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竟这样惩罚不婚大龄女子

时间:2024-06-11 06:29:35编辑:优化君

在古代单身超过一定年龄不结婚属于违法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真的吗?

我觉得这是丝毫好没有依据的话,因为这样那天下岂不是要大乱了,男人们都争着抢着要娶媳妇,娶不到就相当于违反了法律规定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想想也不可能啊,在古时候人们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都很困难,尤其是碰到收成不好的时候,哪里还来的心思去找媳妇过日子呢?并且皇上作为一国之君,不可能不为国家的子民现象,每年的劳役赋税那么严重,要是再加上连结婚问题都强制要求的话,岂不是要逼得人们无路可走啊,对于古代而言,结婚年龄并不固定,但一般而言,还是比较早的,毕竟古代寿命相对现在而言要短上很多。汉代大体男子初婚年龄在14-20岁之间,女子13-16之间。男女在这个年龄是结婚合法年龄,但并不意味着必须结婚。所以说古代的时候是有法律文献对结婚问题做了要求,但不是不结婚就会受到法律的惩治。 但是也有一种可能会使这种不结婚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因为古代的战争比较频繁,而且有战争就要有牺牲,有牺牲国家的人口就会减少,更何况是处于古代那种人口本来就不多的年代,所以国家肯定就会想法设法的去增加人口的数量,去补充军队的数量,从而达到自己征战四方的目的,所以就会对男女结婚问题做出要求。

什么叫前列腺

前列腺是男性特有的性腺器官。前列腺如栗子,底朝上,与膀胱相贴,尖朝下,抵泌尿生殖膈,前面贴耻骨联合,后面依直肠,所以有前列腺肿大时,可做直肠指诊,触知前列腺的背面。前列腺腺体的中间有尿道穿过,可以这样说,前列腺扼守着尿道上口,所以,前列腺有病,排尿首先受影响。前列腺是人体非常少有的、具有内、外双重分泌功能的性分泌腺,作为外分泌腺,前列腺每天分泌约2毫升前列腺液,是构成精液主要成分。扩展资料:前列腺的组织学结构:1、由30~50个复管泡状腺组成,汇成15~30条导管,分别开口于尿道。结缔组织和平滑肌构成前列腺被膜,并伸入腺内构成腺的间质,分隔包围腺泡和导管。2、腺可分三组:(1)粘膜腺:最小,位于尿道粘膜内,导管开口于尿道。(2)粘膜下腺:位于尿道粘膜下层,导管于精阜两侧开口于尿道。(3)主腺:位于前列腺的外围,占前列腺的大部分,亦开口于精阜两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前列腺

在中国的古代,都有哪些不婚的禁规?又是怎样实行的?

在中国古代,男女双方结婚,不止要履行一定的手续,举行一定的仪式,而且还有具体规定,哪些人不能和哪些人结婚,哪些人应当和哪些人结婚。本文就介绍一下基于血统考虑的三项婚姻禁规。一:同姓不婚中国的姓来源复杂,渊源之一是母系氏族,所以很多姓带女字旁。文明社会的同姓不婚和原始社会的同一氏族禁止“婚配”,也基于同样原因—使本团体人丁兴旺。《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说:“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左传·昭公元年》说:“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同姓不婚还有伦理上的考虑。《白虎通·嫁娶》说:“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淫佚,耻与禽兽同也。”除此之外,与外姓联姻,也是扩大家族对外联系的一种手段。多一门姻亲,就多一份社会联系。总之,同姓不婚,一是为子嗣众多,身体健康。二是为不乱人伦,稳固家庭。三是为扩大家族对外联系。我国夏商时期,“同姓不婚”尚未明确。自周朝开始,才有具体规定,即所谓“夏商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但汉朝之前,对违反“同姓不婚”规定的人如何处置,未见记载。北魏规定,同姓为婚者腰斩。刑罚过严,恐难以执行。唐朝规定,同姓为婚者.各判徒刑2年。缌麻(五服内关系最远之丧服)以上为婚者以奸论,处刑更重。不过据学者们考证.这里所说的同姓,指同宗同姓。如姓同而宗异,不在处罚之列。金、元、明时期,对同姓为婚者,均“杖离之”。即用棍打当事者一顿,令其离异。清朝有关法律有所松动,认为“同姓为婚,礼所禁也。第穷乡僻壤,娶同姓者,愚民之所恒有,若尽绳以法律,离异归宗,转失妇人从一而终之义。”故光绪年间修订刑律时,删掉同姓为婚一条。不过就民间习俗而言,如有可能,还是尽量回避同姓为婚。二:亲属不婚我国文明社会早期,一夫一妻制初立,“群婚”习俗未除,两性关系混乱。春秋时期,卫宣公诱奸其父卫桓公美姬夷姜,生下一子,名伋。后又为伋娶妻而自娶之。(《左传·隐公四年》)此外,晋献公烝(指娶父亲的妻妾及兄长的妻妾)其庶母齐姜;晋惠公烝其庶母贾君;郑文公报其叔母陈妫;楚襄公之子黑要烝其母夏姬,此类乱伦事件《左传》记载颇多。这种两性关系的混乱必然造成家庭矛盾。最突出的例子,便足杨广杀父。杨广在其父隋文帝患病期间.逼辱其父爱姬陈夫人,造成父子对立。后来杨广竟然因此杀死父亲,即位称为隋炀帝。隋唐以后,法律都禁止亲属为婚。唐律规定:“诸尝为袒免亲之妻而嫁娶者,各杖一百;缌麻及舅甥妻,徒一年,小功以上以奸论;妾各减二等,并离之。”宋、元、明、清各朝,对亲属为婚者的惩罚,大致同上。清朝时有一个农民,名叫黄发发,与寡嫂结婚,被人告发。官府认为,虽然乡间有此习俗,但在礼即属乱伦,在法尤为重罪,不能因乡愚无知,给以宽免。所以将黄发发权六十,妇黄沈氏交给官媒价卖。其实,弟娶寡嫂,与其他乱伦不同,所以乡间“有此习俗”。如果黄发发不被人所告,也许“民不告,官不纠”。在专制制度下,法律主要是 对付小民的。在高官显宦面前.它是无能为力的。武则天本为唐太宗李世民的妃子。太宗去世,又被高宗先立为妃子,后立为星后,最后当了皇帝:杨玉环本为唐玄宗之子寿王瑁的妃子,却被唐玄宗夺为己妃。两个皇帝并没有因这种乱伦行为受到处置。武则天和杨玉环更没有因此被绳之以法。三:先奸不婚所谓先奸不婚,就是不允男女先发生性关系而后结婚。古代结婚.所以规定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要有六礼,目的之一是受严格区分婚与非婚的界限,以便隔男女、防淫乱。先奸后婚,却恰恰抹杀了婚与非婚的界限,因而被社会视为大忌,视为丑行。如果婚前来孕未育,容易遮掩,尚不致家庭蒙辱。如果婚前怀孕生子,就会使亲属无地自容,孩子抚养也成问题。所以古代对未婚男女,都严加隔离。如果发生非礼行为,按规定应严加惩处。《尚书·大传》规定,“男女不以礼交者其刑宫。”所谓宫就是一种宫刑,即男子去势,女子幽闭。不过如此严厉的规定未见实行。各代未婚先奸者从未受到宫刑。战国齐湣王之子法章,避难于太史嬓家。太史嬓之女与之私通。后来法章做了齐王,还堂而星之地迎太史嬓之女为王后。隋炀帝更是胡闹,为笼络军心,在江都召女子让将士淫乐。有奸通者,许其婚配。到了宋代,理学大兴。法律对先奸后婚有了明确规定:先奸后婚者,离之。元朝甚至规定,先奸后婚者即使有了子女,也必须令其离异。古代社会对于先奸后婚持有十分矛盾的态度。一方面,视之为丑行,尽力防止、贬斥.即使容忍,也是为了避免家丑外扬。另一方面,又把先奸后婚视为美事,加以颂扬。《西厢记》中的崖莺莺和张生先奸后娶,不但不为后人所诟,反而成为美淡。《警世通言》第二十九卷《宿香亭张浩遣莺莺》情节与此类似。张浩与李莺莺私定终身、同枕共眠之后,张浩叔父逼张浩与孙氏成亲。李莺莺告到官府。审官玉成其事,在其状尾判道:“花下相逢,已有终身之约;中遭而止,竟乖偕老之心。”《词坛纪事》记载,有一文人逾墙偷情,被送官府,官员马光祖以诗试他,他秉笔而书:“花柳平生债,风流一段愁。邻墙乘兴下.处子有心搂。谢砌应潜越.韩香许暗偷。有情还爱欲,无语强娇羞。不负秦楼约,安知汉狱囚。”马光祖对此诗十分欣赏,写词一首为判:“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好个檀郎.室女为妻也不妨。聊赠青鈇三百索,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马公。”根据《元明事类钞》记载,某一富人聘一秀才教其三女,秀才先与长女通奸,后与两妹通奸。被告到官府。官员不忍对三女加刑,出对使其对。官员说:“三女成奸,二女都因长女起。”长女应声答道:“五人为伞,四人全仗大人遮”官员昕了十分高兴,遂判三女同嫁秀才。人们对先奸后婚同情甚至赞扬,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在古代,结婚主要是为了成家,而不是娶妻,性爱被忽视,被压抑。通奸恰恰又是性爱所致。恩格斯对这一点说得非常明白:性爱达到非常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在古代充其量只是在通奸的场合才会发生”。追求性爱是人之共性,人们从礼教和家庭利益考虑,反对先奸后婚,但从男女之爱考虑,又往往对先奸后婚抱宽容态度甚至歌颂态度。

古代女子不结婚就会被处罚, 为什么朝廷对结婚逼得如此之紧?

现在的大龄剩女剩男都是特别多的。如果放在古代的话,估计这些男男女女应该会受到朝廷的处罚吧。我们的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的解放,但是我们的古代社会思想相当的封建。按照习俗通常女孩子在13岁左右的时候就要出嫁了,她们的年龄如果放在我们当今社会就是一个小孩子,在学校的时候会被禁止早恋,但是在那个时候她们说不定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了。现在的医学知识让我们了解到,过早的成婚或者生孩子会对女孩子的身体有一定的伤害。古代虽然科学技术不是那么的发达,但是这个知识应该是知道的,弊端肯定是有的,那么为什么古代还要那么早的结婚呢?如果不那么早结婚的话,会受到朝廷的处罚。我想原因非常的简单,就是那个时候缺乏劳动力,古代的社会以男性为尊,女性的地位稍微低下,几乎就被视为生育工具。那个时候的医疗条件不是很发达,一个小小的感冒有可能就会要了一个人的命,再加上穷苦人家养育孩子不会太上心,夭折率也是很高的,成活下来的数量会很少。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古代的战争很贫乏,死伤无数,所以军人的数量会越来越少。这个时候就会要求早结婚,多生孩子,才能够保证国家正常的运转。至于女孩子的身体健康问题,我想在那个时候应该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幸好我们现在生活在新时代,男女是平等的。女人也有自己的权力,也有自己的事业,不再依靠男人,每个人都是独立而自由的。没有人能够左右一个人的婚姻大事,与古人相比,觉得现在真的是很幸福。

上一篇:vrbabies

下一篇:高晓松一年花5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