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统一登记制度

时间:2024-07-03 12:26:45编辑:优化君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什么意思

你好[心]!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所有不动产信息进行统一登记,并建立一个完整、准确的不动产信息库,实现全国范围内不动产权属和权利状况的准确记录和查询哦。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对不动产权利状况和其他事项进行记载,并存储、保管不动产资料的行为。【摘要】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什么意思【提问】
你好[心]!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所有不动产信息进行统一登记,并建立一个完整、准确的不动产信息库,实现全国范围内不动产权属和权利状况的准确记录和查询哦。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对不动产权利状况和其他事项进行记载,并存储、保管不动产资料的行为。【回答】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能够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避免房产买卖时出现的欺诈行为。另外的话,不动产统一登记还可以提高不动产流转效率,方便群众查询不动产信息,为政府征地、拆迁等公共事业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等同于房产证。房产证是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定凭证,而不动产统一登记仅记录不动产权属和权利状况等信息。所以,在进行房产买卖等交易时,仍需要出具相应的房产证。[鲜花]【回答】
亲,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您可以详细跟我说说您的情况哦,我好为您解答哦。🌷🌷🌷【回答】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概念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二、登记启动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5个省已经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
关于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与此同时,不动产立法工作在国家层面推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这其实说明,这项制度的设置初衷,是为了健全不动产相关基础性制度。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实行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是产权清晰。然而当下不动产产权性质复杂、品种繁多,一方面是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等城市国有用地,另一方面是包含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等农村集体用地,还有草原、滩涂、林地等多种形式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五花八门,管理机制各不相同。而不动产不仅是多数公众最大的财富体现,也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最重要的交易物品和衡量指标。只有明确不动产的归属,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才能受到保护,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才有更高保证,下一步改革才有基本前提。


不动产统一登记都登记什么?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以往,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分别由不同部门办理,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登记,住保房管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个统一”的要求,由一个部门负责,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二、不动产登记的意义不动产登记是我国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是物权领域的一个重大变革。建立权属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一是有利于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有利于保证登记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保障不动产的交易安全。三是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减少行政成本,减轻权利人的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不动产证书有哪些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新启用的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不动产权证书》封面红底金字,印有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内页记载不动产权利人、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新增加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附图页粘贴宗地图和房地产平面图等不动产界址示意图形。《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记载抵押等登记事项。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统一登记都登记什么?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内容有土地、房屋等。具体的内容如下: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其中,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是企业和群众最普遍、价值最高的财产,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明晰产权,避免企业和群众权益受损。不动产统一登记解决了同一宗不动产分别登记、多次登记的问题,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实施,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不受侵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阻力及影响:1、阻力:首先涉及到个人私有财产或者隐私,人们不愿意配合,这与国人“有财不外露”的观念有关,同时也担忧个人财产信息泄漏。另外一个阻力是人为因素,一些地方或部门属于拥有多套住房的群体,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信息联网,无异于打破既得利益,所以大多不愿主动配合联网工作。2、影响:有效抑制一些群体利用不正当方式获取多套房的行为。如此一来,房产税的加速推进,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对腐败行为的抑制,将有效缓解房价的不正常上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其作用或许不仅有利于平抑房价,它更有利财产税的推进,依据高净值人士不动产数量,开征一定的财产税,既平抑贫富差距,同时还能为财政增加收入。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指

法律主观:(一)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二)性质,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大致有三种学说:,1、公法行为说。,2、证明行为说。,3、司法行为说。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质应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三)登记包括的权利,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四)功能,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基于健全市场经济需求。有关人士认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是制度本身的价值,是基本功能。严格地讲,是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实现其主导价值,发挥其经济学价值。如果主导价值都不能实现或者无法实现,这项制度以及此项工作自然会“功败垂成”,何言其他价值?,其次,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同时,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很多制度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不是“单打独斗”,应该利用一切当今的与正在建立的制度资源,应该是“组合拳”。关注权力的“制度笼子”,不只是单纯的反腐防腐制度,还有其他制度的帮衬与堵漏,形成制度的叠加,更加严丝密缝,不给权力留下丝毫机会。,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一)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二)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三)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四)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的作用,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基于健全市场经济需求。有关人士认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是制度本身的价值,是基本功能。严格地讲,是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实现其主导价值,发挥其经济学价值。如果主导价值都不能实现或者无法实现,这项制度以及此项工作自然会“功败垂成”,何言其他价值?,其次,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同时,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很多制度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不是“单打独斗”,应该利用一切当今的与正在建立的制度资源,应该是“组合拳”。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不只是单纯的反腐防腐制度,还有其他制度的帮衬与堵漏,形成制度的叠加,更加严丝密缝,不给权力留下丝毫机会。,最后,制度设计很关键。不以反腐需求为初衷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这种思路是有道理的,但是也不能讳言该制度附带的反腐败功能。应将反腐败基因注入该项制度的设计中,至少要预留一定的预期与空间,这并不会消解它的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一)询问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的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以下内容,并制作询问记录,以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1、申请登记的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人;,3、存在异议登记的,申请人是否知悉存在异议登记的情况;,4、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了解的其他与登记有关的内容。,(二)询问记录,询问记录应当由询问人、被询问人签名确认。,1、因处分不动产申请登记且存在异议登记的,受让方应当签署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行承担风险的书面承诺;,2、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核对询问记录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事项之间是否一致。法律客观:《 民法典 》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我国以民法典为统领,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以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地方性法规等为配套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提出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为推动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加快统一登记机构建设工作,原国土资源部联合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要求省、市、县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国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基本完成。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的登记机构是关键和前提,更是组织保障。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确权登记成为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的重要职责。自然资源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3000个大厅、4万个窗口、10万人的登记队伍,每天为40万群众和企业提供各类登记服务,十年来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9亿多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亿多份,电子证书证明3.3亿多本。

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也就是说,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个统一”的要求,均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二、不动产登记类型有哪些依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等。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四、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何好处1、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2、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3、不再多头办理,方便群众、方便企业,减轻当事人的负担;4、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房产税真的来了?

关于更多人关心的房产税,不动产全面登记的确为房产税征收创造了条件。摸清了房产产权的基本底细,明确了房产税税源。相关专家就说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台,对房价的影响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因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会直接影响房价。虽然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和房价涨跌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如果把国家这几年实施的房地产政策,和这件事情连在一起来看的话,就可以得出答案,这对握多套房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国房产税的征收提了很多年,但是一直都没有完全落实下来。难就难在这不动产登记太分散了,无法统计。现在全国要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了,手里有几套房、在哪些城市有房、在哪些直系亲属名下有房都会查的一清二楚。房产数据多位专家就表示,实现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房地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对腐败的行为起到一定的遏制,之前有些人在不同城市买不动产,买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或者把不动产挂在不同人的名下。所以这项政策的落地对于那些腐败的行为,能够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这下恐怕想脱手都来不及了。国家对于首套刚需住房者都有优惠政策,而对于那些炒房客则是各种打压。但是之前由于那些炒房客钻了国家法律的漏洞,国家想打也打不到。这下好了,全国统一大登记,如果身上还有没登记在册的不动产,这下全部都会浮出水面了。炒房客在接下来不但买房难,卖房也会更难了。

不动产统一登记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以往,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分别由不同部门办理,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登记,住保房管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等。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个统一”的要求,由一个部门负责,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二、不动产登记的意义不动产登记是我国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是物权领域的一个重大变革。建立权属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一是有利于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有利于保证登记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保障不动产的交易安全。三是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减少行政成本,减轻权利人的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不动产证书有哪些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新启用的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不动产权证书》封面红底金字,印有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内页记载不动产权利人、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新增加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附图页粘贴宗地图和房地产平面图等不动产界址示意图形。《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记载抵押等登记事项。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统一登记

中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漫画图片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拥有大量房产的人可以被很快确定,从这个角度来说,这项制度对反腐的助力作用不容小视。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保障房屋等不动产的交易安全,减少欺诈行为,而且还有利于摸清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宏观调控。可以说,这项制度,一举多得。  但需要指出的是,单靠不动产统一登记,可能不一定起到反腐的作用,统一登记只是为监察部门提供了更加方便的监察手段。制度的完善不取决于单一的制度,还必须系统化,比如包括户籍的管理,全国住房信息的共享以及监察审核等等的制度都必须要完善。光指望不动产统一制度一登记就万事大吉,一劳永逸,这个不太可能也不太现实。  目前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还未完全成熟,它需要三个条件,一个是要有完善的居民信息的身份体系,一个要有全国联网的查询,还有一个小产权。中国地域非常广阔,很多机构不太一样,像广州国土房产部门是在一起的,有助于统一;但有一些像深圳国土是跟规划放在一起的,必然是属于两个部门来管,这个登记的方法就比较难。必须要采取统一的运作机构,统一的规范模式,这样才能够构建出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之前的这种要想等到条件完全成熟以后,再开始进行这样做话,是不可能的。可能要在建设当中不断的完善。


买房统一一个房产证可以吗

马上就好【摘要】
买房统一一个房产证可以吗【提问】
马上就好【回答】
好的【提问】
我现在想买一套房子。但是他房产证只有一个统一的。不能分出来。这样可以不【提问】
马上【回答】
您好,我强烈建议不要购买这种房子,买是可以买的,但是我觉得非常不安全,非常不保险。因为这样的房子最好不要买,风险大,增值慢,后期置换难以出手,这种情况就是你没有一个独立的房产证,而没有独立产证肯定是没法贷款的,对于资金要求高,要考率自己的承受能力,而且没法落户口,子女教育也是一样的困难。再加上如果原房主有一些经济上的纠纷和也会有麻烦的【回答】
希望能帮到你 谢谢亲【回答】
他的意思是目前没得钱交土地转让费。交了就可以分户口咯【提问】
这个我也不懂。所以问问你【提问】
我觉得还是先不要相信 你可以先等一段时间,反正最好拿到独立房产证【回答】
没得独立房产证。是有点麻烦【提问】
嗯嗯 是的【回答】
他现在是收的2600一个平方。说的是小产权收费。后面他把相关费用给了之后。就能办成大产权。我们如果需要就办。不需要就按现在这种住。以后如果房子拆迁那些。办了大产权的就按照大产权赔付。没有办的就按照小产权赔付【提问】
关键是没有一个独立的房产证给你呀,你又不能确保他以后有没有什么资金上的风险【回答】


买房统一一个房产证可以吗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认为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必须: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放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希望能够帮到你【摘要】
买房统一一个房产证可以吗【提问】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认为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必须: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必备材料之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取得途径有三种:开放商处(携身份证);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集齐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或者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希望能够帮到你【回答】

两个房产证可以申请合并成一个房产证吗?
1个回答1026阅读

你永远追不上的巨人
2020-01-04


两个房产证不能合成一个房产证:

1、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2、我国实行一房一证的政策,实践中,开发商会将两个小户型改造成一个大户型,但是有两个产权证,倘若这种情况允许办理成一个产权证,将逃避了房屋限购的政策,可能导致一人购买两套以上的房屋,但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办理成一个产权证,所以,不允许将两套房屋办理成一个房产证。【回答】


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以及注销登记;其他特殊登记类型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以及注销登记;其他特殊登记类型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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