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

时间:2024-06-19 01:53:27编辑:优化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证书有蓝本的,和红本的,区别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证书有蓝本的和红本的【摘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证书有蓝本的,和红本的,区别是什么?【提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证书有蓝本的和红本的【回答】
区别是有的,级别不一样【回答】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是红色的还是蓝色的?有旧版和新版,新版是什么时候开始启用的【提问】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是红色的【回答】
新公司成立,制定的规章制度需要召开职代会审议通过才有效么【提问】
人力资源管理师新版是从2018年9月开始启用的【回答】
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年版证书的颜色、基本样式和防伪技术指标,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回答】
接上,新版和旧版的区别?【提问】
将职业(工种)及等级,调整为职业资格【回答】
新版旧版都是红色的是吧【提问】
增加了职业方向项,颜色还是红色的【回答】
证书的编码、验印继续按照人社部员有关规定执行【回答】
新公司成立,制定的规章制度需要通过职代会审议才有效【回答】
请问您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解答的问题【回答】
职代会出席人数有什么规定么?多少人数才有效【提问】
职代会出席人数有规定的【回答】
职工代表大会议程的人数要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人数为1000人到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应该为10%左右【回答】
不知您的公司有多少职工【回答】
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回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证书有蓝本的,和红本的,区别是什么?

级别不一样,颜色就不一样。红色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三级,蓝色的是四级。

国家人保部职业资格证书:按等级分为

初级工:绿色;

中级工:蓝色;

高级工:红色;

技师:褐色;

高级技师:紫红色。

现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现已废除) 从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是由原技术等级证书和技师合格证书合并构成。



扩展资料:

国家人保部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体系

1、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从业资格进行评价和认证的国家证书制度

3、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4、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5、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6、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7、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逐步建立起与国家职业资格相对应,从初级、中级、高级直至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并使之成为劳动者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职称的对应关系:高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中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初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摘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证书有蓝本的,和红本的,区别是什么?【提问】
级别不一样,颜色就不一样。红色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三级,蓝色的是四级。

国家人保部职业资格证书:按等级分为

初级工:绿色;

中级工:蓝色;

高级工:红色;

技师:褐色;

高级技师:紫红色。

现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现已废除) 从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是由原技术等级证书和技师合格证书合并构成。



扩展资料:

国家人保部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体系

1、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从业资格进行评价和认证的国家证书制度

3、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4、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5、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6、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7、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逐步建立起与国家职业资格相对应,从初级、中级、高级直至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并使之成为劳动者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职称的对应关系:高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中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初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回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局)”的官方简称和英文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国家人社部,英文全称为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简称为MOHRSS.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扩展资料:人社部的主要职责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12、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

法律分析:人社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简称,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


中国人保全称是什么

中国人保的全称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你对中国人保这家公司感兴趣,不妨通过这篇文章直接了解:中国人保怎么样,靠谱吗,有哪些坑和套路中国人保是我国仅有的四家央企保险公司之一,并且位列全球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我们可以通过了解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理赔情况,来衡量中国人保的实力到底怎么样。一、理赔情况可以从这份保险公司年报中得知:哪家保险公司理赔最好?53份最新理赔年报告诉你二、偿付能力可以从这份偿付能力排行榜中得知:2020年最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排名榜不过公司具体如何还是要看其旗下推出的产品给不给力,就拿下图所示的好医保长期医疗2020来说:从好医保长期医疗险的形态图中可以看到,这款产品还是有不少亮点的:1、重疾津贴:如果确诊了重疾,保险公司直接给付一万元重疾补贴。2、续保条件好:6年保证续保,续保无需审核,身体变差或理赔过都能续保。在这6年内,也不会因为产品停售或身体变化而拒保或加费。3、6年共享免赔额:在6年内的保障期内,共享1万免赔额,而其他大部分医疗险每年都有一万免赔额。4、增值服务好:包含重疾就医绿通、医疗费用垫付,质子重离子癌症特效药等增值服务。不过以下方面也有些许不足:1、健康告知严格:好医保的健康告知比较严格,会问询到甲状腺结节、乳房结节、肺结节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健康有异常的人来说,买这款保险会比较困难。2、质子重离子不保非治疗费用:比如床位费等非治疗费用是不在保障责任内的,不能得到相应报销,只能自费。总的来说,中国人保旗下的好医保长期医疗险保障还是比较全面的,虽然算不上完美,但也是一款值得入手的好产品。望采纳~全网同号:学霸说保险,欢迎搜索!资料来源:学霸说保险官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取消的职责。1.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二)划出移交的职责。1.将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商务部。2.将国际职员服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3.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主要职责(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23个内设机构:(一) 办公厅。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二) 政策研究司。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等工作。(三) 法规司。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四) 规划财务司。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五) 就业促进司。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六) 人力资源市场司。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从京外调配人员事宜。(七) 军官转业安置司(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有关单位安置、选调和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八) 职业能力建设司。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使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九)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国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十一)农民工工作司。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十二)劳动关系司。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十三)工资福利司。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牵头拟订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工资政策;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十四)养老保险司。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省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十五)失业保险司。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十六)医疗保险司。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十七)工伤保险司。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司。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司。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二十一)劳动监察局。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地方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二十二)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承办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承办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与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组织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多边协议谈判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二十三)人事司。承担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国家公务员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国家公务员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四、人员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关行政编制为509名(含两委人员编制8名、援派机动编制8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41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4名)。五、其他事项(一)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公务员局的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人保部是什么东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保部或人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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