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药学中的配伍禁忌?
中药学上根据病情需要和药物性能,有选择地将两种以上的药物结合在一起。药物配伍会出现一定的相互作用关系。前人把草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总结为七个方面,称为药物的七情,即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其中除单行是指单味药治病外,其他都是药物的配伍关系。相须是指性能功效相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明显地增强原有疗效。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增强清热泻火的作用。相使是指性能功效有某种共性的药物主辅配合,辅药能助主药提高疗效。如黄芪配茯苓,可增强黄芪利水消肿的作用。相畏是指两药配合,一种药物的功能和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所抑制。如生姜可以抑制生半夏或生南星的毒副作用(见十九畏)。相杀是指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如防风能缓解消除砒霜的毒性。相杀和相畏实际是同一种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相恶是指两种药物配合能相互牵制或破坏而使作用降低,甚至丧失功效。如黄芩能削弱生姜的温中作用。相反是指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副作用。如甘草与甘遂配伍可产生副作用(见十八反)。
配伍禁忌:十八反
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十九畏
十九畏列述了九组十九味相反药,具体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什么是配伍禁忌?
有些药物一起使用时,由于配合不当,可能出现疗效减弱甚至毒性增加的变化。这种配伍变化属于配伍禁忌,必须尽量避免。药物的配伍禁忌可分为物理性(产生潮解、液化或析出结晶等物理变化),化学性(呈现沉淀、产气、变色、燃烧甚至发生爆炸及肉眼看不到的水解等化学变化)和药理性(药理作用互相抵消或使毒性增加)。临床开写处方时,特别是多种注射液合并用药时应绝对避免这些现象。如注射用青霉素配用碳酸氢钠注射液稀释时,出现混浊沉淀。
食物配伍禁忌是根据什么原理而来
配伍禁忌,是指两种以上药物混合使用或药物制成制剂时,发生体外的相互作用,出现使药物中和、水解、破坏失效等理化反应,这时可能发生浑浊、沉淀、产生气体及变色等外观异常的现象。 有些药品配伍使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有些药品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还有些药品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乃至危害病人等。这些配伍均属配伍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