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闻出版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9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财务处)。督促协调全局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外事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信息、保密、信访、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经费的审核工作;负责新闻出版文化发展资金的管理。(二)出版产业发展处。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承办报业、出版和发行集团改革方案的审核并指导实施;指导促进新闻出版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新闻出版产业建设;拟订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三)图书出版管理处。拟订全省图书出版社的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承办图书出版社的设立、专业分工和主要项目变动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计划,承办出版社年度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备案事宜;管理图书品种及书号总量;负责图书出版社年检和图书质量的监督,组织对图书的审读;组织查处违禁图书和图书出版社的违规行为;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管理工作;承担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四)新闻报刊处。拟订全省报刊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负责省内公开报纸、期刊、内部资料的审核、登记工作;负责正式报刊项目变更的审批及期刊重大选题的审核;负责报社、期刊社年检和报刊质量监督;组织对全省报刊的审读;组织查处违禁报刊和报社、期刊社的违规行为;按规定负责全省新闻记者证的监制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国家媒体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五)科技与数字出版处。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复制单位、网络出版单位设立的审核工作;负责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选题计划的审核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复制单位、网络出版单位的管理;负责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审查鉴定;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质量监督;负责动漫在出版环节的管理和游戏出版物网上出版发行的前置审批,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业务进行监管;对网络出版的内容、活动实施监管。(六)印刷业管理处。拟订全省印刷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印刷专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指导印刷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负责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管理;组织查处印刷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和指导全省教材的印刷工作。(七)出版物发行管理处。拟订全省出版物发行行业的调节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书报刊、音像制品发行单位、二级批发单位、图书音像批发市场、零售交易市场及出租、放映的管理;协调、指导和管理普通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出版发行单位参加全国性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和书市;负责地方性出版物展销、订货活动的审批与指导;负责出版物发行单位的管理;负责全省订阅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书报刊、音像制品的管理;负责查处出版物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八)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省出版物“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审核鉴定非法出版物的性质与等级;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九)版权法规管理处。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和与著作权保护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依法调解著作侵权纠纷;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著作权侵权案件;指导、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著作权代理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我省与国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项;负责对省涉外著作权贸易、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监管。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纪检组 负责纪检工作。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督促协调局机关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拟定全省新闻出版行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和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参与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审核;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承担机关法制工作 。主要负责人:孙旭东出版管理处拟订图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图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单位的设立、选题计划、内部资料出版等事项的审核审批;组织对图书的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对网络出版内容进行监管;负责对书号、版号及出版物的管理;承担对从事图书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图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杨念迅新闻报刊处拟订省内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总量、结构、布局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报纸(报社)、期刊(刊社)和记者站设立等事项的审核审批;负责对报刊社出版活动和有关新闻机构分支机构的监管;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进行审读与舆情分析;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报刊社、记者站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王少杰印刷复制管理处拟订全省印刷和复制企业的总量、结构、布局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印刷、复制业的监管;承办印刷和复制企业的设立、印刷、复制境外出版物、光盘生产设备引进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承担印刷、复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王国钧市场管理处拟订出版物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版物发行的监管;承办出版物批发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出版物进口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推进出版物发行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活动。主要负责人:于晓梅版权管理处负责全省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订著作权管理、保护和使用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著作权相关机构;承办涉外著作权合同审核、各类作品自愿登记等事项;承办著作权方面的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务;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有关著作权的鉴定工作,组织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主要负责人:严庆荣执法指导监督处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省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指导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参与、协调省内大要案和跨省、跨区域案件的查处;负责非法、违禁出版物的鉴定工作。主要负责人:施丽琴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拟订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新闻出版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办新闻出版对外交流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管理;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社团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主要负责人:陈清贵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主要负责人:李红青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二)拟订本市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三)负责对本市出版活动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四)负责对本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五)负责本市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六)负责对本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七)制定本市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八)负责本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驻本市报刊社记者站的监管。(九)负责本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管。(十)负责本市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调解著作权纠纷。(十一)组织开展本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十二)制定本市新闻出版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行业的科技工作。(十三)依法对本市新闻出版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新闻出版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财务处)。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二)出版产业发展处(法规处)。拟订本市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产业重点项目的审核、实施及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产业展示交流活动,统筹和推动出版物进出口;组织协调新闻出版行业的科技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三)新闻报刊管理处。拟订本市报纸和期刊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管;负责报纸、期刊重大选题的审核;负责报纸、期刊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负责驻本市报刊社记者站设立的审批及报纸、期刊登记和变更项目的审核;负责期刊增刊的审批;负责核发和管理市属新闻单位记者证。(四)图书出版管理处。拟订本市图书出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图书出版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负责图书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审核;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图书和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工作;负责对图书的审读及质量评估;承办古籍整理出版的规划拟订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调控图书出版品种及书号总量。(五)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拟订本市音像电子网络出版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音像电子网络出版行业发展;负责音像制作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非卖品、配合本版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以及境外电子游戏测试盘与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程序盘、电子出版物升级版的相关审批工作;负责互联网游戏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出版审核工作;负责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备案工作;负责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和手机出版单位及出版活动、出版内容的监管工作;负责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版号、复制委托书的管理工作。(六)印刷复制业管理处。拟订本市印刷复制业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印刷复制业的政策及管理措施;负责新建印刷企业、可录光盘复制企业和印刷境外委托加工的出版物、印刷品的审批及印刷委托书的备案;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中小学教科书的印刷工作;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的管理;负责印刷、复制单位的有关管理工作。(七)出版物发行管理处。拟订本市出版物发行行业总量、结构、布局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工作;负责出版物博览会、展销会、订货会活动的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设立的审核及出版物批发企业、市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设立的审批;负责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等发行管理工作;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益民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八)出版物市场管理处。拟订本市出版物市场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出版物市场出版物审读、鉴定工作;负责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九)版权管理处。拟订本市著作权发展规划和管理、保护、使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著作权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工作;依法监管涉外著作权贸易、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十)版权保护处。负责本市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监控;对著作权侵权纠纷进行调解;协调著作权保护专项行动及专项案件;协助司法机关办理著作权侵权刑事案件;指导反盗版工作;受理和实施著作权鉴定工作。(十一)人事处。组织协调本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出版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