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是干什么的?
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一、安监局职权: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二、安监局职责:1、监督企业安全生产。2、监察危化品、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3、组织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4、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等工作。市级的安监局的主要工作1、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2 、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3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4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5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说白了,凡是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只要没有其他具体分管的部门,都由安监局归口管理。
去浦东新区安监局怎么走
驾车路线:全程约34.7公里起点:浦东新区1.从起点向东南方向出发,行驶100米,右前方转弯2.行驶20米,左前方转弯3.行驶10米,直行进入广场东路4.沿广场东路行驶320米,右转进入锦带路5.沿锦带路行驶40米,左转进入迎春路6.沿迎春路行驶1.2公里,右转进入芳甸路7.沿芳甸路行驶320米,左转进入锦绣路8.沿锦绣路行驶1000米,稍向右转9.行驶100米,右前方转弯10.行驶3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罗山路11.沿罗山路行驶350米,朝罗山高架路/内环高架路/南浦大桥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12.沿匝道行驶450米,直行进入内环高架路13.沿内环高架路行驶600米,朝罗山高架路/外环高速/龙东大道/浦东机场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罗山高架路14.沿罗山高架路行驶6.8公里,朝浦东机场/莘庄立交/S20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外环罗山路立交桥15.沿外环罗山路立交桥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外环高速16.沿外环高速行驶4.7公里,朝东海大桥/S2/中国航海博物馆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环东二大道立交桥17.沿环东二大道立交桥行驶550米,直行进入沪芦高速18.沿沪芦高速行驶6.3公里,朝浦东机场/S32/嘉兴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五灶港桥19.沿五灶港桥行驶1.8公里,直行进入申嘉湖高速20.沿申嘉湖高速行驶3.0公里,在南六公路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21.沿匝道行驶920米,右转进入南六公路22.沿南六公路行驶3.8公里,左转23.行驶290米,左转24.行驶290米,左转25.行驶90米,右转26.行驶35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终点:浦东新区安监局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本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履职和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三)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四)综合管理本市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通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和预测本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本市安全生产信息;依据国家和本市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本市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负责组织协调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健全和完善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六)组织开展本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负责本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本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本市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八)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九)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十)研究制定本市安全生产规程;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指导本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推广工作。(十一)负责本市从事安全生产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十二)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以下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研究室)主要职责1.承担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与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或决议情况。2.联系、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联系、协调、指导区、县安全监管局的相关综合性工作(业务条线以外的或跨业务条线的);参与安监系统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组织开展定期考核。4.负责起草局重要的综合性文稿,审核各类公文。5.承办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以及市局重要会议组织安排工作。6.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定机关行政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检查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7.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设工作。8.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机关内部行政管理。9.负责国内、国际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的接待管理工作。10.负责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办公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配备、国有资产管理。11.负责联系相关协会工作。(二)组织人事处主要职责1.负责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2.负责局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3.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劳动工资、内部审计、职称管理、干部培训、出国政审、干部档案管理及退休干部管理工作。4.负责局系统统战工作。5.负责安监系统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6.负责本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7.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实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8.负责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9.开展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受理有关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查办违法违纪案件。10.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筹备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12.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13.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14.配合局党政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维护干部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15.以丰富业余生活、陶冶情操为目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16.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组织干部疗休养、体检,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17.负责干部福利,做好各类慰问及困难补助工作。(三)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1.组织调研和起草本市安全生产综合性法规,负责专业性法规、规章的审核、统稿。2.负责需备案公文、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3.定期组织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起草局相关重要的综合性文稿。4.负责安监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生产安全、职业卫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5.负责信访、网上咨询、网上监督投诉工作。6.负责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会签。7.牵头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联系工作。8.归口管理局系统研究课题。(四)宣传培训处主要职责1.起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3.组织本市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工作。4.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与发证的管理工作。5.指导安全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6.负责舆情研判和管理工作,收集、编辑、报送有关信息、资料。7.负责指导《上海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杂志和《中国安全生产报》上海记者站的相关工作。8.协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可和业务管理。9.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局系统业务培训的归口管理。(五)规划科技处主要职责1.负责研究起草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2.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3.承担拟订本市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指导本市安全生产科研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5.负责管理和协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保障工作。6.负责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装备政府采购以及验收、维保联络工作。7.负责归口管理本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8.负责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投资性项目。9.负责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与安全评价、安全生产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归口管理,会同专业处室开展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六)执法监察处主要职责1.依法开展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并将有关行政执法情况抄告相应主管部门。2.负责编制市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3.负责市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协调、督办等工作。4.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等举报案件的查处。5.负责市级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6.依法监督检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对区县安全生产执法机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8.配合较大以上事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的查处以及参与市重点监管企业死亡事故的查处。9.组织、参与建设、公安、消防、质检、交通运输、民防、环保、工商等安委会紧密型部门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10.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11.指导、监督、组织推进相关行业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2.负责局业务以及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特种设备、水路交通、铁路运输等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归口管理,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及分析工作。(七)事故调查处主要职责1.研究起草事故调查处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负责起草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通报、事故灾难报告。3.依法组织市局受理的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4.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市政府的要求,承担或参与、配合有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5.指导、规范区县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八)应急管理处主要职责1.研究起草相关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2.负责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组织、指导、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以及应急救援演练。4.负责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管理工作。5.负责局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6.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九)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处
上海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
可以在上海市应急管理局的官方网站点击个人查询服务,然后进入到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输入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姓名等信息就可以查询到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信息了。具体的查询方法如下: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上海应急管理局,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2、页面跳转进入到上海应急管理局以后下拉页面点击查询服务进入。3、页面跳转以后下拉界面,找到个人查询服务,点击其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认定查询按钮进入。4、在出现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界面中输入被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5、页面跳转以后就可以看到该被查询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详细信息了。
上海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
上海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法如下:一、百度搜索并登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点击网站上的查询,并选择个人查询项目即可。扩展资料:法律规定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种作业操作证
谁知道上海闵行特种设备发证机关的电话号码?
办理部门
(一)下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
跨省长输管道使用登记
(二)上海化学工业区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由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总队化工区支队负责受理。除此以外由特种设备所在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办事地点 宜山路716号一楼办证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 联系电话 (021)54264368、12365
贸易公司如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上标准答案:\x0d\x0a1、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为免费项目,不要乱听中介的忽悠;\x0d\x0a2、按规准备齐全申请材料,无特殊原因,安监局必须受理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理。\x0d\x0a申请材料\x0d\x0a(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x0d\x0a(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网上找个类似的)\x0d\x0a(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票据交易的话这项你就让法人办个安全管理资格证就行,培训电话问安监局窗口,这个属于个人资质培训,按规定收费大概400-500元)\x0d\x0a(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x0d\x0a(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x0d\x0a(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复制件)。(网上找个类似的)\x0d\x0a(七)无储存承诺书。\x0d\x0a\x0d\x0a顺利的话2周肯定办完。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办理):1、注册好公司;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专家评审、安监备案;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材料递交申请;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查申请单位注册地址;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