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子夜行动”,让毒驾无处可逃!
为全面严查严控吸毒人员,坚决防止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根据4月17日全市“毒驾”整治推进会工作部署,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毒驾”专项整治行动。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禁毒支队形成长效联合管理机制,定期交换吸毒人员数据,对持有驾驶证的吸毒人员依法注销驾驶证,对有吸毒记录的不予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禁毒、派出所等警种开展多警种合作,联合开展“子夜行动”,在重要路段设立机动车检测点,根据“逢车必查、逢嫌必检”的原则,利用酒精检测仪、毒品尿检试剂板等对过往车辆及可疑人员进行检查。为严防物流、运输企业“毒驾”行为发生,南宁市禁毒部门对辖区内登记的物流、运输企业驾驶人分批次全部实行尿液检测和毛发毒品检测,检测结果无一人呈阳性。
下一步,还将重点组织对公交车、短途客车、长途大巴车、货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从业司机进行抽查,开展毛发采集检测,严查货运、客运司机涉毒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有吸毒史且名下登记有机动车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底数,严把吸毒人员驾驶证申领关,并对符合规定管控期的戒毒人员驾驶证注销率达100%。同时,将“失驾”人员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通过大数据研判分析,组织辖区大队在日常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查处统一行动中进行联动,全力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南宁交警部门共查处毒驾7起。
4月30日16时30分时许,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大数据研判平台发出警报,一辆悬挂“桂A”号牌的白色别克小轿车正沿着秀厢大道东往西方向行驶,车上驾驶人涉嫌毒驾。
指挥中心民警立即指派辖区大队进行拦截。四大队民警接到指令后快速部署,成功将该嫌疑车辆截停。经调查,驾驶人雷某尿检结果为阳性,有吸毒史。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将雷某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置。
毒驾的危害
吸食毒品后,人体容易出现亢奋、昏睡、感知错位、视觉模糊、幻觉等症状,导致感官及全身的协调能力下降、行为失控,严重影响驾驶的安全性。
法规链接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因“毒驾”肇事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已被注销驾驶证毒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依法处以10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在交管部门日常检查和集中整治中,发现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外,还将对其吸毒行为移交治安部门处理。
南宁交警提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绝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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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警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复工途中请您安全驾车!
全国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酒驾曝光台# #酒驾醉驾零容忍##微头条助手# 随着,全市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出行人员、车辆明显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特别是随着餐饮服务等场所陆续营业,群众休闲消费活动增加,酒驾醉驾违法抬头、肇事肇祸多发。从2020年3月20日起全国将持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3月20日-22日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各大队精心组织,积极部署,在辖区收费站、服务区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查获51起酒驾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3月20日至22日晚,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依托大寺收费站、、茅尾海收费站、钦州西收费站开展查处酒驾醉驾专项行动,行动中共检查各类车辆500余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1起,其中5起酒后驾驶、1起无证驾驶。广西高速交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运营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的,将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采取强制措施拖移机动车辆。近期,在严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严查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论什么时候,酒驾醉驾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接下来将会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酒后开车,害人害己,请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