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标准
征兵体检标准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具体请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法律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全文《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五条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第十六条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第十八条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第十九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全国征兵体检标准
全国征兵体检标准具体如下:身高、体重标准、视力标准。1、身高、体重标准(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2、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征兵条件男性,自愿服役入伍,进行服役,时间为两年。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根据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老兵退伍时间为8月底9月初。女性,自愿服役,公开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每个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满18周岁那年必须参加体检,会收到体检通知单(仍在校读书的男学生除外,但可自愿报名),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后,应征入伍,当年未被征集的公民,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征集17-22岁的女青年服兵役。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
2022征兵入伍最新体检标准
2022年征兵体检标准如下:1、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标准体重的15%≤男性≤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的15%≤女性≤标准体重的20%;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4、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5、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6、无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非完全消失的扁平足,无重度皲裂症。《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2022征兵体检最新标准
【法律分析】2022年征兵体检标准为: 1、身高:男性高于160CM,女性高于158CM; 2、体重:男性不可以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三十,女性不可以超过百分之二十; 3、视力:男生和女生的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右眼不低于4.5。视力经激光矫正后半年后没有任何并发症问题的,也认定为体检合格。 当兵体检标准根据相关法律如下:一,身高方面有严格的要求。二,学历方面必须是初中及初中以上的学历。三,一些影响外貌和骨骼方面的疾病如:白癜风,血管瘤,骨折等疾病。必须要痊愈且不再复发后才可以当兵。四,内科方面,一些有主要脏器手术史的人员不予通过。五,一些有传染性疾病且没有痊愈的人员也不予通过。《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一,外科。规定了身高、体重,颅脑,颈部,骨及关节、脊柱,下肢,足,胸腔、腹腔及肛门,泌尿生殖系统,皮肤等方面的检查标准。二,内科。规定了血压,心脏及心血管,肺,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及其他神经系统等方面的检查标准。【法律依据】《应征体检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征兵体检标准
征兵体检是招募新兵的必要程序之一,其标准制定宗旨在于筛选优秀的青年人才,确保新兵身体健康能胜任军事任务。以下将就我国现行征兵体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一、征兵体检一般标准1、男性法定兵役年龄在18岁至22周岁之间,需身高不低于160cm,胸围不低于76cm,视力不能低于5.0(双眼裸视)或4.5(戴镜)。2、女性法定兵役年龄在18岁至20周岁之间,需身高不低于155cm,视力不能低于5.0(双眼裸视)或4.5(戴镜)。3、征兵体检将按照医学专业标准,对心血管、肺脏、消化系统、生殖系统、耳鼻喉、口腔等方面进行检查。4、征兵体检中还需要进行性别检查、骨龄检查、乙肝抗原检查以及体能测试等项目,以对应到不同军种的特殊要求。二、具体体检项目1、常规检查:包括血、尿等化验;身高、体重、呼吸、血压、脉搏、呼吸音等常规生理指标测量。2、眼科检查:如视力、眼底、瞳孔、屈光度等检查。3、耳鼻喉科检查:如耳朵、鼻子、喉咙等部位的听力、视力、声带、鼻内镜及鼻窦CT等项目的检查。4、口腔科检查:包括口腔软、硬组织、牙列、咬合、唾液分泌等检查。5、心电图检查:对心电图结果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心脏病变或潜在风险等。6、胸透检查:通过X线胸部摄影及评估来发现肺部结构、功能异常等指标。7、生殖系统检查:针对男性进行前列腺、精索等项目检查,女性则需进行妇科检查。除此之外,还有对皮肤、骨骼、肌肉骨骼系统、神经系统、贫血等方面的详细检查。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心理、精神方面的检查同样至关重要。三、特殊要求不同的军种和职业对新兵有不同的身体素质要求。例如,空降部队、海军潜艇部队等军种需要考验士兵的耐寒性、耐热性等;警卫连、特种部队等特殊岗位要求士兵具备高度的人体机能和反应能力等。总之,征兵体检标准是针对我国年龄符合征兵要求的青年男女所制定的详细标准。此外,因各军种在技能方面的差异,还需要特别加以考虑。而征兵体检如何认证,可鼓励通过官方认证的医院和相关机构进行。
征兵体检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征兵体检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辅助检查等项目。法律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一章外科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第五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第二章内科第十八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第十九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第二十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第二十一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第二十二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第三章耳鼻咽喉科第二十八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第二十九条 眩晕病,不合格。第三十条 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第三十一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第三十二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 第四章眼科第三十五条 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第三十六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第三十七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伸入角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章口腔科第四十一条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第四十二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条件兵不合格。 第六章妇科第四十四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第四十五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第四十六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第四十七条 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第四十八条 妊娠,不合格。 第七章辅助检查第四十九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第五十条 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第五十一条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八章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合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当兵体检包括哪些项目?
征兵体检项目:1、外科(身高、体重标准、视力标准)2、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3、耳鼻咽喉科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合格。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4、眼科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5、口腔科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功能合格6、妇科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7、辅助检查(血常规检查、尿液检查、粪常规检查、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胸部X射线检查、心电图检查)扩展资料: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辅助检查(一)心电图检查作为常规检查项目。正常或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二)腹部超声检查作为常规检查项目。肝、胆、胰、脾、肾末见明显异常,单发肝肾囊肿(或血管瘤)直径不超过1cm,轻度脂肪肝,合格。(三)鉴于一些地区辅助检查结果与当地常用标准有差异,《标准》中辅助检查正常标准作为临床参考数值,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具体明确为:1、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2、尿液检查镜检白细胞数(离心沉淀标本)不超过6/高倍镜,可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情况综合判定,其它尿检项目要严格执行标准。3、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酶如大于40单位、小于或等于50单位,要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参考当地常用数值进行判定,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可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常规检查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检测、心理检测作为征兵体检常规检查项目,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其它问题(一)文身及文身瘢痕问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经手术处理后,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或一处瘢痕直径超过2cm的,均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纯属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影响军容的,合格。(二)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个(地区性或民族风俗习惯者可适当放宽),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四)尿妊娠试验阳性,根据需要做血联酶免疫定量检测,检查结果阳性的,不合格。(五)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或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六)霉菌性或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七)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八)补入高原地区的兵员,心、肺及鼓膜应从严掌握。(九)海军陆战队员,视力、鼓膜、鼻腔按潜水员标准执行。(十)Ⅱ度(含Ⅱ度)以下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合格。(十一)包茎不影响功能的,合格。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征兵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