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3岁男孩屋顶泼油纵火,男孩此举有无造成伤亡或损失情况?
男孩这次的举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这次的纵火事件发生在广西柳州的一个小区内,一位小男孩拿着一桶不知道什么的液体走到了小区的空旷地方,然后把它倒在了地上,随后小男孩点燃了一只编织袋,并把它扔到了那堆液体上,然后火势得到了迅速的蔓延。还好,在发生火灾的第一时间,这个小区的物业人员立马进行了灭火措施,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任何人员的伤亡。那么,为什么这位小男孩会去纵火呢?是因为闲着没事无聊找点事做做,还是怎么的,这个大概只有小男孩自己知道了。当地警方也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并把小男孩带回了警局,进行了询问,但是小男孩并没有说出纵火的原因。因为小孩子无意引发的火灾,每年都能发生好几起,有些还因此丧了命,有些造成的损失真的很严重,这次的小男孩,虽然是幸运的,而且小男孩还是未成年,根据法律的规定,虽然不会被判处严厉的处罚,但思想教育是肯定少不了的,当然孩子的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的,因为小男孩的家长缺少对孩子的管教,孩子提着一大桶液体出门,也不知道询问或者制止,如果家长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孩子的异常,这场火灾完全可以避免的,家长们也不要觉得孩子还小,这些举动是可以被原谅的,那么以后做出更严重的事情来时,又该如何呢?小男孩的家长应该感到庆幸,这次的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如果小男孩在点火的时候受伤或者点燃的火灾引起了很大的麻烦,不然家长后悔都来不及了,希望这次的事件可以警醒孩子的家长,能够加强对于孩子的管教,告诉孩子一些危险的东西是不能够碰的。
广西13岁男孩屋顶纵火,男孩此举是无心?还是有意?
我认为如果这起屋顶着火案件是一个小男孩在屋顶玩火,不小心将一些易燃物点燃了引起的火灾,我认为这可能是无心的。而广西的这起13岁男孩屋顶纵火案件,从监控画面来看,是一个13岁男孩疑似拎着一桶油状物上了阳台,他先是将桶内的油状液体全部都倾倒在了地上,随后他又点燃了一个疑似编织袋的物体,扔在了油的周围,火势瞬间就起来了。这个小男孩准备的这么周全,我认为他应该是故意的。《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初生的小孩应该是最纯良无害的”似乎变成了我们所有人眼中根深蒂固的思想,但种种“熊孩子”的事件告诉了我们,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我们之所以要对小孩有一个良好的教育,那就是为了将他们引到正道,引导他们走上对人民有益的道路上去。所幸是这个广西13岁男孩纵火后被及时发现,没有引起其他人员的伤亡,但这个广西的13岁纵火男孩还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之内,纵火也不会受到太多处罚,可能只会受到批评教育。但这样的思想是非常不正确的,一个有行为能力的十几岁小男孩,带着易燃物和火独自上了天台,要说这是无心的举动可能也不会有人相信吧。这些学生从小就会在学校里受到“不能玩火,不能玩水,不能玩电”的教育,而且这个男孩已经十三岁了,怎么会真的不懂可能引起火灾的事情呢?而且着火的地方有浓烈的汽油味,如果邻居没有及时发现着火了,那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小孩子是懂得火灾的危害的,而汽油,易燃物等东西准备充分也说明了这次纵火不是无心举动,希望这个少年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吧。
广西柳州发生一起13岁男孩纵火事件,男孩家长对于此事是何态度?
现如今,犯罪分子越来越年轻,几十岁的小孩都会出现犯罪的行为。面对这种情况,国家也赶快改变了未成年人犯罪法,将年龄降最低,防止那些未成年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有的一些犯罪分子,他们所做的事情可谓是不能原谅,连成年人都无法做到的事情,那一些未成年人却残忍的实施了,让人觉得非常的恐怖。所以国家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在制定着未成年人的办法,防止他们出现犯罪的事情。2020年10月31日,广州的一个小区发生了火灾的事件,当时是一位13岁的男孩进行纵火。他提着油漆来到小区的屋顶上进行泼倒,将液体倾倒在地上,一下子进行点燃,让火势蔓延变的非常的大。幸好当时物业人员到场比较及时,将火势及时的扑灭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该男孩没有达到犯罪的年龄,所以现如今还没有对他给予惩罚。这就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越来越年轻,他们有的时候会做出的那些残忍的事情,是任何人都没办法想到的。网络越来越发达,学生都可以在网络上看到很多的信息,让他们越来越成熟。犯罪嫌疑人也很年轻,他们再也不是人们想象的那种单纯的孩子,在网络上他们可以学习更多的知识,让他们变得很成熟。不知道这位男孩究竟是有什么想法,才会在楼上进行纵火,但无论怎么样,都应该受到惩罚。如果这种罪责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话,他很可能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家长还没有出来进行表态,但是作为家长却没有教育好孩子,可谓是没有做到家长的责任。作为家长,要教育孩子,从小就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心理,不要让他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虽然这个孩子没有达到犯罪的年龄,但是在不经过教育的话,很可能会出现很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