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大幅降低微信支付手续费,微信支付手续费是否合法合规?
当然合规合法。如果微信的支付手续费不合理合法的话,是不会被这么多人支持并且使用的。代表建议大幅降低微信支付手续费对于我们大部分的人而言,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好消息,因为我们都知道微信现在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依赖都特别的大,每个人出门的时候基本上都会使用微信,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如果在微信上面使用资金,交往的手续费大大降低的话,将会极大地扩充微信所有的资金往来,并且很多的人对于威胁会更加的依赖我们。现在很多的人对于微信就已经极其的依赖,来我们日常的聊天,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一些沟通,甚至工作都会通过微信来进行。而且微信的功能也特别的强大,一般来说发送某一个文件或者说在文件里面当时共同使用或者制作一个表格,对于我们大部分的人来说还是非常受用的。尤其对于现在的一些微信群来讲,无论是小孩子还是大人,尤其是我们成年人之间的工作往来,在微信上面交流也是十分方便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很多的人对于微信的依赖也越来越大,如果说我们正常的一些资金来往,微信的手续费如果降低的话,将会比支付宝更加的受欢迎。虽然说支付宝作为一个功能非常强大得了一个资金交往并且存储资金的一个最好的app软件也是一个非常有安全保障的app软件,但是微信毕竟是我们日常的交流和日常使用一个最频繁的软件,大部分的人手机上所有的人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基本上手机都会有危险的存在,这就是现在很多的人对于微信知道并且了解的一个最神奇的地方。我们在使用微信的时候,其实还是有一个非常不错的地方,就是虽然说收取手续费,但是很多时候如果直接在微信上面资金来往的话是没有任何的手续费,只有我们通过。和其他银行卡的交往,或者说是提现到其他的地方的时候,才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这一点对于我们大部分的人来说还是能够接受的。深圳有很多的人就会选择把一部分的资金留在微信里面,不会去提现。因为毕竟日常的交往和资金的来往也是通过微信交往比较多,所以才会让我们很多的人对于微信更多依赖。
朱列玉的业务经验
朱列玉律师系全国优秀律师、广州市十佳律师,有长期丰富的律师业务经验,擅长办理房地产、建设合同案件、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案件、金融案件。是全国知名的房地产法律专家之一。同时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办理贿赂、贪污、渎职、证劵金融犯罪等经济犯罪案件。2013年全国两会时提出的关于调整贪污受贿罪量刑期限 的建议,得到法律界的高度认可。朱列玉律师办理过的典型案件包括: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标的8.6亿元)、深圳市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案(标的1.3亿元)、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诉某市高速公路公司投资合同纠纷案(标的1.4亿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集团属下某公司某广场机电工程纠纷一案(涉案标的1.9亿元)、某橡胶轮胎有限公司被诉担保合同纠纷案(标的1.3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与广东某企业融资纠纷案、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某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与广东某房地产管理公司借贷融资纠纷案等等。朱列玉律师办理过全国首例缔约过失责任案和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十大消费奇案之一的安富花园房产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朱列玉律师还参与办理广国投破产案件、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项目,办理某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项目,是广州为数不多的办理境外上市的律师之一。其先后担任过碧桂园房地产集团公司、广州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黄埔造船厂等数十家大型、特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为何遭到了网友的反对?
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理由是自从醉驾入刑法后,此类案件发生的频率更高了,甚至是刑事案件数量首位,他认为醉驾入刑不但没有起到遏制此类行为的作用,反而“不降反升”,所以有必要取消醉驾入刑,但他的提议遭到了广大网友的反对,因为他的依据不够充分,醉驾入刑并不是提醒大家去酒驾,而是对此方面的案件更加关注,管控更加严格。并且酒驾的危害是极大的,犯错误的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不应该对他们”心慈手软“,否则日后酒后驾车的行为会更多,事故发生的频率将会更高。一、理由不成立这位人大代表给出的理由其实并不成立,只看到了数据的增长是片面的,而是应该看具体的原因,是因为人对酒驾这件事情的重视,也说明了各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非常严格和规范,详细日后酒驾的行为会原来越少。二、酒驾行为危害巨大酒后驾车的行为非常危险,非常容易发生车祸,并且很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很多无辜的人就是死于酒驾,也希望人们能够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的行为,文明行车,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三、对犯罪者应该严惩对于犯错的人应该严厉惩罚,口头的警示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唯有让他们付出一些代价,他们才会避免去犯这样的错,同时也就避免了很多隐患的发生。就应该对酒驾醉驾保持高压态势,犯错者不能轻易被原谅,这样人们才能减少犯错。以上仅为个人观点,若是取消了对酒家行为的严惩,相信就会有更多的人去犯这样的错误,到时候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就会更高,这是毋庸置疑的。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为什么网友们都持反对态度?
因为大家都认为醉驾所带来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一名人大代表建议废除对酒后驾车入刑的处罚。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说,但是支持者不多,评论区几乎所有人都否定这个观点,因为大家都认为酒驾很危险。如果发生意外,他们自己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其实还会对其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会影响别人的生命财产,这才是重点。然而现在,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废除酒驾处罚。许多人不赞成这样的提议。只有惩罚更重,人们才会意识到酒驾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为什么网友们都持反对态度?如果我们不采取一些强有力的措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看起来像他们一样,并给公共秩序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不应采纳此类建议。目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但是,还是有很多人选择酒后驾车。如果再废除这个刑法,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理由不成立这位人大代表给出的理由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我们只看到数据增长是片面的,但要看具体原因。是因为人们对酒驾的重视,也说明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是非常严格和规范的。详细来说,以后酒驾的行为会少一些。酒驾的行为非常危险,非常容易发生车祸,也非常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许多无辜的人死于酒后驾车,也希望人们能坚决杜绝酒驾行为,文明驾驶,减少交通安全隐患。违法者就应受到严惩犯错误的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口头警告的效果非常有限。只有让他们付出一些代价,才会避免犯这样的错误,同时也会避免很多隐患。(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商业类型有哪些
(一)店铺模式一般地说,服务业的商业模式要比制造业和零售业的商业模式更复杂。最古老也是最基本的商业模式就是“店铺模式(Shopkeeper Model)”,具体点说,就是在具有潜在消费者群的地方开设店铺并展示其产品或服务。一个商业模式,是对一个组织如何行使其功能的描述,是对其主要活动的提纲挈领的概括。它定义了公司的客户、产品和服务。它还提供了有关公司如何组织以及创收和盈利的信息。商业模式与(公司)战略一起,主导了公司的主要决策。商业模式还描述了公司的产品、服务、客户市场以及业务流程。大多数的商业模式都要依赖于技术。互联网上的创业者们发明了许多全新的商业模式,这些商业模式完全依赖于现有的和新兴的技术。利用技术,企业们可以以最小的代价,接触到更多的消费者。(二)“饵与钩”模式随着时代的进步,商业模式也变得越来越精巧。“饵与钩(Bait and Hook)”模式——也称为“剃刀与刀片”(Razor and Blades)模式,或是“搭售”(Tied Products)模式——出现在二十世纪早期年代。在这种模式里,基本产品的出售价格极低,通常处于亏损状态;而与之相关的消耗品或是服务的价格则十分昂贵。比如说,剃须刀(饵)和刀片(钩),手机(饵)和通话时间(钩),打印机(饵)和墨盒(钩),相机(饵)和照片(钩),等等。这个模式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变形:软件开发者们免费发放他们文本阅读器,但是对其文本编辑器的定价却高达几百美金。(三)硬件+软件模式苹果以其独到的iPod + iTunes商业模式创新,将硬件制造和软件开发进行结合,以软件使用增加用户对硬件使用的粘性,并以独到的iOS系统在手机端承载这些软件,此时消费者在硬件升级时不得不考虑软件使用习惯的因素。(四)其他模式在50年代,新的商业模式是由麦当劳(McDonald’s)和丰田汽车(Toyota)创造的;60年代的创新者则是沃尔玛(Wal-Mart)和混合式超市(Hypermarkets,指超市和仓储式销售合二为一的超级商场);到了70年代,新的商业模式则出现在FedEx快递和Toys R US玩具商店的经营里;80年代是Blockbuster,Home Depot,Intel和Dell;90年代则是西南航空(Southwest Airlines),Netflix,eBay,Amazon和星巴克咖啡(Starbucks)。而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商业模式则是许多dot -com的一个严重问题。扩展资料:商业模式 ,是管理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 MBA、EMBA等主流商业管理课程均对“商业模式”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在分析商业模式过程中,主要关注一类企业在市场中与用户、供应商、其他合作伙伴的关系,尤其是彼此间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商业模式: 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的部门之间、乃至与顾客之间、与渠道之间都存在各种各样的交易关系和连结方式称之为商业模式参考资料:商业模式_百度百科
请问现在工资水平多少为高收入
专家建议设置高收入数额标准,并允许各城市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标准 日前,各媒体纷纷报道称,为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监管,中国税务部门正在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作为重点纳税人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作了界定。私营企业主、建筑工程承包人、演艺界人士、律师、会计师、高校教师等均被列入高收入个人。此消息一见报立即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市民普遍认为此高收入界定忽视群体内差异,应该制定高收入的量化标准。记者近日针对多数市民心目中的高收入行业,IT从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展开调查。 IT行业:企业职位不同 收入高低不等 在记者日前的调查中,很多市民提出,IT从业人员也应入围“高收入个人”。因为这些年来随着网络行业的兴起及蓬勃发展,在人们心目中,IT从业人员的薪水属于较高水平,那他们能否也算高收入个人呢? 刘先生在广东省一知名IT企业从事市场工作,据他介绍,他进公司的时间还不是很长,“目前我的税前工资为5000元,外加700元的房补,此外,公司每个月会存1000元到公司员工的内部卡里,这笔钱可以在公司用来吃饭或购物,也可领取现金,不过取钱出来就要扣税。 此外,因为我被派驻外地,公司每天会有一些津贴”。记者算了算,保守估计,刘先生平均每个月收入约为7000多元。刘先生还表示,他们的收入还要看年终奖,“做得好,年终奖几万元应该是有的”。 “高收入的标准究竟是多少呢?我觉得我们不算高收入吧”,刘先生表示,“我们行业内也是有差异的,不同企业、不同职位收入都不一样,像中层每年可以拿到十几万元,他们就应该算是高收入了。” 记者随即采访了该企业负责研发的一位中层管理者,该先生表示,“基本工资加上公司股票分红,再加奖金,我每年收入为15万元左右,有个同级同事因为来的时间长一点,每年可拿到20万元左右”。 而在国有IT企业工作的张先生则笑言,他觉得自己应该入围“低收入群体”。工作4年,他目前基本工资只有500元,加上奖金和其他津贴,月收入3000元左右,年底奖金也不会过万,“我们在国有单位,主要可以享受福利待遇,如平时吃饭啊什么的都不需要太花钱,不过收入就不高”。 会计师事务所:职务级别较多 收入差距较大 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市民认为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高收入个人都是锁定一个群体,但在这个群体内的收入差异非常大,有人月入10万元,亦有人月入3000元。如果将月入3000元的人亦算入高收入,并不合理。以在会计师事务所就职的财会人员为例,不同人员的收入差别就很大。 1995年,张先生进入会计师事务所,由级别最低的审计助手做起。10年里,张先生多次跳槽,并注册了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张先生说:“注册会计师中仅有一小部分人属于高收入,那就是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和部门经理,其余的会计师都达不到高收入的标准。” “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那目前情况下,哪些人是‘高收入者’?它的界定标准是什么?从立法上说,目前尚无高收入者的界定标准”,张先生对记者说:“据我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收入界定仍没有一个具体量化的标准。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征集意见,草案规定高收入者的定义为:‘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按这一定义来看,在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会计师们,仅有10%至15%的人员属于高收入,其他人员都未达标。” 张先生介绍,广州市有1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各个所里的财会人员工资都有一定差别,但不大。普遍来说,财会人员的收入分为基本工资和提成两部分,大约70%的会计师的年收入在4万元左右,20%的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10%的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另一名注册会计师赞同这一说法,他对记者说:“一般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都分成多个级别,合伙人的收入最高,其次是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审计员和助理审计员。其中项目经理和审计员又分为不同级别,对应不同收入。比如,我现在是项目经理,年收入在8万元以上,平均月收入为6000多元。这个收入能算高收入吗?” ~ 张先生认为,应该对高收入个人界定设置数额标准,年收入20万元以上才算高收入。 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了4年的林小姐算了一笔账:她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二级审计员,每个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一年的提成收入为1.2万元,合计一年的收入为4.2万元。助理审计员的收入就更低了,平均月收入2000多元。 近日,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公布的一项调查也表明,在人们印象中,注册会计师(CPA)是一种收入非常高的职业,但CPA的收入比起一般财务人员,收入差距并不悬殊。该报告分析得出的数据表明,在会计师事务所就职的财会人员2004年的年均税前收入为57078元。 省人大代表:年入百万元才算高收入 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年收入达到100万元才能算是高收入个人,律师、高校教师、会计师、小老板等应该算中产阶级。 朱列玉表示,一般经济学认为,“不论是一个行业,还是一个社会,都是其中80%的人获得20%的财富,而另外20%的人获得80%的财富,所以我认为,只有那20%的人才能算得上是高收入的人”,他说,“国家税务部门目前的这种划分不合理,任何职业内部都有不同级别的收入。如律师,很多毕业后进入律师业的人,月收入只有2000多元,甚至更低,远远低于机关办事员的收入,只有那些工作了很多年、经验丰富的律师相对收入会多些。”“‘高收入群体’其实是社会学概念,是整合社会结构、进行宏观调整时所采纳的一个社会学依据”,朱列玉认为,“每个职业收入有高有低,难以界定其范畴,也很难对其有一个严格把握的标准,行政部门不应该以行政手段——税收执法划分标准”。朱列玉认为,“年收入达到100万元,才能列入‘高收入个人’行列。年收入高于10万元、低于100万元的律师、会计师、高校教师、小老板、外企高级白领等应该只能算是中产阶级。” 此外,朱列玉强调,国家税务部门划分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进行重点征管,他觉得并不能起到太大作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高收入,中等收入还是低收入,只要符合纳税要求,税务部门就应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这才是关键”。 市人大代表:高收入范围职业起点高 “这样划分比较合理”,市人大代表杨承华认为,列入“高收入”范围的职业一般收入起点会比其他行业要高。 杨承华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他认可这样的划分,“我认为这主要是在工薪阶层中进行划分的,把这些职业列入‘高收入个人’比较合理”。他以高校教师为例,“据我所知,高校教师的收入还是比较高的。不可否认,刚开始工作的人,待遇会比较低,高校教师收入之间也会存在很大差距,但高校教师的待遇起点就是比其他很多职业要高”。 “我之前听说,年收入超过10万元就算高收入,如果这种说法有根据,我赞同这个标准”,不过,杨承华并不赞同公开这个标准,“我认为没必要公开这个标准,中国其实现在平均主义还比较严重,公开这个标准,可能负面影响比较大,如有些人心理不平衡,而且也可能会给高收入个人带来不好的影响”。 财税专家:摸清高收入者收入很难 广东商学院财税专家石卫祥认为,想摸清高收入者的收入,本身就是个比较难的问题,由于收入的隐蔽性强,判定谁是高收入者时,肯定会有疏漏。国家税务部门界定高收入个人及行业是相对合理的,全国有一个整体的标准,但是不能全国“一刀切”。由于中国东西部的总体收入有明显差距,不同阶层的人的个人收入有明显差距,因此,所谓高收入者,很难统一界定。允许各个城市根据地方发展的情况,制定适合的标准,这样更加合理。 石卫祥认为仅靠税务一家,很难对所有高收入个人和行业进行监管。一些高收入个人想尽方法偷逃个人所得税,要使高收入个人真正做到自行申报纳税还很难。要想使高收入者真正做到自行申报、自行纳税,就应该建立相对成熟的约束机制。各个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才能真正起到监控作用。(来源:南方都市报) 应该是月工资为10000为高收入记得采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