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猎杀引发公愤

时间:2024-06-05 05:02:45编辑:优化君

湖北女子被误当野猪射击后埋尸,家属拒绝谅解,这件事中存在哪些问题?

湖北女子被误当成野猪射击后被埋尸,这听起来像是故事一样的事情却发生在了鄂州市涂家垴镇沙咀村。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天晚上吕女士跟丈夫查先生以及两位朋友涂镇湖下网捕鱼,査先生跟两位朋友乘坐小船去湖中撒网,而吕女士则在岸边等候。与此同时熊某跟几个朋友在附近的农家乐吃过饭后,叫上朋友拿着猎枪去打野猪,他们到达吕女士所在的草丛附近,发现有动静后以为是野猪就果断开枪射击,等走近了才发现打中的是身穿黑色上衣的吕女士,几个人经过商议后决定将吕女士抛尸到50公里外的工地上,最终经过警察的侦破,将五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下面就以个人观点来说一说这件事存在哪些问题:一、非法持有猎枪熊某等人手中的猎枪来源不明,在我国的法律中是不允许私自持有枪支的,熊某等人非法持有并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已经触发了法律。二、毁尸灭迹熊某等人将吕女士误杀后,不仅没有赶快报警,反而将吕女士拉到了五十公里外的工地埋尸,这种行为简直是错上加错,试想如果当时吕女士没有直接死亡,还有救活的可能性呢,当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三、非法捕捞吕女士的家人作为受害者我们是同情的,但是吕女士的丈夫他们在明知是禁止捕捞的梁子湖鄂州水域还偷偷的去捕鱼,这本身也是违法法律的。反映出了当地法律意识的淡薄,此外偷猎者还涉嫌盗用警方牌照等行为,当地需要增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你觉得湖北女子被误当野猪射击后埋尸,家属拒绝谅解,这件事中存在哪些问题? 欢迎留言讨论。

湖北女子被误当野猪射击后埋尸,家属拒绝谅解,此事将会如何定刑?

12月18日晚,湖北某女子被一伙违法捕猎者当作野猪射杀之后被埋尸,事后家属拒绝原谅涉事者,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嫌疑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地触犯到了我国的法律,很有可能面临着死刑或无期徒刑,甚至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那么法律又会如何为他们定刑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探寻一下。一、受害者被害背后的细节在本案中,该名女子是在禁渔期内跟随家属于湖边捕鱼的过程中,为了帮助丈夫放风而躲入草丛,后被一伙非法捕猎者误当做野猪射杀之后被埋尸于野外。首先,该名女子及其家人已经违反了我国的禁渔期内禁止垂钓的法律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我国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次,犯罪嫌疑人将女子误看作是野猪将其射杀,而这也反映出他们违法私自持有非法枪支弹药,并且射杀国家野生动物。最后,犯罪犯罪嫌疑人不仅将尸体抛尸野外,甚至还隐瞒真相,这涉及到故意杀人罪。二、犯罪嫌疑人依法判罪1.该伙犯罪嫌疑人非法持有并私藏枪支弹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情节严重者,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野猪属于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伙犯罪嫌疑人涉嫌有动机地猎杀国家保护动物,按照刑法规定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3.该伙犯罪嫌疑人将湖北某女子射杀之后,将其埋尸于50公里之外,该伙犯罪嫌疑人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两种罪行分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规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作为中国公民一定要知法、学法、懂法!

湖北女子被误当野猪射击后埋尸家属拒绝谅解,此事将会如何量刑?

引言:12月18日,湖北一位躲在草丛的女子,被偷猎者当成野猪,用猎枪将其误杀。事发后四名从犯相继被抓,开枪的主犯却选择驾车逃离案发现场。最后在警察的努力下,主犯被成功抓捕归案,受害人家属表示,绝不原谅这几个偷猎者,要求法律严惩。一、案件受害者家属描述,案件发生的那天晚上被害者和自己的老公在晚饭后,偷偷来到湖边捕鱼。之所以要偷偷捕鱼,是因为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该水域全年禁止捕鱼的行为,这也是悲剧的源头。当时被害人吕女士在捕鱼的过程中发现水域周围出现了一辆汽车,于是吕女士将这辆车误以为成了执法人员。为了躲避抓捕,她偷偷的躲在附近的草丛之中。二、偷猎者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这辆小汽车根本不是什么相关的执法人员,而是这附近的偷猎者。由于这片地区的地形非常好,所以经常会有野猪在这个地方出没。偷猎者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经常会来到这个地区进行捕猎,附近的不少村民表示,他们都吃到过偷猎者送的野猪肉,受害者吕女士也不例外。当时偷猎者听到草丛中有动静,就本能的觉得那是野猪,提起猎枪就向草丛打去,就这样误杀了吕女士。事后几人还合伙将吕女士的尸体挪到了几十里在的一处地方,找到一个空地埋了下去。三、此事该如何量刑本次案件中几人违反了多条法律规定,首先就是偷猎的行为,不少网友表示非常疑惑,为什么这几人会有枪支,据后期的调查表明这几名偷猎者是没有持枪证明的,所以私自持有枪支是第一条违法的行为。其次就是杀人,量刑的时候肯定会考虑到这一点,虽然这几人杀人的主观性不强不是故意杀人,但是在得知中枪的是活人时,居然不想着施救而是将尸体掩埋,妄想着能瞒天过海。以上违法行为在量刑的过程中都会考虑,这几名偷猎者应该会面临数罪并罚的结局。

湖北女子被误当野猪射击后埋尸,家属拒绝谅解,涉事人员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引言:湖北女子被误当野猪射击后埋杀,家属拒绝谅解涉事人员可能会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为他没有施救,反而去毁灭证据掩埋尸体,他们很可能就会犯故意杀人罪被量刑。这也是在提醒大家,一定不要错上加错,要学会减少伤害。一、湖北女子被误当野猪射击一直都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现在还会有射击枪的存在,枪它应该是办案人员手里配备的,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办案人员都配备的有枪,他们每一次使用都是需要极其谨慎的而这些人他们竟然能够拿着枪去进行偷盗或者进行猎杀,这样的行为肯定也是不合规矩的,在发生事件之后没有及时的去报警,反而是将女子的尸体埋在其他的地方,不想让他们找到。二、被害人家属拒绝谅解而且这一些涉案的人员,他们在事件发生之后还去到了被害人家属的家庭里面问问女子有没有找到小编,觉得真的是心思太可怕了,明明是自己犯过的错,但是却能够在别人的家庭里面面不改色,所以他们的家属拒绝谅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很有可能就会面临着一些从众的处罚,这些盗猎者在误伤之后没有及时的报警,为了掩盖罪行,选择了荒地抛尸,真的是错上加错。三、涉事人员将会面临的处罚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他们没有施救,毁灭了证据,掩埋了尸体,行为人所涉的罪名很有可能变为故意杀人罪,如果当时受害人没有死亡对他进行救助,那么可以减轻自己需要付出的代价。同时他们还没有获取持枪证,如果说没有获得持枪证的话,则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

欧洲历史上的猎杀“女巫”运动是怎样停止的

欧洲历史上的猎杀“女巫”运动主要是由于宗教和政治的原因而兴起的。然而,到了1700年以后,随着科学的进步和工业革命的兴起,人们逐渐不再相信女巫的存在,并且开始反对这种迫害行为。在1614年,西班牙法官做出了判决,认为女巫的存在纯属臆造,该国于1650年基本禁止了对女性的迫害。此外,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在1714年下达诏书,禁止滥用酷刑迫害女性。然而,即使在如此背景下,猎杀“女巫”运动仍然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后一名被处决的女巫是瑞士的安娜·果尔迪,她在1782年被斩首。这场运动最终的结束也与人们逐渐恢复了对女性的尊重和对宗教自由的支持密切相关。总的来说,欧洲历史上的猎杀“女巫”运动是基于迷信和偏见的一种迫害行为,随着科学的进步和人们对人权和宗教自由的支持,这场运动逐渐被反对和废止。


欧洲中世纪历史上的“猎杀女巫”活动是怎样停止的

基本上算是自然停止的,主要是人类认知的进步,和政治运动的关系不大。到了1700年以后,科学发达了很多,尤其是工业革命开始以后,人们不再相信某个人能有超越自然的能力和与撒旦沟通的能力(后者是多数所谓“女巫”被杀的罪名)。1800年以后全部欧洲国家都结束了对女巫的的猎杀,但是相关的法律直到二战后才被正式推翻(例如法国是1951年才废除所谓“女巫法”)。这么晚才被废除,主要因为欧洲大部分是宗教国家,本质上反对“通灵”和吉普赛人的一些法术,后期主要也是用法令来对神婆和吉普赛人起到震慑作用,没有再真的给谁定罪。你说的是针对欧洲的,世界上有些地区到现在还有猎杀女巫的现象存在,主要是一些不发达地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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