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建设局

时间:2024-07-05 20:17:40编辑:优化君

房产中介必须在房管局备案吗

法律分析:是的。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的中介违反了相关规定,不能获取在网上签约的资格。房地产中介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中介贯穿在房地产业经济运行的全过程之中,为房地产业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提供了多元化的中介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范围比较广泛,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是目前三种比较重要的形式。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现任科级职务是什么意思呀? 科员算不算现任科级职务呢?

现任科级是指现任科长、副科长职务或属于科级的乡镇长职务。但有的不属于科级的内设部门有的为了好听,也称什么什么科,还有很多科级内设部门称为什么什么处,实际上并不是初级。机构级别和相应职务是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科员不属于领导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05年4月27日十届人大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5年4月27日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房产中介公司必须去房管局备案吗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材料1、《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表格一份。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经营场所证明:属于机构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证复印件。4、机构聘用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员证明:房地产经纪人证书(没有的话WO YOU KE ZU,图片右下角)、劳动合同、房地产经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山东省房地产经纪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劳动合同须由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签订,内容齐全,期限需在有效期内。5、《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公示表》(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一份,提供电子表格。(二)分支机构备案材料1、《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表格一份。2、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盟类型的分支机构应提供加盟协议复印件一份。3、经营场所证明:属于机构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证复印件。4、机构聘用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员证明: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劳动合同、房地产经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房地产经纪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劳动合同须由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签订,内容齐全,期限需在有效期内。5、《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公示表》(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一份,提供电子表格。

黄岩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是什么?

制订《黄岩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并以区政府办公室黄政办发[2007]78号文件发至各乡镇(街道),预案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灾害分级、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后期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和附则等9个部分。预案明确了区级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乡镇、街道指挥机构职责。区级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农业局、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公安分局、监察局、财政局、林特局等17个单位组成。

会议应急方案的内容

嘉峪关市园林绿化处置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升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造林绿化成果,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分)和《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甘肃省处置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子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原微生物、昆虫、鼠、兔、螨类、有害植物等。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是指发生重大危险性、暴发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事件。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 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时;
(二)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三)当首次发现外来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四)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重大危害事件时。


第五条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
凡在未发生区(保护区)新传入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为特大(ⅰ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偶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突发成灾的,为重大(ⅱ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成灾的,为较重(ⅲ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


第六条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高效,反应及时、果断处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合作、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成立嘉峪关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主管副秘书长、市农林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农林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嘉峪关火车站、民航嘉峪关站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是全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负责指挥重大和特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部署全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指挥、组织和协调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除治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三)修订《嘉峪关市处置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四)向市政府和省上报告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及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第八条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汇总、核查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负责通知并及时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三镇政府具体实施。
(三)督促检查各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
(四)组织开展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
(五)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第九条 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市气象局等部门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它需要。


第十条 各镇政府要依照市政府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和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第三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十一条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第十二条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及其测报点应根据 市森林资源和林业有害生物分布特点,对主要监测对象,实施常年监测,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档案,综合分析测报数据,掌握林业有害生物的动态变化情况。
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对重点预防区,适时开展专项调查,随时掌握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最新发展变化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遏制突发势头。
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护林员按照市市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与监测工作。


第十三条 市林业主管部门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加强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进行风险分析、评定,提出预防措施和控制技术。


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是什么意思

一、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是什么意思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意思是指职工可申请将原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缴存地。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办理材料如下:(1)职工身份证原件;(2)转入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打印《个人账户情况表》或调入单位出具相关证明;(3)《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二、公积金异地转移1、只能转移个人缴费部分,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取。因为很多小伙伴觉得异地转移手续比较麻烦,所以选择一次性提取比较多;2、具体手续,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意思是指职工可申请将原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缴存地。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办理材料如下:1、职工身份证原件;2、转入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银行打印《个人账户情况表》或调入单位出具相关证明;3、《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公积金的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转移到异地

公积金转移到异地的方法如下:1、需要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以及缴存手续;2、本人需要携带公积金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的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需要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银行转账账号;3、迁入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银行转账账户内。4、职工现在所在的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公积金异地转移是怎样1、去当地社保中心打印社保缴费明细,盖章后即可;2、问清自己在异地公司的公积金账号。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查询;3、去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窗口就可以直接办理。公积金转移要注意什么事项1、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即要求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2、因工作调动办理转移的,转入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先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系统中身份证号为假号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须先通过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身份证号后方可办理转移。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可以从异地转入其他城市么?

公积金可以转移其他城市。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将在2017年6月底前上线,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法律依据】:《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一、从外地转至本市办理流程:1、申请人(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向转入地中心受理网点提供外地转入相关材料;2、受理网点审核,并将结果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转出地中心;3、转出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4、转入地中心确认资金到账,并通知申请人。所需要资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可在转入地中心网上下载或在转入地中心前台现场填写);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二、从本市转至外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完整准确,且已办理账户封存手续的,可在外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向该中心申请将在转出地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转出地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应急预案方案有哪些

一、应急预案方案有哪些1、应急预案方案有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二、应急预案具体内容是什么1、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2、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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