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大学女教师举报遭副教授性侵?
3月26日,针对网传“女教师实名举报遭西安思源学院领导性侵”一事,西安思源学院新闻中心主任周强表示,“学院已经成立了由校纪委牵头成立的调查,由于女方已经报警,目前正在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区狄寨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经接到女方报警并做了笔录,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3月26日,有网络消息称,近日有西安思源学院女教师反映其被自己的直属领导多次性侵,并遭该领导威胁不许讲此事说出去,否则就会让其“饭碗”不保。因为此事,她已多次向学院院长反映,但都无果而终。该女教师表示,她于2017年3月入职西安思源学院某学院,其直属领导为黄某,副教授。“刚开始黄某经常工作上利用我,给我安排好多事,甚至陪他吃饭,经常对外称呼我是他的秘书,起先我以为他级别高,应该都有秘书,叫习惯了,没当回事,还是挺尊敬黄老师的。”该女教师表示,2017年7月30日,黄某让其陪同去给太原并入住当地明珠广场附近一五星级酒店,“8月1日晚上,黄某敲门,我以为工作上的事找我。开了门,他就走过来”,并于当晚进行“第一次性侵”。该女教师表示,此后一直到去年12月,她与黄某多次发生“关系”,并在期间“拍了裸照保存到微信”,“2017年12月中旬,我发现自己严重抑郁,特别想跳楼,经常发呆,天天做噩梦,不想出门,在家里人的催问下,我说了实情,家人让我揭露他,哪怕不要这个工作”。之后该女教师向西安市有关部门递交了举报信,并向西安市政府热线举报,“后来把这个事派给派出所,派出所找我做笔录。”“我们已经成立了由校纪委牵头成立的调查组,并对双方进行了问询,由于警方已经介入,我们也在等待进一步调查结果。”西安思源学院新闻中心主任周强表示。资料显示,西安思源学院的前身是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学院培训中心,成立于1994年。2002年6月,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西安思源科技培训学院基础上成立了“西安思源职业学院”,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0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西安思源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思源学院。至此,西安思源学院成为陕西8所民办本科院校之一。目前,女教师和被举报的黄某已经被停止教学活动,配合调查。
女教师举报副教授性侵学校如何回应?
近日,西安思源学院一名女教师反映,自己被直属领导黄某多次性侵并遭该领导威胁,不久后,学校通报称该黄某因与一女教工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而被校方解除劳务关系,但该黄某家属则称一切都是诬陷,将提起诉讼。一边是举报性侵,一边则是声称诬告,倘若说因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那两边出现言语争端也属正常,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作为调查方的学校,却不走寻常路,给出了似是而非的第三种答案,这就令案子更加扑朔迷离。通报的前提,应当是相关举报件已经调查核实,虽然不能要求做到刑事侦查这样高的标准,但起码也应该事实基本清楚、证据足够详实,通报的内容也应该具有官方发文的确定性、唯一性和权威性,然而就目前这份通报看来,起码有以下问题值得追问:其一、是否存在性侵行为?如果存在性侵行为,那相关案件理应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学校无权展开侦查,更不得明知存在犯罪而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进行包庇,否则不仅性侵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包庇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二、黄某被开除与女教师举报有无关系?如果有关系,那通报中所说的不正当两性关系的另一方是否就是举报的女教师?那该女教师是否也要依相关规定予以开除?如果没有关系,那女教师所举报的性侵情况又是如何处理的?其三、相关通报是否征求了警方意见,基于女教师所举报的情况,因为存在强奸犯罪的可能,故警方应依职权进行调查,而在警方尚未公布调查结论之前,校方发出“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结论,是否操之过急而且越俎代庖?由此,我们的迷糊在于,女方主张性侵,属于刑事犯罪;男方家属主张诬陷,破坏家庭,想追究民事责任;而校方则顾左右而言他,祭出行政处罚的大棒,大有这边轻罚、那边抚慰,早点事了的味道,只是未想按下葫芦浮起瓢。但无论从校方所通报的“绝不姑息”来讲,还是从打击犯罪的严肃性来说,都不该事情尚未查清,迷糊案子糊涂办!我们只能期待司法机关早日介入,揭开真相,切实维护受害者权益,而不是看着通报中所写的“学校保留追究黄某其他责任的权利”,留下更多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