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0多年来首次发现野生中华鲟成鱼是真的吗?
9月24日,重庆长航公安忠县派出所与忠县渔政部门在忠县大扬码头共同放生一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该中华鲟长约1.8米,重达100多斤,系忠县顺溪一杨姓渔民在渔业捕捞作业中误捕,这是30多年来长江上游首次发现中华鲟野生成鱼。这条中华鲟的发现让现场的渔政执法人员欣喜不已,执法人员介绍,“这次发现的是野生成鱼,是性成熟、具备繁殖能力的个体,实在难得。”据了解,野生中华鲟一度在长江上游绝迹。13年前的2004年,在长江上游绝迹20年的中华鲟首次现身。图为渔政工作人员对这尾中华鲟进行仔细检查未发现有受伤情况,随后长航公安忠县派出所民警与忠县渔政工作人员准备将中华鲟放归长江。近年来,长江上游的忠县至万州段,中华鲟偶有发现,但都以人工驯养放生的居多,而且个体相对都比较小,30多年来还没有发现性成熟的个体,更不要说野生个体。这次发现的这条中华鲟成鱼,一定程度上,是近年来长江、尤其是长江上游生态的持续改善和恢复的又一标志性事件,让常年进行中华鲟研究的专家们兴奋不已。中华鲟(学名:Acipenser sinensis)体长平均约40厘米,最长达130厘米,体重最高达600千克。体呈纺锤形,头尖吻长,口前有4条吻须,口位在腹面,有伸缩性,并能伸成筒状,体被覆五行大而硬的骨鳞,背面一行,体侧和腹侧各两行。鲟是一亿五千万年前中生代留下的稀有古代鱼类,它介于软骨与硬骨之间,骨骼的骨化程度普遍地减退,中轴为未骨化的弹性脊索,无椎体,随颅的软骨壳大部分不骨化。尾鳍为歪尾型,偶鳍具宽阔基部,背鳍与臀鳍相对。腹鳍位于背鳍前方,鳍及尾鳍的基部具棘状鳞,肠内具螺旋瓣,肛门和泄殖孔位于腹鳍基部附近,输卵管的开口与卵巢远离。中华鲟生命周期较长,最长寿命可达40龄。是中国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是活化石,有“水中大熊猫”之称。具有很高的科研、药用和观赏价值。分布于中国、日本、韩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朝鲜。
捕野生中华鲟判几年
捕野生中华鲟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捕猎中华鲟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如紧急避险)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于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重庆30多年来首次发现野生中华鲟成鱼的详细报道?
9月24日,重庆长航公安忠县派出所与忠县渔政部门在忠县大扬码头共同放生一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该中华鲟长约1.8米,重达100多斤,系忠县顺溪一杨姓渔民在渔业捕捞作业中误捕,这是30多年来长江上游首次发现中华鲟野生成鱼。这条中华鲟的发现让现场的渔政执法人员欣喜不已,执法人员介绍,“这次发现的是野生成鱼,是性成熟、具备繁殖能力的个体,实在难得。”据了解,野生中华鲟一度在长江上游绝迹。13年前的2004年,在长江上游绝迹20年的中华鲟首次现身。图为渔政工作人员对这尾中华鲟进行仔细检查未发现有受伤情况,随后长航公安忠县派出所民警与忠县渔政工作人员准备将中华鲟放归长江。近年来,长江上游的忠县至万州段,中华鲟偶有发现,但都以人工驯养放生的居多,而且个体相对都比较小,30多年来还没有发现性成熟的个体,更不要说野生个体。这次发现的这条中华鲟成鱼,一定程度上,是近年来长江、尤其是长江上游生态的持续改善和恢复的又一标志性事件,让常年进行中华鲟研究的专家们兴奋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