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2社保补缴新政具体是哪些方面
一、河南 社保 补缴新政具体是哪些方面 补缴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 补缴的范围、年限和条件,主要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办理补缴。 对于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规定为烟台市企业职工与企业存续 劳动关系 期间,企业因各种原因未给职工缴纳 社会保险 费,经法院判决(调解)、劳动 人事争议 仲裁裁决(调解)以及 劳动监察 和社保稽核部门检查的,企业应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整改通知书等为职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于个人身份补缴的,明确规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ha、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要求具有河南市户籍,曾在烟台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或中断缴费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 个体工商户补缴,要求具有河南市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 营业执照 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本人(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为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家人及其雇工)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 二、补缴有无年限? 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最多15年 个人身份补缴的,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自2011年6月30日按“自后向前”原则倒序补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 养老金 手续,不满15年的,可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最多15年,自办理补缴时间按“自后向前”原则倒序补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所有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补缴时间均不得早于1998年1月,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还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间;有过机关和企事业工作经历的,补缴时间还不得早于其本人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最早工作时间。 已办理 退休 手续的人员和已转移 养老保险 关系人员不再按照通知办理补缴。 三、可补缴哪些险种? 养老保险和 医疗保险 都可以补缴 通知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按照河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各个险种起始缴费时间予以补缴;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规定执行。补缴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作为累计缴费年限。除对以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补发补缴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外,补缴人员补缴期间发生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均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申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进行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加收利息,2011年7月1日以后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补缴《 社会保险法 》施行以前的社会保险费的,均以补缴时河南市当年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补缴,补缴期间历年缴费 工资 指数统一认0.6。 综上,社保新政策很大程度上扩大了缴保人群,保障大多数低收入者的晚年生活。其中,新政策中的可补缴医疗保险更是为老一代的就医问题提供了依靠。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逐步完善,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的加强。
2022年河南社保补缴最新规定
1、人员范围 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 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 (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补缴及待遇计发 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万元(具体补缴标准和月养老金水平见右表)。 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上补缴纳入人员由省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 3、费用筹集 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原单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备补助条件的,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补缴纳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各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养老金领取 基本养老金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 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全省实行本人原始档案与居民身份证相结合的办法。原始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认定是否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为重点,原则上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本人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县(市、区)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方可认定。
2020社保补缴新政策
参加社保的人员必须累计缴纳社保15年才可以领到养老金,如果到了退休年龄,但是社保没有缴纳年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齐,退休后就可以正常领取养老金了。如果不愿意补齐的话可以将社保转为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之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且社保的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管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020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法律分析:1、2020年社保补缴减免政策持续至12月底因为特殊原因2020年很多单位未能开工,导致员工社保中断。考虑到各种因素结合国务院发布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各地社保局对于2020年2-6月实行社保费减免。7月至12月份实行部分社保减免政策。因此补缴2020年的社保,社保费也是按照最近减免规定办理。相比较往年费用是减少了不少。2、2020年个人补缴社保不影响买车、买房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保补缴新规2020年
2020年社保补缴新政策,社保不能再随便补缴了,补缴社保需符合以下三种情况:
1、以前交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未交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2、企业没有按时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可以通过劳动维权让企业补缴社保;
3、离职后断缴社保不超过三个月可以补缴社保,超过三个月是否能补缴各地政策不一,具体以当地社保补缴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