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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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省抚州市事业单位考试内容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抚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还没发布,考试内容可以参照去年的公告: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1. 笔试工作委托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3日上午9:00—11:00,考点设在市本级。具体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2.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题型为客观题,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等。考试内容大致为:政治理论知识占15%左右、法律基础知识占20%左右、管理知识占15%左右、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占20%左右、职业道德知识占10%左右、文学常识占10%左右、国情国策与时事政治占10%左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咨询、政策解答等形式的培训辅导均与主办方无关。3. 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出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调剂和面试对象。4. 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过期)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手续。5.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面试:1. 面试工作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强的岗位,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不参加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内容见《岗位表》,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告。2.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在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推荐阅读抚州市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更对资讯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3抚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什么时候呢?

【江西华图官网】第一时间为您提供2013抚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

可以作为2013抚州事业单位考试安排的参考:
抚州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时间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
  7月30日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8月10日8:00至8月15日18:00考生网上报名注册、照片审查
  8月11日8:00至8月16日18:00考生网上缴费
  8月12日8:3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或被取消职位
  8月17日9:00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9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
  考试一个月内考生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单位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主管部门报送面试方案,并完成面试工作
 


抚州人才补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扎实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地见效,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素质和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抚州市人才强市战略行动计划》(抚发〔201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属及县属的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引进的全职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和符合本办法中培育政策的现有各类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坚持党管人才,引育并重、服务发展、高效便捷、公平公正和业内认可、社会认同原则,引进培育一批企业适用的高素质和急需紧缺人才。 第二章 引进对象分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是指从市外新引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全职)期限不少于五年,且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下列四类人才: 第一类:市级重要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在国内500强企业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或省内外大型企业担任副总以上职务的企业高管人才;取得国际注册项目管理师、建造师、会计师、专利代理师等由国际标准认证与管理协会认证的人员;国家认证的企业高级技师。 第二类:US News、THE、QS等国际公认的世界大学排名前500的国外大学和全国“双一流”大学、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企业首席技师;系统分析师、特级职业经理人等国家认证的高级技术、管理人才。 第三类:第二类所列大学之外的其他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中国市场营销总监资格的营销人才;国家认证的企业技师,市级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四类:其他大学全日制本科(具有学士学位)、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毕业生;国家认证的企业高级工。 第三类、第四类仅限于企业急需紧缺人才范围。 第三章 引进人才政策 第五条 奖励补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类人才,经企业年度考核合格后,给予奖励补贴。奖励补贴标准:第一、二、三、四类人才依次为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由市级财政与受益财政各负担50%,分三年平均核发补贴。 第六条 住房保障。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类人才可享受住房“一优先三补贴”: (一)第一类人才,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并予以优先安排;第二、三、四类人才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安排入住公租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租赁公寓房,为人才提供住房。 (二)可以申报以下相应的补贴: 1.社会租房补贴。在我市社会租赁住房的,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标准:第一类1000元/月、第二类800元/月、第三类600元/月、第四类400元/月,但最高不超过实付租金额。根据物价上涨因素,补贴标准可适时调整。由受益财政按年度核发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2.入住人才公寓或公租房补贴。入住由市、县(区)政府主导建设的人才公寓或公租房的,租金均按公租房标准缴纳,同时享受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上述社会租房补贴标准的50%,但最高不超过实付租金额。由受益财政按年度核发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3.购房补贴。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第一类8万元、第二类6万元、第三类4万元、第四类2万元。由受益财政分五年平均核发补贴。 (三)以上住房政策,按以下规定进行衔接: 1.享受社会租房补贴、入住人才公寓或公租房补贴的时长合并计算,合计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入住企业无偿提供住房的,期间不享受租房补贴,时长计入合并期限内。 2.在享受租房补贴期间或享受租房补贴已满5年的,申请购房补贴时,劳动合同期限相应延长。延长时限应与已享受购房补贴期限相一致。 3.已申请购房补贴的,应当退出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4.对夫妻双方同时作为人才引进的,按就高一方全额,另一方半额的标准享受补贴。 5.租房补贴计算时间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起。购房补贴计算时间为购房合同签订当月起。 第七条 配偶安置。属体制内的,第一类人才配偶可以按“对口对应”的原则予以安置;第二、三、四类人才配偶可以参照我市同类人员参加相关的遴选或选拔考试。属体制外的,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优先推荐就业;鼓励引进人才的企业积极安置配偶就业。 第八条 子女入学。四类人才的子女就读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按本地学区范围内学生同等对待。 第四章 培育人才政策 第九条 研发资助及奖励。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由受益财政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列入年度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且通过验收的新产品,由受益财政奖励5万元/项;对获得省级优秀新产品一、二、三等奖的,再分别奖励3万元/项、2万元/项、1万元/项。获奖对象为企业,所获受益财政奖金用于奖励相应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80%。 第十条 专利资助及奖励。对企业人才在抚申报专利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和奖励,具体按照我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创新创业融资扶持。各类人才在抚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进行重点扶持,由受益财政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和相关融资支持;吸纳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年至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实施融资成本支持,含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等,按照一次性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补助由受益财政支付,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二条 能力提升奖励。鼓励支持企业人才能力提升,对新参赛并获得荣誉或新办工作室的,市级财政分别按下列标准给予相应奖励,受益财政进行等额配套。 (一)代表我市参加国家、省级人社和科技部门举办或认定的创新创业大赛的个人,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标准:国家级6万元、5万元、4万元,省级4万元、3万元、2万元。 (二)代表我市参加世界级、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的个人,荣获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奖励标准:世界级9万元、8万元、7万元、3万元,国家级6万元、5万元、4万元、2万元,省级2万元、1.5万元、1万元、3000元。 (三)对新评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奖励标准:国家级6万元、省级4万元。 第十三条 薪酬待遇倾斜。鼓励企业对优秀人才按市场化薪酬机制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以及实施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虚拟股权或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鼓励企业对科技人员、研发团队及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现金或股权、期权奖励。国有企业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完成人及其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工资总额后超过工资总额清算数的,可以实行单列管理或纳入特殊事项管理清单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职称和技能评定。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向省推荐高级职称审定。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可直接向省推荐高级职称审定,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推荐高级技师认定。 第十五条社会保障。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引进的人才办理或接续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优先办理相关手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购买商业补充保险,为其建立企业年金。 第十六条荣誉激励。实施企业人才“五个十”工程,即评选“十大科技人才”、“ 十大企业高管”、“ 十大荣誉市民(市外人才)”、“十名技术标兵”、“十名营销能手”,并分别一次性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1万元,由市级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按50%负担,所在企业可以配套奖励;每两至三年评审一次。对企业的优秀人才,积极向上级推荐表彰,优先推荐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和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 第五章 服务保障 第十七条 市、县(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工作。企业应当加强对新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第十八条 新引进人才依据每年由市、县(区)人社部门牵头编制的高素质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分别由当地人才办、人社局认定,并报同级专项领导小组备案。县(区)需要市级财政给予奖励、补贴的,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认定。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核发《抚州才子卡》(银卡)。新引进的人才凭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政策和服务。现有人才享受培育政策,由企业按“一事一报”及时向同级专项领导小组申请。 第十九条 按照“市县联动、分级管理、信息共享”原则,建立企业人才库,实行引进培育人才的实名登记制度。依托市、县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提供政策咨询、待遇落实等全过程服务。市、县(区)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具体操作手册,明确落实措施、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经办机构。在各级人才服务窗口、服务事项主管部门、服务承接单位和企业配备服务专员,有针对性地为人才服务。 第二十条 保障经费落实。本办法规定的各项奖励补贴,以及开展服务管理等工作所需的经费,在各地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列支。各县(区)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补贴标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企业或个人在提交申请时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和凭证。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五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有关人才优惠政策,由企业和相关主管部门终止发放并追回已领取的补贴和奖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企业为非本企业人才申请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和奖励的。 第二十二条 引进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地人社部门,终止补贴发放。 (一)已经与企业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引进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发放并追回已领取的奖励补贴和住房补贴,企业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并按资金支付渠道返还相关部门。 (一)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本人辞职的(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章 则 第二十四条 引进培育人才除享受本办法规定外,同时享受我市同类人才相应的其他优惠政策。如与现有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抚州人才引进政策2022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为: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50万元以内;4、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40万元以内;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科学技术带头人。2、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专有技术的人才。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下同)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7、具有全日制本科并有学士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并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8、经批准调任、转任到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正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9、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包含符合广州城市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10、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3年,并且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二、人才引进审批程序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业务办理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审核:人力资源市场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4、批准:市人社局领导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批,转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后续手续。三、办理人才引进需要什么材料?1、单位提交请调报告(内容包含公司简介、个人简介及引入理由等):2、持请调报告在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领取3份《干部调动登记表》:3、持商调函和登表回档案所在地领取档案,并在3份《干部调动登记表》上盖章:4、档案到人才中心后,递交材料法律依据:《南昌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抚州人才引进政策2022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为:
1、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50万元以内;
4、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40万元以内;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科学技术带头人。
2、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专有技术的人才。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下同)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7、具有全日制本科并有学士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并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8、经批准调任、转任到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正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9、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包含符合广州城市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10、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3年,并且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
二、人才引进审批程序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业务办理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人力资源市场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准:市人社局领导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批,转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后续手续。
三、办理人才引进需要什么材料?
1、单位提交请调报告(内容包含公司简介、个人简介及引入理由等):
2、持请调报告在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领取3份《干部调动登记表》:
3、持商调函和登表回档案所在地领取档案,并在3份《干部调动登记表》上盖章:
4、档案到人才中心后,递交材料
【法律依据】:
《南昌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江西省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西省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江西省抚州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其职责涉及到就业、人才招聘、社会保险、劳务争议调解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它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和实施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就业创业。2. 负责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管理和服务。3. 负责人才招聘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推动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4. 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处理。5. 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工作,推动劳动力教育和培训。如果您有相关的需求,可以通过江西省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或者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和申请。【摘要】
江西省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问】
江西抚州社工线下审核要什么资料?【提问】
江西省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江西省抚州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其职责涉及到就业、人才招聘、社会保险、劳务争议调解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它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和实施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就业创业。2. 负责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管理和服务。3. 负责人才招聘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推动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4. 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处理。5. 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工作,推动劳动力教育和培训。如果您有相关的需求,可以通过江西省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或者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和申请。【回答】
江西省抚州市社工审核需要的具体资料要求,可以通过当地的社工部门进行咨询确认。一般来说,社工审核需要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还需要提供一份详细的个人申请书,说明申请人想成为社工的原因、动机、志愿服务意愿以及相关的专业背景、技能与经验等等。在提交申请时,需要认真核对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和有效,尤其是关键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以免出现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导致审核失败或延误。【回答】
工作经验证明没有怎么弄【提问】
如果您需要工作经历证明,但雇主或公司没有相应的提供,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1. 自我证明。如果您的工作经历相对简单,您可以自己撰写一份工作经验证明。在证明中详细说明您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业绩等。并且必须包括您的个人联系方式及真实姓名。2. 寻找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工作人员银行流水、商业保险保单、商业卡的消费记录等。这些记录可以证明您曾经在某个公司工作。3. 寻找雇主的代表。如果公司已经关闭的话,可以尝试寻找最高管理人员或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试图通过他们的证明来证明您的工作经历。这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找到,如社交媒体、网络搜索、公证处查询等。4. 找专业机构代劳。您可以通过一些专业机构委托代理,进行工作经历的审核及证明。这些机构通常能够提供比较具有说服力的工作经验证明,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回答】
专业机构上哪找啊【提问】
找专业作假,被查到了,那不更惨【提问】
找专业机构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途径:1. 在互联网上搜索:您可以在搜索引擎上输入“工作经历验证”、“工作经验证明”等关键词进行搜索,然后筛选出一些知名、信誉好并且有比较高的客户评价的机构,然后进行咨询和比较。2. 询问领域专家:您可以咨询一些专注于职业认证、资格认证、教育培训等领域的机构或个人,以获得更加专业有关的信息和建议。这类机构通常知名度较高,信誉比较好,可以根据您的需求为您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3. 咨询当地人力资源部门或行业协会:您可以咨询您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了解他们是否能够为您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相关服务,或推荐一些正规可靠的专业机构。4. 参与专业论坛或社区:在一些业内论坛或社区里,您可以咨询其他职场人士或相关从业者的经验和建议,了解工作经历证明的相关情况和可行的方式,同时也可以获得一些社群资源和联系信息,进一步了解相关服务提供商的信息。【回答】
他们说的是,自由职业,没有交社保【提问】
没有交保险【提问】
您的职业没有交保险?【回答】


抚州市人事局副局长有几位及分工?

  局长吴方振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电话:8222616)

  党组书记邓久泉 主持党组工作;协助局长抓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目标管理、招商引资工作。(电话:8222026)

  纪检组长王玉秀 负责纪检组和监察室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机关事务中心及机关财务。(电话:8222080)

  副局长傅细兰 协助局长分管信访科(政策法规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8222586)

  副局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傅志欣 协助局长分管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负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电话:8222259)

  副局长黄铁标 协助局长分管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工交流中心、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电话:8222339)

  副局长吴向红 协助局长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科、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8222092)

  副局长徐能华 协助局长分管公务员管理科(市公务员局)、工资福利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就业培训中心。(电话:8222102)

  副局长傅强 协助局长分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服务指导科)、调解仲裁管理科、信息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创业指导中心、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及招商引资。(电话:8222292)

  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汪长琚 参与集体领导,负责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工作。(电话:8222716)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孔咏春 参与集体领导,负责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电话:8220676)

  副调研员胡琦 协助局长分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协助局长、纪检组长分管办公室、机关事务中心及机关财务。(电话:8222539)

  副调研员超春云 协助局长分管公务员培训中心;负责工青妇工作。(电话:8222048)

  副调研员黄剑平 协助局长分管军官转业安置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党委工作。(电话:8222048)

  副调研员武金平 协助局长分管外国专家科(市外国专家局);协助局长、分管局长分管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


为什么2023年抚州医技人员事业编招聘还没开始呢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因为目前抚州地区面临着医疗领域扩大规模,并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所面临的挑战。为此,抚州医技人员事业部门已经采取措施,完善统筹机制,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和护理水平,同时加强对医技人员事业编招聘的管理规范,以确保新录用人员的质量和有效服务。因此,我猜测2023年抚州医技人员事业编招聘没有开始,是因为抚州医技人员事业部门正在为新岗位招聘安排准备和完善手续。希望可以帮到您【摘要】
为什么2023年抚州医技人员事业编招聘还没开始呢【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因为目前抚州地区面临着医疗领域扩大规模,并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所面临的挑战。为此,抚州医技人员事业部门已经采取措施,完善统筹机制,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和护理水平,同时加强对医技人员事业编招聘的管理规范,以确保新录用人员的质量和有效服务。因此,我猜测2023年抚州医技人员事业编招聘没有开始,是因为抚州医技人员事业部门正在为新岗位招聘安排准备和完善手续。希望可以帮到您【回答】
那估计什么时候会开始呢【提问】
您好亲。2023年抚州医技人员事业编招聘没有确切的开始时间,但预计将在2023年初至2023年12月30日之间发布招聘公告。在发布招聘公告前,应考生可以积极关注抚州职位招聘网站,了解招聘最新动态。根据以往招聘发布情况,在发布招聘公告后,不会耽误太长的时间招录,一般相关的考试细节会在数月内给出。【回答】


2015年抚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还有吗?会有卫生岗位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抚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目前还没有发布招聘公告,你可以关注中公江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会及时为您提供最新考试资讯,等招聘公告发布了才知道是否有卫生岗位。  2014年抚州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798人考试公告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报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试用期内的在编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公管理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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