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布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法律分析:1.决定任命张敏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海洋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河南省公安厅厅长。2.决定免去:顾雪飞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河南省公安厅厅长职务。3.任命:王会华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波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4.任命:张社军、曲海滨、陈松林、曹更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5.任命:孟国祥、吴文立、王凤翔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以案促改"的"三个一"是指什么?
"以案促改"的"三个一"是指:一查,即对腐败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二纠,即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三建,即建章立制,防范腐败漏洞;四改,即整改落实,健全防范措施。从而实现以“惩”的手段达到“治”的目的,以“打”的动作强化“防”的实效。五教,通过案件剖析,以案说纪,防微杜渐,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漏洞铸成大问题。从而实现以“惩”的手段达到“治”的目的,以“打”的动作强化“防”的实效。扩展资料开封:抓住 “三个六”“十个一”全面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全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召开后,开封市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以“三个六”破题,以“十个一”为抓手,全面推进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三个六”率先破题。成立由市委书记吉炳伟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开封市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方案》。针对剖析典型案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到“六对照、六查摆”: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理想信念缺失问题,查摆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问题,查摆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选人用人问题,查摆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党内监督缺失问题,查摆在干部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官商不分问题,查摆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制度漏洞问题,查摆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十个一”全面推进。以“十个一”为抓手全面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各县区、各单位组织一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一次廉政教育,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县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学习整改交流会,制定一套领导班子整改台账,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剖析一批典型案件,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一次好制度评选活动,开展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活动。目前,全市已有13个单位对发生在身边的14起县处级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剖析参考资料:光明网-开封:抓住 “三个六”“十个一”全面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参考资料: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乌兰察布市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查办案件工作
朋友涉嫌盗窃罪,被濮阳公安局刑拘了,想找个濮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什么建议吗?
本人是河南(濮阳)英搏律师事务所 -王军律师团队的律师,在这可以给您一些建议:
刑事案件律师介入的越早越能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现在刑事案件量刑越来越透明了,法官的自由操作的权力在逐渐减少,该领域律师的作用有:
侦查阶段,一般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7、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机关起诉到法院为止。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等案外人员仍然只能通过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审判阶段,一般指法院自受理公诉人的起诉书到一审、二审的判决生效之日止。审判阶段实际上常常包括一审和二审两个阶段。在审判阶段,是律师最能发挥作用的阶段。
一审阶段,律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这个阶段叫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教授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4、认真研究案情,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就重大疑难聘请国内著名的刑事专家提供权威意见支持辩护观点;必要时,可以请有影响的媒体监督、呼吁,以保证公正的审判;
5、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理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6、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7、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与否的合理建议;
8、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作好上诉准备工作。
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1、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2、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得失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有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