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强行发掘定陵后,毁坏了哪些稀世珍宝?
明十三陵是明朝皇家陵寝,在明亡后的三百多年里,一直没有被挖开盗掘过,即使在兵荒马乱的民国,各个无良军阀也没有把主意打到它们的头上。但后来因为考古需要,时任中科院院长的郭沫若发掘了万历皇帝的定陵,这也成了目前唯一一座被发掘的帝王陵墓。郭沫若提出发掘十三陵的时候,遭到很多专家学者的反对,他们认为当时的文物保护技术还不成熟,无法对出土文物妥善保护,但无奈郭沫若一意孤行。其实他本来是要发掘永乐皇帝朱棣的长陵,因为他怀疑里面有《永乐大典》,但没被上面批准,于是转而发掘定陵。另有一说是长陵太大,先挖较小的定陵试试手,积攒些经验后再挖长陵。1956年5月,定陵开始试掘,郭沫若带着考古队挖了几个月都没找到入口,直到9月才挖到金刚碑,上刻:“此石至金刚墙前皮十六丈、深三丈五尺”。第二年5月挖到金刚墙,墙上的梯形开口即是定陵的入口。从入口进到墓室后,考古人员被室内的金碧辉煌完全震惊了,无数的字画、丝绸服饰、瓷器珠宝几乎摆满了墓室。狂喜过后的考古人员开始整理这些陪葬品,经验不足的他们很快发现,字画和丝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炭化,手一碰就变成了碎灰。万历皇帝的龙袍刚出土时鲜艳夺目,就像刚放入的一样,被拿出陵寝没多久很多地方就腐烂了,如今我们在博物馆里看到的实物也成了破破烂烂的“乞丐装”。后来考古队的人才知道,随着他们进入定陵的还有氧气和二氧化碳、强烈的光线等,这些都是文物的天敌。更为让人痛心的是后来,定陵中万历皇帝及两位皇后的尸骨被红小将们抬出来批斗,当众焚毁。3口由上等金丝楠木制成的巨大红漆棺椁被砍成劈柴,扔到了山沟里。定陵发掘进行了两年多,共出土了各类器物3000多件,这些文物都被放在普通平房里,没有专门的保护与修缮,直到60多年后才又转入地下文物库,以延缓它们的受损速度。郭沫若发掘定陵后,还想发掘唐高宗和武则天的昭陵,因为传说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就在昭陵内,但此事被周恩来总理一口拒绝,因为定陵发掘的代价实在太大。
文化部凌晨发生爆炸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因此,如果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就会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郭沫若做了什么事,让国家决定,十年内不允许发掘帝王墓?
郭沫若在挖掘明定陵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打开明定陵后,因为大量氧气的进入,让明定陵的文物瞬间化为乌有。我们都知道,郭沫若是现代注明是考古学家和文学家。他对历史和文物颇有研究,同时他对文物和历史也有着近乎于狂热的自爱和向往。所以在1995年,他向文化局提出申请,请求挖掘明定陵。文物是古代文化历史的见证,不仅可以为我们还原古代时期人们的生活,有些文物上的文字记载更是一些历史的见证。所以文物的存在对于考古和文化传承这方面来说,还是非常有价值和意义的。文物是古代流传下来的物件。古代时期,社会生产力落后,生产技术也是比较粗糙的。而且经历了几百甚至几千年,文物都是非常脆弱的。如果我们没有相对比较完善、成熟的技术去保护文物,那么文物就很容易遭到破坏,造成不可逆的伤害。1995年的时候,我们在文物保护这方面的技术有限,没有办法对出土的文物进行有力的保护。明定陵的文物化为乌有的惨痛教训,让我们都觉得十分悲痛。这样的一种损失,是没有办法估量的。因为技术的限制,想要修复那些文物,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这些意外损坏的文物所包含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都不复存在了。所以在技术水平有限的情况下,禁止发掘帝王墓是正确的。当时郭沫若打开陵墓之后,文物毁坏了,氧化了。万历和他的妻子的尸体,在棺材被打开后,因为没有得到保护,就氧化腐烂了。而且因为郭沫若一行人的无知,在随意开掘陵墓之后没有对其进行封锁和保护,万历的金丝楠木棺材在之后就被当地的村民当成一些废柴,当成柴火拿去烧掉了。
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经常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的文物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作出鉴定和科学记录。对于其中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纪念意义而必须就原地保护的文物如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要进行分类排队,并根据它们价值和意义的大小,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程序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条 对文物保护单位要进行下列工作:
(一) 为了防止人为的破坏,必须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科学的记录档案和组织具体负责保护人员。
(二) 为了解决和生产建设的矛盾,更好地发挥文物的作用,要进行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工作,以便纳入城市或农村建设规划。
(三) 为了防止自然力对文物的侵害,应逐步开展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和保护措施。
(四) 广泛地运用各种方式,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经常的宣传与介绍工作。
第四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如古建筑、纪念建筑物、石窟寺、石刻等,首先要注意确保它的安全,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一定距离的范围内划为安全保护区,禁止存放一切易燃品、爆炸品以及一切可能危害文物安全的活动。有些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保护周围环境的原状,或为欣赏参观保留条件,在安全保护区外的一定范围内,其它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应注意与保护单位的环境气氛相协调。
对于古遗址、古墓葬等,应该按遗址或墓群的范围划为一般保护区,并把遗物、遗址特别丰富的区域划为重点保护区。单个古墓葬可以只划重点保护区,也可以划一般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在重点保护区内不许进行建设工程,或因特殊需要进行建设工程时,亦应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和征用土地以前按照条例的规定报请批准。
保护范围划出后,应按级报请人民委员会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报文化部审核决定),通知有关计划、建设等部门,并用适当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
第五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和说明:
(一) 标志的内容应包括保护单位的名称、级别、公布机关和公布日期,必须简明醒目,并安装牢固。
(二) 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文物建造或形成的时代和时间,以及它在历史、艺术、科学等方面的价值和作用,文字必须简练准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说明,应经文化部审核。
第六条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科学资料,要经常进行搜集和整理,以逐步充实记录档案。记录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可以为科学研究和保护、修复、修缮、发掘提供科学资料的文献、文字记录、拓片、照片、实测图等。各项资料必须保证科学性,做到确实完整,如数量过多可以作出目录索引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搜集整理,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遇必要时可以由文化部协助进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由县(市)负责收集整理,遇有必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协助。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应该有四份,文化部保存二份,文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各保存一份。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应该有三份,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存二份,文物所在地县(市)保存一份,文化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抽报。县(市)级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应该有二份,由县(市)保存,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请县(市)抽报。
记录档案建立后,应注意经常补充新资料,使它不断丰富和完善。补充新资料的单位应将新资料抄送保存记录档案的各单位,并采取定期核对的办法,使各份之间保持一致和准确。
第七条 文物保护单位设置的专门机构,在保护管理方面应进行下列工作:
(一) 经常进行保养、整理环境工作,防止人为和自然的破坏,有条件的可以开展有关保护、修复的试验研究工作。
(二) 调查搜集有关历史资料、文献及实物,组织和参加有关调查、勘察工作。
(三) 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工作,向上级汇报,如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
(四) 引导参观,向群众进行文物保护和文物知识的宣传工作。
(五) 其他。
第八条 接受委托负责保护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的组织和使用单位,应进行下列工作:
(一) 防止人为的破坏,并不得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原状。
(二) 注意保护标志和说明牌,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处理。
(三) 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保护情况和问题,如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四) 向群众进行宣传工作。
其他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应对文物保护单位设置的专门机构和接受委托负责保护管理的组织和使用单位的工作,经常进行检查,使他们真正能负起保护管理的责任,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文化部应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经常交流工作经验。
第十条 各地区在调查中新发现的重要文物和正在研究报请批准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亦应加强保护,特别重要的,应及时报告文化部。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分析:《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法制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果。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强调,文物认定是文物行政部门确认文化资源是否属于文物的行政管理行为,使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更加完整。法律依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文物认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应当认定为文物。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商业老字号、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特殊类型文物,按照本办法认定。
中国历史十大军事天才
孙武:最伟大的军事理论家。在孙子兵法》面前,任何兵书都显得苍白。
白起:最善于野战围歼。西方的汉尼拔指挥了一个以少胜多的围歼战——坎尼战役,歼敌8万人,就被西方军史专家推举为神一样的人物。但他的战绩在白起面前,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韩信:中国战争史上最善于灵活用兵的将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背水为营,拔帜易帜,半渡而击,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为历代兵家所推崇。出陈仓、定三秦、破代、灭赵、降燕、伐齐,直至垓下全歼楚军,无一败绩。
曹操:曹操的谋士之多,无出其右。其军事才能远在诸葛亮和司马懿之上。特别是官渡之战,集中体现曹操卓越的用兵谋略和指挥才能。
李世民: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战略家。李世民是中国帝王中最善于用兵的。李世民最鲜明的统帅特点是:后发制人,疲敌制胜,这在中国古代的军事家中也是最突出的。李世民即位后,采取了开明的民族政策,涌现出一大批著名的少数民族将领,被各民族称为“天可汗”。
李光弼:他是世界战争史上最善于防御的统帅。在作战中采用顽强坚守与不断寻机出击相结合的战法,灵活运用地道、石炮等守城战术和技术,出奇制胜,不满万人的兵力一举歼敌10万余人。
岳飞:岳飞并不是民族英雄,因为民族英雄是指在与外国侵略者的斗争中而做出献的人,而辽、金、元、清则都是中国版图的一部分,说岳飞是民族英雄,就等于把金国当成了一个国家,而不是一个朝代。岳飞是古代名将中,最为全面的,善于野战、城邑攻坚战、山地攻坚战、防御战、水战、以步制骑等。
铁木真:统一蒙古。其骑兵横跨欧亚作战,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所到之处,尸横遍野。奠基了一个横跨欧亚、世界上最辽阔的帝国。由于其名声太响亮,以至其手下诸将的名声反而不响了,协助成吉思汗成就大业的“蒙古四杰”:木华黎、博尔术,远征西亚和东欧的哲别,其实都是当时世界上最优秀的将领。外还有一些著名的将领要提一下,比如速不台、哲别、木华黎、托雷、拔都、忽必烈、伯颜、阿术等,特别是速不台和伯颜,速不台曾两次西征,先后在迦勒迦河、赛约河之战中,以少胜多,大败敌军,威震欧洲。伯颜蒙宋战争中,先后郢州之战、鄂州之战、丁家洲之战、临安之战中,一路势如破竹、以少胜多,歼灭了宋军主力,从而结束了长达45年的蒙宋战争,统一了中国。
朱元璋:其军事才能鲜为人知,统帅特点非常鲜明,是一个卓越战略家。在两淮之战,灭元之战,山东之战,河北、大都之战,闽广之战,灭夏之战,云南之战,北征沙漠之战中,都亲自制定作战方针,而最终的战争进程和朱元璋所欲料则完全一至,每言必中,堪称用兵如神,其驾驭战争的能力也堪称无与伦比。
努尔哈赤:努尔哈赤与成吉思汗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两个少数民族统帅。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战争的战争中,先后在兆佳城之战、浑河之战、古勒山之战、叶赫城之战中,凭着坚强的意志、超人的智慧、卓越的军事才能,以外交争取与军事进攻相结合,采用远交近攻、分化瓦解、集中兵力,各个击破等策略,仅以遗甲13副起兵,经过36年的艰苦征战,最终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最终赢得了统一战争的胜利,堪称奇迹。
历史军事
魏延魏延(?-234)字文长,义阳(今信阳三里店)人。三国时期蜀汉名将。诸葛亮死后,魏延因被陷害谋反而遭杨仪一党所杀。
[编辑本段]魏延 - 个人档案
蜀汉名将,字文长。初随刘备作战,智勇双全,勇冠三军,深得刘备信任,刘备称王后受封汉中太守,后诸葛亮北伐,任征西大将军,曾经向诸葛亮提出著名的奇袭长安“子午谷之计”,但没被采纳。魏延为人孤高,深明大义,多立战功,在后期尤其为诸葛亮所倚重。但是性格上比较矜高,有些叛逆性(这个“叛逆”不是古代意义上的谋反,而是现代意义上的,比如我们会说某个小孩子挺叛逆),对自己的能力十分自信,时常发牢骚,不懂得处理官场上的人际关系,得罪了很多人,尤其是与杨仪势同水火。在诸葛亮死后,因为不甘心就此撤军以及不能容忍兵权落到死对头杨仪的手中,而擅自违背诸葛亮撤兵的遗令,率军烧毁栈道、攻击杨仪。最后被冤枉成谋反,遭受“夷三族”的悲惨后果。
官至: 征西大将军 南郑侯 凉州刺史 汉中太守 前军师
赐予假节
相貌:面如重枣,目若朗星
性格:骄矜高傲、忠诚
子:魏容、魏昌
[编辑本段]简明历史传记
电视剧《三国演义》中的魏延(王心海饰) 魏延是蜀汉名将,他跟随刘备入川后表现突出,得到刘备器重,屡次被委以重任。诸葛亮北伐时期,魏延作为诸葛亮的左膀右臂,为蜀汉立下了汗马功劳。魏延为人孤高,善养兵卒,勇猛过人,但是和蜀汉重臣杨仪不和。诸葛亮死后,将兵权交于杨仪,魏延因持功心有不甘而率军欲杀杨仪,反被杨仪派马岱杀死。后魏延一门被夷灭三族。
[编辑本段]《三国志·蜀志·魏延传》
魏延字文长,义阳人也。以部曲随先主入蜀,数有战功,迁牙门将军。先主为汉中王,迁治成都,当得重将以镇汉川,众论以为必在张飞,飞亦以心自许。先主乃拔延为督汉中镇远将军,领汉中太守,一军尽惊。先主大会群臣,问延曰:“今委卿以重任,卿居之欲云何?”延对曰:“若曹操举天下而来,请为大王拒之;偏将十万之众至,请为大王吞之。”先主称善,众咸壮其言。先主践尊号,进拜镇北将军。建兴元年,封都亭侯。五年,诸葛亮驻汉中,更以延为督前部,领丞相司马、凉州刺史,八年,使延西入羌中,魏后将军费瑶、雍州刺史郭淮与魏延(三国志11中的形象)延战于阳溪,延大破淮等,迁为前军师征西大将军,假节,进封南郑侯。 魏延(三国志10中的形象)
延每随亮出,辄欲请兵万人,与亮异道会于潼关,如韩信故事,亮制而不许。延常谓亮为怯,叹恨己才用之不尽。延既善养士卒,勇猛过人,又性矜高,当时皆避下之。唯杨仪不假借延,延以为至忿,有如水火。十二年,亮出北谷口,延为前锋。出亮营十里,延梦头上生角,以问占梦赵直,直诈延曰:“夫麒麟有角而不用,此不战而贼欲自破之象也。”退而告人曰:“角之为字,刀下用也;头上用刀,其凶甚矣。”
秋,亮病困,密与长史杨仪、司马费祎、护军姜维等作身殁之后退军节度,令延断后,姜维次之;若延或不从命,军便自发。亮适卒,秘不发丧,仪令祎往揣延意指。延曰:“丞相虽亡,吾自见在。府亲官属便可将丧还葬,吾自当率诸军击贼,云何以一人死废天下之事邪?且魏延何人,当为杨仪所部勒,作断后将乎!”因与祎共作行留部分,令祎手书与己连名,告下诸将。祎绐延曰:“当为君还解杨长史,长史文吏,稀更军事,必不违命也。”祎出门驰马而去,延寻悔,追之已不及矣。延遣人觇仪等,遂使欲案亮成规,诸营相次引军还。延大怒,(才)仪未发,率所领径先南归,所过烧绝阁道。延、仪各相表叛逆,一日之中,羽檄交至。后主以问侍中董允、留府长史蒋琬,琬、允咸保仪疑延。仪等槎山通道,昼夜兼行,亦继延后。延先至,据南谷口,遣兵逆击仪等,仪等令何平在前御延。平叱延先登曰:“公亡,身尚未寒,汝辈何敢乃尔!”延士众知曲在延,莫为用命,军皆散。延独与其子数人逃亡,奔汉中。仪遣马岱追斩之,致首於仪,仪起自踏之,曰:“庸奴!复能作恶不?”遂夷延三族。初,蒋琬率宿卫诸营赴难北行,行数十里,延死问至,乃旋。原延意不北降魏而南还者,但欲除杀仪等。平日诸将素不同,冀时论必当以代亮。本指如此。不便背叛。
[编辑本段]历史评价
陈寿:刘封处嫌疑之地,而思防不足以自卫。彭羕、廖立以才拔进,李严以干局达,魏延以勇略任,杨仪以当官显,刘琰旧仕,并咸贵重。览其举措,迹其规矩,招祸取咎,无不自己也。
徐澄清:《三国演义》中“魏延脑后有反骨”这一说,为好多人所熟悉和接受。这就须从历史本来面貌来辨其真伪。这里我只就诸葛亮用人之得失和魏延之悲剧发点议论。
杨戏:“文长刚粗,临难受命,折冲外御,镇保国境。不协不和,忘节言乱,疾终惜始,实惟厥性。”
《三国志·魏延传》:“延既善养士卒,勇猛过人,又性矜高,当时皆避下之”、“魏延以勇略任,并咸贵重。览其举措,迹其规矩,招祸取咎,无不自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