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在丽江被打案什么时候开审?
7月14日上午,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女游客被打”一案。六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庭上,被告人和荣松被控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被控寻衅滋事罪。2017年1月,网传“丽江发生打人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经公安机关调查,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董某某(女)、孙某(男)、张某(男)到古城区祥和路一烧烤店饮酒吃烧烤,期间,与之前在该烧烤店饮酒吃烧烤的和荣松(男)等人因互嫌对方喧哗吵闹,引发冲突,和荣松等6人将董某某等3人打伤后逃离现场。随后,6名嫌疑人被刑拘。古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9日依法受理了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案。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向被害人告知相关权利义务。2017年4月19日,法院收到被害人董某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予以立案。7月10日,古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与六被告人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2017年7月5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向该院申请撤回起诉(民事)。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准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撤回起诉。日常生活中,切莫一言不合就动手,否则恐面临“牢狱之灾”。
游客丽江被打宣判多少人获刑了?
近日:游客丽江被打宣判6人获刑 游客丽江被打案8月17日上午宣判,6被告人分别被判刑1至3年6个月。6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而此前,丽江遭殴打女游客与6名被告人达成和解,撤回诉讼。8月17日上午,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杜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曹二车龙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吴原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赵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和凌波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董某某与六被告人就附带民事赔偿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董某某申请撤回其附带民事诉讼。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董某某、张某、孙某三人到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宁蒗松果儿烧烤屋”包间内吃烧烤,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随后也到该烧烤屋大厅吃烧烤。被告人一方对被害人一方进行挑衅并对三名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之后六名被告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董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张某、孙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
女游客丽江被打案六被告人被判刑多久?
2017年8月17日上午,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杜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曹二车龙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吴原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赵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和凌波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肆意挑衅并殴打伤害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另,被告人和荣松曾于2016年7月23日凌晨在楚雄州南华县持刀将李某砍伤致其轻伤一级,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证据。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董某某与六被告人就附带民事赔偿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董某某申请撤回其附带民事诉讼。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董某某、张某、孙某三人到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宁蒗松果儿烧烤屋”包间内吃烧烤,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随后也到该烧烤屋大厅吃烧烤。被告人一方对被害人一方进行挑衅并对三名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之后六名被告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董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张某、孙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另外,2016年7月23日凌晨,被告人和荣松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吃烧烤时持刀将李某砍伤后逃离现场,于2016年8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伤情评定为轻伤一级。古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造成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后果,破坏了社会秩序,六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外,被告人和荣松在楚雄州南华县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寻衅滋事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赵智、和凌波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六被告人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处罚;六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和荣松一人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综合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六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违法犯罪,必将受到制裁。
丽江女游客遭殴打案一审开庭了?
据报道,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7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女游客被打”一案。2016年11月,在云南丽江旅游的董女士,在一家烧烤店被一群男子殴打,导致面部等多处受伤。董女士以“琳哒是我”的名字,将事情发至微博,引发社会关注。法院调解之后,董女士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针对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公诉进行审理。7月14日中午,记者拨通当事人董女士的电话,她说自己刚和参加庭审的代理人通完电话,“结果怎么样,应该是公平、公正的。我觉得丽江这边应该也是很严谨地对待这个事情,不担心。”对于自己目前的恢复状况,董女士说,“抛开后遗症不说,因为之前的伤情,有人就说‘你看起来恢复得挺快。’但怎么说,不是伤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痛处在哪里。”去年(2016年)11月,董女士和其他两人在云南丽江某烧烤店就餐时,被数名男子殴打,面部受伤明显。今年1月,董女士发布微博讲述自己的遭遇。随后,警方将此案由“治安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2月9日,犯罪嫌疑人和荣松等6人被捕。2月18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具《伤情鉴定意见书》,伤情鉴定意见为:轻伤二级。3月9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请公诉。4月,古城区人民法院收到被害人董某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按照法院方面的通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与六名被告人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7月5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董女士说,“民事诉讼撤回,不是说和解了。法院正常的词语应该叫‘民事调解’。他们说的什么‘为钱和解’、‘提前和解’啊,这个事情我们一直在澄清。关于金额的方面,因为有限制,不得向外透露具体的赔偿金额,这是协议内容。有人问我,‘你满意这金额吗?’对我的伤害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何况没有那个能力给我那么多钱。法院给协调了四五个月了,拖了这么久也拖到我山穷水尽的时候了,没有其他的办法、没有其他的路可以走了。”而由检察院方面提起的刑事诉讼部分,7月14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在传被告人到庭后,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本院认为,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肆意挑衅并殴打、伤害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系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之规定,六名被告人均应该认定为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组织、参加的犯罪予以处罚。此外,被告人和荣松曾于2016年7月23日在楚雄州南华县持刀将李某砍伤致其轻伤一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上午庭审主要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针对案发当天的情况,一一对六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随后,公诉机关展示了部分证据。下午继续开庭,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内容。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等待公平公正的判决!
为什么说形象危机不是丽江景区的真危机?
南方都市报称,从政府角度来说,改变考核权重,调整发展思路,这是云南重新刻画自身形象的重要起点,也是丽江危机得到解决的关键一笔。作为著名旅游景点的丽江,已经连续卷入负面舆论风波。2月25日,国家旅游局对云南丽江古城景区等3家5A级景区作出严重警告处理决定。据悉,这与前一阵子被热议的两位女士在丽江被殴打致毁容的事件密切相关。昨日,丽江古城官方微博@古宣发布又惹上新麻烦。一位微博网友在其官微评论区留言:“永远不会去的地方就是丽江”,结果@古宣发布随后回复:“你最好永远别来!有你不多无你不少!”该回复随即被网友截图,并开始在微博上借势传播。不过,@古宣发布在随后发布声明称:“网传截图之言并非我部所为……对于恶意造谣,扭曲事实,炒作舆论的个人和机构,我部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目前,按照媒体针对当事网友和古宣发布的采访,双方各执一词,网民坚称没有造假,而@古宣发布则表示否定结论是内部自查的结果,每个有可能接触官微的人都写了保证书。主流舆论对于古城宣传部公务员们的保证书怀有多大信任,自然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并且,截图本身没有技术处理过的痕迹,再加上古宣发布的声明中,把落款中的日期年份由2017写成了2016,细微处的不严谨,也很难让网民对其投上信任票。一时间,出言不逊带给丽江更大的舆论危机,景区形象受到重创早已是不争事实。然而,包括丽江市政府公务员在内的丽江民众,需要认识到的问题在于,目前丽江景区所遇的危机,并不是网络上“黑丽江的人太多”。换言之,舆论危机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在于丽江景区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水平问题。在网络上,因为丽江景区连续出现多起负面新闻,导致业已形成一股“抵制丽江”的舆论氛围。对此,丽江本地网民的反感之情亦可以理解,毕竟对家乡的认同之情,让他们很难接受此类言论。不过,在几天前,《人民日报》曾披露云南省副省长陈舜在春节期间以普通游客的身份参团旅游,结果碰到了强迫消费。尽管报道没有直接点名是哪一个景区,但是,根据陈舜的行程,该景区是丽江的可能性极大。据《丽江电视台》报道,1月26日,也就是春节前三天,陈舜曾专门到丽江调研旅游工作。此外,2月10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消息称,陈舜春节前以普通游客身份暗访了旅游市场,并带队到丽江处置“女游客被打事件”。对女游客被本地青年殴打毁容一事的查处,丽江警方的低效令人惊叹;副省长以普通游客身份参团被强制要求消费,引发了又一轮舆论风波;@古宣发布不止一次“操作失误”、出言不当,则无异于火上浇油。这些问题的背后,涉及的是政府部门中的公安、旅游、工商、宣传等多个部门。这些政府部门在短时间内集体性地犯下错误,如果说这只是影响丽江的形象问题,那么这样的判断也就显得太自欺欺人了。2月20日,云南省相关领导曾在外交部蓝厅举办云南旅游全球推介会。就在推介会的前一天,云南省委书记陈豪在省委常委会议上表态:“宁可不要游客人数、旅游收入等‘数据的增长’,也要整顿好云南旅游市场,提升旅游品质。”的确,包括丽江景区在内,对于旅游发展的整体思路一直停留在“求数量不求质量”上,在“对上负责”的行政逻辑下,各州县的景区发展思路,自然也会在层层加码中寻求数量增长。有业内人士介绍,云南旅游市场整治,有一个“悖论”:把旅游市场整治狠了,等于把游客拱手让人,至少“年终统计数字上不好看”。在这种思路下,对于负面轻描淡写、不以为然,甚至刻意弹压、故意隐瞒,也就是必然之举了。对于云南来说,守着大好的旅游资源,但在发展旅游的思路上却开始落后,这一点颇为令人遗憾。随着国人收入的提升,尤其是国人审美水准的提升,对于粗放式、购物式、报团式的旅行方式,游客们开始敬而远之。所谓“零团费”这样的促销思路,也无法进入要求品质的游客视野。云南省省长阮成发在近期表示“云南旅游市场整治还处在治标阶段”,那么,治本之策又在哪里呢?从政府角度来说,改变考核权重,调整发展思路,这是云南重新刻画自身形象的重要起点,也是丽江危机得到解决的关键一笔。
丽江女游客被打的真相是什么?
2月13日,“丽江女游客被打”事件还在热议中。事件回顾事件从几张引发热议的照片说起。照片来自一位网名叫“琳哒是我”的女孩的微博,她发布照片称自己在云南丽江旅游时被一群陌生人殴打,伤情严重,但警方却没有逮捕全部嫌疑人,自己要求做伤情鉴定也没有得到允许。这个遭遇殴打的女孩名叫小琳,在她发布的照片中,左边一张是她出事前的照片,右边一张是出事当天的照片,从两张照片上,我们似乎很难看出这是一个人。究竟是怎样的遭遇让她有如此大的变化呢?小琳回忆,2016年11月11日,也就是她来到丽江的第三天,她和张某来到酒吧聊天,期间还认识了邻桌一位来自佛山的小伙子阿铭。小琳说,凌晨两点左右,客栈老板来到酒吧,带着她和张某、阿铭三人去古城外的一家烧烤店吃烤肉。小琳回忆,就在他们闲聊的时候,烧烤店又来了一拨客人。通过小琳的讲述,我们发现这起案件发生的很突然,小琳也不是很明白双方到底为什么会发生冲突,又是什么原因会让对方下手如此重?网上还有人提出,是小琳一方出言侮辱丽江,才造成双方冲突,那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呢?案发时现场有三方人员:一方是小琳三人;一方是实施殴打行为的人;还有一方就是烧烤店工作人员。为了更完整地了解事发经过,央视记者来到案发现场,找到了这家烧烤店的老板。专家解读:警方立案需慎重不管是嫌疑人人数的问题、还是鉴定时间的问题,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受害人一个满意的答案。而对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程序上是否存在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表示,现在我们从这个被害人的愿望来讲,当时希望她马上去启动了那个立案程序。但是,实际上我们刑事诉讼中的立案这方面,采取的这种比较慎重的原则。所以在开始的时候,他利用的是在伤情不明的情况下,按照治安那个案件,来先行做一些处理,而事后在伤情结论出来,达到刑事案标准的这个情况之下,再进行刑事立案,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的保障。除了对案件本身的探讨,还有一些问题也在这次事件中显露出来,那就是小琳的遭遇发布后,很多人从对案件的气愤,扩展到对丽江这座旅游城的否定。如何避免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改变一些旅游城市目 “知名度越来越高,美誉度越来越低”的尴尬,也值得深思。
在丽江,还有多少游客被偷被骗被抢被打?是怎么回事?
在丽江,全中国有多少游客被偷被骗被抢被打?风景如画的丽江古城,内里可能已经“藏污纳垢”,不再是宜居的文艺小城。2016年11月11日,著名作家郑渊洁第一次到丽江游玩,因未随身携带缴费凭证,被限制正常行进。次日,他在微博披露了当天的遭遇,以及丽江古城的由来。@郑渊洁2016-11-12 08:01 发表于新浪微博这是我第一次到丽江。印象最深刻的是丽江向每位游客收取80元古城维护费。丽江在古城街道上设卡收费,工作人员盘查过往游人是否缴纳了古城维护费。如游人不能出示已经缴费的凭证,便不能正常通行。图一为我被盘查,因我未随身携带缴费凭证,被限制正常行进。1996年丽江遭遇地震时,全国各地人士向丽江捐款1.14亿元人民币、港币1.02亿元,用于重建丽江。国外人士向丽江捐款70万美元、日元1.003亿元、马克500万元帮助丽江重建。1996年之前,丽江不是旅游名城。1996年地震重建后,丽江成为旅游名城。郑渊洁的微博发出后,遭到大量疑似丽江当地人的嘲笑和辱骂。@柒笙萧默: 丑逼,滚去我的丽江@民谣记: 没有80块你来丽江搓球@啤酒花里吐出的野马M:我们没有求你来吧,是你自己要来,还想逃票,稀逼奇了,克拉唔!@滑稽的肉坨: 千万别来了您已经入黑名单了下次来记得带保镖/@Box杨薪: 真的觉得收费这一项不合理的可以不来我们丽江没人跪着求你来歹拉五!@阿麒的鱼:借用大冰的话:尊重别人的家乡,是每一个过路人应有的素养,尤其是那些一生只能路过一次的地方。 所以请尊重丽江@LiYangLinoo:你是名人!但我都没听说过你!你是靠丽江炒作自己吧!这下好了!名气上来了!我都听说过了!这办法好!......同一天,就在这些网友极力维护的丽江景区,游客董小姐被黑社会团伙暴打,容貌尽毁,财物被劫,报案得不到依法处理。两个多月后,她在自己的微博(@琳哒是我)悲愤地曝光案件的办理过程,称当地警方不对报案人透露案情、不予做伤情鉴定、回避报案人的询问、甚至挂掉报案人电话、还要求删除微博。这和郑渊洁的遭遇仅仅是巧合吗?童话大王郑渊洁说:“童话都不敢这么写。”从近几年时不时出现的网络爆料,琳哒在丽江遭到的暴力侵害和报案经历,恐怕并非孤例。正如博主@江烈农指出:如此恶行,既不是历来最恶的,亦非一日之寒可成——那些一路走来许多被施暴的人,早就被淹没在信息海洋中。丽江遭暴打毁容当事人董小姐。 昨天,不少媒体都报道了一名女游客在丽江被打的事情。据目前报道的情况,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11日凌晨3点多。当时她在丽江宁蒗一烧烤店就餐时,遭多名男子辱骂暴打,被用碎酒瓶划脸且被录视频,男子离开时抢走女子钱包等财物。女子随后在丽江住院,期间有名为和元松的人去投案,但并未给受害者道歉或者去医院探望。事件在微博上公开之后,无数网友谴责打人者。截至昨晚,受害者的长微博已经被转发了50多万次。随后,丽江公安也专门通报了这起受到网友关注的事件,称嫌疑人已经被公安部门控制,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我们今天关注的并不是这一位在丽江被打的游客,而是其他游客。在这位被打游客的微博留言底下,我们看到了很多讲述自己在丽江被打或者出事的人。那么这些没能上新浪热搜,没能受到全社会关注的人,到底遭遇了什么呢?被盗9年无音信
丽江被打女子毁容事件是怎么回事?
2016年11月11日凌晨,她和另外另个朋友走进了丽江古城的宁蒗松果儿烧烤,随后进入包间用餐。大约10分钟后,另外一群男子进入烧烤店,坐在大厅喝酒吃饭。“我们三个人就在包间里面,他们在外面喝酒吃饭。”琳哒说,两桌人都相安无事。她中途上洗手间也经过大厅,也没有任何争执。吃了1个小时之后,琳哒和朋友开始用东北话聊天。这时,外面有一个189cm高的男子开始学她说东北话。“我说一句他就在外面学一句,然后伙同其他的人一起哈哈大笑,我们觉得他们很无聊,不管是搭讪还是挑衅的意思,我们没有理会。”琳哒说,他们几个继续吃烤聊天,隔一会对方又开始学她说话,不仅如此还破口辱骂。琳哒和朋友停止聊天,起身询问对方“是不是喝醉酒了?什么意思?”问完之后,一群人没有动静。琳哒以为这件事就过了。没想到,2分钟后,这群男子提着空酒瓶子进了包间。据琳哒讲述,她的朋友第一个被打,然后是她。“他们一脚把我踹倒,我的头撞到了墙角。他们又用酒瓶子砸我的头,我感觉眼前一黑。我的项链被扯断,他们抓扯着我的衣服把我拖到烧烤店外面,对我拳打脚踢。”不仅如此,有人还用砸碎的啤酒瓶划她的脸。大概打了半个小时,打人者感觉打累了,抽了支烟,接下来开始录视频。“他们扯着我的头发,让我面朝天录视频,我的脸被划破之后还踢我的脸,伤口就爆开了。”一行人还挑衅地问她“怎么受的伤”、“要不要帮忙打120”……琳哒被迫求饶,男子狠狠踢了她一脚,把她的手机扔给她。走之前还放话“我就是当地人,我连警察都不怕,你爱上哪儿上哪儿。”琳哒说,这群男子似乎有分工,3、4个人围打一个。她和另外两个朋友都有不同程度受伤,她受伤最重。“他们不仅打人,还抢走了我们的钱包和手机。最后把我的手机扔给了我。”
丽江被打毁容女孩现在恢复的怎么样?
去年11月,董女士和其他两人在云南丽江某烧烤店就餐时,被数名男子殴打,董女士面部受伤明显。事后,董女士将受伤照片发上微博后引起了全国关注。2月13日,法医来到她位于广东的住处正式进行伤情鉴定。近日,董女士通过其微博发布了由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伤情鉴定意见为:轻伤二级。对此,董女士在微博上表达了不满:“那我现在的左侧上颌窦粘膜下囊肿、鼻侧长伤口处的肉触碰无知觉、表情僵硬、视力下降有漂浮物……这些都不是伤吗?我如何能接受这迟来的轻伤二级?”此前,董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表示,丽江警方曾建议她去第三方进行鉴定,但她最终选择委托当地警方来出具鉴定结果。2月23日,董女士再次受访时表示,对于目前拿到的鉴定结果,她还没有整理好思绪,“如果有异议,我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目前暂时还没想好。但伤残鉴定应该会去做的。”董女士说,目前她已经做了一次鼻骨复位手术,后续视情况可能还要进行数次手术。此外,她从医生处了解到,虽然恢复情况好于预期,但面貌恢复至受伤前状态的难度比较大。董女士说,在事发90天后,昨天两名丽江警方委托的法医来到她的住处进行伤情鉴定,两位法医收集了相关病例资料并进行了现场鉴定,“拍了照,问了情况,让我做了一些表情。整个鉴定过程持续了3个小时左右。鉴定结果可能很快会出来,他们说会告诉我。”董女士说,目前她暂居广东休养,已经历一次鼻骨复位手术,“非常的疼,后面可能还要做。”此外,她表示目前治疗的重点还是在基础功能性的恢复上,还谈不上后续的整容整形,“但我咨询了美容整形的专家,就目前我的状况来说,后续完全恢复容貌的难度很大。”据董女士说,目前她所有的医疗开销都是自费,经济压力较大,后续将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施暴者索要赔偿。但她直言,对于最终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并不乐观,“据说对方好几个人都是无业。”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哪个重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当然是故意伤害罪重,因为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而寻衅滋事罪最多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哪个重?有什么区别?
寻衅滋事指在公共场所内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他人、横向霸道、肆意挑衅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寻衅滋事罪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已满十六周岁,而故意伤害他人如果构成重伤,则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为年满十四周岁。另外从两种犯罪的行为特征上看,故意伤害罪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不法行为,并对特定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而寻衅滋事侵害的对象不特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犯罪分子往往是为了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从结果上来看,构成故意伤害罪是以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为构成要件,而寻衅滋事罪并不以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为构成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女子丽江被打案现在怎么样了?
女子丽江旅游被暴打毁容”一案今日有了最新进展。3月17日,丽江古城法院官方微博通报,称“本院于2017年3月9日依法受理了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此前,丽江方面给出的琳哒的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对此琳哒不服,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3月11日,琳哒前往广州中山大学鉴定中心重新做了伤情鉴定,目前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今天下午,《法制晚报》记者联系到了当事人琳哒。对于丽江古城法院官微发布的案件受理信息,琳哒表示自己之前并不知情。“3月3日,丽江古城检察院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我的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由他们来办理。但什么时候到法院,他们也没说。还是今天下午有媒体记者给我发了一张截图,我才知道这个事情。”琳哒说,她并没有关注丽江古城法院的微博,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 “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我连律师都还没找。”琳哒说,“3号打的电话,4号、5号是周末,9号到了法院,快是好事,但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我一下?”随后琳哒去古城法院的官微下发表了评论,“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9号就到法院了,今天都17号了。”琳哒说,她留言没几分钟后,古城法院一名自称审判长助理的人就打来电话说,“我现在正式通知你,你这个案子已经到了法院,我们正式受理了。我们现在要以书面的形式发给你。”琳哒说,对方还要了她一个邮箱,说要发的书面材料很多。但截止下午5点,她也没收到邮件。她又给丽江古城法院打了电话,“他们又说要给我发快递。”“她们上午10点14分发了微博,直到下午3点我写评论后才给我来电话。我问什么时候开庭,法院说还没确定,要看三个受害人的时间来确定,这让我松了一口气。他们说让我4月10日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琳哒说,这件事情使她的整个人生观都发生了改变,但她依然坚信,好人比坏人要多很多。
头上被人打了缝6针,够得上刑事责任吗?
头上被人打伤,缝了六针,是否够得上刑事责任,需要进行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是以厘米为单位的,如果伤口达八厘米以上,构成轻伤,不达则构成轻微伤。
法律链接:《人体损伤鉴定标准》5.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