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参公单位有什么区别?
一、指代不同1、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为一类事业单位。2、参公事业单位:所谓“参公事业单位”,全称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二、特点不同1、一类事业单位: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2、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与行政机关和一般事业单位的区别和联系。三、优势不同1、一类事业单位:利于国家对其收入进行管理和监督;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2、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的存在不仅仅是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观希望,更是现实的需要,其产生是遵循了“以责定权、以责定利”的组织资源配置逻辑。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算不算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不算,公益一类,说明,这个单位工资都是财政发的,一般是监督类的事业单位。一、单位区别:行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是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例如、学校、医疗、卫生、环卫等,这是单位的区别。二、身份区别:公务员身份登记后,走身份管理的职务工资,例如科员、副科等,一般占行政编。事业单位定岗后,走岗位管理的职员工资,例如XX级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只能占事业编。特情:公务员身份登记后由于行政编不够用,而实际占用事业编制,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扩展资料:参公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简称。主要分为参公机关人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公机关人员一般指的是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但是性质依然是参公人员;另外一类是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是某个行政机关的二级机构,编制一般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待遇参照公务员。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履行职责依法取得的收入或基金要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这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从严控制,并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参公人员百度百科-公益一类
是不是以后所有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都可以参公。
不是所有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都可以参公的,只有具备当地相关条件才可以的。参公单位人员身份比照公务员管理,无需交纳养老保险、失业险,只需缴纳医疗保险。而事业单位要交纳三险,退休后开资的渠道不同,参公财政负担;事业单位社会统筹。很少的一部分能,比较可靠的是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参公事业单位,参公和参公也是不一样的,参公有参公机关(也就是像工青妇等使用行政编制的参公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根据执法类型分为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授权执法单位转为公务员的可能性要远大于委托执法单位,而且这次事业单位改革国家有两严控,一是机构数量不得突破,还有就是行政编制数量不得突破现有。扩展资料:公务员和参公,只是编制不同,一个是行政编制,一个是事业编制。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是有区别的,公务员全部使用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绝大部分参公(另有极少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众团体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使用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单位是事业编制,普通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身份与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普通事业编制在编人员需经过考试才能调入参公单位和党政机关,而公务员和通过考录的参公人员是可以相互调动的。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参公
执法类事业员,在事业单位改革会能否实现参公管理?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人编制的怎么办?
参公事业单位对于很多人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经常能够在公务员报考职位表中看到参公的字样,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单位的工作人员其编制为事业编制,干部人事管理采用与公务员一致的制度体系,以公务员法为管理依据,晋升与待遇方面是与公务员相一致,在广义上也被称之为公务员。 目前参公单位有两大类,一类是群团参公单位,比如红十字会、文联等单位就是参公群团;另一类是党政机关下属参公单位,在这一列单位中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职能,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另一种是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 在所有的执法类单位中,除了参公执法事业单位外,还有很多承担的执法职能的普通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是因为设立的时间晚或者参公编制紧缺等因素没有被参公管理,一直是以事业身份来从事执法职能,这类型人员总数还是非常庞大的,尤其是在基层。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提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增设或单设,行政执法事业单位除外。这也就是说,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并没有改革行政执法类的事业单位。 这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后,大部分是职能被收归或整合到机关,还有一部分则是将事业人员转为机关的行政编制人员(这种情形不太普遍,只有特殊的单位有),职能也随之划归到机关。对于执法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来讲,都希望能够实现参公管理,获得公务员的待遇,因为现阶段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工资待遇方面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最明显的就是在车补方面的差距。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到底未来执法类事业单位能否参公管理呢?今天我们就以此为主题来简单分析一下,为在这些单位工作的人员,或者是准备进入到执法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指导。一、执法类事业单位其职能的特殊性 我们要了解为什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会被改革,而执法类事业单位没有改革的原因,我们就要首先了解执法与行政职能的概念。 执法职能是偏向于执行层面的一种职能,执法所依据的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行政职能是更加偏向于管理层的一种职能,也被称之为政府职能,是依据职权而产生的行为。所以执法与行政职能是两个概念,我们可以把执法广义的称之为履行行政职能,但是如果严格上来讲,执法与行政职能的内涵和外延是有着诸多的不同点。例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监管的职能,与市场监管局下属执法大队的执法职能是不同的概念。 同时,执法类事业单位与普通事业单位也是不相同的,虽然他们使用的编制一样,但职能差异非常大。事业单位本身设立是增进社会公益而设立,所以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属性与执法的强制性是不同性质的两种属性。这也是为什么执法类事业单位必须要改革的原因。服务性本身不具有强制性,有强制性,则不具有服务性,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执法类事业单位身份尴尬的原因了。 目前已经参公的执法类事业单位没有改革的动向,同样没有参公的执法类事业单位也没有参公的动向。对于执法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目前还没有明晰,我们只有继续等待,但在各地也出台了对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些做法,或许在未来会成为改革的方向。二、执法类事业单位的改革的几种模式(一)维持现状,保留工作人员事业身份。 这种方式是没有进行深彻改革的方式,也就在统一政策没有出台前,保留原先人员的身份,单位继续发挥原有的职能,以静制动,等待政策的出台。因为事业改革涉及到的人员还是很多的,每一位事业单位干部都会身涉其中,如果初期方向可能有所偏差,在统一政策出台后,继续改革的阻力也就越大,这也是为什么要维持现状的原因了。(二)将执法类事业人员并入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其原有事业身份不改变。 目前已经成立的综合执法队伍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6支执法队伍,这六支执法队伍的服饰也是一样的。这六支执法队伍是整合了分散的执法权力,在各地的实践中,主要是以职能来整合,与人员的身份没有太大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各地的综合执法队伍中,既有参公人身份的人员,也有事业身份的人员。因为在很多基层单位,原先就有很多混编的管理经验,所以这样设立对干部管理方面也没有太大的困难。 因此,还没有进行参公管理的单位可能会被划分到综合执法队伍中履行原先的职能。三、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后是否会参公管理?目前执法类事业人员想要转化为参公身份,参公执法单位人员想要转变为机关行政编制人员。虽然这是两种很好的愿望,但是操作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具体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行政编制和参公编制总数是严格控制的,不管是什么样的改革,精简人员机构的理念是不会改变的,所以从事业转向公务员身份难度极大。二是执法类事业单位人员本身的数量非常庞大,这是参公管理中又一大阻力因素。 未来在综合执法队伍成立的同时,不管是参公的执法人员,还是事业身份执法人员,会被看作是单列的一种身份。这种身份未来使用哪一种编制可能不太好说,但是从难度来讲,有可能未来这种单列的执法人员身份会全部采用事业身份。但是还是会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模式,原先参公的人员还是会保留参公的身份和待遇,新入职综合执法队伍的人员就会使用新的单列事业编制来从事相关的工作。 对于在执法类事业单位工作或者 事准备进入执法类事业单位工作的同志来讲,要尽可能的去选择职能比较明确,单位规模比较大一些的执法单位,在后期改革的时候,可能会占一些优势。 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人编制的怎么办?业单位分类改革,已经明确执法类事业单位可以参公。目前,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五领域行政执法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已经从部委一直下发到县区,正在改革实施阶段。《方案》明确规定,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在人员转隶时,只能将符合行政执法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纳入执法队伍,同时,明确规定将临时人员清理出执法队伍,严禁辅助人员参与执法。也就是说,除过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其他人员是不能进入执法队伍中来的。 在此前的执法人员统计摸底的时候,也都要求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在岗在编,二是参公身份,三是具备执法资格。在岗在编排除了临时人员参与执法的可能,执法资格也并没有排除工人身份,而参公身份,则是将工勤人员同时排除在了执法队伍之外。 行政执法以县区基层为主,实行“局队合一”,以行政局的名义执法。要求执法队伍最少由5人以上组成,既不允许在改革过程中将不符合身份的人员登记为公务员,也不允许搞“断崖式”的人员转隶。部分地区由于执法队伍设立不规范,或者人员调动频繁,执法队伍中真正符合“三项基本条件”的几乎没有几个人,最主要的限制因素成为了“参公”。有的执法队伍只有一两个参公人员,其他要么是事业人员,要么是工人,要么是临时合同工。 为了解决执法队伍中符合身份的人员缺员问题,能采取的方式,一种是从其他参公人员中调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除执法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基本上都不参公,失去岗位的参公人员很多,要调整几个到执法机构,可以保留参公身份和岗位,想必大多数人愿意来。执法资格并不难取得,这对于执法机构人员补充,应该是最有效的方式。 第二种方式是培训、考试,通过招考,将符合“行政执法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补充到执法队伍中来。可以全面公平公开公正招考,也可以从有执法资格的事业人员中定向招考。 第三种方式,则是将原来的执法人员,择优录用到新成立的执法队伍,以补充现有人员力量之不足。这种方式,主要是出于工作不断档考虑,原来的工作人员,虽然没有参公人员身份,但对执法工作熟门熟路,足以保证工作不出现断层。这三种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各地在执法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会采用第三种方式过渡。待事业单位改革尘埃落定,第一种方式就会被大面积采用。而第三种方式,则适用于执法队伍人事管理规范后,吐故纳新,不断补充人员力量。
参公单位工人身份怎么改革
现在普通事业单位要参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这样直接单位就转成行政单位或者参公,比如像农机站,城管等单位。还有一种是系统改革,比如林业系统改革,整合统一执法力量,整合后的执法队伍参公。
你应该是军队退役士兵政策安置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上,原档案身份是战士即事业单位的工人身份,不管你转岗在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还是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该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都是不对身份进行操作和变动的,即转岗不转变身份,仅仅是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流动。
事业单位转参公后,按目前政策,只有管理岗和专技岗,两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将进行参公登记!你身份不会改变,还是工勤岗,只是变为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也就享受了车补和公务员年终奖,这可是一份不少的收入。
目前工勤岗想改变身份,只有两种途径:
1、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考取专技岗和管理岗干部编制,完成身份转换!
2、参加公务员公开招考,考取行政干部编,完成身份转换!
总之,事业单位改革,个人前途要受影响;参公后个人身份限制,个人还要受影响;一些福利政策对身份条件的要求,个人又要受影响。前途未卜,其间曲折,不足为外人道也。已经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工商质监改革、卫生体制改革等,发生过无数类似的情况。政策规定是死的,谁都无法改变。政府的统一回答是“同级择地安排解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人不愿意离开的原来的单位,有人想享受现在单位的新政策,有的接收单位没有岗位和编制等,各种矛盾不一而足,根本没有一个万全之策。虽然国家的规定是“老人老办法”,改革以前的人员待遇不受影响,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起码身份无法转变,车补等福利没办法享受,虽然在同一单位,却似二等公民,个人感受没办法细说。【摘要】
参公单位工人身份怎么改革【提问】
现在普通事业单位要参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这样直接单位就转成行政单位或者参公,比如像农机站,城管等单位。还有一种是系统改革,比如林业系统改革,整合统一执法力量,整合后的执法队伍参公。
你应该是军队退役士兵政策安置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上,原档案身份是战士即事业单位的工人身份,不管你转岗在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还是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该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都是不对身份进行操作和变动的,即转岗不转变身份,仅仅是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流动。
事业单位转参公后,按目前政策,只有管理岗和专技岗,两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将进行参公登记!你身份不会改变,还是工勤岗,只是变为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也就享受了车补和公务员年终奖,这可是一份不少的收入。
目前工勤岗想改变身份,只有两种途径:
1、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考取专技岗和管理岗干部编制,完成身份转换!
2、参加公务员公开招考,考取行政干部编,完成身份转换!
总之,事业单位改革,个人前途要受影响;参公后个人身份限制,个人还要受影响;一些福利政策对身份条件的要求,个人又要受影响。前途未卜,其间曲折,不足为外人道也。已经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工商质监改革、卫生体制改革等,发生过无数类似的情况。政策规定是死的,谁都无法改变。政府的统一回答是“同级择地安排解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人不愿意离开的原来的单位,有人想享受现在单位的新政策,有的接收单位没有岗位和编制等,各种矛盾不一而足,根本没有一个万全之策。虽然国家的规定是“老人老办法”,改革以前的人员待遇不受影响,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起码身份无法转变,车补等福利没办法享受,虽然在同一单位,却似二等公民,个人感受没办法细说。【回答】
事业单位改参照公务员后如何套改工资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如何套改 我们县里的初级职称的比照科员、中级的比照副主任科员、副高的比照主任科员。【摘要】
事业单位改参照公务员后如何套改工资【提问】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如何套改 我们县里的初级职称的比照科员、中级的比照副主任科员、副高的比照主任科员。【回答】
参公单位高级技师怎样计算薪级【提问】
事业单位工资就不同了,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高级工为技术工3级615元,薪级工资按你的工龄和高级工年限分14-33级,工资为232-675元,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一般占工资总额的30-40%。【回答】
事业单位改参照公务员后如何套改工资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迁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扩展资料:参照公务员套改工资要求规定:1、省直批准参照管理单位,其工勤人员原则上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党校、行政学院等仍有部分内设机构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的参照管理单位,其工勤人员原则上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制度;市、州、县可参照执行。2、2006年6月30日前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按参公管理登记确定的行政职务套改工资,并按实际任职时间累加计算任职年限。3、对原来担任领导职务,参公登记时由于组织原因(非个人原因)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可按领导职务工资执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工资套改等级标准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