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1983年12月至1984年1月,荆州地区博物馆在湖北江陵张家山清理了三座西汉初年的古墓(编号M247、M249、M258)。《文物》1985年第1期登载了荆州地区博物馆的《江陵张家山三座汉墓出土大批竹简》以及张家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的《江陵张家山汉简概述》,对该批汉简进行了简要介绍。汉墓中的二四七号汉墓随葬品中有竹简计一千二百三十六枚(不含残片)。包括《历谱》、《二年律令》、《奏谳书》、《脉书》、《算数书》、《盖庐》、《引书》和遣策。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二年律令》为出土简文原有标题,单独写在一枚简上。由于这部分竹简简册同墓中《历谱》共存一处,《历谱》所记的最早年号为汉高祖五年、最后年代为吕后二年,因此学界认为《二年律令》的“二年”应为吕后二年。亦即律令应是从汉高祖五年到吕后二年时施行的律令。
整理出律二十七种(贼律、盗律、具律、告律、捕律、亡律、收律、补律、钱律、置吏律、均输律、传食律、田律、□市律、行书律、复律、赐律、户律、效律、傅律、置后律、爵律、兴律、徭律、金布律、秩律、史律)和令一种(津关令)。汉代律令散失严重,这次汉初多种律令的出土,对于汉史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张家山汉简《庄子.盗跖》
1988年出土于湖北省江陵张家山136号汉墓。共存44枚竹简,原有篇名作“盗貊”。据介绍,其“内容为孔子见盗跖,此篇即为《庄子.盗跖》。内容完整,与现存版本文字内容基本一致”。(17)以简文与传世本相比较,似简文内容仅为传世本《盗跖》篇的第一章。廖名春先生认为:“简本《盗跖》篇字数约1692,距今本第一章的1748字尚差几十字。简本《盗跖》篇只有今本《盗跖》第一章的事实,与郭象注所反映的事实是一致的。出土文献与传统文献的相互印证说明,今本《盗跖》篇并非《盗跖》篇的原貌,《盗跖》篇原本与简本《盗跖》篇相似,只有今本《盗跖》篇的第一章。”(18)张家山136号汉墓的年代在汉文帝时,《盗跖》篇的出现,说明庄子一系的道家在那时也有相当广泛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