级单位有哪些
左右西安正部级单位有: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统计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西安市水利局、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市体育局、西安市广播电视局、西安市新闻出版局、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安市审计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审计局、西安市经济促进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金融办公室、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西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安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西安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西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西安市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西安市政府机关党群工作部、西安市政府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行政级别
陕西省行政级别是省。陕西,简称“陕”或“秦”,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西安,位于中国内陆腹地,黄河中游,东邻山西、河南,西连宁夏、甘肃,南抵四川、重庆、湖北,北接内蒙古。介于东经105°29′—111°15′,北纬31°42′—39°35′之间,总面积20.56万平方千米。中国经纬度基准点大地原点和北京时间国家授时中心位于该省。扩展资料:陕西省横跨三个气候带,南北气候差异较大。陕南属北亚热带气候,关中及陕北大部属暖温带气候,陕北北部长城沿线属中温带气候。气候总特点是:春暖干燥,降水较少,气温回升快而不稳定,多风沙天气;夏季炎热多雨,间有伏旱;秋季凉爽,较湿润,气温下降快;冬季寒冷干燥,气温低,雨雪稀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陕西省(行政区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