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长春盗车杀婴案的受害家属
2013年3月4日晚20时许,失踪男婴的家人从警方得到信息后,全家人都悲痛地痛哭起来,而遇难男婴的母亲当即晕倒,被急救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据家属介绍,由于孩子母亲受刺激太大,精神几乎已经崩溃,目前在医院神经科接受治疗。 在医院内,男婴的舅姥爷李先生说,在没有得到警方确切消息时,众亲属都满怀期望,没有想到凶手竟然如此狠心下此毒手,这一噩耗让所有亲属都陷入悲痛中。虽然孩子不在了,但是他和亲属们还是要感谢关心、帮助过他们的各方人士,两天来,很多的哥、私家车主们放弃工作和休息,帮助他们找寻孩子,大家付出了很多,“谢谢,谢谢大家。”李先生说。
3·4长春盗车杀婴案的事件介绍
2013年3月4日7时许,周喜军将许家林的RAV4丰田车盗走,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婴儿,行驶中,两个月大的婴儿不断啼哭,周喜军遂停车用手掐住婴儿颈部致其昏迷。后婴儿苏醒再次啼哭,周喜军用布条勒婴儿颈部,直至婴儿死亡。随后,将婴儿埋于积雪中潜逃。3月5日17时许,周喜军迫于强大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所发生的长春盗车杀婴案至今牵动着市民的心,一个刚来到世上2个月大的婴儿被无情地掐死,埋在雪中。市民不仅表达了对孩子无辜逝去的心疼、惋惜,更表达了对犯罪嫌疑人周喜军进行强烈的谴责。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喜军被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1.7万余元。 2013年3月4日早晨七时,许先生开车载着孩子来到自家开的超市,担心超市室内太冷,就先把孩子放在没有熄火的车上,自己去屋内生炉子,然后,车被盗走。孩子的母亲在接受电台采访时说,孩子睡着了,由于他们的超市在学校附近,因为买东西的学生比较多,就先把孩子留在了车上,发现车不见了。孩子母亲哭诉,“把孩子给我就行,我啥也不追究。”丢失的孩子为一名两个月大男婴,左肩有胎记,用粉白色相间毯子包裹,内穿红色、黄色衣服。被盗车辆为银灰色丰田RAV4,车牌号码为吉A·MM102,四个轮胎绑有红绳。发现车辆被盗,许先生向媒体求助并报警。吉林交通广播FM103.8为开走RAV4的人留下一部“真情”电话,电台主持人称,这个电话只属于你、你的家人和主持人,“只要你在把车停下来,保证孩子的安全,我们都可以不追究。”多家电视台、电台、各大新闻网站也在不断地滚动播出,并派出多路记者追踪采访。 公安部门2013年3月4日10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召开发布会,长春市警方在了解此事后,交警、巡警、特警在内的共计3500余名警力全城搜寻失窃的汽车。2013年3月4日下午,吉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吉林省公安厅向辽宁、黑龙江、内蒙古警方发出协查通报后,立即向公安部报告,公安部明确支持,必要时将动员其他省份协助工作,力争第一时间找到“304”案件随车丢失婴儿。2013年3月4日18时许,吉林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黄关春主持召开会议,决定成立“304”案件专案指挥部,组织长春城区及县市近万名警力,连夜上岗,以找孩子为第一目标,全面开展大范围清查搜查。社会力量事发后,长春很多出租车和私家车了解这件事后便立即开始参与寻找,有数百辆出租车放弃了运营,很多私家车主也放弃了工作,自发地在全城开始搜寻被盗车辆和襁褓婴儿。为了震慑犯罪嫌疑人,几乎所有加入到搜寻行动中的车辆,都开启了双闪应急灯。长春市一些媒体和网友呼吁,希望其他银灰色RAV4车尽量不要出行,以免给寻找男婴的爱心队伍和警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些私家车主带上了处于哺乳期的妻子,随时准备给这名男婴喂奶。
3·4长春盗车杀婴案的介绍
长春“304”案件指在2013年3月4日,发生在长春市西环城路与隆化路交汇处,嫌犯周喜军盗窃车牌号为“吉A·MM102”银灰色的丰田RAV4,并将车内约两个月大的男婴掐死,埋在了路边雪中的案件。长春市出动近万名警力全城布控寻找,寻找婴儿的微博得到了整个社会的关注,3月5日17时,迫于强大的压力,周喜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交待其恶行。得知消息后的婴儿家属悲痛欲绝,母亲闻噩耗后精神崩溃,被送入医院。3·04长春盗车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周喜军已于2013年3月7日下午6时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 5月2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长春“盗车杀婴”案,被告人周喜军一审被判死刑。2013年11月22日,长春“3.4盗车杀婴案”罪犯周喜军在长春市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郝志鹏案结果怎样了?
此案于2013年2月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吴天昊案法院判决:郝升山、林忠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守佳无期徒刑、刘春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和举14年;杜夏鹃11年;张纯洁10年;仁术程8年;申立仁5年;陈永哲5年;彭立刚5年;张也3年6个月;赵逊3年6个月;李慎龙3年。中学生郝志鹏判了5年(郝志鹏的父亲死刑,母亲11年。)于2011年10月8日,被害人吴天昊在长春市东岭南街百屹篮球馆内打球时,与郝志鹏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在撕扯过程中,郝某的眼角受伤。随后,郝志鹏的父母纠集17人冲进球场,将吴天昊左右手臂割伤。9日上午10点,被害人吴天昊因失血过多,在医院不治身亡。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刑均为死刑。
郝志鹏最后怎么判刑的?
执行死刑没有,因为二审时候没有判处死刑。2011年10月8日下午18时许,吉林省长春市某会馆体育场发生一起家族性质雇佣黑社会恶势力杀人命案的严重恶性事件。死者系吉林省实验高中高三学生吴天昊(未成年),雇凶杀人嫌疑人为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郝志鹏(未成年)及其父郝升山(煤矿老板),母杜夏娟(有前科)。2011年10月8日下午18时许,死者吴天昊与嫌疑人郝志鹏在球场内打蓝球时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但双方均无大碍,经其它同学调解后分开,死者继续与同学打蓝球。此时嫌疑人郝志鹏因心中不平,打电话给父母,请其出面解决此事。过后不久,球场开来六、七辆汽车,嫌疑人郝升山、杜夏娟带领约20名社会人员,在嫌疑人郝志鹏的指认下,在嫌疑人郝升山、嫌疑人杜夏娟、嫌疑人杜夏娟弟弟的指使下,约17名社会人员手持砍刀、棍棒等凶器对死者吴天昊进行了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残忍追捕、殴打、砍杀近20分钟。
满树立怎么判刑的
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判刑是指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处以刑事处罚。犯罪的形式、种类多样,各个犯罪类型也存在了不同的犯罪情节,法律对此作了不同的处罚规定。举个例子,刑法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数额较大”即为犯罪情节,“诈骗”是犯罪类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就是具体的刑事处罚,也就是具体判的什么刑。是否刑事处罚就是只有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这几种呢?当然不是,本文将对我国的刑事处罚的几种种类作简单介绍,即判刑有几种。判刑有几种情况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1、主刑包括:管制。被判处管制的对罪犯不会被关进监狱,但会限制罪犯一定的自由,同时会要求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拘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会被关押,剥夺拘役期限内的人身自由,并就近强制劳动改造。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一种适用比较广泛的刑罚,刑期的幅度也比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会被关押,剥夺刑期内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劳动改造。无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会被关押,被剥夺终身自由,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对于罪犯判处死刑的情形是罪犯所犯罪行极其严重,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2、附加刑有:罚金。法院判处罪犯向国家缴纳金钱,具体的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而定。没收财产。把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没收归国家所有,可以是没收全部,也可以没收部分。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罪犯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驱逐出境。驱逐出境只对外国人和无国籍公民适用,就是把犯罪分子驱逐到我国境外。《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