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踹伤猥亵男主治医生称其自残,这是为什么?
这个猥亵男在医院中进行救治的时候,曾经划伤自己的脖子和手腕,医生发现之后及时制止。医生猜测可能是猥亵男实在是太过于寂寞,再加上他的性格也非常内向自闭导致的,因为这件事情发生后不久就有一个他的大哥过来陪着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猥亵男因为那个见义勇为的踢上他的男子拒绝支付20万元的赔偿费用,所以这个猥亵男自残,就是想要让自己的伤更重一点,来加重自己的筹码。这段时间以来男同学踹伤猥亵男,但是被猥亵男要求赔偿20万的新闻一直被大家关注。甚至于这个男同学之前还被警察刑事拘留,但是由于大家非常关注这件事情,这个男同学也是因为见义勇为才会踢上这个猥亵男,所以现在这个男同学被释放了。警方对于当时发生的事情要进行重新的调查。而这个猥亵男的主治医生说过这个猥亵男在男同学踢伤他之后,曾经又再次来到医院,他第二次来到医院的时候,身上受的伤是新伤。也就是说,在男同学伤了他之后,他身上又再次骨折。他第二次受伤,肯定与男同学无关。但是他这种自残的行为,就是想要多要一点赔偿费。当时男同学和他的家属决定赔偿给他6万元的治疗费用,但是这个猥亵男肯定不满足只赔偿6万元,才有了后来他又再次受伤。然后还在医院里自残的行为,很多人都觉得这人猥亵男,一次次的伤到自己就是为了想要让这个男同学的家人赔偿20万。但是现在这件事情还在警方的调查之中,我希望在这件事情之中,正义能够得到伸张。猥亵男能够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男同学和他的家人也得到应有的回报,而不是支付给猥亵男如此多的治疗费用。
去医院就医被医生猥亵事件时有发生,作为患者到底该怎么保护自己?
在患者就诊的过程中,出现性骚扰的情况是存在的。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和医生的之间发生的猥亵事件因为难以查证,所以很难得到一个公正地处理。因为医生这个职业的特殊性,所以很多时候会与患者产生肢体触碰。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是女患者就要注意保护自己敏感部位,如果医生越界了,患者要及时制止和警告医生行为的不正当性。但是我国现在对“性骚扰”还没有做出一个明确的范围,也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定义哪些行为构成了性骚扰。但是根据“公序良俗”原则,一般男医生在为女性患者做妇科检查时,当事人除了有患者和医生以外,还应该有一个女性护士在旁边。并且,在检查的过程中,医生只能对患者检查部位进行触碰,如果“有意地”触碰到了其他部位也可以视为猥亵。但是,大多数的猥亵事件都是发生在“一对一”的情况下,除了患者和医生以外,就没有人知道当时的情况。在法律层面上来看,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而触碰他人的身体可以视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女性患者维权就显得尤其困难了,并且也很难进行取证。但是尽管如此,女性还是要勇敢地捍卫住自己的权利和人格尊严,要主动向有关部门机关反映事实或者向司法部门举报。女性要勇敢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坏人利用职务之便为所欲为!对于医生,也要规整自己的言行,行医之人,医德不可丢失。相信日后,我国司法也会越来越完善,保护好女性的权益!
宠物狗被误诊可以起诉吗
宠物狗被误诊,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