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骂闺蜜为何会被判赔1千元?
因为朋友圈不属于私人空间,且辱骂他人是违法的行为,在侮辱、诋毁他人,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情况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论是微信朋友圈还是微信群,都并非是“私人空间”,在使用时均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侵害他人权益。在当今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网络社会已成为现实社会的一部分。言论自由有界限,不可随意捏造、编造不实言论或发布带有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在发表评价时,必须保持客观、审慎的态度,守住心中的法律底线,如果逾越言论自由边界,就可能落入侵权范畴。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000元?
闺蜜欠钱不还,女子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千元,凭啥?
说实话,就这个判决多少有点许人做初一,不许人做十五的意思。闺蜜欠钱不还,判的时候丝毫不考虑这一点,就因为人家在朋友圈里骂人了,直接就判赔偿千元,什么时候这种事都不用考虑前因后果了?就为了彰显“朋友圈非法外之地”吗?那欠钱不还这种事怎么办?难道欠我钱不还的人,我连骂她两句泄愤都不行了?我将她的行为公布在我们两个人的交友圈子里都不行了?那她欠我钱不还怎么就有理了?说不上来,我就感觉这种判罚真的让人寒心。 一.闺蜜前夫欠钱不还,女子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偿并道歉近日,一起在朋友圈中发生的案件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闺蜜的前夫借了40万却只还了10万,之后在告上法院后,闺蜜与前夫答应她能还请求撤诉,但在撤诉后依旧没有如约归还,女子气急之下在朋友圈中向认识其与闺蜜的朋友痛斥闺蜜的行径,言辞颇为激烈,结果被闺蜜反告到法院,最终,女子被判赔偿千元并连续七日在朋友圈内道歉。 二.网友评论一边倒,如此判罚理由何在整起事件在网上发酵后,很多网友都表示无法接受这种判罚结果。被欠钱不还,对方当老赖不说还反咬一口。最关键的是,在判罚该女子时,法院的判罚却显得有些欺负人,对于不还钱的老赖无能为力,对于被欠钱发泄怒火的女子却重拳出击,这不由得让人感到担忧——这彰显的真不是什么所谓的“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而是耍流氓才是名言至理。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这种判罚十分公正,毕竟欠钱的是闺蜜前夫而非闺蜜,那你诋毁人家自然要判你,只能说是非公道自在人心,这种事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千元,什么样的骂人才会触犯法律?
事情起因:俩人本来是好朋友,却因为钱财关系产生了矛盾,说是一方的前夫借另一方四十万块钱,后来就还了十万,起诉也起诉了,找也找了,就是不还钱,后来借钱的你那个人为了发泄情绪,就在朋友圈里发,什么是骗子、垃圾,骗钱、缺德,遭报应等等言论!最后法官判罚款一千元,意思是人格受到了贬损,说的那些话带有攻击性!01 不实言论!朋友圈可不只有你自己,你当你写日记呢,没人能看到,发泄一些就算了,朋友圈里有亲戚,有朋友,还有陌生人,你说我不要脸,说我诈骗,这些都不可以,你侵害了我的人格与名誉,特别在朋友圈里点名道姓的更让人讨厌,如果发现有人在朋友圈,或者微信群里辱骂、编造不实言论,可以截图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02 名誉权受损!你看微信本身就是一个熟人圈,你骂我了,你觉得自己解气了,可我心里不舒服啊,这让人家看到了,得咋想我啊,本来这钱就不是我借的,你还说我跟人家合伙骗你,这根本就是编造事实,就算是我俩合伙一起骗你了,你也不能发到朋友圈或者微信群里,这就跟狗咬你一口,你咬狗一口是一个道理!总结:都是成年人了,别做那幼稚的事儿,这是过家家呢,你推我一下,我推你一下的,就是起诉他,直接冻结他的所有财产,没钱也可以,你上班不,拿工资抵押,来个分期付款也可以,这事也怪你自己,三万、两万咱借就借了,不行不要了,你这四十万咋想的啊,就因为她是好朋友的前夫,你的校友呗,人啥样外表看不太出来,人家婚也离了,你这钱也要不回来,别逞口舌之快,要钱才是硬道理!
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千元,闺蜜欠债不还,难道不该被骂吗?
应该的。但是方法不妥当,具体如下分析。01、朋友圈骂闺蜜伙同前夫骗钱,法院判:女子赔1千元!首先,小周和小菲二人关系非常铁,彼此把对方当作闺蜜来看待。2016年的时候小周的前夫跟小菲借40万,小菲看在小周面子上就借出去,小菲万万没有想到小周前夫就还10万,剩下30万一直不还。其次,小菲多次找小周及其前夫要钱,可是二人推来推去,小菲彻底气炸了,把二人告上法庭。在诉讼期间,小周打起感情牌,小菲撤回对小周起诉,也同意小周前夫和解方案,但是小周前夫再一次欺骗小菲,根本没有在约定时间归还剩下欠款。最后,小菲气不过就在朋友圈发文怼小周,比如“垃圾”、“骗子”等等用词,而私下跟小周共同好友,小菲则称小周“早晚遭报应”......小周看到这里,直接把小菲告上法庭,法官依据具体情况,认为小菲做法存在不妥当,损害小周社会名声,要求小菲赔礼1000元并且道歉。02、小菲的做法固然不对,可是其闺蜜也不是什么好人。先说,小菲好心把40万借给你前夫,这是出于对你信任,否则谁会拿出40万借人呢?小菲一直找你们要钱,可是你们有按时归还吗?就算暂时无法还那么多,有没有主动跟小菲说呢?就按照进厂打工来算,一个月4000元总有吧,两个人一年怎么也可以还上7万元,为何整整4年,一直拖着不给,这是想空手套白狼吗?简直可恶!再说,小菲在朋友圈骂人的确不对,要知道朋友圈是公开的地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需要守法的。但是小周的行为更加令人不齿,明明是她和前夫欠钱,咋地,欠钱才是大佬吗?03、最后。希望各位小伙伴吸取教训,以后遇到欠钱不还的人,需要通过正规合法途径,不要乱说乱骂人,否则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温馨提示: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姓名是化名,图片和内容无关。
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千元,她为何骂闺蜜?
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000元,她之所以骂闺蜜是因为闺蜜欠她的钱没有还,但是她对闺蜜所用的言语实在是太过恶毒了,所以闺蜜就起诉了她,最终那名女子因为骂闺蜜被判处了1000元的罚金,并对闺蜜进行道歉。田某和周某两个人本来是比较要好的闺蜜,但是因为周某欠田某的钱一直都没有还,所以田某就发朋友圈恶意侮辱周某,周某将田某告上法庭之后田某被判处赔偿周某1000元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周某欠田某的钱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还,这种行为肯定是错误的。如果因为欠钱的话,田某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应该整天在朋友圈里辱骂周某。法官表示朋友圈并不是私人空间,你所发的东西其他人也能看到,所以田某发的这些言论有些是不符合实际的,从某种程度来说已经构成诽谤罪。田某和周某两个人本来也是比较要好的闺蜜,周某没有按时还钱可能是出于一些原因,田某虽然和周某商量过还钱的事情,但是周某一直都没有给回复,田某对此感到非常的生气,所以就经常在朋友圈里用比较恶毒的言语来攻击周某。后来周某实在是忍受不下去了,就向法院提起了申诉。最终法律判处田某要在微信朋友圈内连续7天向田某进行道歉,而且要赔偿周某精神损失费1000元。 本来非常好的朋友,因为借点钱而反目成仇,仔细想想也是挺可悲的。像周某这样欠债但不在规定时间还钱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但是田某每天在朋友圈里恶意辱骂周某,也的确有不对的地方,所以希望田某尽快的把欠周某的钱给还上,也希望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能够有所缓和吧。
对于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千元一案,你有何看法?
已侵犯名誉权 ,无问题伴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同时,社交平台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和矛盾。个人网络行为不应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更不应违反法律规定。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因当事人在朋友圈辱骂闺蜜,因为侵犯对方名誉权,所以最终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判决在网上引发热议冲上热搜第一,我认为对于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千元一案已侵犯名誉权。庭审结果法官给予进一步解释:被告人出于个人感情和主观推断,在网上随意发表言论,指责他人的私生活,或造成他人名誉受损,已构成名誉侵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而如果主观上是有意的、有过错的,对原告就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网络指责,造成人们的负面评价或其他方面的评价,原告的名誉也会受到相应的贬损。所以我们认为他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原告的权益。今天的朋友圈早已不再是私人空间,而是逐渐演变为“公共空间”。个别言论一旦发布,朋友们不但会看到,还可能转发到群中,形成二次传播。无论是移动电话,还是微信、微博等,实名制在各个方面越来越多。网络上实际发表的言论然人发表的言论,主体意识必须明确。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社会,发表的言论都是一样的,都应该保持一致。在朋友圈骂人构成名誉侵权,公然辱骂他人,泄露他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网际网路并非法外之地,个人使用网际网路亦应遵守相关法令,不可触红线,朋友圈骂人已经构成侵犯名誉权。
闺蜜欠债不还,女子愤怒在朋友圈开骂,为何反被判罚1000?
因为网络的隐蔽性,不少人利用网络发布一些平时不敢说出口的话,因为他们以为,这里是法外之地。但是这些年越来越多的网络案件被受理,也有不少人因为在网络上制造谣言等被惩罚,也让大家知道,在网络上也不可随意发表言论。但是,你听说过在朋友圈骂别人被惩罚的吗?这不,有一个女子因为自己的闺蜜欠债不还,在自己的朋友圈里愤怒开骂,但是最后被闺蜜告上法庭,自己反而被判罚在朋友圈里公开向闺蜜道歉,并且被罚1000元,这到底是咋回事儿?01.事情的来龙去脉周某和田某本来是无话不说的好闺蜜,而周某的前夫和田某也曾经是校友,所以在周某前夫2016年向田某借钱40万元的时候,田某直接答应。但是后来,周某的前夫仅仅还款10万元以后,就杳无音信。而田某也因此把周某及其前夫一起告上法庭,而周某的前夫被告上法庭后也称他会及时还款,谁知下了法庭之后,这周某的前夫再次失信。这让田某觉得自己是受到了周某及其前夫的蒙蔽。所以一时生气之下,在朋友圈里大骂周某,并且用上了缺德,早晚会遭受报应等攻击性的难听词语。而周某看到了朋友圈的内容以后,也觉得十分伤心,就直接选择了报警,因为觉得周某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经过审理以后,田某的行为确实对周某造成伤害,所以直接判处田某在朋友圈里公开向周某道歉,并且判罚1000元。02.在朋友圈也不能随意攻击他人在不少人的认知当中,可能觉得朋友圈是自己私密的地方,但事实上,朋友圈算是个公开的地方,因为毕竟还是有很多人在,除了自己的亲朋好友之外,肯定也会有一些不认识的人存在。因为这个闺蜜欠钱不还,一时生气恼怒,骂了他几句,这又有何妨。但是如果这么想,那就是无知的表现了。这个闺蜜欠钱不还是他的问题,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在朋友圈这样的地方,公开对其他人进行攻击性行为。
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000元,这样判是否合理?
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好友,而且在我们受欺负的时候,他们都会挺身而出,为我们指持公道。有的时候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小事吵闹,但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朋友都是最重要的人。但是也有很多曾经的好友,因为感情,金钱等问题发生纠纷,从而产生心里怨恨,在朋友圈进行谩骂,其实这样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朋友圈是属于与好友一起组成的空间,所以是不属于私人空间的。在朋友圈进行宣传谩骂,严重侵犯了别人的权益,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周倩和田菲她们两个是一对好友,因为一些事情结下缘分。但在2016年,却因为经济纠纷出现了问题,当时周倩的前夫向田菲借了一笔巨款,之后还了一部分,就没有音讯了。田菲就找到周倩,因为这件事情让两个昔日的好友成功的反目了。而且田菲还将周倩告到法庭,要求周倩和她的前夫一起共同赔偿她所丢失了财产。但是法院却驳回了对周倩的起诉,因为毕竟是周倩的前夫欠钱,并不是周倩。虽然在法律期间,经过法律调解达成了共识,但是周倩的前夫没有按照规定,归还相应的财产。于是田菲就开始在朋友圈发表,言论声称周倩本人是一个骗子,在网络上发布不符的事实,甚至用了报复的词语。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之后周倩就立马将这件事情告到了法院上,要求王菲应该再朋友圈进行公开道歉,并给予精神上的赔偿。经法院进行审理之后,觉得田菲本人应该通过相关的途径,让周倩前夫还钱。而不是一味的在朋友圈进行谩骂,对周倩造成了人身攻击,应该进行惩罚,并且要赔偿周倩1000元进行慰问。这件事情出了之后,也要为此提高警惕,任何时候我们出现了生活上的问题,或者是跟朋友有一定矛盾,可以从朋友圈进行诉说,但是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不然很可能会对他人的形象造成一定影响,而自己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如何看待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000元这件事?
朋友圈一直是人们分享自己日常生活以及发泄自己情绪的一个场地,近日,有一名名叫田菲的女生因为在朋友圈骂闺蜜而被判赔一千元。那么,这件事具体的经过是怎么样的呢?原来,田菲和周倩是一对相识多年的好闺蜜,但是她们最近却因为经济纠纷而产生了矛盾。田菲曾经因为双方的关系良好,借给了周倩的前夫四十万元,但是周倩前夫到期却没有如数归还,而是仅仅还了十万元就不知所踪。自觉被骗的田菲将周倩和其前夫告上了法院,通过法院的调解,周倩很快撤销了控告,因为周倩前夫答应会很快还清这笔借款。很快,再次到了约定的时间,可是田菲还是没有等来剩余的三十万元。恼羞成怒的田菲便在朋友圈揭发了这件事,不仅如此,她还对周倩以及其前夫进行了人身攻击,她大骂两个人是骗子,自己就是因为相信闺蜜才借的钱,可如今却得了这么一个下场。面对田菲的所作所为,周倩也很生气,因为她觉得自己跟前夫离婚了,是自己的前夫没有还钱,不是她没有还钱,自己曾经的好闺蜜这么在朋友圈诋毁自己,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她将田菲告上了法院。最后的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田菲被判赔偿一千元给周倩。那么,对于这件事,大家都是怎么看的呢?其实朋友圈并不是一个人的私人领域更不是法外之地,朋友圈是你许多朋友共同组成的一个网络社交圈。田菲在朋友圈中伤周倩已经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因为田菲并没有实际性的证据证明周倩掺和其中,她的所言所语其实都是她自己因为愤怒臆想出来的。其实,田菲想要要回自己的钱应该通过正当的手段,在朋友圈骂自己的好闺蜜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