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时间:2024-07-02 21:27:43编辑:优化君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委托书公证需要的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一、办理委托公证需要什么资料1、办理委托公证需要以下资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2、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二、房产委托公证书办理流程是什么房产委托公证书办理流程如下: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委托公证需要本人去吗

法律分析: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办理委托书公证需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公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公证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要视情况而定: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事项主要分三种类型:(1)第一类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行为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如遗嘱、委托、声明、保证、赠与;比如遗嘱公证,就是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证明;(2)第二类是与人身有密切关系,需要见到本人才能确认的事实,如生存状况、身份证、证明相片与本人同一的公证;(3)第三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重要变更或者财产的无偿转让,需要准确了解各参与方的真实意图,如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认领亲子、赠与合同;2、除了上述所规定的不能办理的公证,其余的都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什么是公证委托书

法律分析:公众委托书一般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申请,国家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委托书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委托书公证需要的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委托公证费大概得多少钱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握手]委托公证费收费也是200元,和自己去公证的费用一样的。个人授权委托公证的收费是200元。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一、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1、金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3、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二、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三、证明收养关系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600元。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2、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3、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摘要】
委托公证费大概得多少钱【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握手]委托公证费收费也是200元,和自己去公证的费用一样的。个人授权委托公证的收费是200元。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一、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1、金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3、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二、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三、证明收养关系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600元。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2、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3、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回答】


委托公证书需要多少费用

一、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1、金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3、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二、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三、证明收养关系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600元;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2、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3、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扩展资料:公证行为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首先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其次公证机构办理授权委托公证。其中,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公证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通常来讲,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房产证原件;(4)房屋买卖合同;(5)授权委托书;(6)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需要视情况而定:1、一般个人委托书并不需要进行公证;2、但是在涉外委托中,都会要求出具使领馆的公证文书。有些银行或者政府部门业务需要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书的证明力更强。需要公证授权委托的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因此,个人事件中,是否公证并非有效的必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委托书需要什么材料1、委托人是公民需要有,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夫妻委托或夫妻间相互委托的应提交《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传真件一份;《委托书》文本若干份加公证处存档两份;2、委托人是企业法人需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任命书、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委托书》文本若干份加公证处存档两份;3、托人是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需要有,主管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单位成立的文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任命书、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委托书》文本若干份加公证处存档两份。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20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委托公证人制度,加强对委托公证人的管理,提高委托公证的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内地与香港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委托公证人由司法部考试、考核合格后委托。委托期为三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变更委托期限。委托期满,本人提出申请,经司法部考核合格并接受业务培训后,可连续委托。第三条 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第四条 委托公证人必须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委托业务范围、出证程序和文书格式出具公证文书。第五条 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委托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核,对符合出证程序以及文书格式要求的加章转递,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转递。公司应定期(7月15日前报上半年,1月15日前报上年度)将加章转递情况报司法部。第六条 委托公证人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应亲自办理委托公证事项。特殊情况下,需要内地公证机构或其他机构协助办理的,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委托费用由委托公证人支付,或由委托公证人与当事人协商支付。第七条 委托公证人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第二章 委托条件及程序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香港律师,可向司法部提出成为委托公证人的申请: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二)在香港具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三)担任香港律师十年以上;
  (四)职业道德良好,未有因不名誉或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五)掌握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办证规则;
  (六)能用中文书写公证文书,能用普通话进行业务活动。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香港律师申请担任委托公证人,由本人向司法部提出书面申请;向公司申领并据实填写申请委托公证人登记表。申请书、登记表原件,学历、经历等证件的影印件经委托公证人公证后交由公司一并报司法部。第十条 司法部接到有关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集中组织进行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的培训,经培训后方可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考试。第十一条 司法部每三年举行一次委托公证人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重点测试申请人对内地有关法律和规定及委托公证业务、普通话的掌握程度。
  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者,由司法部颁发委托书并予以首次注册。第三章 注册条件及程序第十二条 委托公证人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司法部申请年度注册。未经注册的,不得办理委托公证业务。
  司法部于每年一月份对注册的委托公证人进行年度公告。第十三条 委托公证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注册:
  (一)在上一年度无违纪和判工行为;
  (二)职业道德良好,无违反本办法及协会章程的行为;
  (三)能按要求办理委托事宜。第十四条 委托公证人注册程序:
  (一)委托公证人向协会提出注册申请;
  (二)填写协会发给的注册申请表,连同本人上年度办证情况及司法部规定需报的材料递交协会;
  (三)协会理事会对委托公证人的注册申请签注意见后,将上述材料转交公司,公司将委托公证人所办公证加章转递情况签注意见后报司法部;
  (四)司法部根据委托公证人的注册申请及有关材料并参考有关部门的意见,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注册的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通知公司和协会,由协会代办注册手续。第十五条 委托公证人受到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处分期间应暂缓注册。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十六条 委托公证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警告;
  (二)中止委托;
  (三)取消委托。第十七条 委托公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处分:
  (一)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未按规定的时间送公司审核转递的;
  (二)不按规定的程序、格式及要求出具公证书,经提示未及时改正的。第十八条 委托公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节,予以中止委托6至12个月的处分:
  (一)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不经加章转递的;
  (二)因被投诉受到调查而不积极配合调查或经查实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有判工行为但经提示及时改正的;
  (四)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业务培训的;
  (六)对协会理事会决议无正当理由不予执行的。


何时需要办理香港公证及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公证

根据中国大陆的相关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对有关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
1. 香港公司准备在大陆设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 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於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3. 香港公司或个人委托授权他人或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特定事务时,亦须公证;
4. 准备与大陆居民缔结婚姻;
5. 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定居或来港接管产业;
6. 计划收养内地儿童;
7. 准备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核实"香港服务提供者身份"及准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按照要求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8. 继承过程中涉及大陆财产时;
9. 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格考试时;
10. 涉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 在大陆涉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证据;
12. 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须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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