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人事局

时间:2024-06-30 15:57:57编辑:优化君

2016年青海省海东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面向全省和面向海东,其中: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非本省户籍退伍士兵);面向海东招聘范围包括本市户籍、本市生源、在本市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市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市服役期满的非本市户籍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学历及资格条件:
  中小学校教师岗位: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的限报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限报小学教师岗位。无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能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还需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公开招聘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9时-4月25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考试。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个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其中:临聘教师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及复印件于 5月3日-5 月5日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否则,视同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所有考生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由于藏语文岗位不适宜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仍然测试相应的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50%。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资料】2016年青海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资料】2016年青海教师招聘考试权威绝密资料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条件中有“藏汉双语”的岗位,统一笔试时要用汉语答题。面试时(或面试前)进行“藏汉双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聘用(或不能进入面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drs.gov.cn)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开具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凡不提交或者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料】2016年青海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根据有关政策,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到农村任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报考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经验证后,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退役士兵、各类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四)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六)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七)关于所需专业条件。所需专业条件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八)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本市)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本市)落户时间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九)在考察环节,所有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需提供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一份。
  (十)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考生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时,“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十一)其它相关要求,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十二)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谁知道青海省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急用!!! 需要到详细到部门门牌号

海东地区社保局:(0972)611697
互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972)8322162
北大街20号
化隆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 (0972)8712459
南大街
民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0972)8521624
南大街
平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湟中路16号
电话:(0972)8615123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实在不行,你打0972-118114人工查询哦


2016年青海省海东市事业单位考试是不是网上报名?

根据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9时-4月25日24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面试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建议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实时了解招考信息。

青海省取暖费收取标准

法律分析: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由现行每月每平方米5.77元降低为每月每平方米4.93元,每月每平方米降低0.84元,供暖价格下调幅度为14.56%;居民集中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青海省取暖费发放标准

发布部门: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事厅发布文号:青人薪字[2004]319号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快后勤物业社会化管理进程,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减轻职工负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将职工冬季取暖费补助标准在青人薪字[2003]308号文件标准基础上人均再提高200元,调整后的标准为:乐都、民和580元/年西宁地区(含大通、湟中、湟源)、平安、互助600元/年循化、贵德658元/年尖扎687元/年化隆702元/年门源、海晏731元/年同仁、祁连、共和、贵南、都兰、乌兰、德令哈、格尔木833元/年刚察、河南、泽库、同德、兴海、天峻、大柴旦、冷湖892元/年茫崖1009元/年玉树、称多、囊谦、杂多、玛沁、玛多、达日、甘德、久治、班玛1082元/年治多、曲麻莱、唐古拉地区1155元/年中央驻青单位可参照执行。取暖费发放办法、财政补助范围等仍按青人薪字[2003]21号文件规定执行。省财政厅对州(地、市)的补助办法另行下文。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财政厅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法律依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尽快释放降价红利,保证居民集中供暖工作顺利进行,市发展改革委于1月8日召开了西宁市降低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意见建议,并经市政府同意,该委正式下发《关于降低西宁市区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明确: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每月每平方米降低0.84元,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20年10月青海省西宁市成人自考本科报名官网?

2020年10月青海省西宁市成人自学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考。2020年10月青海省西宁市成人自考网上注册、报名官网为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 想要报考2020年10月青海省成人自学考试本科的西宁市考生,应当在9月1日9: 00-9月10日12: 00期间内进入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行报考。 点击进入:2020年10月青海省西宁市成人自考本科报名官网 注意: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 高中学历可以自考青海省西宁市成人本科学历吗? 一般来说,任何学历都可以报考自考专科,但是报考自考本科则需要具有专科(含)或以上学历。青海省西宁市自考允许专科与本科同时报考学习,但在本科毕业前,必须先拿到专科毕业证,否则会影响本科毕业。但如果考生只有初中或者高中学历,建议先从专科报考,这样学习才会循序渐进。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https://www.87dh.com/xl/


青海成人自考大专如何报名?

自考的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自学考试的三种模式:
一、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大自考,考完后选择报考的学校,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这种自考难度最大,但费用也最便宜。
二、到外面的助学机构报名小自考。所谓的小自考其实就是和大自考做区分的,学校作为自考的半月主体,考试由自考办(负责统考科目)和学校(负责校考科目)两部分组成,难度要小很多,不过要交学费。
三、直接到大学的自考部门报名参加自考,这种自考费用比在助学机构报名会贵一些,而且考试必须去学校,比较麻烦。
三种情况各有特色,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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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下公务员可以加分?

4.四川公务员笔试加分政策\x0d\x0a  (1)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有关规定,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x0d\x0a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规定,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文件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参照全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加分政策。\x0d\x0a  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报考公务员的,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文件规定加分。\x0d\x0a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x0d\x0a  (2)在抗ZHEN 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x0d\x0a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ZI 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SHU 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GAN孜州、阿BA 州、凉SHAN 州和少SHU 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SHU 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x0d\x0a  考生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x0d\x0a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薄;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区)人事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x0d\x0a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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