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

时间:2024-07-04 17:32:31编辑:优化君

单独二孩政策的政策

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单独二孩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
一、独生子女证是否还能办理
2020年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自2016年以来,中国全面放开了二孩生育政策。今后,即使符合独生子女条件,也不能申请独生子女证。但2016年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且子女在14岁以下的,可及时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二胎政策是否有补贴
目前我国对于生二胎并没有补贴政策。一般情况下,如果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了生育补贴,那么可以向当地的计生部门咨询。如果当地的政府没有制定这个政策,那么也就没有生二胎补贴了;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通常是指,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
三、二零一九年独生子女有新政策吗
关于二零一九年独生子女有新政策的问题,因从2016年1月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故2016之后出生的孩子一律不再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2016年之前出生的孩子,如果父母确实不愿再生可以予以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1、双方为农业户口的父母,可以凭独生子女光荣证每月领取不低于20元的补助,直至孩子满16周岁停止发放。
2、孩子考上本科后给予一定补助,父母满50周岁之后可以向当地计生办申请每年领取960元钱的补助。
3、父母50周岁之前没有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不予农合补贴代缴,满50周岁之后无论是否办理光荣证均享受农合补贴代缴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双独二孩和单独二孩是什么意思

一、双独二孩和单独二孩是什么意思1、单独二孩是夫妻有一方是单独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双独就是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二、单独二孩和单独二胎有什么区别单独二孩和单独二胎的区别:单独二孩,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政策,即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第一胎为双胞胎不能生二胎:“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单独二胎”:民间的通俗说法,实际上计生委并不认同这个说法。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那么就不属于单独二孩。就是说此次允许普遍二孩政策的意思是:一对夫妇可以拥有2个孩子。


单独二孩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3年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启动单独二孩政策。
单独二孩政策不等于单独二胎政策,单独二孩,顾名思义就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如果是两胎的话,则有可能出现三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的情况,这样便不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
卫生计生委表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顺应群众期盼。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明显变化,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水平,改善家庭人口结构,增强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和养老照料功能,更好地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一、全面三孩政策对社会有哪些影响
三胎开放了,其实这条政策,是开放、鼓励,并不是强制。想生的自然就生,不想生的也不会在意这条政策。“三孩政策”会给社会带来改变就是小孩越来越多,老龄化减少,女性在职场就比较少,随着三胎的实施国家也会有配套措施还有奖励。出生率提高,老龄化现象得到缓解,人口总数增加,缓解用人荒,第五出台相关人口红利措施。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二胎政策背景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之前,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严格推行。其间略有微调,如放开双独二胎(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等。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资料表明,2011年之前,独生子女政策覆盖率大概占到全国内地总人口的35.4%;一孩半
政策覆盖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9.7%的人口(部分少数民族夫妇;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也可生育两个孩子);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覆盖了1.3%的人口(主要是西藏、新疆少数民族游牧民)。


“单独两孩”政策对社会有什么影响?

许多家长表示,这一政策的发布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首先,他们将不得不支付更多的学费。其次,他们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因为他们需要照顾三个孩子。此外,这一政策的实施还将对社会风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家庭负担会减轻。由于孩子的入学成本会大大降低,家长就不会面临巨大的教育开支。这样一来,家庭就会有更多的资金可以用于孩子的其他需求,比如说衣食住行。其次,孩子的学习成绩可能会有所提高。由于孩子不再需要为了读私立学校而努力奋斗,他们就可以更加专注于学习本身,进而取得更好的成绩。最后,孩子的成长环境会更加宽松。由于他们不再压力巨大,孩子们就可以更加放松,享受青春期。这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这个时期,他们需要尽情探索自我,才能成长为未来的成功人士。对社会风气的影响

随着政策的出台,不少家长表示,会考虑生育三胎。这对社会风气影响很大,人们开始讨论“三孩”是否利好,是否值得生育。如果大家都选择生育三胎,将会产生更多的压力,包括经济压力、住房压力、教育压力等。这样会导致社会变得更加压抑,不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

生育三个孩子将获得免费读公办高中的机会。这一政策可能会促使更多的家庭生育三个孩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家庭都应该生育三个孩子。每个家庭都应该考虑自己的情况并做出适合自己的决定。


单独二胎新政策解读

解析单独二胎新政

启动单独二胎的意义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是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提高到1/4。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仍高达117.7。

  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六普”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五普”减少0.34人,与上世纪80年代初户均4.43人比较,下降1.33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1980年,******《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当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单独二胎适宜人群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单独二胎的启动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我委将做好调研指导工作。

七种情况可生第二胎

  修订草案规定,在七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通过申请并经审批后可安排再生一胎:

  1、经地级以上市病疾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或第一胎双胞胎均为残疾儿的;

  2、再婚夫妻一方依法生育两个以内(含依法收养)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属残疾儿的;

  4、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作业、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7、婚前双方均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安排生育一个子女。(备注:为预防某些没有达到生育愿望的不法分子通过人为致残婴儿来获得许可,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对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残疾的夫妻,将不再安排生育。)


单独二胎政策的影响有哪些?

“从1980年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到1988年农村一孩半政策,再到单独两孩,计划生育政策是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完善的。”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安表示,单独两孩新政只是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一个重大举措,最终目的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影响1:生育率显著回升
生育率如果长期低于1.8,或长期在1.5—1.6水平上徘徊,不利于人口的均衡发展。中国的总和生育率曾高达7左右,人口增长率高达2.5%。上世纪90年代初,总和生育率下降到2.1以下,目前已降至1.5—1.6。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将使我国总和生育率有相对显著地回升,虽然今后几年回升可能比较快,最高点可能超过1.8,但累计效应释放后,生育率会波动在1.6—1.7左右。
影响2:老龄化程度降低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安说,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2012年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4.3%,2030年将达25%左右,预计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达到4.4亿左右的峰值,约占总人口的1/3。调整生育政策,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到2030年将使老龄化水平从24.1%下降到23.8%,到2050年从34.1%下降到32.8%,到2100年从39.6%下降到34.3%。
影响3:出生人口性别趋衡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1994年以来一直高于115,2004年高达121.2,2009年以来有所下降,2012年仍高达117.7。在自然生育状态下,多生是达到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唯一手段。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未必能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但一定能使其下降。
影响4:劳动年龄人口增加
“单独二胎”政策放开,未来15年,劳动力总规模将每年多出2800万,到2050年劳动力规模减少幅度将相差3个百分点。如果生育政策不变,我国每年减少有效劳动力供给811万;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后,每年减少760万左右。这将大大缓解我国未来劳动力的供需失衡。尤其是我国劳动力规模大幅度下降的拐点将出现在2025至2030年前后,当前调整生育政策正是时候。
影响5:家庭发展能力提升
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减,从1982年的4.43人降至2010年的3.10人。独居老人家庭比例有所升高。我国现有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出现一些“失独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家庭的婚姻、生育、养老等传统功能有所弱化,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武说,“单独两孩”从政策上终止了“421”的家庭结构,有利于家庭经济社会功能的发挥,有利于提高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子女教育。
影响6:对公共资源造成一定压力
一是加剧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竞争。总人口数量的增加无疑加剧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资源环境分配的竞争性。二是基层计生服务管理能力面临考验。三是公共服务、管理和保障亟须跟上。新政实施后,三五年可见到效果,出生人口增长将对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公共资源造成一定压力。浙江湖州某妇幼保健院院长对在当地调研的乔*春说,“大量高危人群集中生育,我们医院承受不了。此外,孕前免费优生检查的数量急剧上升,也给医院带来困难。”
影响7:生育势能释放后产生波动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新政后,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都面临选择:生,还是不生什么时间生60后、70后和80后人群的态度差异很大。”西南财经大学人口所所长杨*钢说,相关部门应做好引导工作,避免大起大落的波动。计划要二胎的家庭要避免扎堆生育,以免给将来的入托、入学及就业造成拥挤。压抑了很长时间的生育势能,在适当放宽生育政策后释放,肯定会在政策调整后的2—3年内产生出生堆积现象。”原新认为,采取渐进、微调、各省不同步的方式,可以避免出现大范围、大规模的出生堆积。


单独二胎政策解读

  尊敬的党组织:   近年来,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终于出台了。《决定》中关于二胎的政策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我国关于“单独二胎”的政策讨论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此次国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也算是对这一讨论盖棺定论。但是,很多网友也引起了疑虑。因此,“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任重道远。   常言道孩子是三个多,一个少,二个正正好。可生孩子是人生中的大事,从宝宝呱呱落地开始到结婚生子,这其中的艰辛,不说大家也明白。二胎宝宝虽然能给家庭带来欢乐,但同时也意味着爸妈多了一份责任。虽然单独二胎政策开放,但符合条件,却不知道要不要生二胎的爸妈们,一定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一、生二胎的利好   1、二胎让宝宝不再孤独;   2、分担抚养老人的责任;   3、促进两个孩子相互的竞争;   4、避免过度保护和溺爱;   5、防止独生子女发生意外,导致绝后;    二、生二胎的弊端   1、经济压力增大;   2、照顾两个孩子精力不足;   3、一份爱要分给两个孩子;   4、夫妻的“甜蜜”时光更少;    三、生二胎需考虑的因素   1、经济问题   2、孩子的带养问题   3、年龄问题   4、生男生女问题   然而,无论如何,放开“单独”家庭生二胎,对于中国生育政策的调整是“一小步”,对中国人口增长的影响并不大,但它具有风向标的意义。此次国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重大转变,将会对我国的人口、社会保障等领域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汇报人:   日期

“单独二胎”政策具体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单独二胎”政策具体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计划生育成为热点话题,多位委员和党派提案都涉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

  该政策于重启,并计划于底或初试行。同时,关于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延宕多年的“单独二胎”政策将正式实施。

  注明:“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单独二胎”的新政了。

政策意义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开放二胎是哪一年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来看,我国是从2016年1月日正式实施二胎政策的。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一、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作为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五、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中的“实施假节育手术”。本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单独二胎开放时间是哪一年

该政策的出台在国家层面迈出了值得肯定的一步。从微观上来说,对个体家庭的影响很大,从宏观上来讲,对国家社会的影响有限。光放开二胎还不够,应鼓励生育二胎,家庭养育成本应部分外部化、社会化,政府应承担更多的生育成本。二胎政策开放是哪一年呢,接下来网的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二胎政策开放是哪一年
二胎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开放的。
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修正)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向全国人民宣告,两孩生育新政策已在中国全面实施。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正式实施的是“两孩生育政策”而并非“二胎生育政策”;
目前我国三孩政策已经实施。

二、单独二胎的开放对人口出生规模影响不大
一、从宏观上来说
人口安全是国家基础,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动力,人口失衡、萎缩、超低生育率,呈弱持续发展或不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中国要走出超低生育陷阱,逐步提振生育率,继续改革,鼓励生育,小步快进。改革是连续的过程,单独夫妇二胎政策是起点不是终点,国家需从生育权限政策和生育导向政策两方面做更多积极努力。
生育权限要达到自主生育,生育主体能实现自主、自由、负责生育。
二、从生育导向方面
国家应鼓励向2个孩子方向发展,杜绝独生子女政策。所以在这个基础上国家需要出台更良性的刺激和鼓励政策,鼓励更多的年轻家庭生育2个孩子,生育的权利和导向需要得到跟多的保障。目前生育成本太高,家庭养育成本应部分外部化、社会化,由政府承担一定的成本,比如延长产假、增加生育津贴等。对缓解老龄化和人口红利增长作用有限:
对单独家庭来说多了一个养老的依靠和支持,有更好的保障。对国家来说,2亿的老龄人口,而每年100万的人口增量,作用有限。
三、从人口红利是指人的价值和贡献
每个人都是有价值的,所以有人口就有红利,只不过随着我国目前老龄化和低生育率加剧,我国目前劳动力优势在减化、弱化。从长远来看,未来人口红利将大大减少,2012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在相当长时期里第一次出现了绝对下降,比上年减少345万人,这意味着人口红利趋于消失。单独二胎政策的出台,对人口红利的增长作用同样有限。


湖南“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办法正式出炉

  近期,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口计生委下发《关于印发〈“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南省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可正式申请办理《再生育证》。

  湖南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时间为3月28日,即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的公布时间。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含父母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他们生育(或收养)子女前死亡。

  办法明确: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妇”已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生育行为发生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已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如:社会抚养费征收、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等;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办法同时明确了符合“单独两孩”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办理《再生育证》,和要求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等其他问题。按照办法规定,在中央《决定》通过后,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二孩的“单独夫妇”,应在孩子出生前,按规定申请补办《再生育证》。

  湖南省“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前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再生育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一切与独生子女和独生子女父母有关的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不再追回。


湖南二胎生育政策

2018年3月30日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第十六条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提供生育服务。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尽早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
(三)属于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供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文件;
(四)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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