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袭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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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胜凯的案件详情

2009年10月14日,何胜凯回到家中。“没看出来什么不同,跟往常一样。”何胜凯的二姐何胜先回忆道。然而令何胜先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跟往常一样”的弟弟,却在那一天做了一件轰动全国的事情。当日下午16时23分,何胜凯头戴黑色棒球帽,左手盖一白底碎花睡衣,睡衣里面藏着一把康巴藏刀,闯进遵义市中级法院。保安刘育红成为了他的第一个目标,在朝刘育红腹部、手臂连刺四刀后,刘育红倒下。从监控室冲出来的法警钟世鑫一把抱住何胜凯,慌乱中何的刀掉在地上。杀红了眼的何胜凯迅速从背部抽出了另一把刀,刺向钟世鑫的腹部和胸部。物管公司经理王义碧听到外面有动静,刚开门察看,何转身便对她展开追杀,将王义碧刺倒在法庭门口;刚从楼道巡查出来的保安璩先武,亦被刺伤。四人倒地之后,法庭外血迹斑驳。何胜凯将睡衣和棒球帽扔下,飞奔逃离现场。监控录像显示,何胜凯对4个人的袭击仅用了30秒。飞奔下台阶时,何胜凯脚步不稳,撞到了停在台阶下的一辆汽车和车旁一个正打电话的人。然后,跑过马路,在法院对面的巷子里消失。随后救护车和警车呼啸而至。钟世鑫当晚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三名受伤者脱离生命危险。 再过两个月,何胜凯就将步入而立之年。作案前后,他始终保持着难以想象的平静。事发三天后,当地警方公布了从监控录像中截取的图像,并悬赏5万元至10万元征集线索,但何并没有选择外逃。遵义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世杰向本刊记者介绍说,搏斗中何胜凯遗留下作案的太阳帽和隐藏刀具的睡衣,还有打斗中脱落的刀鞘和一副白色线手套。警方开始依据这些线索地毯式排查。杨世杰反复看了监控录像,发现何在作案中有个细节——他捅人的动作是从下往上挑刺,略显笨拙,不像用刀的熟手。但在躲闪中,何有个拳击比赛中“小碎步腾跃”的动作,十分敏捷。他后来了解到何身体好,一口气能做几十个俯卧撑。作案后何在一处旧砖窑焚烧了血衣,并在遵义公园的水池中丢弃了凶器。他后来供述说,自己就是想要杀穿制服的人。现场监控录像也显示,当时大厅内有两名办事的群众,并没有受到伤害。被捕后,何回到遵义中院指认现场,他大喊“我要杀死你们”,因情绪激动,他瘫软在地上,最后被6名警员抬了出来。杨世杰说,在审讯过程中何神智清醒,没有胡言乱语。何胜凯杀人有特定的指向——法院,但没有特定针对某个人。警方将此案概括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影响极大”。何胜凯为什么要冲进法院杀人?当地一个普遍被认同的说法是,何胜凯此次“袭警”与2005年那起频频上访的“冤案”有关。

何胜凯的作案背景

何胜先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上世纪90年代末,邻居唐坤地占了何家30平方米土地扩建房屋,起初答应补偿,但补偿款一直拖至2005年。这一年,唐坤地被任命为坪丰村干劲村民小组会计。此时,何家再去催钱,唐不再承认有其事。村民小组将何母一人叫去调解,不识字的何母在一份“无偿占有”的调解书上签了字。此时的何胜凯正血气方刚,为给家里人讨回公道,他多次与唐坤地发生纠葛。在一次打斗中,何胜凯用刀将唐坤地大腿刺伤,唐住院一星期后出院。那一次,何胜凯匆忙逃到浙江,住在宾馆里,两周后才回来。2005年12月,何胜凯因故意伤害罪,被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何胜凯咨询过律师,律师认为他的情况一般是判6个月,何一直觉得是派出所做了“黑材料”才判那么重。何胜凯对一审判决不服,在狱中提出上诉,但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入狱对何胜凯的心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狱中的生活更让他难以忘怀。在日记中,他写道,“从此世界在我眼中失去了颜色。”本刊记者看到一封尚未邮寄的信件,写于狱中,何胜凯在给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样写道:“唐坤地强行占领我家几十平方米土地建房。并窜(串)通坪丰村村支书李成权骗我文盲母亲。以赔偿为由骗她签了一份公然违背法律公正的、严重侵害第三者权益的违法无偿占有条款。2005年9月26日长征派出所李昭翔将我吊起,拷打四个多小时,水米不进,由李昭翔编写好材料提着我的手乱盖手印。”村支书李成权是这起纠纷的调解人,他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称,“时间太长记不清了,我和何胜凯基本上没有接触,我的调解没有偏袒。”至于信中控诉的长征派出所李昭翔殴打何胜凯一事,遵义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世杰代表遵义警方予以否认,并称如有此事将进行核查。 然而,当年这次故意伤害案的开庭,何家人一直没有收到红花岗区法院的开庭通知书和判决书,也没有看到伤者的法医鉴定书。何的家人称:在那次庭审上,何胜凯猛然发现他自己所说的供词与判决书上的供词不符,这一度被他戏称为“鸳鸯判决书”。 何胜凯不服,在狱中上诉,他以一个月寄出一封控诉信的频率上访,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年3月25日,何胜凯刑满释放。出狱后的何胜凯并没有再跟唐坤地发生纠纷,之前法院判决赔偿唐某的一万多元也未执行。他开始上访,何胜先对《瞭望东方周刊》称,弟弟已经成了遵义中院的常客,但始终没有人理会他。家人并不支持何胜凯的上访,“忍一忍就好啦,过去的事就算了,面对现在的生活。”何胜凯依然上访。“公安局去过,法中院也去过。”三姐何胜芬对本刊记者表示,2008年何胜凯有一次回家说,他曾在一次上访过程向接访者大谈“反腐政策”,法院的人“瞄”了他几眼,何胜凯一直无法释怀。监控录像显示,2009年10月7日,何胜凯左手夹着一根烟,大摇大摆地来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地媒体的报道称,据负伤的保安回忆,那一天来人向他询问“院长办公室在哪里”。次日,何胜凯到了二姐何胜先家,再次表明:“我还是要上访,我申诉的问题,法院马上就会给我答复了。”10月18日中午,何胜凯打开影碟机,悠然地听着萨克斯曲。突然,一群便衣警察闯进家里,将他带走。次日早晨,三姐何胜芬看电视时,发现弟弟被围在一群人中间,手被反铐着,脚镣也带上了,眼部被打上了马赛克。 “弟弟的变化可能跟小时候的经历有关。”在何胜芬眼里,弟弟的善良与“杀人狂魔”丝毫沾不上边。在惊讶之余,她更多的是难以名状的悲伤。何胜凯一篇名叫“人生挽歌”的文字里写道:“我是一粒来的(得)偶然的种子,我这人生何以如此凄凉,生于贫贱,长于磨难,苍天这么多的冰刀雪剑。”据何的家人介绍,何父常年喝酒,赌钱,回到家中还经常打人。1989年,何母提出离婚,大姐和三姐跟母亲,二姐和何胜凯跟父亲,那时,何胜凯才9岁。此后,十几岁的何胜先,带着弟弟,靠寒、暑假卖菜赚取学费和生活费。因为害怕被取笑,姐弟俩还在夜间捡垃圾卖钱。何胜凯初中毕业后辍学,却向别人借高中的课本自学。2000年,父亲因酗酒染疾而亡,何胜凯和二姐开始与母亲生活。在村子里,何家一直受到歧视,“好友并不多”。何胜先称,何胜凯从来不向别人诉苦,事发前两个月,他都喜欢坐在太阳下伴着手机音乐独自发呆,“有时候一出门就是大半天,回来了什么也不说。”何胜凯仅有的朋友李靖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何喜欢下象棋、打篮球,去健身房练拳,最有兴致的话题是历史。本刊记者在他凌乱的卧室中,发现他的书籍以历史书和名人传记居多。在坪丰村村民罗从辉眼中,何胜凯虽然沉默寡言,但还是懂得日常的人情世故,遇见人也会主动打声招呼,递根香烟,“我们在街上见面,他会叫我一声大哥。”事发前,几乎不看电视的何胜凯在国庆这天收看了阅兵式。 10月23日,《瞭望东方周刊》在采访中,何的家人偶然在一个铁皮盒子中翻出一本日记。2006年9月27日,狱中的何胜凯在日记中写道:“回想这20多年来,所走的路,所接触的人,所发生的事,内心是找不到一个适当的词来形容,精神几近崩溃边缘,在痛苦中浸入麻木。”“无论时间如何飞逝,关于被抓那天的情景,就像一张照片一样定格在我的记忆中。那天,是我人生中最顿挫痛苦的一天。一千个一万个后悔都不能挽回我的命运,最终来到看守所。从此世界在我眼中失去了颜色。整个人就像海浪中冲刷的沙堡,一点点慢慢地垮下去,再也不能复原。”何在狱中的日记里充斥着“报国”的豪情与慷慨,“一个心有天下的人,苍天不会负他!”岳飞的《满江红》亦被他抄录在日记本上。但同时他也自嘲道:“你可能会嘲笑我是一个堂吉诃德,资源的不对称,地位的不对等,正义不仅是迟到,而是永远的缺席。”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何在狱中日记里大胆而狷狂的词句:“许文强,文武双全是我的榜样,但(我的)目标只是千万身家”;“我是拿破仑转世”、“放眼现实,抛弃妄想,纵横四海是我理想。疆场立刀,商海驰骋”。他的字迹潦草,日记中经常文法不通,语句不顺,思维及行文也很跳跃,但依然能从零碎的文字拼接中,窥探到何胜凯的心境变迁。在日记中,痛苦、孤独、凄凉是出现次数最多的词语。他还将监狱形容成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律这场戏中,需要律师、法官、警察演戏。”何胜凯在日记中写道,“在这场戏中,谁是最大受害者,我的家人。肇事者却身居官位,逍遥自在,八面威风,堪称领率。像他们这样渎职,滥用公权,尽做违背法律与次(秩)序,道德与良知,法律制裁了他吗?反而逍遥快活到了极至(致)。”对自己犯罪的认识:“何以未成为国家栋梁,却来到这里学习反省,成为了人民的罪人呢?”“国家对我们的教育一点点效果都没有吗?”对自己的评价:“不,我们也曾‘我本善良’,人之初,性本善。”“心有天下的人”“生于贫贱,长于磨难”。对祖国的期望:“民族有望强于林,国家有望招环球”“六十年之大治,国民之深望。”“一为天下苍生,二为共和国永存。”“树大难免有枯树枝,要进行打扫卫生的清洗工作”。“不旗帜鲜明地反腐……国家和民族将受到不测的命运。”对法院的不满:“威严的人民法院竟然给我鸳鸯判决书,给我进行了篡改。”“法官是社会正义和良知的最后一条底线,竟然如此腐烂、卑劣,不铲除大乱之期不远。”对自己的要求:“为天下苍生请难,引刀为一快,不负少年头。”“生不为惜,只可未为国之捐躯,荡平污垢。死未所憾,英雄虽死贼仍狂。憾。一腔热血未君识。憾!”对正义的渴求:“资源的不对称、地位的不平等,我知道,我所能动用资源太悬殊,正义不仅是迟到,而是永远的缺席。”对人生的总结:2009年6月8日,何胜凯写下了一篇《人生挽歌》的文字:我是一粒到来偶然的种子,我这人生何以如此凄凉,生于贫贱,长于磨难,苍天这么多的冰刀雪剑。我不想说自己比得上夕阳之歌,但杨佳之佳事,我和他认为是轩辕之慨事。一个有心天下的人,苍天不会负他吧?何以一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人如此茫茫?为自己所有失败、羞辱说再见了,我所爱的北国、中原,母亲、亲人们,为那些惨痛呻吟者的一份希望。刑满释放之后,何胜凯准备考驾照,接触开车不久的他“一次过关”,这让考了几次才拿到驾照的何胜先颇感惊讶。 考到驾照后,何胜凯找了份开车的工作,但看了工地后何胜凯就没再去,因为路都是泥巴路,“怕翻下去没有钱赔。”他还做过酒楼服务员,推销过圆珠笔芯。几番求职不顺,何胜凯有了挫败感,有一次他竟莫名其妙地问二姐,自己到底要做什么。2009年2月,经人介绍,何胜凯结识本地女孩杨某,两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杨某十分讨何家喜欢,她也没有因何胜凯坐过牢而嫌弃他。但不知何故,半年后两人却分手。警方和当地媒体称,何胜凯“经常虐待她,把那个女娃儿打怕了,因此才分手了”。杨某向《瞭望东方周刊》否认了这一说法,“这些话不知道是哪儿传的。”杨某认为,造成分手的直接原因是,某天晚上下雨,杨未归家,双方在电话中争执开来,最后何胜凯将电话甩到了家外,两人就此分道扬镳。事实上,在此之前,何胜凯还有一段失败的婚姻。2004年,经大姐介绍,他拥有了第一次婚姻,但仅仅20天后便离婚。新婚妻子入门后,一个女人到他家来闹,说何胜凯的新婚妻子一直在和她丈夫鬼混。尽管何母对媳妇有好感,但何胜凯执意离婚。2009年7月份,在与第二个女友分手后,何胜凯性情变得古怪,“开始怀疑有人给他下毒。”何胜凯从此不在家里吃饭,而买了方便面、八宝粥、火腿肠,连矿泉水他都买那种小瓶装的带回来喝。一天中午,何胜凯坐在沙发上看着外面的天空,烈日如火,他突然对何胜先说:“姐姐,你看外面乌云滚滚。”何胜先回应:“你神经啊,太阳这么大!” 贵州心理咨询师陈昌海在其博客撰文称,何胜凯的症状属于异常心理中的被害妄想,他建议,犯人刑满释放后,监狱系统应对其后期心理进行疏导,改善其较为偏激的想法,同时对心理健康状态进行评估。10月26日,曾经为杨佳代理的北京律师熊烈锁和解瑞松赶到遵义,在看守所会见何胜凯后,双方于10月27日下午签订了法律援助委托书。熊烈锁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我们正在等待对何胜凯精神状况的司法鉴定申请。通过何胜凯的描述,他很可能有妄想症。”据介绍,见面的那个下午,何胜凯看上去很平静,他要律师转达对家人的歉意,“我对不起亲人,让他们和我一起吃苦受累!”李靖称,出事前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和何胜凯没有见面,偶有几次电话联系,“在电话里也不再和我开玩笑。”在此前的8月份,何胜凯给李靖打电话,只是忧郁地问“能否一起走走”。李靖向本刊记者介绍,今年3月底,他曾两次陪同何胜凯去法院信访反映情况,每当何上楼后,他都会在门口等候。何的家人也称,他曾瞒着家人两次去贵阳上访。何胜先还向《瞭望东方周刊》展示了今年8月27日,何胜凯赴贵州省高级法院上访的登记卡。何胜凯认为在2005年,法院判决书中篡改了他的庭审证词。本刊记者就此采访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顾占雷时,他回应道:法院有法律监督程序及专职人员,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法院也不了解何胜凯上访的情况。“可能是他上访时,某个法官的话语刺痛了他。”何胜先说,沉默了片刻之后,何又说,“你也知道的,有时候一个不经意间的伤害会被人记一辈子。”在网络世界,有人称何胜凯为“贵州杨佳”。何胜凯在一篇日记里写道:“我的命怎么这么苦,我宁愿死,让遵义更多的人知道我为什么杀人?我不要这么苦命,我宁愿早死早投胎,来世做雄杰!”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撰文称:“公力救济之路断了,看不到希望了,精神就出了‘问题’。最后,走上私力救济的不归路。设想一下,如果对何胜凯的申诉,能依法进行处理,也许惨案就不会发生了。” 本刊记者辗转找到案发时的目击者简娅,当天她正在和丈夫肖通为一个案子来到遵义中院,“有人突然大喊‘杀人了’,随后有6个警察抬着满身是血的钟世鑫出来。”47岁的法警钟世鑫身中五刀,最终没能逃过死亡一劫。钟世鑫是遵义市中院法警支队队长,在其带领下,该支队在2008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上访者吕秀英称,她在与钟世鑫的多次“碰撞”中,渐渐“化敌为友”。在吕秀英看来,这个法警“人很好”,“热天给我们诉民送水,冬天让我们进法院里坐。”吕秀英和一些访民自发打车到殡仪馆给钟世鑫献上花圈。何胜先亦想去探望死者家属,但遭婉拒。对比杨佳案,律师熊烈锁说,两起案件都是在公共场合袭警,两人都成长于单亲家庭,都认为自己有冤屈。熟悉内情的当地政法界人士向本刊记者披露,2007年,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四名法官被抓,其中民庭副庭长秦政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此外,该院民三庭庭长赵义娟近日因受贿被抓。此前的2009年10月8日,贵州省高院也发生过一起暴力袭击司法人员事件,5名歹徒在省高院门口,杀害了毕节县一名法官。10月26日,本刊记者在遵义市中院大门口看到,大厅内有6名警卫把守,都穿着防弹衣并配备了警棍。另外,辖区的老城派出所派来执勤的两名民警,亦是荷枪实弹。出入法院的外来人,一律要受到严格盘查,没有法院内部的人来接,外人很难进入。这让上访者吕秀英多了一分忧虑,“以后想进法院更难了。”这是何胜凯案带给诉民和法院之间的又一重障碍。

何胜凯的法院宣判

2011年2月16日11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何胜凯故意杀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钟世鑫一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被告人何胜凯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2月16日10时40分,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十几名带红袖标的工作人员在法院门口执勤。20分钟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这里对何胜凯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宣判。10时45分许,带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盖章的“旁听证”,何胜凯的两个姐姐进入法院大门。在法庭门口的安检处,几名警察对进入法庭旁听的人逐一登记、核对身份证号码。法庭里架着一台摄像机。何胜凯的二审代理律师刘晓原注意到,法庭现场大约有60个座位,大约有30人旁听,剩下的座位空着。被带上法庭后,刘晓原发现何胜凯向旁听席扫了一眼,然后站进被告席,双手一直扶着面前的栏杆,“他一直在东张西望,不知道在看什么,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一点也不像要面临决定生死的审判。”刘晓原说,在审判长宣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的过程中,何胜凯突然大声叫着:“这是一起政治案件。”法警立即予以制止。裁判书宣读完毕后,法警把何胜凯带离法庭。“这时何胜凯又变得狂躁起来,大叫着说了五六句话,用的是方言。”刘晓原说。整个宣判过程持续了约20分钟。拿着判决书,刘晓原走出法院的大门,不停地按手机,11时23分,“何胜凯案,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内容出现在他的微博上。宣判结束后,何胜凯的姐姐在现场一直流着眼泪,直到心情稍微平复才离开法庭。“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他,他是个罪犯,但对我来说,他是个弟弟。”二姐何胜先说。 2010年7月21日,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何胜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这一结果,何胜凯提出上诉。刘晓原说,种种迹象表明,何胜凯的精神可能存在问题,上诉是为了争取给何胜凯一个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机会,判定他是不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何胜先告诉记者,弟弟何胜凯在2008年因邻里关系发生纠纷,持刀将邻居砍成轻伤,被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弟弟出狱后,就开始为自己的案子上访,“原因是觉得两年半的刑期太重了,还怀疑有人伪造了判决书。”为了帮助弟弟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何胜先经常劝说何胜凯打消上访的念头,还帮助他考取了驾照,在小镇上开了一个文具店。经营小生意的空余时间,何胜凯依然坚持上访。何胜先说,每次弟弟上访回来都会发牢骚,并逐渐怀疑“有人要下毒陷害我”、“我卷入了权力争斗”、“法官警察拆散了我和女朋友”。何胜先说,何胜凯一度不敢吃家里或饭馆的饭菜,不喝家里的水,只吃商店里包装的东西,坚称有人要陷害他,有人对他下毒。检方认为,何胜凯在公安机关审讯时,供述自然流畅,在庭审中精神状态正常,回答问题准确切题,且无家族病史,法院不应支持对何胜凯做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的意见。记者查阅法律规定时发现,司法精神病鉴定委托只能由司法机关提起,其他组织或个人只能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鉴定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何胜凯的一审辩护律师在此案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申请启动司法精神疾病鉴定,但均遭拒绝。上诉时,何胜凯提出“一审法院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证据不足,对不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有异议”,辩护人提出“申请对何胜凯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辩护意见。2010年11月25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何胜凯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审理。刘晓原称,法官并未当庭驳回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申请,称还需“综合考虑”,由合议庭最终讨论决定。 2月15日下午,二审宣判前一天,刘晓原在看守所见到了何胜凯。当时刘晓原最想知道的,是司法机关有没有对何胜凯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让刘晓原失望的是,何胜凯说,既没有司法机关的人来找他说任何鉴定的事,也没有医学专家找他谈过话。会面中,刘晓原希望,何胜凯能给妈妈、姐姐、家人有点交代,何胜凯说自己没什么要交代的,让何胜凯写点什么,也被他拒绝了。会见进行大约1个小时的时候,何胜凯主动提出“就到这里吧。”“可能是没鉴定,但也许是何胜凯没说?”直到开庭前,刘晓原还抱着一丝希望。宣判过程中,刘晓原发现,何胜凯的申请和自己的辩护意见没有得到支持。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裁定书》上列出了“其在作案前曾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住宅小区和办公楼进行踩点并打探法院院长的住处”;“为便于作案,其穿行动灵活的运动装、牛仔裤、休闲鞋”;“为掩饰自己的面容,防止被认出来,其头戴帽子”等13项行为,认定何胜凯在作案前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和目的,且作案报复对象特定,作案前、作案中、作案后思维清晰,准备充分,思考问题逻辑性强,有着极强的自我控制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反侦查意识,其行为具有非常明确的计划性、目的性和风险性。《裁定书》还指出,何胜凯在一审庭审中状态正常,回答问题准确切题,无不正常情况,证人杨梅等7人平时未发现何胜凯有异常表现,家族也没有精神病史。因此,法院认为何胜凯要求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缺乏证据支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刘晓原认为,对何胜凯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是一种司法程序正义的体现,是不是有精神疾病,应该交由医学部门鉴定,不应该由表面现象推理断定。全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大纲课题组成员、旅美精神病学专家刘锡伟曾见过何胜先,也看过何胜凯的案件材料。“我已经为何胜凯案写了4篇文章,寄给相关部门,我个人认为他患有精神分裂症。”刘锡伟说,他的精神分裂的症状就是“妄想”。刘锡伟进一步解释说,从已经获得的材料分析,何胜凯有3种“妄想”:第一种是“被害妄想”,因为他回家就找摄像头,感觉有人监视他,还要拆散他和女友;第二种是“夸大妄想”,第三种是“物理作用妄想”,因为他说有“时空穿梭机”,能做到心灵感应。“有的人认为何胜凯精神有问题,有的人认为何胜凯精神没有问题,与其争论不休,为什么就不能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呢?那样最有说服力。”刘锡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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