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烧毁人民币有何罪?
故意毁损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故意毁损人民币包括:(1)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剪成数段或撕坏的;(2)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全部烧毁的;(3)在人民币纸上乱写乱画的;(4)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的;(5)熔炼硬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烧人民币算是违法行为吗.
烧人民币当然是违法行为。人为故意污损、毁坏、制造人民币的都会触犯法律。
有人说:我钱多,我烧自己的钱玩儿,招谁惹谁啦??你是没有招谁惹谁,可是你招惹市场了。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都是有一定数额的,他有一个平衡,当这个平衡被破坏时,就导致意外的经济事件。如果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数额骤然增加,而商品量没有相应地提高,那么其价值没有变,为了符合价值定律,只能单价也水涨船高。抗战时期伪政府大量发行货币,导致物价疯长,一麻袋货币才能换一个烧饼。同理,如果货币量被人为囤积或毁坏,市场平衡同样会受到影响,货比钱多,即钱“值钱”了。
所以,政府必须控制货币的流通量,立法是极其重要的保障。如果你烧一张我烧一张中国13亿人口都烧一张,那对于市场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