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什么行政的单位
不是企业也不是事业单位,而是国家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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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省政府管理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出制订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计划,研究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二)组织协调全省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制定和实施打假保名优工作方案;查处跨省市、跨行业、跨地区以及影响全省经济发展的重大质量、计量和标准化案件;组织并监督质量技术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系统内行政执法行为。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
(三)管理全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监督检验计划;组织对重点产(商)品质量实施重点监督;受理质量投诉、举报,管理产(商)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
(四)宏观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拟定提高我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省地方标准的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组织制定四川省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管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四川省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包括商品房面积测量器具的四川省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七)统一管理和监督质量、计量和实验室的认证认可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执行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制度;依法对与质量监督相关的检测技术机构及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假冒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违反有关认证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八)综合管理全省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九)组织制定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信息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负责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人事工作、离退休和社会保障工作、经费和国有资产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系统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公务员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推行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
(十一)承担质量、计量、标准化及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境外合作交流事务,组织执行有关国际性协议协定。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挂对外交流合作处牌子) 负责系统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机关财务、信访、安全保卫、基建房产、目标管理、后勤管理等日常政务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收集、分析和传递信息;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起草重要报告;协调承办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对外合作交流事务,制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外事活动计划。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及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市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省局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省质量技术监督队伍建设工作,承办系统人员调配、交流、安置以及备案审查工作;主管系统离退休人员和社会保障工作;编制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制度;负责表彰奖励和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工作;指导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编制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管理系统财务、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和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系统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统一管理和监督全系统资金分配和使用工作。
(四)科学技术处 编制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管理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技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工作;负责防伪技术和防伪产品的管理、协调,承担全省防伪产品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并指导技术检测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五)政策法规宣传处 研究和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体系的改革;研究制定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相关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解释;管理与标准、计量、质量有关的技术法规的备案;受理行政复议;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实施监督;承担局新闻发布工作;管理组织宣传报道及局系统报刊出版工作。
(六)质量处 指导和管理全省质量工作,组织拟订全省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振兴工作的政策措施、名牌发展战略及质量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推广科学的、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建立重点产品开业审查制度;指导省质量管理中介组织的工作;负责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外可使用"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专用章"。
(七)监督处 负责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监督,组织协调全省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计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负责质量检验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八)标准化处 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执行国家标准;统一管理全省各类地方标准的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组织拟订四川省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指导企业产品标准制定,管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监督检查重要标准的实施;承担有关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具体业务工作。
(九)计量处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和监督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省量值传递,依法监督管理全省计量器具(含商品房面积测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
(十)认证评审处 负责贯彻质量认证、安全认证与实验室认可制度;依法组织对检测技术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负责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备案考核和内审员的评定注册;监督管理质检机构、中介检测机构、质量咨询机构和境外在川的检验、认证、咨询机构;协调认证、咨询、检测等技术机构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管理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监督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负责有关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资格考核工作。
(十二)监察审计处(与省纪委派驻的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的监察室合署办公) 贯彻实施监察、审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政务和财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审计,查处违反政纪和财经纪律的案件;规范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挂靠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局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分工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琳分工:主持全面工作,联系黄山市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高宗宏分工:分管计划财务处、科技处、质量处、认评处、质检院(国家节排水中心)、纤检局、国家铜铅锌中心,联系芜湖、蚌埠、铜陵市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壮分工:分管特设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稽查总队、特检院、方圆审核中心,联系阜阳、滁州、宣城市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静分工:分管标准化处、计量处、监督处、计量院、标准院,联系马鞍山、池州市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玉平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室、服务中心,联系协会和合肥、淮北市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丁祖权分工:负责政治部(离退休工作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联系淮南、六安市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梅德林分工:分管办公室、食品处、农标中心(国家农副加工食品中心)、信息中心,联系亳州、安庆、宿州市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聂世平
"问题官员"复出,问责力度在哪
近来,被问责官员复出渐成舆情热点。因三鹿事件被免职的官员目前已悉数悄然复出,因吉林德惠大火被撤职的原德惠市市长刘长春也于今年6月4日复出,而原德惠市委书记张德祥则于今年4月低调复出。有统计显示,最近6年来的免职官员,除涉及生活作风者外,复出已逾五成。
问题官员被免职时,往往十分高调,这也不难理解,不如此则不足以平息民愤、不足以体现严肃的问责。不过,与高调的问责相比,这些官员的复出则显得过于低调,不显山不露水,很多时候,若不是媒体披露,公众很难洞悉全部实情。
免职官员复出并非完全不可以。根据2009年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也即,只要不违反“一年禁用”的规定,遵循基本的规则和程序,似乎并无不可。
不过,问题在于,现实生活中,很多官员的问责与复出,往往演变成了一个与民众兜圈子的游戏。免职时,高高举起,而一旦公众的注意力转移,则很快就会悄然复出,问责云云,更像是用以搪塞公众舆论的权宜之计。此前,山西忻州因女儿吃空饷被免的县委书记,从免职到异地复出只隔两个月。
这样的免职后的复出,不仅民众不满意,也有悖于行政问责的本意。其一,“一年禁用”,并不意味着一年之后即用,更不意味着躲过风头就可以官复原职,或者异地任职。免职时固然要经过严格的组织程序,而复出则同样应该格外慎重,不仅要有必要的程序,也要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其二,免职可能不像撤职那样具有惩罚性,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尤其是官员的施政行为威胁到公共利益时,免职同样适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因此,是否复出、什么时间复出、复出后担任什么样的职务,不能随意决策于密室之中,至少,应该综合考量社会的承受能力以及民众的评价。
特别是,这种免职后复出应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推动,而不是完全依靠“长官意志”,抱有“避避风头”的心理。这些年来,民众广为诟病的是,诸多问题官员接受的问责,似乎只是“免职”,并无进一步的政治问责、法律问责,似乎只要暂时把这些官员头上的“帽子”摘了,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必须指出,问题官员受到免职的处分,既是对社会、对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交代,也是政府切实约束权力、提高施政质量的问责之举。对此,官员本身乃至地方政府理应以积极的态度,正确对待,认真执行,岂能自作聪明地随意解读严肃的问责行为,并以“兜圈”试探公众的心理底线?
说到底,举凡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与官方的处分同步,民众对其也有自己的内心处分。无视这一点,风声紧了,就想着高调问责,平息舆论。一旦舆论暂息,即故态复萌,低调复出,未免太把党纪国法当儿戏。毕竟,官员职责在公共事务,理应主动承担责任。
三鹿事件官员复出 是否再任命应由群众决定
其实,吴显国的复出并非意外,因为在此之前,多名与三鹿事件有关的去职官员,已陆续复出任职。三鹿毒奶粉事件时,负有领导责任引咎辞职的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复出担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原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复出任河北省工信厅副厅长。 据说,河北省委领导对于社会舆论关注问题官员的复出,曾经表态称。“三鹿事件过去好几年了,一些同志受到处分,现在安排工作是正常的。”大致的理由是:党和国家任用干部程序严格,干部干得好时有褒奖,犯了错误按照党的纪律甚至国法处理。“任用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不能看一时一事,还要发挥他的长处和特点”。改革最终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大家有施展才能的舞台。 上述观点抽象的来看,不能说不对,可是如果拿来作为问题官员复出的理由,总觉得有点不对味道。用人的原则当然是有奖有惩,不过对于干部的奖励固然是要真奖励,惩罚也不应该是走过场。如果是此处免职,别处为官,那么这样的惩处又如何能够让问题官员真正反省,让其他干部引以为戒呢?罚当其责,犯了错误就应该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又岂可以“任用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为由,对于自己的干部“溺爱护短”呢! 更进一步说,我们的党是执政党,所以党的干部,也就是国家干部。所以干部的任免绝不应该是党内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情,社会大众的事情。在人民主权已经成为世界性政治制度共识的大潮流下,我们的干部任免制度,也应该与世界接轨吧,不应该再是几个领导的宽大为怀,几句要给犯错误的同志以改正的机会,就可以让问题官员官复原职的吧!只要看看,对于问题官员的复出,社会舆论所表现出的极大反感,就可以知道“走过场”式的官员问责制度,也许可以调动“广大官员的积极性”,但是绝无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而一旦我们的官场成了问题官员们“施展才能的舞台“,那么,所谓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可能也就无从谈起了吧? 当然,我也不认为,犯了错误的官员就一定不能再使用,我要强调的是,官员的任免升迁,一定要让人民有知情权、有决定权,绝不应该是“体内循环“的事情。
根据《公务员法》领导成员因哪些原因应当引咎辞职
1、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2、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3、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4、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扩展资料:一、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省质检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省质检局的局长是正厅级。
厅局级正职范围: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宁夏固原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时事政治是什么
1、时政是时事政治的简称。就是某个时间段发生的国际新闻,从国际局势出发纵览全局,概括性比较强从大局出发的事件。2、时政新闻则是关于国家政治生活中新近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主要表现为政党、社会集团、社会势力在处理国家生活和国际关系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活动。它是由政治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决定的。扩展资料1、政治素养是指社会群体在一定阶段所形成的政治行为能力的总和,它是社会、经济、政治等在公民个人意识上的综合反映,主要包括政治情感、政治认知、政治态度三个方面。一定的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程度可以透过公民的政治素养得到折射。作为网络政治文明的一部分,网络时政新闻则是指借助网络媒体报道的个体性的事实新闻或消息。2、网民作为当今网络社会的主要参与者,他们自身素养的高低,尤其是政治素养的高低将会对我国今后的政治发展、民主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网络时政新闻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如何把握好网络时政新闻消息的传播,不断发挥其应有的教育功能?如何认识当前网络时政新闻的传播与网民政治素养的关系?如何发挥网络时政新闻在提高网民素养方面的重要作用?这类问题值得业界和学界探讨。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时事政治
时事政治是什么意思?
时事政治就是指某个时间段发生的国内国际政治大事,是概括性比较强的、从大局出发的事件。主要表现为政党、社会集团、社会势力在处理国家生活和国际关系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活动。时政新闻则是关于国家政治生活中新近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主要表现为政党、社会集团、社会势力在处理国家生活和国际关系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活动。它是由政治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决定的。扩展资料在传统媒体的时政新闻报道中,基本上只是新闻,往往未能给人们留下很深的印象,因而也很难使受众有深刻的思考与认知。而网络却不一样,网络凭借其“超链接”功能,使网民上网阅读新闻除了获得信息“量”上的满足,还获得了信息“质”的满足。网络“超链接”功能使时政新闻报道可以有更多背景资料的支持,新闻的报道因此显得厚实且有深度,使时政新闻报道“立体、多维,有厚度、有质感”,让网民在浏览新闻信息的同时提高自身的政治认识能力。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什么机构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务院的一个下属部门。1998初,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由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卫生部卫生检疫局和原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共同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归口国家海关总署领导,这标志着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定”方案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有关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督促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贯彻执行。
(2)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实行进出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出入境验证管理;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
(3)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监督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的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
(5)组织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及对外注册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组织实施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6)负责涉外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含中外全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核认可并依法进行监督。
(7)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8)负责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计工作和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9)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收集和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情报。
(10)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1)开展有关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按照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执行有关协议。
(12)承办国务院及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王风清是谁的夫人
一、各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每年都会在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时公布招录计划,职位设及文秘、食品检测、口岸查验、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水产品检验、财务管理、网络管理等等,招考简章一般每年在10月中旬出来,注意留意网上消息!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有事业单位比如技术中心等,不定期的会招录一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有机会也可以报名试试!
三鹿问题官员复出不“正常”吗?
近日有媒体爆出,2008年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免职的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复出了。而河北省委书记在回应三鹿事件问题官员复出时表示任用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不能看一时一事,还要发挥其长处,三鹿事件过去好几年,一些人受处分,现在安排工作是正常的。这个正常是领导说的,听起来也有一些道理。毕竟,涉世官员不是贪污腐化之徒,只是任期内有点生不逢时,摊上了欺上瞒下的企业实在让人晦气。事情又不是官员做的,虽负有领导责任,但也不能就此不为人民服务了。官员当然是要约束的,免职也好,复出也好,那都是按正常程序走的,这不都很正常吗?当然正常,反正规定都是领导定的。而且通过免职反省还可以强化官员负责的意识,最起码对上负责总比不负责好,免得官员们没有一点忧患意识,认识不到头上还有天,把自己当成土皇帝。不光是领导认为正常,民众也应该认为正常。对于那些问题官员既没有追加责任,也没有贬官从基层再次做起,而是呆在体制内带薪休假,还真不如复出为人民服务。当然,对于服务的质量,民众是没有选择的权利的,反正都是这些人当官。国家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如果将犯一点小事的官员就永不录用,那必然要不断提拔新干部,如果一稍不留神,没能慧眼明察,在提上个贪官,那岂不是更对不起人民?所以,民众主要的任务就是,在这些官员治理的和谐社会下,不断的努力工作赚钱,只有赚到了钱人们才有能力到世界各地去抢购洋奶粉。当然,从道义上讲更应该是正常的。三鹿奶粉事件牵涉全国30万患儿,甚至一些很小的孩子过早的夭折,虽然孩子是非正常死亡,但是吃了有毒的奶粉就可以患病甚至死亡这肯定是正常的。而且出了问题,屡试不爽的一招就是给一些人道主义赔偿。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价格不等,至于亲人之间难以割舍的情感,全在钱里面了。这都应该认为是正常的,唯一让民众感到非正常的例外是,在食品安全频出问题的当下,奶粉可以掺假,为什么掺的三氯氰胺却是真的呢?
如何做大做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扩大产品检测范围,全世界都多加专业型的实验室,提升自身硬件实力。
在全球各个国家多竞标海关认证资质,多设点,多设实验室,多招人。把名声名气做起来,让别人一听到中检就知道是个很专业的公司,不比SGS,TUV等差。就形成规模效应了,然后自然越做越好。
在中国和其他已经有分部的国家,多宣传,多打广告,多开发客户,以此打响口碑,做出效应规模。
往实验室,往检验,往认证方向一直发展下去,自然会越做越好。在中国,CCIC名气还是相当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