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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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旅游业诞生的标志性事件有哪些

托马斯
库克旅行社的问世标志着近代旅游业诞生。
托马斯.库克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的人们出行,而且为他们订火车票,派出同行人员,还找了当地的人作介绍,这些都是具有现代旅游的特点,1841年,托马斯库克在英国正式创办了通济隆旅行社,专门经营旅游业务,从而标志了近代旅游业的诞生!
1845年夏,托马斯·库克自任领队,组织了350人的消遣观光团去利物浦旅游,并编发了第一本导游手册。
19世纪中期,英国人托马斯·库克创办了世界上第一家旅行社——托马斯·库克旅行社,标志着近代旅游业的诞生。旅游业的出现和蓬勃发展充分显示了其强大的经济功能,特别是旅游业的高度关联性和显著的经济效益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持久的推动作用。


托马斯·库克对近代旅游发展有哪些贡献?

1、开创了现代旅游业1841年7月5日,托马斯·库克包租了一列火车,将多达570人的游行者从英国中部地区的莱斯特送往拉巴夫勒参加禁酒大会。这次活动在旅游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托马斯·库克组织的这次活动被公认为世界第一次商业性旅游活动。2、推动了旅游业的社会化1855年,库克组织了从英国莱斯特前往法国巴黎参观第二届世界博览会的团体旅游,这次旅游活动在巴黎停留游览4天,全程采用一次性包价,其中包括在巴黎的住宿和往返旅费,总计36先令。当时(1855年8月6日)的《曼彻斯特卫报》称此举是"铁路旅游史上的创举"。3、世界上第一个专职旅行代理商1845年托马斯·库克放弃了木工的工作,开始尝试从事具有商业性的旅游组团业务代理,成为世界上第一位专职的旅行代理商。同年夏,他组织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团体消遣旅游,并编发了导游手册-《利物浦之行手册》分发给旅游者,这是世界上第一本旅游指南。扩展资料1841年7月5日,托马斯·库克包租了一列火车,将多达570人的游行者从英国中部地区的莱斯特送往拉巴夫勒参加禁酒大会。往返行程11英里,团体收费每人一先令,免费提供带火腿肉的午餐及小吃,还有一个唱赞美诗的乐队跟随。这次活动在旅游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托马斯·库克组织的这次活动被公认为世界第一次商业性旅游活动,因此,他本人也就成为旅行社代理业务的创始人。它是人类第一次利用火车组织的团体旅游,它是近代旅游活动的开端。1845年托马斯·库克放弃了木工的工作,开始尝试从事具有商业性的旅游组团业务代理,成为世界上第一位专职的旅行代理商。同年夏,首次出于商业赢利目的,他组织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团体消遣旅游。这次团体旅游是从莱斯特出发途中经过若干地点停留访问,最终目的地是英格兰西部的海港城市利物浦。全程历时为期一周,共350人参加,并编发了导游手册—《利物浦之行手册》分发给旅游者,这是世界上第一本旅游指南。由于当时人们对外出旅游的需求已趋成熟,加之托马斯·库克此前组织旅游活动的成功为其带来的名声,所以有关组织这次团体旅游的海报告示一经张贴,报名者极其踊跃。为了确保这次组团旅行的成功,托马斯·库克不得不决定将组团规模仅仅控制在350人以内。很多人前来报名时,都因名额已满而不能如愿。在已办好预订手续的人中,甚至有些人乘机高价转手倒卖名额。这次旅游的组织方式更具现代包价旅游的特点,体现了现代旅行社的基本特征,开创了旅行社业务的基本模式。参考资料:托马斯·库克-百度百科

好听的英文姓氏都有哪些?

1. Lucilius(卢西乌斯)lucilius作为女士子的名字,该名由4个音节组成,看起来活泼简短,作为女士子英文名,第一印象是本人敢作敢当,古怪精灵、幽默。lucilius历史出自英语,这个名字在国外超级流行。这是公元前2世纪罗马讽刺作家盖乌斯·卢修斯的姓氏。这是公元前2世纪罗马讽刺作家盖乌斯·卢修斯的姓氏卢修斯这个名字是莎士比亚的婴儿名字。2. Macara(麦卡拉)macara作为女士子的名字,该名由3个音节组成,看起来有名独特,以此来作为女士子的英文名寓意着他是个不拘小节,敢作敢当、多才的人。macara历史来源于爱尔兰语,这个名字在国外流行度尚可!Macaria是我们家谱中一位祖母的姓氏。Macaria是我们家谱中一位祖母的姓氏Macaria是我们家谱中一位祖母的姓氏。3. Payten(佩滕)payten作为小女生的名字,读起来优美悦耳又好听,且该名由6个字母组成,作为小女生英文名,第一印象是本人乐观,平凡、专注!payten来源于英语,这个名字在国外较为常见。佩顿变异从德文郡佩顿的地名转移而来的英语姓氏。佩顿变异从德文郡佩顿的地名转移而来的英语姓氏Payten在2010年美国排名931位。4. lacie(蕾西)音标为[lac-ie],中文读作蕾西,该名看起来很可爱,听起来也很大气,尤其对于工作中需要英文名的女生子来说,运用此英文名非常合适。lacie历史出自法语、英语,这个名字在国外较为常见。英国姓氏的转移用法,意为“属于莱西或拉西”。英国姓氏的转移用法,意为“属于莱西或拉西”拉西是爱丽丝和西莉亚这两个名字的拼音。5. easton(伊斯顿)此英文名字,中文音译为伊斯顿,该名看起来很流行,听起来也很美妙,尤其对于工作中需要英文名的男性来说,运用此英文名非常合适。easton在国外评论中,认为这个人是魅力、体贴的,这个名字在国外较为常见。伊斯顿的寓意是东方城镇。这个名字的一个著名姓氏是歌手谢娜·伊斯顿。现在哪些姓氏不作为名字使用。

关于职业的英语单词有哪些

关于职业的英语单词有很多,比如scientist 科学家 、detective侦探 、fisherman 渔夫 、fire fighter 消防员 、journalist 新闻记者 、lawyer 律师 、barber 理发师、singer歌手 、engineer 工程师 、hunter猎人 、worker工人 、painter画家 、writer/author 作家 、businessman 商人、pilot 飞行员、dentist牙医、nurse护士 、accountant 会计等。扩展资料:单词解析:一、scientist 1、读音:英 [ˈsʌɪəntɪst]美 [ˈsaɪən(t)əst]2、音译:n.科学家;科研人员3、例句:1)Every scientist feels elated when the numbers dovetail . 每当数字吻合时,任何科学家都会感到欢欣鼓舞的。二、detective1、读音:英 [dɪˈtɛktɪv]美 [dəˈtɛktɪv]2、音译:n.侦探3、例句:1)The company hired a det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accident. 公司雇佣了一名侦探来调查这次事故。三、fisherman1、读音:英 [ˈfɪʃəmən]美 [ˈfɪʃərmən]2、音译:n.渔民;垂钓者3、例句:1)Fisherman: “Yes, that was last week, not this week”. 渔民:是的,那是上个星期,不是现在。四、engineer 1、读音:英 [ɛndʒɪˈnɪə]美 [ˌɛndʒəˈnɪr]2、音译:n.工程师;技师;机械师;机师;轮机员;策划者;设计者;发明者v.设计;制造;精心安排;策划3、例句:1)My grandma is an engineer.我的奶奶是工程师。五、journalist1、读音:英 [ˈdʒəːn(ə)lɪst]美 [ˈdʒərn(ə)ləst]2、音译:n.新闻记者;新闻工作者3、例句:1)Thejournalistdidnotwanttorevealtheidentityofhisinformant.那个新闻工作者不想透露消息提供人的身分。

有关职业的英语单词分类

1、farmer 英[ˈfɑ:mə(r)] 美[ˈfɑ:rmə(r)] n. 农场主,农民; 承包人; [例句]Farmer Brown's cattle are branded with the letter B.农场主布朗的牛都烙上了字母“B”的印记。2、nurse 英[nɜ:s] 美[nɜ:rs] n. 护士,看护; 奶妈,保姆,阿妈,保育员; 保护人,培养者,养成所,发祥地; [植]保护树,[虫]保护虫,保育虫,[动] 世代交替的无性期的个体; vt. 护理; 照料; 喂; 吃奶; vt. 培育; 怀抱; 搂抱; 调治; [例句]She had spent 29 years as a nurse她做了29年的护士。3、pharmacist 英[ˈfɑ:məsɪst] 美[ˈfɑ:rməsɪst] n. 药剂师; [例句]The pharmacist can assist you with the treatment of common ailments.药剂师能帮你治疗一般的病痛。4、pilot 英[ˈpaɪlət] 美[ˈpaɪlət] n. 飞行员; 引航员; 向导; [机械学]导向器(或轴); vt. 试点; 试验; 驾驶; 为(船舶)引航(或操舵); adj. 试验性的; 导向的; 驾驶员的; 辅助的; [例句]He spent seventeen years as an airline pilot.他当了17年的航空公司飞行员。5、doctor 英[ˈdɒktə(r)] 美[ˈdɑ:ktə(r)] n. 博士; 医生,大夫; 神学家; 医疗设备; vt. 医疗,行医; vt. 修理,装配; 假造; 搀杂; 修改,修饰; [例句]I have an appointment at the doctors.我在诊所有个预约。

外国的姓与名

  一.美国人的名字,是名在前,名叫做first name,姓叫last name 或者family name。称呼不认识的人就应该称呼姓,比如Obama.有个别名字可以作为姓氏,比如william作为姓氏是williams,但是这种情况不是很常见.另外个别姓氏也可以做名字,比如Nathan,Lincoln等。
  二.姓在后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字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见的
  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
  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
  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几点说明
  1. 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
  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英国贵族姓氏英国人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有名,没有姓。直到11世纪,一些贵族家庭才开始用封地或住宅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来世代相袭成了英美人的姓氏。
  英美人的姓氏来源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有些姓氏来自某些身份或职业,如:
  Baker 贝克 (面包师) / Hunter 享特 (猎人)
  Carter 卡特 (马车夫) / Smith 史密斯 (铁匠)
  Cook 库克 (厨师) / Miller 米勒 (磨房主)
  Turner 特纳 (车工)

  2、有些姓氏来自某些地名或建筑名称,如:
  London 伦敦 (英国首都) / Hall 霍尔 (礼堂)
  Kent 肯特 (英格兰东南部之一) / Mill 米尔 (磨房)

  3、某些姓氏与地理、地貌或环境特征有关,如:
  Brook 布鲁克 (小溪) / Churchill 邱吉尔 (山丘)
  Hill 希尔 (山) / Lake 雷克 (湖)
  Field 菲尔德 (田野、原野) /
  Green 格林 (草地、草坪)
  Wood 伍德 (森林) / Well 韦尔 (水井、泉)

  4、有些姓氏反映个人的特征(肤色、高矮、长相或品德),如:
  Brown 布朗 (棕色的) / White 怀特 (白色的)
  Longman 朗曼 (高个子) / Short 肖特 (个子矮的)
  Sharp 夏普 (精明的) / Hard 哈代 (吃苦耐劳的)
  Yonng 扬 (年轻的) / Sterling 斯特林 (有权威的)

  5、有些姓氏来自人体部位名称,如:
  Back 巴克 (背) / Hand 汉德 (手)
  Finger 芬格 (手指) / Brain 布雷恩 (头脑)

  6、有些姓氏来自动植物名称,如:
  Bird 伯德 (鸟) / Bull 布尔 (公牛)
  Fox 福克斯 (狐狸) / Hawk 霍克 (鹰)
  Bush 布什 (灌木丛) / Stock 斯托克 (紫罗兰)
  Cotton 克顿 (棉花) / Reed 里德 (芦苇)

  7、有些姓氏来自教名或教名附加适当词缀,如:
  George 乔治 Henry 亨利 / David 大卫 Clinton 克林顿
  Macadam 麦克亚当 St.Leger 圣 ·里格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人物生平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ewis Balfour Stevenson)于1850年11月13日在爱丁堡出生,史蒂文森的父亲是汤玛斯·史蒂文森(Thomas Stevenson),祖父则为罗伯特·史蒂文森(Robert Stevenson),就像史蒂文森的曾祖父一样,都是著名的灯塔设计师与工程师。所以他从他们那里遗传到了热爱冒险、喜爱海洋的性格。因为母亲的缘故,所以史蒂文森也是吉尔伯特·艾略特-默里-基宁蒙德,第一代明托伯爵的后裔,并且与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将领阿瑟·圣克莱尔(Arthur St. Clair)有血缘关系。史蒂文森的外祖父路易斯·巴尔福(Lewis Balfour)则是一个道德学的教授与牧师,所以史蒂文森在少年时期经常在家中度过假日时光。史蒂文森曾经说过“现在我还经常会感到纳闷,我从外祖父那里遗传到了什么?我必须假设,事实上他喜欢讲道,而我也是。虽然我不曾听过它被保存下来,而且我们也不想要去听到它。”史蒂文森则从母亲玛格丽特·巴尔福(Margaret Balfour)遗传到了虚弱的肺部(也许是肺结核),所以史蒂文森在冬天时经常待在床上,而他的护士则花很长的时间在床边阅读圣经与古老基督教誓约派的一生给年幼的史蒂文森听。而在夏天,史蒂文森则被鼓励到户外游戏,在这时候他又变成了好动而无忧无虑的孩子。在11岁的时候,史蒂文森的身体已经好转了,所以父母送他到爱丁堡学校就读,准备将来进入爱丁堡大学,他们计划让史蒂文森成为灯塔工程师。在这段时期,史蒂文森广泛的阅读文学书籍,他特别喜欢莎士比亚、沃尔特·司各特、约翰·本仁与《一千零一夜》。史蒂文森在17岁时进入爱丁堡大学就读,但是史蒂文森很快的就发现他对于科学或物理并没有天分,无法成为工程师。而在他与父亲经历一次旅行之后,史蒂文森发现比起建造灯塔,他对这些关于他们所游历的岛屿及海岸的奇妙传奇故事更为着迷。虽然史蒂文森的父亲汤玛斯是严厉的,不过最后他还是支持史蒂文森继续文学生涯,虽然一开始汤玛斯认为史蒂文森最好先完成法律学位,为了以后可以去依靠它来生活。史蒂文森遵循着成为律师的步骤,于25岁时通过进入律师界的考试,虽然史蒂文森并直到他的身体状况因为工作与忧虑而衰弱为止都没有开业。 史蒂文森接下来的4年时光都花费在寻找一个对他身体有益的气候与旅行方面,史蒂文森前往枫丹白露、巴比松(Barbizon)、格雷兹(Grez)与内穆尔(Nemours)进行了长且频繁的旅行,而且他也成为了这些聚集在此的艺术家其中的一份子。史蒂文森也经常前往巴黎,拜访当地的画廊与剧院。在这段期间,史蒂文森结交了许多新朋友,并且遇见了未来的妻子-芬妮·范德格里夫特·奥斯朋(Fanny Vandegrift Osbourne)。这些新朋友包括了他的传记作者与经纪人西德尼·柯文(Sidney Colvin)与具有作家与评论家身份的莱斯里·史帝芬(Leslie Stephen)。史蒂文森后来将这段旅程描写在《内河航程》(An Inland Voyage)与《骑驴漫游记》(Travels with a Donkey in the Cévennes)中。史蒂文森也写了20篇以上的文章与评论,并且发表在许多杂志上。虽然对于史蒂文森的父母来说,他只是在浪费时间而且是一事无成的。不过事实上,史蒂文森不断的精进写作风格与扩展他对人生的认识。史蒂文森与芬妮·范德格里夫特·奥斯朋于1876年在巴黎相遇,史蒂文森第一眼就爱上她了。在几个月后,芬妮返回了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家。而当史蒂文森得知芬妮生病的消息后,他决定前往加利福尼亚州。因为了解史蒂文森父亲的脾气,所以朋友劝告他取消这趟旅程,但是史蒂文森仍然在没有告知双亲的情况下启航前往美洲。后来史蒂文森前往德文郡,一部分是为了节省金钱,另一部分则为了学习其他人是如何旅行的,而且增加旅行的经历。史蒂文森从纽约搭乘火车横越大陆来到加利福尼亚州,后来他把这段经验写在《The Amateur Emigrant》与《横渡平原》(Across the Plains)中。虽然这对史蒂文森的文学是一个良好的历练,但是同时也损害了他的健康。当他抵达蒙特里(Monterey)时病情已经相当严重了,在当地一些人士的照顾之下,史蒂文森才逐渐恢复健康。在1879年12月的时候,史蒂文森发现他的身体状况已经回复到可以继续前往旧金山的地步。史蒂文森在这里奋斗了几个月之久,“靠着大量的劳动与沉重的思考,一天只赚得了45分,有时候更少”,在这期间他努力写作来支撑下去。但是在冬季结束前,史蒂文森的身体状况又再度衰弱下去,而且史蒂文森发现他的病情是非常严重的。这时芬妮已经恢复健康了,所以她前往照顾史蒂文森,直到他恢复健康为止。当史蒂文森的父亲知道他身体的状况后,资助了史蒂文森金钱度过这段时期。史蒂文森与芬妮在1880年5月结婚,然后他与新妻子及继子从旧金山北部前往纳帕郡,花费一整个夏天在圣海伦山的废弃矿场度蜜月。后来史蒂文森出版了《银矿小径破落户》(The Silverado Squatters)来描述这段经历。之后史蒂文森想要进行南太平洋之旅,因为被他在《Overland》月刊的共同编辑人查尔斯(Charles Warren Stoddard,也是《South Sea Idylls》的作者)所激励。史蒂文森与他的家人在1880年8月从纽约回到了英国,发现他的双亲与朋友西德尼在利物浦的码头来迎接他,对史蒂文森的归来感到高兴。后来芬妮渐渐的靠着她的风趣与魅力来抚平史蒂文森与他的父亲之间的裂缝,而且让自己融入了新的家庭中。 从1880年到1887年间,史蒂文森一直寻找适合他健康的住所,但是仍然是徒劳无功的。史蒂文森于夏季时在苏格兰与英格兰的许多地方来寻找理想的住所,其中包括了西邦尔(Westbourne);而在冬季时则避居到了法国,住在达沃斯(Davos-Platz)与海耶尔(Hyeres)。在这段时间,史蒂文森生活是相当愉快的。他写道:“我有这么多东西来让生活更加甜蜜,不过我没有健康,这似乎是很可惜的。但是你将会很生气的听到我这么说,至少我相信这已经是再好不过了。我相信那些悲惨的日子已经过去了,而且我现在不会因为宣布这件事而感到羞愧。”即使手帕上沾着血且扶手摆放着药瓶,乐观的精神仍然让史蒂文森继续前进,于是他创作出了一生中最著名的作品:《金银岛》、第一部受欢迎的作品:《绑架》与受到广泛赞赏的《化身博士》,其中还包括了两部诗作:《儿童诗园》与《Underwoods》。在史蒂文森的父亲于1887年去世之后,史蒂文森感觉到他可以遵循医生的建议,尝试一个完全不同的气候。他开始与母亲及家人前往科罗拉多州,不过在抵达纽约之后,他们决定留在位于阿第伦达克山脉(Adirondack Mountains)的萨拉纳克湖(Saranac Lake)来度过冬季。在这个酷寒的冬天里,史蒂文森写下许多最好的作品,包括《Pulvis et Umbra》与《巴伦特雷的少爷》(The Master of Ballantrae),他计划在接下来的夏季前往南太平洋旅行。史蒂文森在1888年6月租赁Casco号快艇,然后与家人从旧金山出发。这艘船“在雪中开拓出一条道路来横越远离任何帮助的深沉空虚”,海洋的空气与冒险的刺激使得史蒂文森恢复健康,在接近3年的时间中,他游荡在东太平洋与中太平洋,拜访一连串的岛群,然后在夏威夷群岛作额外的停留而且与卡拉卡瓦国王成为好友。史蒂文森甚至与国王的侄女维多利亚·卡奥拉尼(Victoria Kaiulani)也成为好友,她也是苏格兰人的后裔。除了夏威夷群岛以外,史蒂文森也拜访了吉尔伯特群岛、大溪地与萨摩亚群岛(Samoan Islands)。在这段时期,史蒂文森完成了以岛屿传说为基础的《巴伦特雷的少爷》与《瓶中精灵》(The Bottle Imp)。这些经历散布在史蒂文森许多书信与《The South Seas》中。 史蒂文森在1890年于萨摩亚群岛的乌波卢岛(Upolu)购买了400英亩(大约1.6平方公里)的土地。在2次返回苏格兰的计划失败之后,史蒂文森经过了许多努力,在这里建立了自己的栖身之所,而且将它命名为维利马(Vailima)。史蒂文森的影响力因为当地居民向他寻求建议而扩及到当地,因此他很快进入当地的政治圈中。史蒂文森被任命为欧洲官员来裁决当地官员是否是不是适任的,在很多没有效果解决这个问题的企图后,史蒂文森出版了《A Footnote to History》。这是一次对于两位官员被罢免的现况的激烈抗议,史蒂文森这时也害怕会被驱逐出境。除了建立房子、整理自己的土地与帮助当地居民之外,史蒂文森感觉到应该继续写作。他在这段时期创作了《The Beach of Falesa》《David Balfour》与《Ebb Tide》,还有《Vailima Letters》。在1894年间,因为史蒂文森想知道是否他已经耗尽了创造才能所以感到意志消沉,而且感到筋疲力尽。他甚至对于再次变成无助的病人感到恐惧。然后史蒂文森突然拥有写作的动力,开始创作《赫米斯顿的韦尔》(Weir of Hermiston),根据记录他曾经叫喊着“它是如此出色,甚至令我感到害怕”。他感觉到这是一生中最好的作品。不知道为什么,史蒂文森又充满了希望。在1894年12月3日早上,史蒂文森一如以往努力从事《赫米斯顿的魏尔》的写作。但是在晚上,当史蒂文森一面与妻子谈话而一面打开一瓶葡萄酒时,他突然倒了下来。史蒂文森在几个钟头后去世,终年44岁,死因可能是中风。夜晚时当地的居民坚持在他的身旁来守卫,并且用他们的肩膀将他们的“图西塔拉”(萨摩语:Tusitala,意为故事作家)运送上瓦埃阿山(Mt. Vaea),埋葬在一处可以眺望海洋的地方。

Rorbert Louis Stevenson(罗伯特 路易斯 史蒂文森)是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的诗人?

史蒂文森的全名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于一八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

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土木工程师,在灯塔建筑方面成绩斐然,十分希望史蒂文森长大后能继承自己的事业。一八六七年,史蒂文森秉承父亲旨意进入爱丁堡大学攻读土木工程。其实他从小就对文学情有独钟。史蒂文森曾回忆道:“我整个儿童时代和青年时代一直在为一个目标忙着,那就是练习写作。我的口袋里总是装着两个本子,一本是阅读的书,一本是写作的本子。”因此入学不久,他便向父亲要求改学文学,结果未获批准。作为折衷,父亲让他改学法律。一八七五年,他通过毕业考试,成为了一名律师。但他对文学的热情没有丝毫减退,即使在受理诉讼案件时,仍抽空从事文学创作。

一八七八年,史蒂文森出版了他的第一本游记《内河航程》。一年后,又出版了《骑驴漫游记》和《人与书散论》。从此,他放弃律师业务,潜心写作,在短短的一生中写下了大量的散文、游记、随笔、小说和诗歌。

一八九四年,年仅四十四岁的史蒂文森突患中风,病逝在太平洋南部的西萨摩亚的首都阿皮亚并葬在当地一座能俯瞰太平洋的高山上。他的墓碑上铭刻着他亲自撰写于多病之秋的一八七九年的一首著名《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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