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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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成长故事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贝拉克·奥巴马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安·邓纳姆是一个白人,原本来自肯萨斯州。当邓纳姆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巴里(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素托罗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奥巴马老少儿童时期奥巴马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奥巴马的外祖父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外祖母在一家银行工作。但奥巴马竟然进了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这说明小家伙很会念书,但家里负担不轻。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
  一谈到这件事,邓纳姆总是半带自豪地认为,奥巴马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
  在2004年7月,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
  45岁的奥巴马演说极具魅力,灿烂的笑容更虏获许多民众的心。与过去有意竞选总统的黑人前辈相比,奥巴马是首位在初选前民调获得全国性支持的明日之星,打败200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之一的希拉里,成为民主党总统竞选人。
  奥巴马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已在政坛造成一股旋风,甚至有人把“奥巴马现象”拿来与前总统肯尼迪1960年挟带强大人气进军白宫来相提并论。
  奥巴马编年史
  1961年8月4日生于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
  1983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91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结婚,育有二女;
  1993-2004,Miner Barnhill &Galland律师事务所律师(伊利诺伊州芝加哥);
  1996年,首次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2004年在伊利诺伊州首次当选为国会参议员。
  2008年当选美国第44届总统。


奥巴马小时候有哪些励志的故事

美国公立中小学开学第一天,美国总统奥巴马计划在演讲中告诉学生们好好学习、勤洗手,并且记住J·K罗琳的《哈利·波特》手稿被拒绝了12次才最终出版。据《中国日报》报道

  小时候也常感到孤独不自信

  根据已经公布的演讲稿,奥巴马通过自己的成长经历来强调勤奋、责任与恒心,鼓励学生坚持不懈追求梦想,并告诫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奥巴马在讲稿中谈到两段难忘的亲身经历——两岁的时候父亲回到了肯尼亚,以及母亲对他的管教。“小时候我在马来西亚待过一段时间,我的母亲没钱送我去当地美国人通常去的学校,她决定自己给我补课,周一到周五早上4点30分我就要起床。那段时间我常常趴在餐桌上睡着,每次我抱怨的时候,母亲就说,‘我也没有野餐吃可我从不抱怨,调皮鬼。’”他说,家庭环境绝不是拖延家庭作业或者态度不端正的借口。

  另外,奥巴马还引用英国著名作家、《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作者J.K.罗琳的故事来告诉孩子们要不惧挫折。“罗琳的第一部《哈利·波特》曾被出版商拒绝了12次才得以出版……我也常常会有感到孤独、不自信的时候……不要让失败成为你人生的最终定义,你应该从中汲取教训,下次你一定会变得不一样,”演讲稿中这样说道,“要下决心做好每件事……这里是美国,你们可以自己书写命运,未来掌握在你们自己的手里。”

  在演讲稿的结尾部分,奥巴马还勉励学生们要拥有高远的目标,如成为作家、发明家、大法官,甚至是美国总统。最后,奥巴马不忘号召孩子们:“我希望你们勤洗手……那样我们可以远离秋冬季节流感的威胁。”

  家长担心是政治演讲而抗议

  奥巴马计划于当天在弗吉尼亚州阿灵顿的一所学校发表这次演讲,这将是奥巴马首次直接面对美国的中小学生讲话。美国白宫网站和有线电视新闻网(CNN)都将进行现场直播。不过,此次演讲还未开始却已经招来一大片抗议声。原来,美国教育部长在一周前致信全美各学校校长,敦促学校号召学生观看演讲直播,不料,这一举动立即遭到学校和学生家长的强烈反对。美国教育部此前建议学生以“如何帮助总统”为主题写信的主张也同样遭批。

  反对人士称,奥巴马政府这是在借机向学生推销自己的政治主张。一位孩子的母亲在接受CNN采访时甚至流下眼泪,称害怕奥巴马的演讲会给自己的孩子带来消极的影响。白宫提前公布演讲内容意在告诉家长,奥巴马只是要勉励学生努力学习,确定人生目标。

  “你可能成为一个作家,出版书籍或在报纸发表文章——但不交语文作业的话你可能不会知道这一点。你可能是个创新能手或者发明家,能发明下一代iPhone或新药,但不做实验你可能不清楚你的潜能。你可能会是个好市长、参议员甚至首席大法官,但不加入学生会组织及辩论赛你就发现不了这一点。”

  “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发挥你的天赋、技能和才智,帮助我们解决最困难的问题。如果不这样做,如果你放弃了学习,那么你不仅放弃了你自己,也是放弃了你的国家。”

  “我想起了加州的安东尼·舒尔茨,他三岁起就与脑癌对抗,经历各种治疗记忆受损,做家庭作业要比别人多花几百个小时,但他从未落后,而且这个学期他将进入大学。还有来自芝加哥的珊蒂·史蒂夫,很多收养她的家庭先后抛弃了她,她还是在当地一个健康中心找到了工作。所以你们每个人都要设立一个目标,并尽一切力量实现它。”


奥巴马的成长经历,要典型事迹

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
为“信仰”而奋斗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对中国的态度如何?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2.“我是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奥巴马奋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堕落冲动前,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奥巴马对自己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毫不讳言。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青年时代的他抽大麻,也用过古柯碱,经常酗酒还吸烟,希望这些东西能驱散困扰他的那些问题。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曾经的放浪生涯,这段经历仍然给他的政治抱负带来了负面影响。2008年2月,奥巴马小学时代的同学、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卡库伽瓦威胁他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就捏造关于奥巴马过去的故事,破坏他的形象。当时,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出来,无家可归,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便打电话直接勒索。奥巴马对此感到异常震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无痛苦地表示:“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在放大镜下被细细观察。”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了自己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份,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3.在哈佛收到17张罚单
本科毕业后,奥巴马曾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俨然成了标准意义上的精英。然而,一种内在的使命感让他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没想到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充分锻炼了奥巴马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也令他坚定了从政的信念。为了进一步获取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以胜任更高的职位,奥巴马又报考了哈佛大学,在那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在哈佛就读期间,奥巴马凭借过人的智慧与领导才能,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也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保留了早年的叛逆风格。因为违章停车,他在校期间总共收到了17张罚单,但只肯支付两张。直到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罚单全部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毕业,稍后返回芝加哥,在那里结婚生子,在黑人社区扎根。他首先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后来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一直做到了宪法学教授。
在社区活动中,同事经常问奥巴马:“你这样有能力的黑人,那些大公司巴不得抢了你当成标榜种族平等的战利品,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浪费自己的才华?”奥巴马反问他们:“那你们为什么不在家过安心日子,却要出来找罪受?”答曰:“出于信仰。”奥巴马随即回应道:“我也是一样。”
4.“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奥巴马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看来,只有坚定的宗教信仰,才能确保自己不像某些黑人精英那样背叛穷人。20多年来,既是律师也是学者的奥巴马一直谋求美国社会的变革,喊出了社会下层民众的很多呼声,这让他赢得了大量底层平民的支持。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始终认为,政府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在公开讲演中,奥巴马特别喜欢引用《圣经·创世记》中的一句箴言——“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来突出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竞选参议员时,奥巴马驱车走访了伊利诺伊州几乎所有的县城。在谈到这段让他受益匪浅的旅程时,奥巴马这样写道:“社区中心、俱乐部、教堂、工会大楼、汽车旅店、美容店,甚至私人住家的餐厅,几乎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我尽量不说话,只用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尽管有时抽空前来见我的只有令人尴尬的一两个;不管对方是喜欢拉什·林堡(著名保守派节目主持人),还是听美国全国公共电台(自由派舆论重镇),也不管对方是痛恨布什者,还是对民主党感到愤怒者,我都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
作为一位从社会底层逐步取得成就的政治领袖,奥巴马对于平民阶层的号召力的确不可估量。对此,代表全美180万工人利益的组织“劳工服务国际工会”曾经分析指出:“奥巴马了解工人们每天的生活,比其他政治家更愿意慎重思考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因此拥有许多独有的‘财富’。”
奥巴马本人对自己从事基层工作的经历也颇为自豪,始终自视为平民阶层利益的忠实代表。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中,他动情地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们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这句话透露出奥巴马的信仰:一方面,他从先辈那里汲取勇气和智慧去开拓个人的前程;另一方面,他希望重申先辈们的梦想,并通过扮演美国最高行政领导这个角色,给世界带来一个更加多元的美国,让世人看到一个重新点燃梦想、回归乐善好施形象的超级大国。

奥巴马启示录:
奥巴马都曾如此自卑,我们有时自卑很正常,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自卑当作成长的镜子,让它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犯错奥巴马会被拥戴,我们犯错了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我们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生活在底层没关系,条件不成熟没关系,只要我们心中有梦,并不断前进。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
为“信仰”而奋斗
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在总统大选中击败共和党对手约翰·麦凯恩,当选第56届和44任美国总统,从而也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美国文化推崇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一举成名,一夜致富的故事十分向往,而奥巴马正好是这种文化的典型写照。从传统看,奥巴马几乎没有当选美国总统的资格,如今他做到了。奥巴马完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不但让美国政治向前跃进了一大步,甚至也让美国的全球形象向上大大提升了一步。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对中国的态度如何?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奥巴马的父亲生于非洲肯尼亚西部尼安萨省一个牧民家庭,属于该国第三大民族卢奥族。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在那里与一位名叫雪莉·安·邓汉姆的女子结合,后来就有了奥巴马。
事实上,奥巴马的血统和当今美国社会一样多元化。研究者发现,奥巴马竟和三位美国总统有血缘关系:他的外祖父母的祖上来自英国、德国和爱尔兰,与前总统杜鲁门家族的祖先是亲戚;奥巴马家族和布什家族的亲缘关系可以上溯到17世纪;此外,他和副总统切尼是同一个祖先的第9代子孙。
奥巴马10岁的时候回到美国本土,上的是比较好的学校,其中白人孩子占绝大多数,只有3个黑人小孩。因为自己的肤色与大多数同学不一样,奥巴马产生了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为了给自己寻找自信,奥巴马经常吹嘘说,自己的父亲是非洲的王子。而当生父有一天终于从非洲回到美国,应邀来学校演讲的时候,奥巴马坐在同学中间,把头埋得很深,觉得非常没有面子。同学们并未因奥巴马撒谎而嘲笑他,大家不仅对奥巴马父亲的演讲报以热烈的掌声,还称赞他的父亲“很酷”。但是,这些鼓励仍然不足以解除奥巴马对自己肤色的自卑。
不过,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在导致沉沦的同时,也完全可能令人迸发出惊人的斗志,通过奋斗和成功来证明自己。正如当年马丁·路德·金以一句“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他自己的形象创造的”掀起了黑人民权运动的风暴那样,肤色自卑也导致奥巴马产生了强烈的成就欲望,并促使他从博士、教授到州议员、国会议员一路走来,最终以成为美国首位黑人总统为自己毕生追求的目标。
2.“我是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奥巴马奋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堕落冲动前,他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生涯。奥巴马对自己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毫不讳言。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青年时代的他抽大麻,也用过古柯碱,经常酗酒还吸烟,希望这些东西能驱散困扰他的那些问题。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尽管奥巴马早已告别了曾经的放浪生涯,这段经历仍然给他的政治抱负带来了负面影响。2008年2月,奥巴马小学时代的同学、日非混血的毒贩凯斯·卡库伽瓦威胁他说,如果不给他一笔钱,就捏造关于奥巴马过去的故事,破坏他的形象。当时,47岁的凯斯刚从监狱里出来,无家可归,听说奥巴马在竞选总统,便打电话直接勒索。奥巴马对此感到异常震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无痛苦地表示:“突然之间,所有跟我的生活有过丝毫联系的人,都被放到了报纸的头版,在放大镜下被细细观察。”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奥巴马正式认同了自己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份,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
3.在哈佛收到17张罚单
本科毕业后,奥巴马曾就职于高薪的华尔街咨询公司,俨然成了标准意义上的精英。然而,一种内在的使命感让他放弃了这条人生道路,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没想到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
芝加哥的社区服务经历,充分锻炼了奥巴马的动员和组织能力,也令他坚定了从政的信念。为了进一步获取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以胜任更高的职位,奥巴马又报考了哈佛大学,在那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在哈佛就读期间,奥巴马凭借过人的智慧与领导才能,当选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也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也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
奥巴马在读哈佛法学院时,仍然保留了早年的叛逆风格。因为违章停车,他在校期间总共收到了17张罚单,但只肯支付两张。直到准备竞选总统的两周前,他才决定把罚单全部付清。
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毕业,稍后返回芝加哥,在那里结婚生子,在黑人社区扎根。他首先选择了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当了多年“穷人的代理人”,后来还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从讲师做起,一直做到了宪法学教授。
在社区活动中,同事经常问奥巴马:“你这样有能力的黑人,那些大公司巴不得抢了你当成标榜种族平等的战利品,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浪费自己的才华?”奥巴马反问他们:“那你们为什么不在家过安心日子,却要出来找罪受?”答曰:“出于信仰。”奥巴马随即回应道:“我也是一样。”
4.“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奥巴马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在他看来,只有坚定的宗教信仰,才能确保自己不像某些黑人精英那样背叛穷人。20多年来,既是律师也是学者的奥巴马一直谋求美国社会的变革,喊出了社会下层民众的很多呼声,这让他赢得了大量底层平民的支持。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始终认为,政府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在公开讲演中,奥巴马特别喜欢引用《圣经·创世记》中的一句箴言——“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来突出自己的政治立场。
在竞选参议员时,奥巴马驱车走访了伊利诺伊州几乎所有的县城。在谈到这段让他受益匪浅的旅程时,奥巴马这样写道:“社区中心、俱乐部、教堂、工会大楼、汽车旅店、美容店,甚至私人住家的餐厅,几乎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我尽量不说话,只用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尽管有时抽空前来见我的只有令人尴尬的一两个;不管对方是喜欢拉什·林堡(著名保守派节目主持人),还是听美国全国公共电台(自由派舆论重镇),也不管对方是痛恨布什者,还是对民主党感到愤怒者,我都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
作为一位从社会底层逐步取得成就的政治领袖,奥巴马对于平民阶层的号召力的确不可估量。对此,代表全美180万工人利益的组织“劳工服务国际工会”曾经分析指出:“奥巴马了解工人们每天的生活,比其他政治家更愿意慎重思考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因此拥有许多独有的‘财富’。”
奥巴马本人对自己从事基层工作的经历也颇为自豪,始终自视为平民阶层利益的忠实代表。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中,他动情地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们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这句话透露出奥巴马的信仰:一方面,他从先辈那里汲取勇气和智慧去开拓个人的前程;另一方面,他希望重申先辈们的梦想,并通过扮演美国最高行政领导这个角色,给世界带来一个更加多元的美国,让世人看到一个重新点燃梦想、回归乐善好施形象的超级大国。

奥巴马启示录:
奥巴马都曾如此自卑,我们有时自卑很正常,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自卑当作成长的镜子,让它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犯错奥巴马会被拥戴,我们犯错了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我们能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
生活在底层没关系,条件不成熟没关系,只要我们心中有梦,并不断前进。奥巴马:从“街头混混”到第一位黑人总统
为“信仰”而奋斗
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在总统大选中击败共和党对手约翰·麦凯恩,当选第56届和44任美国总统,从而也将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美国文化推崇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一举成名,一夜致富的故事十分向往,而奥巴马正好是这种文化的典型写照。从传统看,奥巴马几乎没有当选美国总统的资格,如今他做到了。奥巴马完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不但让美国政治向前跃进了一大步,甚至也让美国的全球形象向上大大提升了一步。

北京时间公元2008年11月5日12点,巴拉克.奥巴马先生,率先赢得297张选举人票,当选第45届美国总统。奥巴马赢得这场历史性大选最后的胜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6月3日,美国下任总统候选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于民主党内初选中获胜,在进军白宫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有史以来距总统宝座最近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的胜利在美国政界和民间都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说他是新时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有人视他为约翰·肯尼迪政治理念的继承者;更有人把他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提并论。奥巴马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他非凡的魅力从哪里来?对中国的态度如何?江苏文艺出版社最新推出的《奥巴马:我的梦》一书,可以让读者对这些问题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1.三位美国总统的“远房亲戚”
奥巴马是个黑白混血儿。在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写道:“我的父亲与我身边的人完全不同——他的皮肤像沥青一样黑,我的母亲却像牛奶一样白——我对这一点印象深刻。”


美国总统奥巴马父亲?母亲?妻子?

奥巴马父亲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
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  英文 全名: Barack Hussein Obama I。I 是罗马数字 1 的意思。 也可以称其为 Barack Hussein Obama, Senior。  生日: 1936年-1982年11月24日。  根据有些国家的传统,有时候,父亲会给自己的儿子取和自己一样的名字。父传子,子传孙。可以一直延续下去。为了区别,就加入罗马数字。也可称其父亲为 Senior, 中文翻译为 “老”。儿子为 Junior,中文翻译为”小“。  他,是美国第44任也是第一位具有黑人血统的美国总统 - 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二世的父亲。肯尼亚黑人经济学家。卢欧族人,曾到美国的夏威夷大学和哈佛大学留学。妻子(奥巴马的母亲安,来自堪萨斯州)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当安与老奥巴马结婚时,她刚好18岁。这一段婚姻很短暂,老奥巴马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奥巴马(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也就是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父母分手。毕业后,他更是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 所以可以这样说奥巴马从小生活在一个没有父爱的家庭里。 事业上,回国后,他成为运输部的经济顾问、财政部的高级经济顾问。期间他发表文章批评政府的计划经济政策。在与乔莫·肯雅塔总统的斗争中失败退出政坛。1982年,他在内罗毕一场车祸中丧生。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母亲:斯坦利·安·邓纳姆
妻子:
米歇尔·拉沃恩·奥巴马(Michelle LaVaughn Obama,1964年1月17日-),是美国总统 - 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二世的妻子。她本身也是一名律师,出生及成长于芝加哥南部,曾就读普林斯顿大学及哈佛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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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向阿富汗掉军队是为什么

美国奥巴马将于当地时间12月1日晚正式宣布阿富汗战略调整的新方案。其实奥巴马的增兵方案,简单说一句话,就是先增兵3万,然后最终是全面撤军,我们注意到美国对增兵阿富汗的各种说法是接连不断的,有很多种版本。对此,央视评论员孟祥青在4套的《中国新闻》中进行了一番评论。 孟祥青认为,从奥巴马上任以来,提出了所谓的阿新战略,当初是宣布了2.1万人的增兵计划。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增兵计划了。那么驻阿美军和北约最高司令官麦克里斯特尔曾经提出来要增兵4万,最多时提出过8万的设想。而这一次奥巴马宣布增兵3万,他觉得跟以往增兵计划不同的有三个突出特点: 第一个就是首尾兼顾了,这一次奥巴马宣布的新的增兵方案,不仅要增兵,而且还要宣布一个所谓撤军的时间框架,这在以前奥巴马一系列阿富汗政策中,从来没有明确提出过。当然这个撤军的时间框架,不是一个撤军时间表,它可能也不会和阿富汗具体的安全形势直接挂钩,但是美军很可能从2013年逐步减少驻阿美军,这一方面是给美国国内日益强大的反战情绪有一个交代,也算是某种程度的安慰。另一方面,也有一个重要原因,我们知道美国在历史上最长的一场战争是越南战争,那么这场阿富汗战争,如果到2013年就超过了它历史上最长的战争,所以在2013年以后,美国要逐渐地从阿富汗抽身。 第二个特点,就是平衡和妥协的一个产物,他没有增兵4万和8万,显然是顾及了当前美国强烈的反战情绪,另一方面,增加3万就目前美国的财力、物力和兵力来讲,也是一个比较适当的数字,是美国目前所能够承受的。 第三个特点,是这次增兵计划,它的结构和以往相比还是比较合理的,我们看到这一次美军宣布的增兵当中,比较多的是美军陆战队,是9000多人。美军海军陆战队是美国特种作战的精锐部队,他具有山地作战、特种作战的丰富经验,这对打击盘踞在山区,地形复杂的一些塔利班武装是非常有利的。所以这一次的增兵计划,某种意义上它是首尾兼顾,平衡妥协的这样一个产物。


关于古今中外的名人事例

王安石《伤仲永》应该是第一个例子,
第二个例子:
司马迁遭受宫刑后仍然坚强的活下来,用余生完成了《史记》,
刘绮燃荻读书。梁代时彭城人刘绮,“早孤家贫,灯烛难办,常买荻折之,燃荻为灯”,发奋读书。

苏廷吹火读书。“少不得父意,常与仆夫杂处,而好学不倦。每欲读书,总无灯烛,尝于马厩中,借火照书诵焉,其苦如此。”

常林带经耕锄。汉末常林,“性好学,带经耕锄。其妻常自馈饷之,林虽在田野,其相敬如宾。”

李密牛角挂书。隋朝李密,少年时候被派在隋炀帝的宫廷里当侍卫。他生性灵活,在值班的时候,左顾右盼,被隋炀帝发现了,认为这孩子不大老实,就免了他的差使。李密并不懊丧,回家以后,发愤读书,决定做个有学问的人。有一回,李密骑了一条牛,出门看朋友。在路上,他把《汉书》挂在牛角上,抓紧时间读书。此事被传为佳话。

董仲舒三年不窥园。董仲舒专心攻读,孜孜不倦。他的书房后虽然有一个花园,但他专心致志读书学习,三年时间没有进园观赏一眼,董仲舒如此专心致志地钻研学问,使他成为西汉著名的思想家。

管宁割席分坐。汉时,管宁与华歆二人为同窗好友。有一天,两人同席读书,有达官显贵乘车路过,管宁不受干扰,读书如故,而华歆却出门观看,羡慕不已。管宁见华歆与自己并非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便割席分坐。管宁其后终于事业有成!

匡衡凿壁偷光。西汉时期,有一个特别有学问的人,叫匡衡,匡衡小的时候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凿通了邻居文不识家的墙,借着偷来一缕烛光读书,终于感动了邻居文不识,在大家的帮助下,小匡衡学有所成。在汉元帝的时候,由大司马、车骑将军史高推荐,匡衡被封郎中,迁博士。

车胤囊萤夜读。车胤,字武子,晋代南平(今湖北省公安市)人,从小家里一贫如洗,但读书却非常用功,“家贫不常得油,夏月则练囊盛数十萤火以照书,以夜继日焉。”车胤囊萤照读的故事,在历史上被传为美谈,激励着后世一代又一代的读书人。

陈平忍辱苦读书。陈平西汉名相,少时家贫,与哥哥相依为命,为了秉承父命,光耀门庭,不事生产,闭门读书,却为大嫂所不容,为了消弭兄嫂的矛盾,面对一再羞辱,隐忍不发,随着大嫂的变本加厉,终于忍无可忍,出走离家,欲浪迹天涯,被哥哥追回后,又不计前嫌,阻兄休嫂,在当地传为美谈。终有一老着,慕名前来,免费收徒授课,学成后,辅佐刘邦,成就了一番霸业。

陆羽弃佛从文。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习冲茶。在钻研茶艺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撰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少年包拯学断案。包拯包青天,自幼聪颖,勤学好问,尤喜推理断案,其家父与知县交往密切,包拯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的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包拯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犯罪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努力学习律法刑理知识,为长大以后断案如神,为民伸冤,打下了深厚的知识基础。

万斯同闭门苦读。清朝初期的著名学者、史学家万斯同参与编撰了我国重要史书《二十四史》。但万斯同小的时候也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万斯同由于贪玩,在宾客们面前丢了面子,从而遭到了宾客们的批评。万斯同恼怒之下,掀翻了宾客们的桌子,被父亲关到了书屋里。万斯同从生气、厌恶读书,到闭门思过,并从《茶经》中受到启发,开始用心读书。转眼一年多过去了,万斯同在书屋中读了很多书,父亲原谅了儿子,而万斯同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万斯同经过长期的勤学苦读,终于成为一位通晓历史遍览群书的著名学者,并参与了《二十四史》之《明史》的编修工作。

唐伯虎潜心学画。唐伯虎是明朝著名的画家和文学家,小的时候在画画方面显示了超人的才华。唐伯虎拜师,拜在大画家沈周门下,学习自然更加刻苦勤奋,掌握绘画技艺很快,深受沈周的称赞。不料,由于沈周的称赞,这次使一向谦虚的唐伯虎也渐渐地产生了自满的情绪,沈周看在眼中,记在心里,一次吃饭,沈周让唐伯虎去开窗户,唐伯虎发现自己手下的窗户竟是老师沈周的一幅画,唐伯虎非常惭愧,从此潜心学画。

屈原洞中苦读。屈原小时侯不顾长辈的反对,不论刮风下雨,天寒地冻,躲到山洞里偷读《诗经》。经过整整三年,他熟读了《诗经》305篇,从这些民歌民谣中吸收了丰富的营养,终于成为一位伟大诗人。

范仲淹断齑划粥。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

玄奘苦学佛法。玄奖是唐代一位高僧,为了求取佛经原文,玄奘从贞观三年八月离开长安,万里跋涉,西行取经,终于到达印度,历时十七年,著有《大唐西域记》,为佛教和人类进步、世界文明作出了伟大的贡献。

岳飞学艺。民族英雄岳飞生逢乱世,自幼家贫,在乡邻的资助下,拜陕西名师周桐习武学艺,期间,目睹山河破碎,百姓流离失所,萌发了学艺报国的志向,克服了骄傲自满的情绪。寒暑冬夏,苦练不缀,在名师周桐的悉心指导下,终于练成了岳家抢,并率领王贵,汤显等伙伴,加入到了抗金救国的爱国洪流中。

厉归真学画虎。五代画虎名家历归真从小喜欢画画,尤其喜欢画虎,但是由于没有见过真的老虎,总把老虎画成病猫,于是他决心进入深山老林,探访真的老虎,经历了千辛万苦,在猎户伯伯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真的老虎,通过大量的写生临摹,其的画虎技法突飞猛进,笔下的老虎栩栩如生,几可乱真。从此以后,他又用大半生的时间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见识了更多的飞禽猛兽,终于成为一代绘画大师。

沈括上山看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当读到这句诗时,沈括的的眉头凝成了一个结,“为什么我们这里花都开败了,山上的桃花才开始盛开呢?”,为了解开这个谜团,沈括约了几个小伙伴上山实地考察一番,四月的山上,咋暖还寒,凉风袭来,冻得人瑟瑟发抖,沈括矛茅塞顿开,原来山上的温度比山下要低很多,因此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来得晚呀。凭借着这种求索精神和实证方法,长大以后的沈括写出了《梦溪笔谈》。

徐霞客志在天下。有一天,江边发生了一件怪事,很多人在打捞落水的石狮,却怎么也找不着。这时,一个叫徐霞客的小孩说,只要溯江而上,就能找到石狮。果然石狮找到了,大家都赞誉这个聪颖的小孩。原来他就是长大后成为伟大地理学家、旅行家的徐霞客。

李晟练成神箭手。李晟的父亲是一员威武的大将,李晟希望长大成为父亲一样的人。可是,父亲却总是说他年纪小,不能习武。李晟不甘心,偷偷学习射箭,终于练成了百发百中的神箭手,让父亲刮目相看。

陆游书巢勤学。南宋诗人陆游他从小就刻苦勤奋、敏而好学。他的房子里,桌子上摆的是书,柜中装的是书,床上堆的也是书,被称作书巢。他勤于创作,一生留下了九千多首诗,成为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大文学家。

刘勰佛殿借读。夜深了,佛殿里忽然传来朗朗的读书声。小和尚们吓坏了,以为里面有鬼,立刻报告给老和尚。于是,老和尚带领小和尚捉鬼,没想到“鬼”原来是一个叫刘勰穷孩子,他在借佛灯读书呢。刘勰经过刻苦学习,终于成了伟大的文学家。

阎若璩口吃成大器。著名的考据学家阎若璩小时候是个口吃的孩子,常受到大家的嘲笑和欺负,在母亲和老师的鼓励下,阎若璩凭着勤能补拙的精神,刻苦读书,付出别人几倍的努力,赶上了正常的同学,此后,阎若璩仍旧凭着这股好学肯吃苦的精神,成为了著名的学者。

顾炎武读破万卷书。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童年非常不幸,天花病差点夺走了他的生命。虽然他体弱多病,但是在母亲的教导和鼓励下,顾炎武勤奋苦读,以过人的毅力手抄《资治通鉴》,终于成为一代大学者。

欧阳修借阅典籍。北宋大文学家欧阳修,自幼天资过人,但是由于家境贫寒,家里无钱买纸买笔,欧阳修的母亲郑氏为了让儿子习文练字,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用荻草代替毛笔教小欧阳修写字。欧阳修勤奋刻苦,练成了一手好字,成为远近闻名的神童,而这种刻苦精神也影响了他的小伙伴李尧辅,将李尧辅带上好学之路。

蒲松龄草亭路问。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路边搭建茅草凉亭,记录过路行人所讲的故事,经过几十年如一日地辛勤搜集,加上自己废寝忘食的创作,终于完成了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划时代的辉煌巨著《聊斋志异》。

贾逵隔篱偷学。贾逵,字景伯,出生于公元30年,东汉人,是有名的经学家、天文学家。他是西汉名家贾谊的九世孙。父亲贾徽也是一个大学问家。贾逵深受家庭的影响,从小聪慧过人。为了能够读书,贾逵小时候隔着竹篱笆,偷听老师讲课的故事。

孟柯改过勤学。孟子是战国时代的著名思想家、政治家。

但是,孟子并非是一个天生就有学问的人,他幼年的时候非常贪玩,不喜欢读书。后来,孟母为了教育他,三次搬家,还剪断布匹开导他。终于,孟子明白了要想成才,必须努力勤奋的道理。

宋濂冒雪访师。明朝著名散文家、学者宋濂自幼好学,不仅学识渊博,而且写得一手好文章,被明太祖朱元璋赞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宋濂很爱读书,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总要刨根问底。这次,宋濂为了搞清楚一个问题,冒雪行走数十里,去请教已经不收学生的梦吉老师,但老师并不在家。宋濂并不气馁,而是在几天后再次拜访老师,但老师并没有接见他。因为天冷,宋濂和同伴都被冻得够呛,宋濂的脚趾都被冻伤了。当宋濂第三次独自拜访的时候,掉入了雪坑中,幸被人救起。当宋濂几乎晕倒在老师家门口的时候,老师被他的诚心所感动,耐心解答了宋濂的问题。后来,宋濂为了求得更多的学问,不畏艰辛困苦,拜访了很多老师,最终成为了闻名遐迩的散文家!

陶弘景菜园求学。古代的时候,对自然界产生很多误区,人们相信螺赢是将螟蛉变成自己的儿子这个荒唐的传说,还把领来的儿子叫做“螟蛉子”。陶弘景对此表示怀疑。他在村边的菜园子里找到一窝蜾蠃,蹲在菜地里聚精会神地整天观察。陶弘景发觉它们有雄也有雌,经过许多天细致的观察,陶弘景终于揭穿了蜾蠃衔螟蛉的秘密:原来蜾蠃也有自己的后代,螟蛉是被衔到窝里给幼虫当食物的,根本不存在“螟蛉义子”这回事!从此,陶弘景更感到,凡事最好亲自观察,绝不能人云亦云。


古今中外名人事例20个,每个200字左右

古今中外的名人事例有:1、肖邦1830年11月肖邦决定到外国深造,为祖国争光。出发前,朋友们为他举行了一个送别晚会,肖邦满怀感激之情,接受了朋友们赠送的装满祖国泥土的银杯,表示不会忘记可爱的祖国。肖邦辗转于维也纳、伦敦等地,通过他的艺术活动增进西欧人民对当时正在受难的波兰人民的同情和了解。可是,在辗转流离的生活中,他得了重病。1849年秋天,肖邦临终时告诉从华沙赶来的姐姐,波兰反动政府是不会允许把他的遗体运回华沙的,他要求至少把他的心脏带回去。肖邦的心脏,按照他的遗愿被送到华沙,埋葬在曾哺育他成长的祖国大地中。2、丹尼斯·海斯丹尼斯·海斯生长在美国华盛顿州环境幽美的哥伦比亚河峡谷,他从小养成了爱好大自然的个性。到了大学时代,他虽然就读于法律专业,却始终没有放弃对环境问题的关心。鉴于丹尼斯·海斯在环保事业中所作出的重大贡献,他曾荣获联邦野生动物协会,美国慈善协会,美国太阳能协会,远离战争组织的最高荣誉奖项,并被国家奥杜邦协会评为“100个最杰出的环保人士”之一。3、齐奥尔科夫斯基苏联"宇宙之父"齐奥尔科夫斯基,少年时患猩红热病而耳聋,被赶出学校。但他靠图书馆自学,显示了惊人的数学才能。德国诗人海涅生前最后八年是在"被褥的坟墓"中度过的,他手足不能动弹,眼睛半瞎,但生命之火不灭,吟出了大量誉满人间的优秀诗篇。4、达·芬奇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画家达·芬奇,从小爱好绘画。父亲送他到当时意大利的名城佛罗伦萨,拜名画家佛罗基奥为师。老师要他从画蛋入手。他画了一个又一个,足足画了十多天。老师见他有些不耐烦了,便告诉他1000个蛋中从来没有两个是完全相同的,即使是同一个蛋,只要变换一下角度去看形状也就不同了。所以,要在画纸上把它完美的表现出来,非得下番苦功不可。从此,达·芬奇用心学习素描,经过长时期勤奋艰苦的艺术实践,终于创作出许多不朽的名画。5、梁实秋著名作家梁实秋擅长演讲,他的演讲独具风采,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师大任教期间,当时的校长刘真,常请名人到校演讲。有一次,主讲人因故迟到,在座的师生都等得很不耐烦。于是,刘真便请在座的梁实秋上台给同学们讲几句话。梁实秋本不愿充当这类角色,但校长有令,只好以一副无奈的表情,慢吞吞地说:“过去演京戏,往往在正戏上演之前,找一个二三流的角色,上台来跳跳加官,以便让后台的主角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我现在就是奉命出来跳加官的。”话不寻常,引起全场哄堂大笑,驱散了师生们的不快。6、爱因斯坦本世纪最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童年时并不显得聪明,3岁时才学会说话,父母因而认为他是一个傻子。上学后,有位老师对他父亲说:“你的孩子将是一事无成”,甚至勒令他退学。16岁时,他报考苏黎世大学,又因成绩差而名落孙山。但他并不恢心。通过勤奋学习,成了杰出的物理学奠基人。曾有青年问他是怎样成功的,他写下了这样一个公式:a=x+y+z(a代表成功,x代表勤奋学习、工作,y代表好的学习方法,z代表少说废话)。7、孙康晋人孙康,家贫而酷爱读书。夜晚,虽有时间却买不起灯油,只好默默地回忆,消化白天学过知识。有年冬天,他半夜醒来,感到屋内并非漆黑无光,还能隐约约看到一些东西,原来是皑皑白雪反映所致,这给了他启发:何不借雪光来看书呢?于是雪夜,特别是月光映照下的雪夜,就成了孙康苦读的好时光。由于勤奋好学,他终于成为一个有名的学者,并当上了御史大夫。8、左拉年轻时的左拉很穷,为了抵挡饥饿,他拿捕雀器在屋顶上捉麻雀,用挂窗帘的铁丝将麻雀串起来在火上烤着吃;为了坚持写作,他把仅有的几件衣服也送进了当铺,只能用被子来御寒。偶尔得到一个蜡烛头,他竟会如过节似的高兴,因为今夜可以读书写作了。正是贫穷磨砺了他的意志,他终于写成了轰动一时的《卢贡·马加尔家族》。9、米勒米勒是十九世纪法国著名的作家。他生于农家,年轻时跟人学画,因为不满其老师浮华的艺术风格,便离开了他的老师。后来,他在巴黎以画裸体画糊口,渐渐地他对此种艺术感到厌倦,但其他题材的画也卖不出去,因此,一度陷于贫困、苦恼和绝望的深渊。为生活所迫,他只好离开巴黎,住到乡下。在农村,他依然未能摆脱贫困,但美丽的大自然、淳朴的农民和农家生活,激起了画家的创作激情。他忍受了一切艰难,坚持创作,创作出了许多著名的作品,如《播种者》等。10、尼可洛·帕格尼尼尼可洛·帕格尼尼是意大利小提琴家、作曲家,他生于一小商人家庭,据说,曾因为政治犯罪坐了20年牢。但即使是身陷囹圄,他也不曾灰心,而是坚持狱中学习。他在狱窗边,用一把只剩下一根弦的提琴,坚持苦练,几十年如一日,终于在演奏技巧方面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他的创作和演奏,奔放不羁,富于激情,对同时代浪漫派作曲家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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