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考试官网是什么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官网是首都之窗网站和北京组工网站,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查阅考试公告等内容。报考条件基本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按照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依据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政策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考区(系统)内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以上是北京公务员考试官网是什么的全部解答。
北京公务员报名是在哪个网站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报名网站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除了网站之外,也可以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报名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和电子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资格审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在规定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缴费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免收报名费。以上是北京公务员报名是在哪个网站的全部解答。
湖北省考什么时候面试
2023湖北省公务员面试时间:预计4月中下旬。通常来说,湖北公务员笔试和面试间隔时间在一个月左右,2023湖北省考笔试在2月25日进行,面试预计会在4月中下旬开始。公务员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报考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湖北公务员面试采用的是结构化面试形式,相对于传统的经验型面试而言,结构化面试是根据科学制定的评价指标,运用特定的问题、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严格遵循特定程序,通过测评人员与被试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被试者进行评价的标准化过程。2023湖北公务员考试面试流程发布如下1、面试报到抽签考生需要提前10-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等相关证件。之后,考生抽签确定分组和进场顺序,有的地区是先抽分组签,再抽顺序签,有的地区是一次抽取确定分组和顺序。2、候考抽签完毕后进入候考区等待考试,考试未结束不许随便离开,有考场工作人员监督,上卫生间需要工作人员陪同。如排在下午考试,午饭也由工作人员送到候考室,防止泄题。3、进入考场按照顺序,轮到某考生入场时,引导员将到候考室宣布:“请xxx号考生入场”。考生随同引导人员到达考场门口后自行进入考场。引导员不许直接叫考生名字,否则算严重违反考试纪律,一般引导员也只知道考生顺序编号。4、答题考生进入考场后,直接走到考生席,站定后向考官问好,得到“请坐”的指令后,考生可以落座。落座后,考生一般需要报自己的考试顺序号,等考官宣布导入语后,考试开始。要特别注意,考生不能自报姓名,如在考场内自报姓名,考生会被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4月12日-18日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4月18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到达方式;东湖大厦附楼(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122号附2)。考生可乘坐电1、电8、14、530、577、583、618、702、723、817路公共汽车到中北路姚家岭街站或乘坐地铁2号线到洪山广场站(D出口)、4号线到楚河汉街站下车(D出口)。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系统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北京组工网-2021京考补录报名入口已开通(朝阳区)
2021北京公务员补录公告-京考补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周二)9:00至5月19日(周三)18:00 期间,报考者通过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fuwu.rsj.beijing.gov.cn/gwy/main)进行报名。 点击查询>>>2021北京公务员补录职位表(朝阳) 2021北京市公务员补录职位表(朝阳区64岗位91人) 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补充录用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2023北京公务员最新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安排:公共科目笔试:2023年2月12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2月12日下午14:00—16:30 申论专业科目笔试:2023年2月11日下午14:00—16:0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相关资料:办理退费:因考试日期调整,决定放弃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1日0:00至1月13日24:00期间,注册并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线上办理系统”(网址:http://bjkwzz.cptae.com/bas/),并按要求办理退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理系统;未在规定时段内办理退费的人员,视为能够正常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3年2月7日10:00至2月12日15: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打印准考证。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市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后续工作安排: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中旬公布。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工作,均按《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2023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时间
2023年北京公务员考试预计2022年12月笔试。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3月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公务员范围规定》和《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员的具体范围和职务、职级、级别的管理规定。
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政策法规,遂宁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或科级领导职务职位。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内各市直园区和县(市、区)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下同)。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市内各市直园区和县(市、区)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
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详见职位表)。
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要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3月2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3月。
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到村任职期未满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遂宁组工网”公务员管理专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7日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单位联系。
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
报考者在认真阅读《报考提示》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8:00。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4.确认缴费。
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3月9日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
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3月15日-18日12: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
报名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得低于3:1。
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予以退费。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3月下旬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如有调整,将在“遂宁组工网”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各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遂宁组工网”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5:1(笔试开考比例降为3:1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名额之比按3:1把握)。
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单位负责。
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进入面试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差额考察对象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在“遂宁组工网”公布。
考察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
考察结束后,各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
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由各单位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试用期间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可终止试用。
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任职
各单位拟任职人员应分别在“遂宁组工网”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报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报考单位负责解释(报考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
网络报名技术
附件: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19上半年四川遂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45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3年3月21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全市县(区)乡镇机关招考单位28个,招考人数45名。招考单位、名额以及具体招考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见《2019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本次招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到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307号房间,电话0825-5866016)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笔试考务费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统一调整,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遂宁组工网”(www.snswzzb.gov.cn)网站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地点在遂宁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即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6412室,电话0825-2988023、298809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5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6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或“遂宁组工网”网站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2019年6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遂宁组工网(www.snswzzb.gov.cn)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者学生证上未详细载明专业、学历层次等情况的,须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复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6月21日至24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遂宁组工网”(www.snswzzb.gov.cn)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遂宁组工网”(www.snswzzb.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本次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乡镇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服务年限,凡不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转任至上级机关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立考录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25-2240007
八、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2.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有助于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3.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或“遂宁组工网”(www.snswzzb.gov.cn)网站上公告。
4.2019年3月27日上午8:00报名截止后不能再重新上传照片,请考生报名后随时关注上传照片是否合格,如不合格,请及时重新上传照片。
5.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7.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8.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25-29880232988095
技术咨询电话:
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0825-5866016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028-86740101
附件: 2019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