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六部门联合发布房产调控新政,4月17日起实施
4月16日,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人行宁波支行、银保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通过扩大限购区域、加强住房交易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严审购房首付资金来源等方式,更好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自4月17日起实施。通知主要包含以下政策:扩大限购区域家庭住房核查范围扩大为市六区根据《通知》,住房限购区域扩大至宁波绕城高速所围区域,以及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鄞州区云龙镇、姜山镇、下应街道、首南街道,奉化区方桥街道行政区域和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限购区域同时执行限售政策。新限购圈申请购买限购区域内住房或者申请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区(以下简称“市六区”)内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扩大为市六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市市六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市六区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等项目除外。加强住房交易管理建热点学区二手房交易参考价发布机制规范房源核验发布,在发布房源挂牌信息时同步匹配同类房源近期网签价格区间,提高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度。加强对二手房挂牌价格的监测,及时下架挂牌价格明显异常房源。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落实交易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应用。赠与限购区域内住房的,受赠居民家庭应当具备在限购区域内的购房资格。赠与人赠与住房后2年内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已赠与的住房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核查套数。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优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通知》指出,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市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面积在近5年平均供应土地面积基础上增加12%以上。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2021年市区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优化房价地价联动出让模式,住宅用地限房价出让范围从市五区扩大到市六区。完善住宅用地出让机制,试行“限房价、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等方式竞价。严审购房首付资金来源缴纳契税,住房核查范围扩大至市六区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需求,抑制利用信贷资金投资投机行为。加大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购房人缴纳契税,家庭住房套数的核查范围由市五区扩大至市六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收费、操控认筹比例、捂盘惜售、捆绑销售等行为;加强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发布价格管理,严厉打击煽动价格上涨、散布不实市场信息、恶意炒作房价等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赚取差价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通知》还要求,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评价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一县一策”工作任务。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加快完善我市住房体系。房地产调控新政“八问八答”01为什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答: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解决二手住房价格涨幅过快、部分地区土地市场过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限购区域和购房资格、二手房交易管理、土地供应机制、金融和税务管理、整顿市场违规行为和落实调控主体责任等六大方面提出十条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02新政策对限购区域作了哪些调整?答:住房限购区域由目前的“北环西路—广元路、广元路延伸段(规划)—西洪大桥(在建)—秋实路—鄞县大道—机场路—鄞州大道—鄞县大道—宁波绕城高速G1504—东环南路—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北环西路”所围区域扩大至宁波绕城高速所围区域,以及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鄞州区云龙镇、姜山镇,下应街道、首南街道、奉化区方桥街道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所辖行政区域。此次限购区域调整,由原来的约240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约990平方公里,将近期我市商品房、二手房热点板块基本纳入了限购区域,同时还将奉化区方桥街道所辖区域纳入限售区域。03我市购房资格有哪些变化?答:购房资格方面,《通知》主要在以下方面作出了调整:一是购房资格核查范围由市五区扩大至市六区(含奉化区);二是收紧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条件,取消“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保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作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依据,且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当无补缴记录;三是暂停企业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属于本市引进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等五类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或者在市六区申请无房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即凭人才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可以不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04对于二手住房市场有哪些新的管控措施?答:对于二手住房市场,《通知》主要是从“完善二手住房交易规则”和“加强住房交易管理”两个方面着手规范。完善二手住房交易规则方面,一是规范房源核验发布,在房源发布挂牌信息时同步匹配同类房源近期(近六个月)网签价格区间(以按揭贷款成交案例为基准),提高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度。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监测,及时下架挂牌价格明显背离网签价格区间的二手住房源。二是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引导和规范热点学区二手住房的挂牌和交易行为,落实交易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应用,抑制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价格的人为炒作和非理性上涨。加强住房交易管理方面,严格限制限购区域内二手住房赠与,堵住利用赠与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漏洞。《通知》规定,赠与限购区域内住房的,受赠居民家庭应当具备在限购区域内的购房资格。赠与人赠与住房后2年内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已赠与的住房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套数。例一:本市居民赵某在我市市中心有一套住房,已持有10年。因为与同是本市居民的李某从小一起长大,想把自己的房子赠给李某。按照新政策,李某及其家庭须符合宁波的限购,李某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六区范围内无房或者只有一套住房,才有资格接受赵某的房产赠与。例二:本市居民张某在中心城区某小学附近有一套学区房。张某的孙子到了入学年龄,张某想把这套房子赠送给儿子张晓某,让孙子入读该小学。张晓某在接受这套住房的赠与时需要提供限购资格证明。张某把这套房子赠给张晓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2年内想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进行家庭住房情况核查时,家庭住房套数应当把已经赠与的这套住房加上,如果总数为2套及以上,就不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了。05计划发布交易参考价格的首批热点学区有哪些?答:综合参考学区二手住房近期成交量、挂牌价格、网签价格等多方面因素,计划发布交易参考价格的首批热点学区共计有9个:宁波市实验小学、海曙外国语学校(青林湾校区、五江口校区)、宁波大学附属学校、华泰小学(东校区、西校区)、堇山小学、宋诏桥小学、四眼碶小学(新河校区)、镇海区中心学校、镇海应行久外语实验学校。上述9个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将于近期发布,以后将根据学区热度和市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增加热点学区名单,并及时发布交易参考价格。06在金融和税收方面,有哪些抑制投资购房的具体举措?答:金融方面,再次强调了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发布的房地产金融政策。《通知》规定,“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需求,抑制利用信贷资金投资投机行为。加大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税收方面,购房人缴纳契税,家庭住房套数的核查范围由市五区扩大至市六区。4月16日22点之前查询打印的家庭住房套数纸质结果继续有效至到期日。扩大核查范围将增加在市五区和奉化区炒房客的纳税负担,可以发挥抑制投资购房行为的作用。07在市场秩序监管方面,此次新政侧重于对哪些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整顿?答:《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收费、操控认筹比例、捂盘惜售、捆绑销售等行为;加强网络、自媒体等媒介发布价格管理,严厉打击煽动价格上涨、散布不实市场信息、恶意炒作房价等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赚取差价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新政实施后,各地各部门将主要针对以下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商品房市场方面,房地产销售中任何形式的价外加价,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参观基础装修样板房;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操控或变相操控认筹比例规避公开摇号行为;不得以住宅价格销售储藏室等住宅附属用房;不得强制捆绑销售升级装修。二手住房市场方面,二手住房挂牌价格明显异常,哄抬二手住房价;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恶意炒作市场等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怂恿、诱导交易各方操控价格,或者对交易各方隐瞒事实、赚取二手房差价等违规行为。除上述具体举措外,《通知》还就“夯实调控主体责任,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还要求各县(市)、杭州湾新区结合房地产运行实际情况,参考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调控方案,报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实施。08新老政策如何衔接过渡?答:关于购房资格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但未使用的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证明原则上废止,购房人需按照《通知》实施后的规定,重新申请购房资格。对于《通知》发布实施前双方已经签署书面认购协议,购房人支付了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并能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凭证的,可以视为事实上的购房合同关系已成立,可以适用原政策。(来源:宁波市住建局)
宁波扩大住房限购区域 已有4座被约谈城市出台新政加码楼市调控
在被住建部约谈后,4月16日晚,宁波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根据《通知》,宁波通过扩大限购区域、加强住房交易管理、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严审购房首付资金来源等方式,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方针。自4月8日住建部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后,东莞、宁波先后加码楼市调控政策。而在约谈的前几日,广州、合肥也出台了楼市新政。截至记者发稿时,上述5座被约谈城市中,仅南通尚未出台楼市新政。住房限购区域扩围,严审购房首付资金来源根据《通知》,宁波住房限购区域扩大至绕城高速所围区域,以及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鄞州区云龙镇、姜山镇、下应街道、首南街道,奉化区方桥街道行政区域和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限购区域需同时执行限售政策。与此同时,申请购买限购区域内住房或者申请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区(以下简称“市六区”)内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扩大为市六区。4月16日晚间,宁波六部门联合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其中住房限购区域扩大。除了限购区域扩围外,宁波企业购房行为也被严格规范。《通知》提到,企业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等项目除外。一方面,扩大限购区域范围,严格控制“炒房热”,另一方面宁波新政也提到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通知》指出,2021年市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面积在近5年平均供应土地面积基础上增加12%以上;2021年市区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值得关注的是,在抑制炒房、引导市场预期上,宁波新政聚焦多个方面内容,诸如加强对二手房挂牌价格的监测,及时下架挂牌价格明显异常房源;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落实交易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应用。同时,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购房人缴纳契税,家庭住房套数的核查范围由市五区扩大至市六区。对于购房契税核查范围的变化,严跃进认为,此举具有很大的创新性,“就这两年各地政策调控看,契税政策收紧的案例很少,所以宁波的政策有很多启发。通过住房套数核查范围的扩大,将使得部分家庭首套房持有变为二套房持有,其税费缴纳成本将增加,即无法享受首套房的优惠。这样自然也会抑制炒房需求。”此外,宁波新政还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收费、操控认筹比例、捂盘惜售、捆绑销售等行为;加强网络等媒介发布价格管理,严厉打击煽动价格上涨、散布不实市场信息、恶意炒作房价等行为,等等。宁波房价涨幅位居70城前列,去年两次升级调控被“约谈”背后,宁波房价涨幅明显引人关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3月,宁波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8%,70城中排名第3位;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8%,70城中排名第6位。而在2月份,宁波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7%,70城中排名第6位;同比上涨10.1%,70城中排名第2位,仅次于深圳。事实上,自从去年以来,宁波房地产市场就呈现较热状态。2020年6月的密集土拍,宁波楼市各大板块地价刷新纪录。与此同时,大批新盘扎堆在2020年年中入市,“抢房”声音不断。在二手房市场,2020年上半年,宁波多个月份价格涨幅位居70城前列。包括宁波在内的热点城市楼市偏热,也引起了监管层注意。去年7月24日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沈阳、成都、宁波、长沙等10个城市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这次房地产座谈会也释放出重要信号,坚持“房住不炒”,对于房地产市场较热的城市,将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降温楼市。事实上,在参加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之前不久,宁波就已经升级了调控政策。2020年7月6日,宁波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以及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条”新政,对当前偏热的房地产市场进行“降温”。2020年年底,宁波再次加码楼市调控。12月10日,宁波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方面对7月份的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5座被约谈城市中,南通尚未出台新政自4月8日住建部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后,东莞、宁波先后加码楼市调控政策。4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住建部门迅速行动,落实“一城一策”调控要求》,其中提到,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制定“一城一策”方案,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并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等。对于具体举措,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绍田表示,充分评估此前调控措施实施效果,加强与土地、金融、财税等部门联动,加强新建住宅价格监管和二手房交易管控,研究补齐现有政策在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上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何绍田还提出,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督促开发企业公开公平销售,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收“茶水费”“诚意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投机炒房行为,并且配合银保监、人民银行等部门深入开展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专项排查,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秩序。而在被约谈的前几日,广州、合肥等城市相继出台楼市调控政策。4月2日,广州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地价、楼价与监管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广州新政中,人才住房满3年方可转让、定价过高项目或无法取证等政策内容引人关注。4月5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学位制、二手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等八条政策,并明确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表示,4月8日住建部约谈的5个城市,均为近期市场热度较、房价涨幅或地价涨幅较高的城市,这几个城市市场情绪和预期明显不稳。对于住建部的约谈,陈文静认为,这与前几个月政府督导热点城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不同,本次“约谈”叠加两个“切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也体现出中央调控态度的进一步严厉。对于政策方向和走势,陈文静也指出,将在以下方面继续跟进,人口、土地与住房联动机制的完善,调控政策与人口落户、义务教育等的统筹协调,二手房交易管理的强化等方面,其中土地与住房的联动,一方面体现在供求关系上,重点城市土地供应量将继续加大,另一方面体现在地价与房价的联动上,土地端限价将成为更多城市的选择。截至记者发稿时,4月8日被住建部约谈的5座城市中,仅南通尚未出台楼市新政。
新房供不应求 宁波7月以来第三次加码楼市调控
(记者 吴若凡)继7月份两次出台楼市新政后,12月10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再度加码楼市调控。《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方面对7月份的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将从12月11日起实施。克而瑞分析认为,宁波政府此次新政与其说是加码不如说是细化,本质上还是贯彻了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围堵各类政策“漏洞”,遏制短期内因市场过热导致的投机需求,旨在保障刚需、贯彻“三稳”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高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今年7月6日,宁波发布房地产调控“十条”新政,其中包括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以及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旨在为当时的“炒房”现象紧急“降温”。紧接着在7月22日,宁波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强调“优购”政策,提出无房家庭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才能转让优先认购的商品住房、房企提供至少50%房源倾向无房家庭等要求。对比宁波7月发布的调控政策,此次《补充通知》的内容均是针对楼市交易,更多了一层“打补丁”的意味,对前期政策落地后产生的诸如“离婚购房”“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购房”“借名打新”“众筹买房”“资金投机”等楼市乱象进行针对性整治。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截图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此次《补充通知》最受关注的条款。具体措施包括: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补充通知》还对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宁波市的父母、离异单身人士购房资格进行限制性规定,目的在于保障合理居住需求,限制投资买房。同时对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行为进行了规范。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购房资格的限定,并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前不久在西安的调控政策上也有所体现。对于购买资格的管控,主要针对由于新房限价因素所导致的“万人摇”现象,参加摇号的人群中不乏大量自住需求者,但也存在不少投机性需求。宁波这一政策也是针对二套房人群,尤其是存在前套未结清贷款的二套房明显提高首付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减缓改善人群的入市步伐,保障无房家庭低购房门槛。库存去化周期仅3.1个月此次楼市调控加码,与宁波近两年来整体市场热度较高不无关系。克瑞瑞数据显示,今年前11月,宁波市六区供求比仅为0.89,新房市场供不应求,库存基本见底。截至11月末,宁波市六区库存仅为229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低至3.1个月,市区无房,供应受限才是造成宁波短期楼市火爆的重要原因。再看土地市场,去年以来的宁波地价便“节节攀升”。自今年4月以来,宁波的土地成交楼面价基本处于1.1万~1.4万元/平方米的高位,11月更是再创新高,达到了22099元/平方米。仅2020年下半年以来,宁波市六区成交楼面价高于20000元/平方米的涉宅用地便达到9宗。如鄞州区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的C3-1#地块,经过195轮竞价,最终以上限价42亿元成交,配建用房面积1300平方米,折合楼面价32516元/平方米,溢价率达25%。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下半年以来,已有多个城市升级楼市调控政策。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7月份以来,全国已有超过30个城市加码楼市调控政策。不久前,西安才刚刚出台了楼市调控新政。克而瑞分析认为,西安、宁波等热点城市适时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封堵限购漏洞、规范“代持打新”等措施,也为其他一二线城市和热点三线城市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借鉴范本。当前各地政府的首要任务还是应当预防资产荒下过多资金涌入楼市,加剧金融泡沫、进而引发潜在流动性风险。
宁波楼市调控升级是真的吗?
9月30日,国庆前夜,宁波市住建委官方发布重磅消息,宁波房地产调控再度加码。继今年4月23日出台1.0版本后,政策就此升级为2.0版本,核心内容包括:10月1日起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新购的住房“2年内限售”。新政具体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在严格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50号)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0月1日起,就有关事项再作如下补充: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二、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行政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市或相关区房产管理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或单位)应当在交易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权证书中标明房屋转让限制信息。也就是说,这五个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
有一套60万二手房,购买怎么办贷款?有首付吗?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请回答详细一点,我比较笨,谢谢!
二手房贷款所需资料
1、 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1份。
2、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户口薄(并随带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是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说明
3、原产权证1份;现房权证中应注明是商品房或安居房
4、经由交易中心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份;
5、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借款申请表1份: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表1份、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2份
7、借款合同、抵押合同1套:公积金借款合同6本、商业性借款合同5本,抵押合同4本;担保合同1份;
8、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直系血亲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每人各1份
9、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书每人各1份
10、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根据备注情况确定,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三资企业员工由单位提供月收入证明;私营工商业者提供单位近期营业税、所得税及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存单、有价证券以及经常性汇款来源证明等)
11、如以上资产属申请人家庭成员所有,需附送有关家庭成员同意共同还款承诺书1份
12、已存满规定期限的住房储蓄存单和(或)存折1份(申请住房储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需提供,其他类型则不必)
13、企业允许借款申请办理企业住房基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证明1份(申请企业住房基金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需提供,其他类型则不)
扬州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首付是几成?请详细点,谢谢!
要看你女朋友每月缴纳公积金的多少和缴存比例,确定最多能贷出多少钱 ,计算方法:
1、贷款期限: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2、单笔贷款最高额度规定:
1)目前,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个人信用评估报告》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AA级的可上浮15%。
3、具体贷款额度及年限的确定:
1)计算借款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指夫妻双方月收入、离退休职工与其子女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下同),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3)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的要求。
自2006年6月19日起,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