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抑郁症患者犯罪的处理
抑郁症和焦虑症是精神病的一种,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要经法定程序鉴定。《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扩展资料:临床表现抑郁症可以表现为单次或反复多次的抑郁发作,以下是抑郁发作的主要表现。1、心境低落主要表现为显著而持久的情感低落,抑郁悲观。轻者闷闷不乐、无愉快感、兴趣减退,重者痛不欲生、悲观绝望、度日如年、生不如死。典型患者的抑郁心境有晨重夜轻的节律变化。在心境低落的基础上,患者会出现自我评价降低,产生无用感、无望感、无助感和无价值感,常伴有自责自罪,严重者出现罪恶妄想和疑病妄想,部分患者可出现幻觉。2、思维迟缓患者思维联想速度缓慢,反应迟钝,思路闭塞,自觉“脑子好像是生了锈的机器”,“脑子像涂了一层糨糊一样”。临床上可见主动言语减少,语速明显减慢,声音低沉,对答困难,严重者交流无法顺利进行。3、认知功能损害研究认为抑郁症患者存在认知功能损害。主要表现为近事记忆力下降、注意力障碍、反应时间延长、警觉性增高、抽象思维能力差、学习困难、语言流畅性差、空间知觉、眼手协调及思维灵活性等能力减退。认知功能损害导致患者社会功能障碍,而且影响患者远期预后。4、躯体症状主要有睡眠障碍、乏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便秘、身体任何部位的疼痛、性欲减退、阳痿、闭经等。躯体不适的体诉可涉及各脏器,如恶心、呕吐、心慌、胸闷、出汗等。自主神经功能失调的症状也较常见。病前躯体疾病的主诉通常加重。睡眠障碍主要表现为早醒,一般比平时早醒2~3小时,醒后不能再入睡,这对抑郁发作具有特征性意义。有的表现为入睡困难,睡眠不深;少数患者表现为睡眠过多。体重减轻与食欲减退不一定成比例,少数患者可出现食欲增强、体重增加。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学习的含义是什么?
学习的含义是:指通过阅读、听讲、思考、研究、实践等途径获得知识或技能的过程。学习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狭义:通过阅读、听讲、研究、观察、理解、探索、实验、实践等手段获得知识或技能的过程,是一种使个体可以得到持续变化(知识和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与价值的改善和升华)的行为方式。例如通过学校教育获得知识的过程。广义:是人在生活过程中,通过获得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的行为方式。引证解释小鸟学飞。《礼记·月令》:“鹰乃学习。” 陈澔集说:“学习,雏学数飞也。”《史记·秦始皇本纪》:“士则学习法令辟禁。”拓展资料有关于学习的名言警句: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增广贤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孔子《论语》 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考。——爱因斯坦学而不用则废,用而不学则滞;学用必须结合,二者缺一不可。——周海中 我们一定要给自己提出这样的任务:第一,学习,第二是学习,第三还是学习。 ——列宁在寻求真理的长河中,唯有学习,不断地学习,勤奋地学习,有创造性地学习,才能越重山跨峻岭。——华罗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