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被举报收礼

时间:2024-06-21 08:29:45编辑:优化君

教师收红包1000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教师收受家长红包,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如果调查事实充分确凿,那么涉事老师会被上级教育部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罚款,停课,严重的情况甚至可能会被开除。公办教师累计收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认定为受贿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教师不在国家工作人员范围之列,首先主体资格不具备。所以老师收礼一般是构成不了刑法上的受贿罪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一般会受到行政上的处分。国家机关派往学校作为老师或领导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教师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共犯就有犯受贿罪的可能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收红包1000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违反了教师职业规范,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从刑法角度看,如果是公立学校的教师,收受1000元红包的,但并未利用职务的便利为送红包人的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受贿。若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涉嫌违法,也不会被定罪,因为数额没有达到5000。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人受贿数额5000元上;2.人受贿数额满50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因受贿行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人造成恶劣影响;(3)强行索取财物

老师收礼举报后果

老师收礼举报后果为:被举报查实的,轻则给与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并共享有关违法信息库,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相关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13.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推动地方和高校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规范,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针对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以及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开展集中治理。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建立并共享有关违法信息库,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


家长举报班主任索贿,教育局通报了?

是的,据“沧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北沧州市教育局12月3日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有学生家长举报华北油田十二处学校某教师违反师德问题,网络媒体以《因举报班主任索贿被泄露身份,河北一家长遭其他家长声讨并被浇了一盆热水,后因找家长“理论”被行拘20天》为题登载。沧州市教育局核查组赴位于霸州市的华北油田十二处学校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华北油田十二处学校教师曹某某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情况属实,给予曹某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岗位。扩展资料关于举报人身份被泄露问题:经查,2020年9月26日16:10左右,举报人王某某给曹某某发微信,要求曹某某退还所送钱物。9月27日上午8时,石油分局(原华北油田教育培训中心,位于任丘市)接到关于曹某某有关问题的举报,调查组人员于9:30向曹某某核实相关情况,曹某某已意识到是王某某举报。中午12:30曹某某将被举报一事告诉了其妻子尚某某。之后,尚某某路遇某学生家长,向该家长透露了此事。经查,举报人身份是由曹某某及其妻子尚某某透露的,石油分局调查组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对外泄露举报人身份。参考资料来源:界面新闻-河北沧州教育局通报“班主任索贿”:情况属实,调离教师岗位、校长免职

举报班主任索贿遭其他家长泼热水,匿名举报为何会暴露身份?

这肯定是被故意泄露的,毕竟地方上的工作人员可能跟校方关系比较好。但是真相究竟是教师索贿?还是家长主动交好老师?这还不得而知,我们不能贸然下判断。一、汪女士举报班主任索贿,被其他家长殴打和泼热水这件事发生在河北省廊坊市,汪女士的儿子小顾就读小学4年级,他的学习在年级里是名列前茅,但是他的班主任曹老师却故意“针对”他,不仅老是点孩子名,撤掉其纪律委员,甚至连评选“二道杠”都故意不选学习好的。汪女士想到了自己之前在老师的暗示下,曾经给他送过4000多元的礼,自己的儿子却依然被针对,她就向教育局和其石油分局进行举报,理由是曹老师索贿无度。在举报第二天,调查人员就告诉汪女士,曹老师已经承认了,汪女士也表示让老师道歉就算了,调查人员又表示曹老师并想见面谈谈以及还钱。但是汪女士没有等到道歉,反而是一堆家长在校门口骂她,还有家长直接打电话质问她为啥要举报?汪女士联系到了调查人员和学校校长,但是都没有人承认是自己泄露了举报信息。随后,学校的2位校长联系汪女士前去办公室调解,但是调解没有啥眉目,反而是一位学生家长任某猛然出现,她把一盆热水浇到汪女士头上(汪女士盘有头发,未被烫伤),又对汪女士进行拳打脚踢。这期间汪女士试图反抗,但是她被2位校长抓住了胳膊,10分钟后任某才跑去了报了警,反过来说是汪女士威胁她的女儿。但是,汪女士事后也报了案,让民警录下了她被泼热水的狼狈模样。二、工作人员说是汪女士主动交好曹老师汪女士把此事向记者描述之后,记者便联系到当地的调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调查认定曹老师并非索贿,而是汪女士主动交好曹老师。她一共给曹老师送了4次礼物,具体情况还需要跟汪女士本人核实,但是一直没联系上她。从双方的描述来看,真相并非那么简单,每一方都有可能说谎。但是,汪女士举报人身份泄露这件事,肯定跟调查人员和校方脱不了关系。

举报班主任索贿遭其他家长泼热水这个事件,说明了什么?

举报班主任索贿遭其他家长泼热水这个事件,这说明现在社会风气行不好了,对于老师来说,他们已经不是正儿八经的去教孩子知识的了,对于一些学生走后门或者是想要老师更多关注的话需要去送礼,这样的送礼,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都是比较难以理解的,但是,如果说班里面这种风气盛行的话,也不可能不送礼,所以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一半可能是被逼迫的,另外一半,可能是因为看到别的家长都送自己也送,那么对于这种事情来说,这个人已经丧失了基本的一些道德和理念。对于这个班主任来说,他根本不适合去教孩子学习,对于这个班主任自己的一些理念和观点,就是违背社会的。那么这个班主任的话,他应该去做一些其他的工作。对于孩子的这种学习或者是成长方面影响可能会比较大。老师是影响孩子一个比较重要的人。如果这个老师自己本身三观都不正的话,对于孩子来说肯定会有很大的问题,孩子也会跟着老师去学习,让孩子长大了之后,他的三观未必会正确,那么我们培养一个孩子的话是要让他正常的成长,并且三观正常。那么我们看到,举报班主任索贿遭到其他家长泼热水这个事情,其实就说明了现在的社会风气已经很差了,而且这些人已经完全丧失了自己的道德理念和感受。对于老师来说,他们就是一种服从的状态,不是说去服从一些老师布置的任务,而是对于老师的这种收礼行为,他们没有任何的反对现象,根本就觉得自己是应该的,但是社会上这样的风气,如果盛行的话,对于我们国家和孩子的未来都是不好的。

因举报班主任索贿反遭其他家长泼热水,难道真的是举报者在说谎?

据报道,举报者和这个班主任是师生关系,目前双方各执一词,究竟是谁在撒谎,不太好下定论。而从学校和教育局相关人员的调查结果来看,个人认为举报者没有全部说实话。或许老师没有那么无辜,但举报老师的这个家长,也确实存在一些叙述不实的问题,有许多疑点有待确认。一.因举报班主任索贿反遭其他家长泼热水,后举报者与泼水家长发生冲突被拘留。事件起因是举报者汪女士,觉得班主任曹老师在学校和课堂上,处处针对自己的儿子,不仅撤掉孩子纪律委员的职务,还在评选“二道杠”时,说不选学习好的学生。也因为这个导火线,汪女士向教育局相关部门举报曹老师索贿,但没想到她举报者的身份被泄露,其他学生家长得知后群起而攻之。其后由于汪女士在上课间操期间,态度较差质问儿子的同学,被同学家长泼热水,双方又接连发生冲突,最终警方判定拘留汪女士和她前来帮忙的弟弟。首先举报者的身份是如何被泄露的,是一个很微妙的事情,或许是知情者故意泄露,也或许是学生家长根据班级微信群中,各位家长的言行表现猜测出来的。二.工作人员调查取证认为,班主任行为构不成索贿。另一方面,根据记者的联系报道,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向曹老师核实取证,曹老师与举报者汪女士是师生关系,刚开始是汪女士主动讨好老师。曹老师也确实收了对方的四次礼物,收礼内容是河蟹、苹果和儿童饮料等,并在汪女士住院期间,主动向其两次转账2000元,而汪女士都没有收。其次,工作人员也判定曹老师的行为暂无法构成索贿,但目前无法联系上汪女士,进行下一步的核实取证。不接电话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反而还会引起怀疑,让有些人认为事情也许不是汪女士说的那样。三.不会空穴来风,老师可能存在问题,但家长也有部分说谎嫌疑。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班主任曹老师可能在日常教学,和同家长的沟通上存在一些问题,否则不会引起家长这么大的愤怒,一键举报到教育局。但也不排除学生家长,有夸大和编造的嫌疑,一是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举报者核实情况时,对方一直不接电话。二是举报者所说的在被其他家长泼热水后,被学校的校长和工作人员控制的言论,并未得到证实,且被校长等人否认。若班主任真的是师德败坏,汪女士说的也都是实话,那么通过法律手段,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是再正确不过的事情。但若是汪女士仅仅是为了出一口气,而编造事实来污蔑老师,也是万万不能被原谅的,一方面是浪费和消费了公众的同情心和同理心,另一方面,也是对教育工作者的不公平。再联想到上次轰动一时的家长造谣,女儿被体罚到吐血的新闻,就有点不寒而栗,所以在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还是不要妄下定论。

日常生活中的礼仪有哪些?

1、仪容仪表着装应整洁、大方、颜色力求稳重。衣着合体、穿好衬衫、打好领带用好口袋、系好纽扣、配好鞋袜、三同原则:全身套装同质、同色、同款式、色彩原则:全身色彩少于3色。2、个人清洁卫生个人清洁卫生要做到“五勤”: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衣。3、仪态(行为)站姿要抬头、挺胸、收腹、提臀、含颚、夹肩、目视前方,两腿自然站立,双脚开立,略窄于肩,脚尖向前,右手自然握拳置于背后,左手握住右手手腕。站立端正、身姿挺拔、体态优美、端庄典雅。4、表情接人待物保持微笑;主动打招呼,做到友好、真诚,给其留下良好的第一形象。微笑要真诚,聆听要认真。目光要热情,要有适当的眼神交流,要传递出热情、友善、尊重、诚恳的信息。5、体毛必须修整鼻毛不能过长。过长的鼻毛非常有碍观瞻。可以用小剪刀剪短,不要用手拔。腋毛在视觉中不美观也不雅观。白领男士和女士应有意识地不穿暴露腋毛的服饰。女士在社交活动中穿着使腋窝外现的服装,必须先剃去腋毛,以免有损整体形象。在社交和公务场合,男士不得穿短裤,不得挽起长裤的裤管。女士在穿裙装和薄型丝袜时,如露出腿毛,应先将其剃掉。

教师收礼违法吗

法律分析:老师收礼是否违反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私立学校的老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公立学校的老师累计收受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一般会受到行政处分,由于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情节严重者可被依法定罪量刑。尊师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通过送礼的方式来表达。老师接受学生或者家长礼物的行为是不对的,并且如果达到了一定数额,会涉嫌受贿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教师收礼多少算犯法

法律分析:公办教师累计收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认定为受贿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教师不在国家工作人员范围之列,首先主体资格不具备。所以老师收礼一般是构成不了刑法上的受贿罪的,情节比较严重的,会受到行政上的处分。国家机关派往学校作为老师或领导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教师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共犯就有犯受贿罪的可能构成。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9条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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