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大连枪击案的反思
记者调查了解发现,微信平台成这次信息转发的“主战场”,各种信息层出不穷。很多人在转发了“通缉令”、“嫌犯现身”、“嫌犯被擒”等正面声音的同时,也在转发扩散一些无法验证出处的“案情猜测”、“案情调侃”。网民在积极帮助警方扩散消息的同时,也散布了负面的声音。 一位参与本案专案组的刑侦人员对记者说:“对破案有没有影响很难判定,在不确定案情的情况下,最快速地散播不明确的案情,只能有利于犯罪分子提高警惕,给侦查带来难度。 ”这位老刑警说,很多没有相关经验的人想不到的问题很多,比如嫌疑人有没有同伙?“在这个意义上讲,案件刚发生后就快速地散播案件消息,对大部分案件来说都是不利的,当然,从更深的角度去看,这是公共知情权与专业办案间的矛盾”。 但他同时对此案中,在官方发布通缉令后,网民大量转发产生的全社会高压态势表示了肯定,“所以说,对具体案件的影响是不同的。 ” 本案中,很多传言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未破案前,网上对“杀人动机”、“个人信息”、“人物关系”等等消息的杜撰,在破案后警方的审讯结果的佐证下,已经可以定性为谣言。 对此,辽宁北方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继峰表示:“传播谣言的定义并不一定是指散播错误的言论”。他认为,传播谣言是指散播不负责任的言论。孙继峰认为,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除了关于作案动机这样的敏感问题,如果没有对转发内容抱有负责的态度,那么在转发扩散之后,即使被证实属实,但其转发时的行为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也可以归为散播谣言。 记者在跟踪采访该案的过程中了解到,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网上对两名遇害者的谣言对遇害人的家属、朋友都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打击。知情人表示:“这些说法在我们了解他们的人的眼中,简直就是荒唐透顶!这样逝者无法安息……” 孙继峰律师表示,本案家属对这些网络谣言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受害人的权益,比如在警方侦结此案后,就相关确定不实的谣言对网络杜撰者提起民事诉讼。孙继峰表示,对于传播谣言造成公共安全损失后果的可以被刑事拘留,而通过网络转发达到一定数量造成对当事人影响的,也可以被以诽谤罪等罪名起诉。 孙继峰认为,关于“7.23”枪杀案,刚刚进入司法程序。在继续关注案件审理的同时,在这次网络“大转发”的高潮渐渐平息之时,参与其中的每个网民,特别是参与转发了“不实消息”的网民,都应该有所思考,提升法律意识,为维护健康、公正的网络环境担负起责任。
持枪杀亲案回顾:因怀疑侄女想与自己争夺家产,开枪将其射死,结果怎样?
2015年7月23日,辽宁大连发生了一起枪杀案。受害者一男一女,男性胸部中一枪,女性身中四枪,两人皆当场死亡。究竟是什么人对其二人惨下毒手?又是因何原因两人惹来杀身之祸?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回顾一下整个案件。2015年7月23日晚上7点左右,大连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中山区华乐小区内有人持枪杀人,并有两人中枪。警方闻讯立刻接警,调动警力赶往现场,发现中枪倒地者为一男一女。男性胸口中一枪,女性身中四枪,且两人都已经死亡,经调查,确定了受害者身份,受害女子阎某与受害男子是同一家公司的,男性死者是阎某的司机。经过对现场的勘查,警方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丢弃的黑色背包,内装有手枪弹盒和18发子弹。警方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了案犯的身影:其头戴黑色鸭舌帽,身穿深色圆领t恤和深色裤子,脚上穿了一双有红色条纹的运动鞋。他趁着两名受害者下车时,从旁边窜出,与其争执后持枪将男子击倒,并对女子阎某进行连射后仓皇逃跑。警方十分重视此案,立刻对此案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走访调查,并与现场证据结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凶手正是女性死者闫某的叔叔阎永波。案犯阎永波,男,1960年4月23日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他20岁出头便出国打工,案发前几年回国,住在他的父亲的家里。2013年6月,阎永波先后买了两支气枪,并把一支藏匿于家中,另一只寄放在朋友刘某普家中;同年10月,阎永波到四川省甘孜县买了一支仿64式手枪以及若干子弹。因为侄女阎某经常来父亲家看望老人,并给老人买很多保健品,阎永波便怀疑侄女想要霸占父亲的房产并且调拨他与父亲的关系,多次与阎某发生争执,并逐渐对其产生了恨意。2015年1月,阎某再次来带父亲家看望父亲,阎永波再次与其争吵,并掏出自己的仿64式手枪朝着阎某的头部开了一枪,但由于子弹卡壳,并未打出子弹。2015年7月23日,案犯阎永波来到阎某家楼下,准备要挟阎某远离自己父亲,从而引发争吵。阎永波再次拿出他的仿64式手枪,对准驾驶司机的胸部开了一枪,然后向阎某射击数枪,致使两人当场死亡。案发后,警方通过缜密的侦查确定了凶手正是阎永波,于是对其下发通缉令。次日,警方将其抓获,并没收了他非法购买的枪械。7月25日,中山区公安分局出动警力押解阎永波到案发现场进行指认。2016年1月8日,阎永波一案被移送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阎永波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应数罪并罚对其进行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小肚鸡肠,因为一己私利,案犯残忍地对自己的亲人甚至对毫无干系的人惨下杀手,剥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简直是个丧心病狂的魔鬼。在生活中,我们应该有着一颗包容的心,不能过于自私,要知道,子所不欲勿施于人。
7·23大连枪击案的简介
辽宁省大连警方24日凌晨悬赏10万元,通缉23日晚间枪击致2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闫永波。23日19时02分,大连市中山区华乐小区内发生一起枪击案,一男一女被枪击身亡。19时40分,警方锁定嫌疑人为1960年出生的闫永波。警方发布的通缉令对嫌疑人进行了简单描述,对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10万元奖励 。24日下午5点左右,大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民警在一车站附近将55岁的嫌疑人阎永波抓获,枪支当场被缴。
闫永波为什么杀人
大连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阎永波,男,1960年生,系大连本地人。其在家中排行老三,无犯罪前科,无工作,无生活来源。该人性格孤僻内向,几乎没有朋友,家庭关系并不和睦。1999年,阎曾出国到美国劳务,2008年回国,此后待业在家,与父亲同住在父亲的一处老房子里,仅靠积蓄、父亲的养老金和亲属的救济生活。阎永波称,在美国时他得知父亲曾将房屋留给其大哥(系女性死者阎某的父亲,已离世),便怀恨在心,回国后一直因房产一事与家族人员发生纠纷。通报称,警方调查发现,女性死者阎某系阎永波侄女,他们家庭条件优越,并未占有过老父亲的房产,家族也曾多次召开家庭会议,明确父亲的房屋留给阎永波,但要求阎永波做好老父亲的赡养工作。因阎永波常年不回家,并未尽到瞻养义务,导致亲属不满。阎某作为家族中,条件较好的晚辈,得知一些情况后经常照顾其爷爷。由于工作繁忙,司机雷某便经常跑腿送些东西过去。因此阎永波与被害人雷某也互相认识。阎永波认为,与其父相处不好的原因,是因为大嫂和阎某在中间挑拨父子关系。端午节前,阎某因无法电话联系到爷爷,便回到爷爷家中,发现爷爷已重病不起,便及时送医。因为此事,阎某曾埋怨过阎永波,阎永波对阎某怨很陡升,并寻机于7月23日制造了枪击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